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监管要求,切实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情况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现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七)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九)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运作,认真履职。公司监事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了解重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充分发表监事会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
2019年,公司监事列席了部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运作的监督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一)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能够依法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时,均能以公司利益为重,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2、监事会对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和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4、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交易公平合理,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2020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恪尽职守、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保障公司规范、健康、持续的发展。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