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4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的期限为3年且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亿元额度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