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减持相关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3月13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樟树市牛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牛曼投资”)的通知,自2020年2月25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牛曼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共计4,18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樟树市牛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江西省樟树市中药城E1栋22-26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2月25日-2020年3月13日 | |||
股票简称 | 宝通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031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牛曼投资 | A股 | 4,183,000 | 1.05% | |
刘冬梅 (牛曼投资一致行动人) | A股 | 3,099,600 | 0.78% | |
合计 | 7,282,600 | 1.8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牛曼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43,866,563 | 11.06% | 39,683,563 | 1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866,563 | 11.06% | 39,683,563 | 1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刘冬梅 | 合计持有股份 | 3,167,007 | 0.80% | 67,407 | 0.0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67,007 | 0.80% | 67,407 | 0.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告知函》 |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牛曼投资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共计减持4,183,000股,本次减持后牛曼投资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牛曼投资一致行动人刘冬梅女士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共计减持3,099,600股。
2、此次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3、牛曼投资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