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下午1:00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没有监事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争光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2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2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共计528.8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监事蔡宁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钟帅的配偶,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本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600.00股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本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监事蔡宁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钟帅的配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监事蔡宁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钟帅的配偶,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