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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2

证券代码:833757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建立并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三)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如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制度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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