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发展现状,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和其具有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予以
认可。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将在2020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与以往年度相比,在交易类型、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方面未出现重大变化或偏差,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对此议案无异议。
五、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与实际使用的情况,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八、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已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容完备。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