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0-01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与关联方李永新、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7,22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永新、石磊回避表决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0年预计交易额上限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 | 住宿及餐饮服务 | 市场定价 | 4,000.00 | 500.30 | 2,318.95 |
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租赁 | 市场定价 | 2,500.00 | 0.00 | 2,383.60 | |
李永新 | 33所民非学校联合办学费 | 协商定价 | 350.00 | 0.00 | 295.81 | |
小计 | — | — | 6,850.00 | 500.30 | 4,998.36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 展览服务 | 市场定价 | 320.00 | 0.00 | 250.00 |
小计 | — | — | 320.00 | 0.00 | 250.00 | |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李永新 | 33所民非学校托管费 | 协商定价 | 50.00 | 0.00 | 41.13 |
小计 | — | — | 50.00 | 0.00 | 41.13 | |
合计 | — | 7,220.00 | 500.30 | 5,289.49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李永新
1、关联方介绍
李永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直接持有公司
18.35%股份。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李永新为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规定的关于关联自然人的规定,李永新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租赁 | 2,383.60 | 2,500.00 | 0.64 | -4.66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
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 | 住宿及餐饮服务 | 2,318.95 | 2,300.00 | 0.62 | 0.82 | ||
李永新 | 33所民非学校联合办学费 | 295.81 | 300.00 | 0.08 | -1.40 | ||
小计 | — | 4,998.36 | 5,100.00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 展览服务 | 250.00 | 300.00 | 100.00 | -16.67 | |
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租赁 | 1,886.60 | 3,500.00 | 98.90 | -46.10 | ||
小计 | — | 2,136.60 | 3,800.00 | — | — | ||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李永新 | 33所民非学校 | 41.13 | 500.00 | 100.00 | -91.77 | |
小计 | — | 41.13 | 500.00 | — | — | ||
合计 | 7,176.09 | 9,400.00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不适用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不适用 |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秦小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82574302Q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799号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住宿(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1月26日);热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限普通饮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1月01日);销售日用品、工艺品;打字、复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商业用房;酒店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3,819.08万元;净资产-3,681.49万元,营业收入2,871.56万元,净利润-3,467.79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系中公教育的高管和核心员工控制的北京汇友致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三)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秦小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313138203L
住 所:沈阳市沈河区北顺城路129号(主楼8-14轴,A-K轴)801室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不含餐饮、住宿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教育信息、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会议、展览展示承办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0,301.56万元;净资产-2,611.20万元;营业收入2,270.10万元;净利润-1,718.70万元。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公教育的高管和核心员工控制的北京汇友致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四)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耿会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774048916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A座12层1211、1215室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教育咨询;文化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公共关系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23,477.18万元;净资产2,367.16万元;营业收入63,714.05万元;净利润793.47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李永新及其配偶许华持有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100%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北京千秋
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出售、采购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场地租赁等业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更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永新、石磊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对公司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的意见
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