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贷款计划及贷款授权的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贷款计划及贷款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65,000万元,低风险额度120,000万元,以满足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需要。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