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
公告编号:2020-009
三、 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