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14证券代码:832278 证券简称:鹿得医疗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第三条 独立董事任职基本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第三条 独立董事任职基本条件: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