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定价,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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