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09年度分红需限售条件股东提供相关资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 年03 月04 日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 年04 月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 年04 月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0 年04 月28 日。无限售条件股东已于2010 年04 月28 日分配完毕。限售条件股东由公司自派,现因公司分派红利需限售条件股东提供以下资料:
1、限售股份----个人股东需提供:
、身份证、股东卡复印件各一份;
B、股东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详细地址(银行在身份证复印件和上述资料上盖章,复印无效)一份;
C、联系方式、联系人;
2、限售股份----法人股东需提供:
、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印章,复印无效)、股东卡各一份;
B、公司名称、公司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地址(加盖公司印章,银行印章,复印无效)一份;
C、联系人、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请各限售股东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邮寄至公司:邮编:810000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盐湖集团证券部
收件人:杨燕丽
联系电话电话:0979-8448031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