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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4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委员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职责。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许永斌先生、姚先国先生、董事徐文财先生组成,由许永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徐文财先生、罗旭峰先生、徐飞宇先生、厉宝平先生、张红英女士、管清友先生、陈蓉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2019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由独立董事张红英女士、管清友先生,董事徐文财先生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张红英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占该委员会人数的大多数,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红英女士担任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2019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时间届次议案与审议结果
12019年3月2日第三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关于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草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最近三年申报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9年4月2日第三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相关事项的更正的议案》和《关于同意公司最近三年申报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9年5月15日第三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披露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2018年变动数据和相关信息的议案》和《关于同意公司最近三年申报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19年6月4日第三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2019年1-3月份申报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19年7月6日第三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最近三年申报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19年8月5日第三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三年一期申报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和《关于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72019年10月24日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19年11月7日第三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变更香港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92019年12月29日第三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参股浙江红蓝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9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所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9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给予了指导意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审计委员会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中,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沟通协调工作,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及时协商,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总体评价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一步加强公司内、外部审计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更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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