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
发行完毕的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于2020年3月10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毕2020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人民币1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2.96%。
经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意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此前本行已于2019年8月29日发行完毕第一期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人民币10亿元,相关情况详见本行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常熟银行关于第一期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2019-040)。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