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0-01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英洛华 | 股票代码 | 00079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钱英红 | 李艳 | ||
办公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47号尚德峰国际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47号尚德峰国际 | ||
传真 | 0351-6080065 | 0351-6080065 | ||
电话 | 0351-6080338 | 0351-6080338 | ||
电子信箱 | ylh000795@163.com | ylh000795@163.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和电机系列产品。公司专业生产的烧结、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有N52、N45SH、N40UH等近十类数千规格,产品广泛应用于计算机、手机、汽车(含新能源汽车)、风电、家用电器、节能电机、仪器仪表和医疗等领域。公司电机系列产品主要为交流、永磁直流、无刷、步进、伺服电机等微特电机和电动推杆执行器,平行轴、蜗轮、行星齿轮减速器,电机驱动及代步车等专业控制器,主要应用于太阳能跟踪系统,清扫、割草及工业用等智能机器人,轨道
交通,新能源产品,以及包括轮椅、代步车在内的大健康产品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业务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镨钕、镝铁等稀土金属或稀土合金。为保证生产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的质量,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上严格执行采购三环节管理,即通过对开发体系、采购体系、执行体系三个方面的管理来保证质量。采购模式上,公司一方面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及客户订单情况,按需采购;另一方面,根据对价格走势的预判,适时进行战略采购储备,以降低原材料整体成本。
公司电机系列产品生产所需的零部件约有20余类,主要包括漆包线、硅钢片、轴承、换向器、铝压铸、磁钢,钢管,电刷,绝缘材料等。由于电机类产品的技术性较强,对零部件精度要求高,公司成立多个美好零部件供应链团队,在采购环节制定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及技术检验标准等。通过定期召开针对不同零部件的区块链技术研讨会,与供应商共同探讨、选择最优的产品零部件,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放心的电机产品。对零部件的采购主要分为新供应商发展、供应商评审、采购实施、采购验证和对账付款等流程。
2、生产模式
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业务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公司该项业务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定制生产”模式。市场部接受顾客订单并经生产评审后,制定销售计划。生产部门依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材料进行生产。
鉴于电机系列产品种类较多,涉及多个细分领域,公司根据行业分类、产品大类、客户规模等标准已建立50余条专业智能制造大数据平台生产线。每条智能制造平台生产线通过不同的全自动智能设备,进行批量专业化生产,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为客户提供美好产品。同时,公司产品生产线可进行各类大数据100%自动化采集,与客户进行各类大数据分享。
3、销售模式
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业务主要通过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同时也通过自有品牌发展部或经销商实现产品的出口。公司钕铁硼产品多为定制化产品,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
公司电机系列产品销售模式整体上分为直销模式和品牌服务商销售模式。公司会直接或与品牌服务商合作为大客户提供全程的以技术为核心的综合服务团队进行专业服务,通过高层会议、日常沟通会议,以及技术探讨会议三步骤,不断地对产品进行改进,加深、加快与大客户的合作关系;不定期举办各细分行业会议,进行细分行业专业美好产品的推荐;公司组建各类团队拜访客户,主动帮助客户提升产品等,不断提升客户对公司的信赖度及认知度。在具体的销售过程中,公司也会根据客户及订单的实际情况灵活采取不同的销售方式与服务类型。公司高层组建团队与客户召开各类高层会议,探讨各类全面合作等事宜。公司客户在购买相关电机产品之后,可通过大数据平台,查看到电机产品中零部件的相关数据,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信赖度。
(三)行业地位
公司全资子公司英洛华磁业是国内最早生产钕铁硼的企业之一,其不仅将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粘结钕铁硼稀土永磁产品作为重点发展领域,还为军工钨合金这一新业务领域提供优质产品。
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宜电机始终坚持以打造美好产品为出发点,并在几十个细分行业领域都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与各细分行业中排名前列的企业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遍布亚洲、北美、欧洲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电机系列产品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普遍认可。此外,联宜电机还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国家级绿色工厂、浙江省政府质量奖、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2,512,753,388.90 | 2,135,132,909.41 | 2,253,339,822.09 | 11.51% | 1,857,102,873.76 | 1,958,526,056.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538,754.49 | 112,160,097.62 | 112,459,658.69 | 26.75% | 102,749,259.92 | 110,854,276.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2,443,675.18 | 71,691,843.44 | 71,691,843.44 | 70.79% | 69,942,970.19 | 69,942,970.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268,391.96 | 40,696,837.05 | 36,789,557.63 | 626.48% | 98,806,828.63 | 73,107,160.9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0 | 0.10 | 30.00% | 0.09 | 0.1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0 | 0.10 | 30.00% | 0.09 | 0.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5% | 5.27% | 5.04% | 增加1.11个百分点 | 5.08% | 5.30%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3,447,440,043.33 | 2,855,489,547.55 | 3,148,338,105.88 | 9.50% | 2,625,120,776.26 | 2,926,079,754.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98,661,212.39 | 2,186,146,743.87 | 2,289,632,457.90 | 0.39% | 2,073,986,646.25 | 2,147,155,079.11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11,640,817.68 | 605,375,168.26 | 669,422,823.41 | 726,314,579.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989,447.56 | 33,003,656.05 | 35,193,334.08 | 43,352,316.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971,062.26 | 18,154,518.22 | 28,444,176.75 | 46,873,917.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85,098.87 | 178,460,579.30 | 148,693,627.54 | -15,100,716.0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第一季度与公司已披露一季度报告有差异,第一季度与第二季度相加与公司已披露半年度报告有差异,差异的原因是本期同一控制下合并浙江英洛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66%股权,从第三季度开始合并。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7,06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8,72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38% | 446,427,575 | 质押 | 181,000,000 | ||||||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65% | 98,077,839 | ||||||||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60% | 18,104,181 | ||||||||
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2% | 15,000,000 | ||||||||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7% | 12,175,648 | ||||||||
硅谷惠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硅谷惠银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82% | 9,245,087 | ||||||||
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9% | 3,259,495 | ||||||||
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8% | 3,133,037 | ||||||||
袁玉真 | 境内自然人 | 0.27% | 3,074,800 | ||||||||
刘军 | 境内自然人 | 0.27% | 3,074,7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以上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是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一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面对市场环境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围绕既定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抓机遇,谋发展,稳中求变,实现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剥离不良资产,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避免了部分产业持续亏损,减少了对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的影响。同时,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产品和客户结构,引进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在不利的内外部环境下继续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1,275.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51%;营业利润17,098.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4.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53.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75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钕铁硼
钕铁硼 | 1,356,394,980.87 | 1,078,169,238.64 | 20.51% | 27.10% | 28.18% | -0.67% |
电机系列 | 932,027,159.58 | 719,260,241.40 | 22.83% | 3.04% | 5.17% | -1.56%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将2018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进行了分拆,对其他会计报表项目无影响。
2、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 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4、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济南蓝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蓝腾”) 签署《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将持有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玉物流”)100%的股权转让给济南蓝腾。公司于2019年3月6日不再将刚玉物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英洛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横店集团英洛华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电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英洛华电气持有的浙江英洛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装备”)66%的股权。英洛华装备于2019年8月2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19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山西龙宇物业有限公司的议案》。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山西龙宇物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山西龙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衡”)、山西龙宇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物业”)签署《山西龙宇物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将持有龙宇物业 90%的股权转让给山西龙衡。公司于2019年10
月23日不再将龙宇物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19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英洛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杭州逸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晨机械”) 签署《浙江英洛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将持有浙江英洛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安全技术”)100%的股权转让给逸晨机械。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不再将英洛华安全技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