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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3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0-009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6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沐海宁女士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相互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钢联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联资讯”)、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上海钢联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联宝”)和山东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隆众”)根据各自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利用各自自有资金相互借款,相互借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

5%,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1年度相互借款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跨年度持续有效。

本次相互借款对象钢银电商的其他股东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联物联网”)、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同时除钢联物联网外,其他股东均未为钢银电商提供同比例的借款;山东隆众其他股东上海星商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未为山东隆众提供同比例借款;钢联宝其他股东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未为其提供同比例借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沐海宁、何川回避表决,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钢银电商向钢联物联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业务发展需要,钢银电商拟向公司参股公司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联物联网”)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5%,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1年度借款计划未经下一年度

(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跨年度持续有效。公司与钢联物联网的实际控制人同为郭广昌先生、法定代表人同为朱军红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沐海宁、何川回避表决,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钢银电商向隆挚基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业务发展需要,钢银电商拟向公司参股公司上海隆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挚基金”)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5%,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1年度借款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跨年度持续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对象上海隆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隆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托代表朱军红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本次交易

符合钢银电商经营实际要求,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且本次借款的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率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钢银电商向智维工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业务发展需要,钢银电商拟向其参股公司上海智维工贸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智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维工贸”)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5%,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1年度借款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跨年度持续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对象智维工贸董事长黄坚为公司董事,同时,智维工贸自然人股东江浩为公司董事长朱军红关联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本次交易符合钢银电商经营实际要求,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且本次借款的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率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钢银电商向置晋贸易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业务发展需要,钢银电商拟向上海置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晋贸易”)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5%,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1年度借款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跨年度持续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对象置晋贸易股东上海隆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隆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托代表朱军红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本次交易符合钢银电商经营实际要求,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且本次借款的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率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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