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警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自 2020 年3 月9日至 2020 年 3 月11日,已连续三个转让日达到涨幅限制,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转让异常波动。
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平台披露,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