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现场会议,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2019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召开方式 | 审议内容 |
1 | 第八届监事会2019 年第一次会议 | 2019年2月27日 | 现场方式 | 1、《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开展涉及关联方的商业保理业务的议案》 |
2 | 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 | 2019年3月15日 | 现场方式 | 1、《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5、《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3 | 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 | 2019年3月30日 | 通讯方式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召开方式 | 审议内容 |
4 | 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 | 2019年4月29日 | 通讯方式 | 1、《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5 | 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 | 2019年7月22日 | 现场方式 | 1、《关于变更公司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5、《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6 | 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 | 2019年8月9日 | 现场方式 | 1、《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7 | 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 | 2019年10月25日 | 通讯方式 |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二、公司2019年度规范运作情况及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列席了公司2019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审
阅了相应会议的会议材料,对上述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事项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
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的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并对会计报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决算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并适时跟进国家各项财税政策的变化,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审核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
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预计将派发现金股利375,811,425.60元。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五)监事会对公司股份回购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且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拟向15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分别授予312.2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312.20万份股票期权;且公司拟在回购价格不超过
6.6元/股的情况下使用3—5亿元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其中回购资金总额的30%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向15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分别授予312.2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312.2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对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暂时利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八)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情况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2019年度,公司继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了内控制度的执行能力,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和营运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强化并提升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落实监督职能,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确保公司内部监控措施的有效执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