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9年12月23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孙公司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5,871.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全部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单位 | 资金到账时间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依据 |
1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23日 | 天津市商务局2019年港建费补助 | 216.75 | 津财综【2019】6号 |
2 | 2020年1月4日 | 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港建费补助款 | 41.98 | 沪财税【2019】13号 | |
3 | 2020年1月16日 | 天津市商务局2019年港建费补助 | 21.96 | 津财综【2019】6号 | |
4 | 2020年1月20日 | 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海铁联运补贴 | 1.70 | 榕港集团业调【2018】5号 | |
5 | 2020年2月12日 |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发改局数字经济补助 | 300.00 | 泉丰发改【2020】4号 | |
6 | 2020年2月21日 | 天津市商务局港建费补助 | 10.34 | 津财综〔2019〕6号 | |
7 | 2020年2月21日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港航子项 | 197.25 | 深交规〔2018〕9号 |
8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2020年3月11日 | 2018年航线奖励补贴 | 1,800.00 | 海府[2016]107号 |
9 | 2018年外贸出口重箱奖励补贴 | 7.34 |
10 | 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2020年3月6日 | 新增运力(仁建贰)的第三期补贴(共三期) | 46.91 | 海府[2016]107号 |
11 | 新增运力(仁建15、16、17)的第二期补贴(共三期) | 326.12 | |||
12 | 新增运力(仁建19、23)的第二期补贴(共三期) | 214.37 | |||
13 | 新增运力(仁建25、26、27、海速9)第一期补贴(共三期) | 342.71 | |||
14 | 2018年度财税地方分成返还 | 419.19 | |||
15 | 2018年货运周转量增长补贴 | 1,825.00 | |||
16 | 2017年度保持船舶总运力补贴 | 100.00 |
合计 | 5,871.62万元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均属于与收益相关,合计为5,871.62万元。上述补助的取得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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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