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对入园企业
实施减免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共克时艰。综合考虑疫情对公司及子公司自有物业入园企业的负面影响,根据深圳市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公司制定包括免除入园企业物业租金和孵化服务费等如下措施。
一、减免措施
(一)减免物业租金和孵化服务费
1、免除范围:公司及子公司自有物业;
2、免除期限: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自有物业所在地为深圳市外的,结合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3、免除对象:上述自有物业内所有非机关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租户;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不受组织性质的限制;
4、免除费用项目:物业租金和孵化服务费;
5、免除金额:自有物业租金和孵化服务费减免金额预计为3000万元,具体减免金额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二)公司将成立应对疫情服务工作组,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困难,协助企业对接各项扶持政策,多角度减轻企业负担,共渡难关。
二、实施方案
为确保本措施能够有序、高效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具体实施方案,并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减免措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对入园企业实施减免措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对入园企业实施减免措施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的影响
1、预计本次减免措施涉及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约2800万元。本次减免措施对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的影响系未经审计的预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本次减免措施对公司的影响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本次减免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
2、本次减免措施是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及影响力。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积极快速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对入园企业实施减免措施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