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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关于钢银电商向智维工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3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钢银电商向智维工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65),为更好的适应货币市场利率水平变化,降低融资成本,经协商,双方拟调整借款利率,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银电商向智维工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变更前次决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业务发展需要,钢银电商拟向其参股公司上海智维工贸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智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维工贸”)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5%,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1年度借款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跨年度持续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对象智维工贸董事长黄坚为公司董事,同时,智维工贸自然人股东江浩为公司董事长朱军红关联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二、关联交易概述

1、借款金额、来源、期限

为满足钢银电商业务需要,智维工贸拟以自有资金为钢银电商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1年度借款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跨年度持续有效。

2、借款的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钢银电商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3、借款利率

年利率由6%降为5%。

4、其他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钢银电商可依据实际经营需求随借随还,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根据业务发展的

实际需要在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协议。借款期限、借款方式等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三、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83509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1173033F

法定代表人:朱军红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5楼

注册资本:103,840.870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2月15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铁矿产品、生铁、钢坯、焦炭、卷板、铁精粉、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建材、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耐火材料、汽摩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信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钢银电商41.94%股权,钢银电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43,54941.94%
2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0019.26%
3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8,4008.09%
4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8,222.307.92%
5其他23,669.570222.79%
合计103,840.8702100.00%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智维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509455817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均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522室成立日期:2015年7月24日经营范围: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食用农产品、饲料、日用百货、文化办公用品、五金交电、皮棉、纺织原料及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煤炭、矿产品、铁矿石、冶金炉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润滑油、汽车零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原料及产品、玻璃原料及产品、木材、包装材料、纸浆、纸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上海杉杉贸易有限公司2,500.0050.00%
2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00.0040.00%
3江浩500.0010.00%
合计5000.00100.00%

3、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669.3312,199.25
负债总额5,322.116,867.0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5,322.116,867.0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5,347.215,332.18
2018年 (经审计)2019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2,718.3551,412.89
利润总额470.56379.95
净利润357.23284.96

智维工贸董事长黄坚为公司董事,智维工贸股东自然人江浩为公司董事长朱军红关联人。本次钢银电商向智维工贸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向关联方智维工贸借款,用于满足钢银电商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借款利率调低有利于钢银电商降低融资成本,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公司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参照钢银电商同期借款利率水平确定,钢银电商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调整事项,无抵押,相比其他融资借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

有利于钢银电商整体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朱军红先生、黄坚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本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了本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本次钢银电商向智维工贸借款利率调整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利率标准,有利于钢银电商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钢银电商向智维工贸借款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借款利率,有利于钢银电商降低融资成本,且本次借款的利率调整符合市场化标准,利率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的事项。

八、本年年初至公告日与智维工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初至今,钢银电商向智维工贸借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借款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截至目前,该笔款项和利息已按期归还,无逾期情况,在公司《关于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的审批额度范围内。

本年初至今,钢银电商与智维工贸发生关联采购金额人民币

3,212.30万元,关联销售金额人民币2,601.57万元,未超出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审批额度,公司将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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