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独立意见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秘书谢明东先生提出辞呈,并聘任裴振东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谢明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裴振东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裴振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技能,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裴振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许敏、叶建芳、杨征宇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