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关于减持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股东傅梅城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8日和2019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高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策投资”)、实际控制人傅梅城先生和副总裁傅斌星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不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40,453,8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变)。
2019年11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9年12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继上次公告披露以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梅城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7,555,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比例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傅梅城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权益变动时间 | 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3月13日 |
股票简称 | 华策影视 | 股票代码 | 300133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7,555,743 | 1.00% | ||||||
合 计 | 17,555,743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傅梅城 | 合计持有股份 | 419,854,780 | 23.91% | 402,299,037 | 22.9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0,226,390 | 4.00% | 98,918,009 | 5.6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49,628,390 | 19.91% | 303,381,028 | 17.28% | ||||
大策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336,304,600 | 19.16% | 336,304,600 | 19.1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6,304,600 | 19.16% | 336,304,600 | 19.1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傅斌星 | 合计持有股份 | 20,799,809 | 1.18% | 20,799,809 | 1.1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77 | 0.00% | 5,199,952 | 0.3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799,232 | 1.18% | 15,599,857 | 0.89%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傅梅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1、每年年初,公司高管锁定股数按照董监高人员持有股份总数的75%重新核定。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备查文件
1、傅梅城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傅梅城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