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0-008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经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境外金融服务业务及公募基金业务等,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梳理,并对2020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期末权益 | 本年度手续费收入 |
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416.16 |
东阳市益特贸易有限公司 | 16,453,399.10 | 53,985.96 |
浙江南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80,210.81 | |
浙江红蓝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00.00 |
浙江汇旭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汇旭实业有限公司 | 12,103.70 | 6,368.30 |
虞海峰 | 141,710.10 | 4,863.41 |
胡汪洋 | 5,325.19 | |
小 计 | 16,693,948.90 | 65,633.83 |
(2) 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方名称 | 期末可用资金/保证金 | 本年度手续费收入 |
吴琎 | 540,840.92 | 165.71 |
钟益强 | 1,819.83 | |
张子健 | 174,636.92 | |
张洋 | 56,344.42 | 36.09 |
小 计 | 773,642.09 | 201.80 |
(3) 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认购基金份额。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方名称 | 基金名称 | 期末认购份额 | 期末认购净值 |
罗旭峰 | 南华瑞盈A | 4,960.55 | 4,050.29 |
罗旭峰 | 南华瑞盈C | 5,000.23 | 4,028.19 |
叶柯 | 南华瑞盈C | 50,009.00 | 40,287.25 |
钟益强 | 南华瑞盈A | 2,480.27 | 2,025.14 |
钟益强 | 南华瑞盈C | 2,500.11 | 2,014.09 |
钟益强 | 杭州湾区 | 1,000.00 | 1,291.10 |
朱斌 | 南华瑞盈A | 9,921.08 | 8,100.56 |
朱斌 | 杭州湾区 | 10,000.00 | 12,911.00 |
夏海波 | 南华瑞盈C | 3,000.54 | 2,417.24 |
李建萍 | 南华瑞盈A | 4,345.56 | 3,548.15 |
李建萍 | 杭州湾区 | 5,000.00 | 6,455.50 |
王正浩 | 杭州湾区 | 20,000.00 | 25,822.00 |
张雨豪 | 杭州湾区 | 1,000.00 | 1,291.10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南华基金鑫远1号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杭州湾区 | 11,800,000.00 | 15,234,980.00 |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华基金鑫远1号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小 计
小 计 | 161,919,217.34 | 165,349,221.61 |
(4)2019年,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销售农产品51,846.75元。
(5)2019年,公司向东阳市益特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8,793,984.00元。
(6)2019年9月,公司支付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工程款1,048,471.00元。
(7)2019年12月,公司收到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期货投资咨询费2,500,000.00元。
(8)2019年12月,公司收到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期货投资咨询费2,500,000.00元。
(9) 2019年12月,公司支付东阳市横店影视城国贸大厦有限公司年会费用280,000.00元。
(二)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4/26 | 2020/4/26 | 否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7/5 | 2020/7/5 | 否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7/29 | 2020/7/29 | 否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8/23 | 2020/8/23 | 否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35,400,000.00 | 2019/8/12 | 2020/8/12 | 否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9/24 | 2020/9/24 | 否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12/24 | 2020/12/13 | 否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12/25 | 2020/12/13 | 否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4,600,000.00 | 2019/12/26 | 2020/12/13 | 否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9/2/25 | 2020/2/10 | 否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3/14 | 2020/3/10 | 否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11/19 | 2020/11/10 | 否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11/26 | 2020/11/10 | 否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12/16 | 2020/12/10 | 否 |
(三)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442,824.50 | 6,433,034.00 |
(四) 其他关联交易
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与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联合建造自用办公楼,合计总投资约为7.9576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0358亿元(占比38.15%)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主要关联方2020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项目 | 定价依据 | 预计金额 | 相关业务或事项介绍 | |
经纪业务 | 代理买卖境内外期货、证券、外汇等产生的手续费收入 | 按照市场佣金水平定价 | 由于期货、证券、外汇等市场情况、交易量无法估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收取佣金及手续费等。 |
资产管理业务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南华基金、横华国际资管等)所涉及的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由于市场状况、客户委托资产规模等因素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对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
风险管理业务 | 场外衍生品业务收入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由于市场状况、客户交易规模等因素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利用期货合约、场内期权、股票等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产生相应的投资损益,使公司在帮助投资者管理风险的同时,获得包括场外衍生品在内的组合交易收益。 |
基差贸易收入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由于市场状况、客户交易规模等因素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通过现货买卖和配套的期货合约或场外衍生品合约交易锁定买入价格和卖出价格之间的价差。后续,通过将之前的交易平仓或者进行到期交割,以获得较为稳定的组合收益。 | |
证券 | 证券投资基金销 | 参照市场价格 | 因代理销售的基金等金 | 公司代理销售关联方 |
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 售收入 | 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融产品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的基金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收取销售服务费 |
投资咨询业务 | 投资咨询收入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由于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
日常往来 | 会务、住宿、餐饮等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 |
担保 | 接受关联方担保 | 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 担保规模以子公司实际需求为准 | 关联方向子公司提供担保服务 |
联合建造自用办公楼 | 联合建造自用办公楼 | 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联合建造办公大楼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立于1999年11月,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徐永安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73.30%的股权。
2、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
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互惠的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待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审议并认可了《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议案和《关于确认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对2019年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并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
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