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3月13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开户银行购买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项。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