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郝春梅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郝春梅女士简历如下:
郝春梅:女,1971年1月出生,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曾任公司会计信息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企业发展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