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江化微在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76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4.1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2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3,234.1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3,035.8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师报字[2017]第ZA1182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以下简称“周庄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7年5月2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9年度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67,643,748.4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1,987,800.00元;于2017年4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435,717.3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5,220,231.12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2,111,801.04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账户余额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 | 018801160013006 | 活期(协定)方式 | 34,362.00 | 8,211.18 |
合计 | - | - | - | 34,362.00 | 8,211.18 |
项 目 | 金额 |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36,270.00 |
减:发行费用 | 3,234.11 |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 33,035.89 |
三、截止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 26,264.37 |
(一)截止本期募投项目已使用 | 16,764.37 |
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5,198.78 |
2、年产8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目(二期3.5万吨产能建设) | 11,565.59 |
其中:2017年投入 | 404.65 |
项 目
项 目 | 金额 |
2018年投入 | 7,638.92 |
2019年投入 | 3,522.02 |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金额 | 0.00 |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9,500.00 |
其中:截止2018年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9,500.00 |
2019年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9,500.00 |
减:2019年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金额 | 9,500.00 |
四、利息收益 | 1,439.66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477.32 |
其中:2019年存款利息收入 | 144.37 |
理财收益 | 962.84 |
其中:2019年理财收益 | 0.00 |
减:手续费支出 | 0.5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8,211.18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3,035.8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22.0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764.3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8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目(二期3.5万吨产能建设) | — | 40,211.28 | 40,211.28 | 40,211.28 | 3,522.02 | 16,764.37 | -23,446.91 | 41.69 | 2020年6月 | — | — | 否 |
合计 | — | 40,211.28 | 40,211.28 | 40,211.28 | 3,522.02 | 16,764.37 | -23,446.9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投入,使用部分符合生产和质量要求的国产设备代替进口设备,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压缩了资金支出。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0年1月完成试生产,目前处于项目验收阶段。截至本报告日,募投项目正有序推进之中。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期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1,987,800.00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
截至2019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19-018)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19-022)2019年7月17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9,500万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19-018) 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19-022) 2019年7月17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9,500万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期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期不使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期不使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期不使用 |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1760)。报告认为:江化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化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江化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江化微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江化微在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覃文婷 | 张 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