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安证券 股票代码:60090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三月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华安证券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不设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根据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末,公司净资产金额为128.30亿元,高于15亿元人民币,公司无需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担保。本次公司发行可转债未设定担保,符合上述规定。
四、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现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除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外,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中有关对上市公司分红的要求及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公司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股利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并公开披露独立意见。
(五)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及保障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意见的具体措施: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且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表决渠道。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及保障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意见的具体措施: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公司章程已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时,除履行前述审议程序以外,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
司应当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表决渠道。
(八)与中小股东沟通措施: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
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并公开披露独立意见。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华安证券兼顾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1、规划的考虑因素和原则
公司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股东需求、融资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能力、资金需求、监管指标、流动性等情况,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将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在注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盈利、符合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1)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拟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利润分配方案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且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表决渠道。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当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本规划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公司章程已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时,除履行前述审议程序以外,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应当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表决渠道。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并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3)与中小股东沟通措施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
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7年6月14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3,62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7,260,000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09%,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36%。2017年7月,公司已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
(2)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8年6月6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7年末总股本3,62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7,260,000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44%,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49.95%。2018年7月,公司已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
(3)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年4月20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8年末总股本3,62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7,260,000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23%,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78.82%。2019年6月,公司已完成2018年度利润分配。
2、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2016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截至目前上市已满三年。公司最近三年(含上市前)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18年度 | 21,726.00 | 55,374.50 | 39.23% |
2017年度 | 21,726.00 | 64,972.68 | 33.44% |
2016年度 | 21,726.00 | 60,201.34 | 36.09% |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0,182.84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金额/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8.30% |
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将相应增加;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预计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周期性波动风险
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心理预期、行业监管等多种因素将综合影响证券市场,导致证券市场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及周期性。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尚未成熟,股票市场波动幅度较大,证券公司的盈利状况也受到一定影响。根据上交所、深交所公布的数据,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A股股票成交金额分别为127.24万亿元、112.36万亿元、90.11万亿元和69.50万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变动-50.04%、-11.69%、 -19.81%和32.56%。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全行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79.94亿元、3,113.28亿元、2,662.87亿元和1,789.41亿元,全行业净利润分别为1,234.45亿元、1,129.95亿元、666.20亿元和666.62亿元。报告期内证券行业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情况的变化趋势与股指走势、股票市场成交活跃度关系紧密。其中,2018年度,受到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去杠杆等因素影响,证券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报告期内,由于股票市场交易情况变化,公司盈利能力亦受到一定的影响。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33亿元、19.18亿元、17.61亿元和14.36亿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04亿元、6.52亿元、5.78亿元和
5.80亿元,与市场变动趋势总体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优化经营和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但是,由于公司各项业务盈利情况均与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密切相关,公司仍将面临因市场周期性变化引致的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如果未来证券市场长时间处于不景气周期,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风险。
(二)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我国证券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业务经营与开展受到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全方位监管。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公司层面的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针对各项业务,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体系。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为了适应国内外市场变化,行业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可能随之进行调整。如果国家关于资本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税收政策、业务许可、外汇管理、商务贸易、利率政策、业务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和证券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进而对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影响。
(三)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与代理证券交易额和佣金水平呈正相关,前者与二级市场活跃度高度相关,而二级市场往往受到国家政治环境、经济政策、市场流动性、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后者主要受同业竞争、客户构成等因素影响,使得经纪业务收入存在一定波动。
1、市场交易量波动风险。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证券市场日均股票交易额为5,184.95亿元、4,580.26亿元、3,689.31亿元和5,873.61亿元,2016-2018年证券市场日均股票交易金额逐年下降,2019年1-6月日均股票交易金额较2018年同期大幅增长。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华安证券的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10.06亿元、7.77亿元、5.61亿元和3.89亿元,其中2019年1-6月较去年同期上涨22.55%。由此可见,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与股票市场成交情况基本同步,受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程度影响较大。鉴于影响二级市场行情波动的因素较为复杂,如果二级市场成交活跃度出现大幅下滑,将导致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利润大幅减少,甚至超过50%的风险。
2、交易佣金率变化风险。传统证券经纪业务主要为交易通道类型,而目前A股市场投资者以个人投资者为主,证券公司短期内难以建立差异化竞争优势。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互联网对传统经纪业务的经营模式产生巨大冲击。随着网上开户的推广和“一人多户”的全面开放,部分券商推行低价竞争策略,区域性券商面临来自全国性券商更为激烈的竞争。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佣金率分别为0.0494%、0.0421%、
0.0400%和0.0401%,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高于市场的平均佣金率水平。未来若经纪业务交易佣金率持续下降,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风险。
(四)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目前,国内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重组以及财务顾问等服务。受项目储备情况、审核及发行速度影响,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可能存在周期性波动风险;如果公司从业人员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对市场和企业发展前景判断不准确,对发行方案设计不合理,可能导致上市申请被否、发行失败或大比例包销,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果公司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可能存在涉及民事或刑事诉讼、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甚至保荐资格被限制或撤销、公司声誉受损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经过一段合理
的时间,并且证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还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证券市场景气程度的影响,如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则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1、未转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或触发回售条款等原因导致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经营压力。
2、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转股期内,随着可转债的逐步转股,公司的总股本、净资产将逐步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补充资本金,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配置资源,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一般情况下在投入当期就可以产生即期综合收益,但是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在转股完成当年得到充分利用、或者其补充资本带动的相关业务发展未达到预定的规模或实现一定的盈利水平,且公司原有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未实现足够的提升,则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3、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变动较为复杂,需要可转债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4、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5、可转债未担保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8.30亿元,不低于15亿元,因此公司未对本次可转债发行提供担保。如果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可能因未设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6、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公司股价走势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整体状况及公司经营业绩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或者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股价仍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导致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7、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在满足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的方案。并且,若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审议通过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该修正方案仍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因此,存续期限内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此外,即使公司决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修正幅度亦存在不确定性。
8、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与普通的公司债券不同,可转债持有者有权利在转股期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将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因可转债特有的转股权利,多数情况下可转债的发行利率比类似期限类似评级的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更低。另一方面,可转债的交易价格也受到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格,不随着公司股价的波动而波动,有可能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会高于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因此,如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出现不利波动,同时可转债本身的利率较低,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也会随之出现波动并甚至可能低于面值。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请投资者关注以上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和“第三节 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七、关于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的提示
本次发行前,公司尚未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10,749.00万元至121,823.90万元之间。根据业绩预增公告及目前情况作出的合理预计,2019年年报披露后,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仍然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目 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2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不设担保 ...... 2
四、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 2
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提示 .....8六、风险提示 ...... 8
七、关于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的提示 ...... 13
目 录 ...... 14
第一节 释义 ...... 17
一、一般释义 ...... 17
二、专业释义 ...... 19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1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 21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1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5
一、行业与市场风险 ...... 35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 38
三、管理风险 ...... 43
四、其他风险 ...... 45
五、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 45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 49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49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投资权益情况 ...... 50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9
四、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 71
五、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72
六、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 96
七、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98
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37
九、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 171
十、境外经营情况 ...... 175
十一、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 176
十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76十三、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 176
十四、偿债能力指标及资信评级情况 ...... 182
十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84
十六、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190
十七、被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 195
十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 203
第五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204
一、同业竞争 ...... 204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209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32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232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262
三、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 264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7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67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90
三、现金流量分析 ...... 308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311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 311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315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 318
八、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简要讨论与分析 ...... 321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325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32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32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328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334
五、本次募集资金管理 ...... 334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336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 336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336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338
第十节 董监高及中介机构声明 ...... 33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57
一、备查文件 ...... 357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 357
第一节 释义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或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本次发行 | 指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
可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公司、华安证券、发行人 | 指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安有限 | 指 |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前身 |
安徽国控集团、国资运营公司 | 指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华安新兴 | 指 | 安徽华安新兴证券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华安期货 | 指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华安资本 | 指 | 安徽华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华安期货全资子公司 |
华富基金 | 指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 |
华富利得 | 指 | 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华富基金控股子公司 |
华富嘉业 | 指 | 华富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安华基金 | 指 |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系华富嘉业控股子公司 |
华富瑞兴 | 指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华安互联网 | 指 | 安徽华安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系华富瑞兴控股子公司 |
华安小贷 | 指 | 安徽华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系华富瑞兴参股公司 |
华安鑫源 | 指 | 安徽华安鑫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系华富瑞兴参股公司 |
安华创新基金 | 指 | 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安徽省股权服务集团 | 指 | 安徽省股权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为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系公司参股公司 |
报价系统公司 | 指 |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
安徽出版集团 | 指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东方创业 | 指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皖能电力 | 指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安徽省能源集团 | 指 |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股东 |
江苏舜天 | 指 |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股东 |
安徽省投资集团 | 指 |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安华创新二期 | 指 | 安徽安华创新二期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安振产业 | 指 | 安徽安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天成投资 | 指 | 安徽天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控资管 | 指 | 安徽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马鞍山农商行 | 指 |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骐骥生物 | 指 | 安徽骐骥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金英马公司 | 指 | 厦门金英马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A股 | 指 |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 指 |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 |
报告期期末 | 指 | 2019年6月30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股东大会 | 指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会机构部 | 指 |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外汇管理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
央行/人民银行 | 指 | 中国人民银行 |
银保监会/中国银 | 指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安徽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
安徽省国资委 | 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业协会 | 指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华普天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 | 指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
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 | 指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二、专业释义
做市商 | 指 | 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在证券市场上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
一般风险准备 | 指 | 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风险准备 |
风险资本准备 | 指 |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设立分支机构等存在可能导致净资本损失的风险,应当按一定标准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并与净资本建立对应关系,确保各项风险资本准备有对应的净资本支撑 |
融资融券 | 指 | 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
转融通 | 指 | 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 指 | 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
结算备付金 | 指 | 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 |
新三板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银行间市场 | 指 | 由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等构成的银行间进行资金拆借、货币交易的市场 |
自营 | 指 | 证券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买卖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 |
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资行为IPO、首发
IPO、首发 | 指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缩写 |
IB 业务 | 指 |
PB 业务 | 指 | 主经纪商业务,为“Prime Brokerage”的缩写,即证券公司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客户等提供的集中托管清算、后台运营、研究支持、杠杆融资、证券拆借、资金募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
QFII | 指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的缩写 |
RQFII | 指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RMB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的缩写 |
注:1、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3、本募集说明书2019年半年度、2019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HUAAN SECURITIES CO., LTD. |
曾用名(如有) |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1年1月8日 |
上市日期 | 2016年12月6日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代码 | 600909.SH |
股票简称 | 华安证券 |
总股本 | 3,621,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章宏韬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
联系电话 | 0551-65161666 |
公司网站 | http://www.hazq.com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000704920454F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本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3月29日,安徽省国资委下发《省国资委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2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
2019年6月16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下发《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19]1489号),对公司申请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无异议。
2020年1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5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可转债申请获得通过。
2020年1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5号),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获得核准。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主要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码:
600909.SH)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亿元,发行数量为280.00万手(2,800.00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0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
5、票面利率及定价方式
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0.80%、第五年
1.50%、第六年2.0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0年3月12日。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其中,I为年利息额;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3月18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1日。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77元/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
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前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
为:
Q=V÷P其中:Q为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
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上投资者未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3月12日(T日)。
(2)发行对象
①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3月1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上投资者未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按照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③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④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⑤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⑦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①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②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保证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③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④当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⑤对变更、解聘质权人代理人作出决议;
⑥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⑦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⑧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①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⑤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5)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体
①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③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28.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补充资本金。募集资金具体将主要投资于以下方向:
序号 | 投资方向 | 拟投入金额(亿元) |
1 | 加大股权投资业务平台建设 | 10.00 |
2 | 加快打造跨市场、多品种、多策略的自营业务体系 | 10.00 |
3 | 加快境外业务布局 | 5.00 |
4 | 加快传统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完善机构业务服务体系 | 3.00 |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2019年6月24日,上海新世纪出具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9)010705),确认华安证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上海新世纪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四)募集资金规模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亿元。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五)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8日。
(六)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下列费用均为预计费用,本次可转债的保荐及承销费将根据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结合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其他费用等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项目 | 含税金额(万元)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1,400.00 |
律师费用 | 58.00 |
会计师费用 | 35.00 |
资信评级费用 | 25.00 |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 112.90 |
合计 | 1,630.90 |
(七)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所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日期 | 发行安排 | 停复牌安排 |
T-2日 2020年3月10日 | 登载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T-1日 2020年3月11日 | 网上路演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T日 2020年3月12日 |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无限售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 正常交易 |
T+1日 2020年3月13日 |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 正常交易 |
T+2日 2020年3月16日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 | 正常交易 |
T+3日 2020年3月17日 | 主承销商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 正常交易 |
T+4日 2020年3月18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 正常交易 |
(八)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可转债上市流通,所有投资者均无持有期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 称: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章宏韬 |
董事会秘书: | 汲杨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
电 话: | 0551-65161666 |
传 真: | 0551-65161600 |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 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江禹 |
保荐代表人: | 董雪松、石芳 |
项目协办人: | 孟祥光 |
项目组成员: | 张东、柳柏桦、董辰晨、陈勤羽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0层 |
电 话: | 021-38966912 |
传 真: | 021-38966500 |
(三)律师事务所
名 称: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张晓健 |
经办律师: | 李军、音少杰 |
办公地址: | 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B座东楼16楼 |
电 话: | 0551-62677062 |
传 真: | 0551-62620450 |
(四)审计机构
名 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肖厚发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褚诗炜、鲍灵姬、许亚俊、孔令莉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电 话: | 0551-63475917 |
传 真: | 0551-62652879 |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 称: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朱荣恩 |
经办人员: | 艾紫薇、朱琳艺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
电 话: | 021-63504375 |
传 真: | 021-63500872 |
(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 称: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振华支行 |
户 名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账 号: | 4000010229200147938 |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 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
电 话: | 021-68808888 |
传 真: | 021-68804868 |
(八)证券登记机构
名 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
电 话: | 021-58708888 |
传 真: | 021-58899400 |
第三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行业与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周期性波动带来的风险
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心理预期、行业监管等多种因素将综合影响证券市场,导致证券市场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及周期性。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尚未成熟,股票市场波动幅度较大,证券公司的盈利状况也受到一定影响。根据上交所、深交所公布的数据,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A股股票成交金额分别为127.24万亿元、112.36万亿元、90.11万亿元和69.50万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比变动-50.04%、-11.69%、 -19.81%和32.56%。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全行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79.94亿元、3,113.28亿元、2,662.87亿元和1,789.41亿元,全行业净利润分别为1,234.45亿元、1,129.95亿元、666.20亿元和666.62亿元。报告期内证券行业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情况的变化趋势与股指走势、股票市场成交活跃度关系紧密。其中,2018年度,受到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去杠杆等因素影响,证券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报告期内,由于股票市场交易情况变化,公司盈利能力亦受到一定的影响。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33亿元、19.18亿元、17.61亿元和14.36亿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04亿元、6.52亿元、5.78亿元和
5.80亿元,与市场变动趋势总体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优化经营和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但是,由于公司各项业务盈利情况均与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密切相关,公司仍将面临因市场周期性变化引致的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如果未来证券市场长时间处于不景气周期,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风险。
(二)国内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根据证券业协会发布的2019年半年度经营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国内共
有证券公司131家。经过多年发展,国内证券公司竞争格局初步显现。部分证券公司已在不同地域或业务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经营风格和竞争优势;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IPO或重组上市等方式快速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但总体而言,我国证券公司盈利来源仍然相对单一,收入主要集中在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和自营业务,同质化情况较为突出。大部分国内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业务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等方面没有明显差距,行业内竞争较为激烈。因此,我国证券行业仍处于由分散经营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各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竞争手段、技术水平等方面仍未拉开明显差距。受此影响,近年来证券行业经纪业务佣金率不断下滑,投资银行业务出现低价竞争等现象。
若公司未来无法在服务实体经济、加强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发挥专业和创新优势,通过模式创新驱动业务整体转型升级,则可能面临国内证券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的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三)证券业对外开放导致的竞争风险
多家国际大型投资银行已通过设立合资证券公司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在高端机构客户业务及跨境业务上给国内证券公司带来较大压力。2018年4月28日,证监会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取消了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不得超过49%的限制;同时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允许新设合资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依法有序申请证券业务。目前,瑞银、摩根大通、野村东方等外资控股券商已获批准,多家外资证券公司亦已向证监会申请将持股比例提升至51%或以上。
相比国内的证券公司,外资证券公司在品牌影响、营销能力、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资本实力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其海外承销、跨市场运作经验也较为丰富。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机构在国内证券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深入,证券行业的多元化竞争格局也将进一步加剧。
针对证券行业外开放使得外资证券公司将深入国内市场的情况,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并强化业已形成的竞争优势,不能及时提高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提升资本实力,则存在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四)与其他金融机构及互联网金融竞争产生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快速发展,机构综合化经营趋势明显。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融机构不断通过创新业务品种和模式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渗透,并凭借其在网络分布、客户资源、资本实力等方面的相对优势,抢占证券公司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国家也在逐步调整监管体制,从分业监管逐步转向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有机结合。2017年1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2018年4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至此,我国形成了新的 “一委一行两会”监管格局。随着其他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国家对金融行业监管体制的调整,证券公司将面临来自跨行业的竞争和监管。
此外,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服务形式也对证券公司传统业务等带来一定冲击,并对证券公司经营模式转型带来深远的影响。随着互联网技术对金融领域的进一步渗透,将可能提供更为多元的金融产品,从而影响证券公司的客户来源、业务开展和盈利水平。公司如不能在金融科技领域有效布局、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将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地位下降的风险。
(五)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我国证券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业务经营与开展受到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全方位监管。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公司层面的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针对各项业务,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体系。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为了适应国内外市场变化,行业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可能随之进行调整。如果国家关于资本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税收政策、业务许可、外汇管理、商务贸易、利率政策、业务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和证券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进而对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影响。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公司经营证券业务,受行业及业务特性的影响,存在特定的经营风险,主要包括:
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存在的风险,及业务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等。
(一)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与代理证券交易额和佣金水平呈正相关,前者与二级市场活跃度高度相关,而二级市场往往受到国家政治环境、经济政策、市场流动性、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后者主要受行业竞争、客户构成等因素影响,使得经纪业务收入存在一定波动。
1、市场交易量波动风险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证券市场日均股票交易额为5,184.95亿元、4,580.26亿元、3,689.31亿元和5,873.61亿元,2016-2018年证券市场日均股票交易金额逐年下降,2019年1-6月日均股票交易金额较2018年同期大幅增长。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华安证券的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10.06亿元、7.77亿元、5.61亿元和3.89亿元,其中2019年1-6月较去年同期上涨22.55%。由此可见,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与股票市场成交情况基本同步,受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程度影响较大。鉴于影响二级市场行情波动的因素较为复杂,如果二级市场成交活跃度出现大幅下滑,将导致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利润大幅减少,甚至超过50%的风险。
2、交易佣金率变化风险
传统证券经纪业务主要为交易通道类型,而目前A股市场投资者以个人投资者为主,证券公司短期内难以建立差异化竞争优势。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互联网对传统经纪业务的经营模式产生巨大冲击。随着网上开户的推广和“一人多户”的全面开放,部分券商推行低价竞争策略,区域性券商面临来自全国性券商更为激烈的竞争。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佣金率分别为0.0494%、0.0421%、0.0400%和0.0401%,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高于市场的平均佣金率水平。未来若经纪业务交易佣金率持续下降,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风险。
(二)自营业务风险
公司自营业务主要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内部控制失效的风险和投资产品自
身的风险。
1、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我国资本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市场深度和广度都在不断发展。自营业务收入受系统性风险影响较大,投资收益率与二级市场走势密切相关。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情况统计,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证券行业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分别为568.47亿元、860.98亿元、800.27亿元和620.60亿元。同期,公司分部报告口径自营业务投资收益分别为2.12亿元、3.98亿元、5.48亿元和2.96亿元,随着市场行情变化有一定波动。如果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低迷或连续下跌,公司投资规模和结构配置不合理或投资决策不当,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出现收入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2、内部控制失效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一套系统的自营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规模控制、决策授权、交易品种限制、不相容岗位分离、止盈止损、信息隔离和风险监控等风险控制措施。如果员工出现道德风险导致上述制度未能得到适当执行,风险监控机制未能发现该风险,或者相关制度未能根据市场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出现越权交易、违规交易、大额亏损未能及时平仓以及交易信息泄露等风险,进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出现收入下滑甚至亏损的情况,对公司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3、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
公司自营业务面临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例如债券发行主体违约或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甚至无法兑付的风险;上市或挂牌公司业绩下降、虚假信息披露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强制停牌等情况,从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出现下滑的风险等。
(三)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风险
针对客户的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华安期货已经推出若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理财产品;此外,公司的联营企业华富基金从事基金管理业务。财富管理类业务主要存在产品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竞争风险和运营风险。
1、投资风险
由于证券市场投资风险较大,市场风险对冲机制尚未完善,资产管理产品和华富基金的投资业绩可能存在一定波动,自有资金的参与可能导致公司风险敞口进一步加大。如果公司未能适度控制资产管理规模,合理配置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方向,可能导致资产管理产品净值下跌,自有资金参与部分出现亏损的风险。此外,如果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的设计、收益水平不符合客户预期,导致投资者购买意愿降低、提前赎回,将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水平。
2、流动性风险
随着产品数量的增加、资产管理规模的不断增长,开放期内客户的赎回时间及赎回数量不确定性增加,对公司流动性的要求较高,可能发生不能及时兑付的风险。
3、竞争风险
国内保险公司、银行、QFII、私募基金及其他基金管理公司不断推出金融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领域竞争激烈。如果公司、华安期货和华富基金不能提高财富管理收益水平,丰富产品类别,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而扩大管理规模,将会制约此类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
4、运营风险
资产管理产品运行过程中可能由于银行划款通道故障、系统或者网络故障、操作差错等原因产生运行风险。
此外,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2018年10月,中国证监会又发布了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重点解决多层嵌套、资金池、刚性兑付等问题,强化风险管控,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以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运作方式可能受到严格监管,使得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短期内受到一定影响。
(四)信用业务风险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融出资金规模分别为57.04亿元和44.80亿元,信用交易业务融出资金余额占公司资产总额的20.79%。信用交易业
务主要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波动风险、内控失效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1、信用风险
在信用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维持担保比例或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警戒线且未能追加担保物、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到期不偿还信用交易资金、二级市场行情下滑等原因,信用交易客户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资金损失。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因不可预见和控制的因素导致市场波动,交易异常,造成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无法正常进行、危及市场安全,或造成证券公司客户担保品贬值、维持担保比例不足,且证券公司无法实施强制平仓收回融出资金(证券)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3、利率波动风险
目前,信用交易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市场竞争激烈,利率有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如果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拓展优质客户,或者资金储备不足,可能导致信用交易业务萎缩、收入下降的风险。
4、内控失效风险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信用交易内部控制制度以控制业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限额授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风险集中度控制、债权担保、逐日盯市、保证金制度、流动性监控、业务隔离、信息系统控制和独立风险监控等措施。如果上述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公司内控制度未能跟随业务变化及时调整,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出现违约、坏账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
信用交易业务规模的急速变化带来资金需求的快速变化,若公司不能及时调整资金头寸,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或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在市场发生变化或单边下跌的情况下,客户难以平仓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
(五)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目前,国内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重组以及财务顾问等服务。受项目储备情况、审核及发行速度影响,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
入可能存在周期性波动风险;如果公司从业人员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对市场和企业发展前景判断不准确,对发行方案设计不合理,可能导致上市申请被否、发行失败或大比例包销,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果公司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可能存在涉及民事或刑事诉讼、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甚至保荐资格被限制或撤销、公司声誉受损的风险。
(六)私募投资基金业务风险
在公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包括:①募集失败风险。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②投资管理风险。投资管理风险包括投资基金管理不善、基金管理人违规操作、投资标的投后管理不善、投资标的估值下降等风险。③投资退出风险。投资退出风险包括投资基金到期但投资标的尚未退出的风险、投资退出方案制订不合理或退出实施不顺利从而影响投资收益兑现的风险以及投资标的因受经济周期等原因的影响出现业绩下滑、停工、破产等不利情况,从而影响投资资金退出的风险。
(七)另类投资业务风险
另类投资是指投资标的为除传统的股票、债券和现金之外的金融和实物资产。另类投资的投资标的一般为非标准化产品,需要投资人具备更广泛的专业知识、更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并且其流动性也不如传统的股票、债券等资产。因此,另类投资业务面临着比一般传统投资业务更高的投资决策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八)期货业务风险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华安期货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业务。受到监管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华安期货的成交金额分别为39,581亿元、37,753亿元、64,061亿元和39,413亿元,有一定的波动性。
虽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体系,但仍然面临着期货市场波动的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保证金交易的结算风险,以及业务与产品创新导致的风险。
(九)新三板业务风险
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新三板市场已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
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挂牌门槛相对较低,部分拟挂牌企业存在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业绩波动大等问题,为公司推荐挂牌、定向融资、做市、持续督导等相关业务增加了难度。若因公司在推荐挂牌、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或挂牌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够真实、准确、完整,则公司可能面临监管机构处罚、投资者索赔、做市投资损失、甚至业务资格受限的风险。
(十)创新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已陆续开展了互联网金融、主经纪商等创新业务,并积极申请参与公募基金托管、公募基金券商结算等工作。未来公司将密切跟踪同业创新动态,采用跟随型创新战略稳步开展创新业务。但是,受资本规模、管理水平、人才储备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其他创新业务,公司可能存在相关业务资格不获批准的风险;如果公司创新业务布局不合理,可能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下降,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由于创新业务推出时间较短,相关监管政策、产品设计、人才培养、制度建设、风险控制、技术支持等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如果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上述经营风险,可能导致创新业务失败,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净资本管理风险
目前,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证券市场大幅波动或不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可能导致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出现不利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资本结构,可能对业务开展和市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三、管理风险
(一)操作风险
公司面临一定的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公司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发生与操作风险有关的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玩忽职守、虚报或者隐瞒必要信息、不恰当地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进行未经授权或者超出权限的交易等。公司已经采取应有的措施来防范操作风险,但不能完全排除因员工操作不当、失误、故意、欺诈、不作为等原因而蒙受财产和声誉损失的可能性。
(二)合规和诉讼风险
证券业是受高度监管的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进行规范,同时证券业也受会计、税收、外汇和利率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限制。公司虽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和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并在全公司范围营造了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但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仍有可能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果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业务适用的守则,将会承受法律风险或者监管制裁,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公司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若公司因违规原因受到相关处罚或制裁,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声誉造成损失。
(三)信息技术系统风险
信息技术系统是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的重要载体。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合理性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至关重要。公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高度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能否及时、准确地处理大量交易、并存储和处理大量的业务和经营数据。如信息技术系统和通信系统出现故障,将会使公司的正常业务受到干扰或难以确保数据完整性。
公司重视信息技术系统的搭建和完善,持续加大对信息技术系统软硬件的投入,并制定了完整的信息技术相关制度,确保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稳定运行。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公司的交易系统仍可能出现设计缺陷、硬件故障、软件崩溃、通信线路中断、遭受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等情况。如果公司遭受上述突发性事件,或因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或升级而致使信息技术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对公司的声誉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人才流失和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证券行业作为智力密集型行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至关重要。我国证券行业快速发展,对优秀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公司为员工制定和实施了一整套培训计划和激励机制,并在保持现有人才结构的基础上,大量吸引业内优秀人才加盟。但是,面对证券行业未来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公司面临优秀人才流失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中国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人才的知识储备、更新以及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创新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公司已经就未来金融人才的需要做出了前瞻性的分析并贯彻在各种培训计划中,加大了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但仍可能面临因人才储备不足从而制约公司业务发展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经过一段合理的时间,并且证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还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证券市场景气程度的影响,如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则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股东资格无法获得监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和《公司章程》,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否则应限期改正;未改正前,相应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因此,因通过持有公司可转债并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股东资格存在无法获得监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五、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一)未转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或触发回售条款等原因导致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经营压力。
(二)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转股期内,随着可转债的逐步转股,公司的总股本、净资产将逐步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补充资本金,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配置资源,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一般情况下在投入当期就可以产生即期综合收益,但是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在转股完成当年得到充分利用、或者其补充资本带动的相关业务发展未达到预定的规模或实现一定的盈利水平,且公司原有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未实现足够的提升,则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变动较为复杂,需要可转债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四)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五)可转债未担保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为128.30亿元,不低于15亿元,因此公司未对本次可转债发行提供担保。如果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可能因未设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六)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公司股价走势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整体状况及公司经营业绩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或者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股价仍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导致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七)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在满足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的方案。并且,若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审议通过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该修正方案仍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因此,存续期限内本次可转债持有
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此外,即使公司决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修正幅度亦存在不确定性。
(八)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与普通的公司债券不同,可转债持有者有权利在转股期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将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因可转债特有的转股权利,多数情况下可转债的发行利率比类似期限类似评级的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更低。另一方面,可转债的交易价格也受到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格,不随着公司股价的波动而波动,有可能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会高于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因此,如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出现不利波动,同时可转债本身的利率较低,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也会随之出现波动并甚至可能低于面值。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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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3,621,00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702,000,000 | 7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2,000,000 | 74.62 |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19,000,000 | 25.38 |
人民币普通股 | 919,000,000 | 25.38 |
3、股份总数 | 3,621,000,000 | 100.00 |
注:公司919,000,0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将于2019年12月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本次发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东 性质 | 持股 比例 (%)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 法人 | 25.10 | 909,020,879 | 887,020,879 | 无 | -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 法人 | 9.66 | 349,683,305 | - | 无 | -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 法人 | 5.52 | 200,000,000 | - | 无 | -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 其他 | 4.69 | 170,000,000 | - | 是 | 170,000,000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 法人 | 4.66 | 168,825,020 | - | 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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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 法人 | 3.73 | 135,128,317 | - | 无 | - |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 法人 | 2.76 | 100,000,000 | - | 无 | - |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 法人 | 2.76 | 100,000,000 | - | 无 | - |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 法人 | 2.67 | 96,520,226 | - | 无 | -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 法人 | 1.99 | 72,000,000 | - | 无 | - |
合计 | 63.54 | 2,301,177,747 | 887,020,879 | - | 170,000,000 |
上述股东中,①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②安徽出版集团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20,000,000股过户至“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截至2019年9月30日,安徽出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49,683,305股,通过安徽出版集团质押专户持有公司170,0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14.35%股份。③东方创业因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债券,将其所持有公司流通股70,000,000股过户至“东方创业-安信证券-19东创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截至2019年9月30日,东方创业直接持有公司168,825,020股,通过东方创业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70,0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6.60%股份。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投资权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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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
董事会
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
经营管理层
战略发展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监事会
监事会
金融产品部
金融产品部
网络经纪部
网络经纪部
投资顾问部
投资顾问部
机构管理部
机构管理部
证券投资部
证券投资部
信用交易部
信用交易部
资产托管部
资产托管部
资产管理总部
资产管理总部研究所
研究所
金融科技部
金融科技部运营管理部
运营管理部
信息技术部
信息技术部
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保卫)部
综合管理(保卫)部
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室
总经理办公室
总经理办公室稽核部
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
合规管理部
合规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党办)
董事会办公室(党办)
华安期货
华安期货
华富嘉业
华富嘉业
华富瑞兴
华富瑞兴
华安新兴
华安新兴
华富基金
华富基金
安徽省股权服务集团
安徽省股权服务集团
报价系统公司
报价系统公司
134家营业部
134家营业部21家分公司
21家分公司子公司
子公司
参股公司
参股公司
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
党委会
党委会
投行综合(质控)管理部
投行综合(质控)管理部债券业务总部
债券业务总部场外业务总部
场外业务总部投资银行各区域分部
投资银行各区域分部金融市场部
金融市场部 |
固定收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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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股及控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安证券正在经营的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1、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情况
(1)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000710926713X |
公司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419号 |
法定代表人 | 汪泓 |
注册资本 | 27,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5-05-15 |
股权结构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2.04%;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7.41%;安徽安兴联合总公司0.56% |
经营范围 |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经营地 | 安徽省 |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1143号)及公司提供的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华安期货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2019年1-6月 | 2018.12.31/2018年 |
总资产 | 344,646.74 | 268,632.37 |
净资产 | 45,240.17 | 44,502.85 |
营业收入 | 7,959.81 | 26,294.57 |
净利润 | 508.45 | 4,677.59 |
(2)安徽华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华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名称 | 安徽华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NENDDX2 |
公司住所 |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楼基金大厦7楼B座 |
法定代表人 | 汤益民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7-3-7 |
股权结构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100% |
经营范围 | 资本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会务服务及展览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信用征集与评定;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知识业务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金融信息咨询;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保税港区内国际贸易、保税港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转口贸易、代理报关业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外),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货运代理、货物仓储(除危险品外);金属材料及制品、贵金属及合金制品、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建筑材料、冶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玻璃制品、纸制品、木制品、棉花、化纤、纺织品、矿产品(除专控)、石油制品、橡胶及制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化品)、煤炭及制品、焦沥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食用油、食品饮料、油脂油料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电子商务;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据处理。软件服务(未经金融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相关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要经营地 | 安徽省 |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华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3089号)及公司提供的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华安资本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华安资本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2019年1-6月 | 2018.12.31/2018年 |
总资产 | 10,428.98 | 4,512.45 |
净资产 | 10,249.68 | 3,228.88 |
营业收入 | 2,941.32 | 4,255.59 |
净利润 | 20.81 | 183.47 |
(3)安徽华安新兴证券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 安徽华安新兴证券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000704901149L |
公司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广宏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7-12-28 |
股权结构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证券投资咨询;一般经营项目;企业财务顾问;商务信息咨询;与投资咨询相关软件产品开发。 |
主要经营地 | 安徽省 |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华安新兴证券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2141号)及公司提供的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华安新兴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2019年1-6月 | 2018.12.31/2018年 |
总资产 | 5,000.77 | 4,982.4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净资产 | 4,911.52 | 4,904.03 |
营业收入 | 252.00 | 471.70 |
净利润 | 7.49 | 1.38 |
(4)华富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华富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0558948222 |
公司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528号S1904室A1 |
法定代表人 | 方立彬 |
注册资本 | 85,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2-10-29 |
股权结构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
经营范围 | 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本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经营地 | 安徽省 |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富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2143号)及公司提供的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华富嘉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2019年1-6月 | 2018.12.31/2018年 |
总资产 | 90,308.77 | 83,623.59 |
净资产 | 89,072.53 | 83,346.53 |
营业收入 | 6,488.09 | 6,925.79 |
净利润 | 4,830.57 | 5,695.51 |
(5)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华富嘉业系安华基金控股股东,持有其50%股权。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名称 |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MQ5LMX2 |
公司住所 |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2栋142室 |
法定代表人 | 方立彬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5-10-13 |
股权结构 | 华富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华安东方(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00%;王文生5.00%;邓华生5.00%;安徽华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0%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债权及其他投资;投资顾问、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经营地 | 安徽省 |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2145号)及公司提供的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安华基金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2019年1-6月 | 2018.12.31/2018年 |
总资产 | 40,605.82 | 39,426.36 |
净资产 | 40,325.21 | 39,334.88 |
营业收入 | 4,248.01 | 4,341.65 |
净利润 | 3,015.14 | 4,141.72 |
(6)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NK1R138 |
公司住所 | 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26层 |
法定代表人 | 陈松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7-04-2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股权结构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
经营范围 | 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经营地 | 安徽省 |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2147号)及公司提供的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华富瑞兴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2019年1-6月 | 2018.12.31/2018年 |
总资产 | 114,332.95 | 111,959.27 |
净资产 | 114,251.67 | 111,951.05 |
营业收入 | 2,556.10 | 11,224.74 |
净利润 | 2,220.49 | 10,848.35 |
2、公司主要参股公司
公司名称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61608424C |
公司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
法定代表人 | 章宏韬 |
注册资本 | 25,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04-04-19 |
股权结构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7%;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经营地 | 安徽省、上海市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9]6-29号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华富基金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2019年1-6月 | 2018.12.31/2018年 |
总资产 | 63,787.59 | 65,638.02 |
净资产 | 53,681.46 | 52,745.78 |
营业收入 | 9,747.36 | 25,363.56 |
净利润 | 1,935.68 | 5,210.44 |
(三)分公司、证券营业部情况
1、华安证券分公司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安证券已设立的分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91110102330348800N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楼27层(23层) |
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91440300326644375W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西路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二层201-205 |
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 | 91340400150235307R | 安徽省淮南市朝阳中路4号 |
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南分公司 | 91320505MA1N8GUWXM | 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7号2幢101室 |
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 913415007049980679 | 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58号 |
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91410100MA40HP005W |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天翼楼北大门东侧二楼 |
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 913405007117185020 |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雨路306号 |
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 91340300719974826D | 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111号 |
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91500000MA5UC6TMX8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至5-20 |
1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 | 913412001518291749 |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颍河西路181号 |
1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 913410001514649297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前南新村18号 |
1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 91340200711784219F | 安徽省芜湖市新芜路100号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 913413001523427392 |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路(育才巷口) |
1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913100005791098991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27楼01、02单元 |
1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91510100MA62PW7R9M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3栋10号楼1005号 |
1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 91340800151323165M | 安徽省安庆市龙山路建南村1号楼 |
1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 | 9134170015382385X7 | 安徽省池州市东湖南路198号 |
1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 91341100711713138J |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69号 |
1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 | 91340600740878302T | 安徽省淮北市古城路166号 |
2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 913407007300395056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淮河大道中段359号 |
2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 | 91341800853260736N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西路9号 |
2、华安证券营业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投入运营134家证券营业部,分布于境内22个省、市、自治区,数量分布情况如下:
省市及地区 | 营业部数量 | 省市及地区 | 营业部数量 | 省市及地区 | 营业部数量 |
安徽 | 68 | 山东 | 3 | 辽宁 | 1 |
广东 | 11 | 湖南 | 3 | 四川 | 2 |
浙江 | 7 | 湖北 | 3 | 云南 | 1 |
河南 | 7 | 重庆 | 3 | 河北 | 1 |
北京 | 5 | 江苏 | 2 | 天津 | 1 |
福建 | 5 | 陕西 | 1 | 内蒙 | 1 |
上海 | 4 | 山西 | 1 | 江西 | 1 |
甘肃 | 3 | 合计 | 134 |
公司已投入运营的134家营业部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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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北里证券营业部 | 91110105742615776W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9层901内905室 |
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 | 9111010569772178XG |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9号院2号楼3层1-2单元 |
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太阳宫证券营业部 | 91110105MA002T0U2C |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火星园10号楼2层205 |
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证券营业部 | 9111010809185633XL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21层2门2102、2门2103、2门2105、2门2106、2门2107 |
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 | 911101080933696231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3层1303、1305、1306 |
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南路证券营业部 | 91440101737175446X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1101房 |
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丽江花园证券营业部 | 914401015659506447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105国道大石段96号6层 |
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齐富路证券营业部 | 91440111MA59CMAL5W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齐富路1-10号联富大厦二层 |
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平东兴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440783MA5190WC8Q | 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人和东路1号7幢B座首层104号铺位 |
1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御景城证券营业部 | 91445281MA519GU6XQ | 普宁市流沙环市北路赤华路西侧御景城二期北侧1至2层1035号 |
1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西路证券营业部 | 91440300192250396H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车公庙工业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主楼201-205单元 |
1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业部 | 9144030008834013XR |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文华大厦西座10F |
1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 91440300342616833H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38号现代国际1402A |
1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证券营业部 | 91440300335363217K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二12曙光大厦803室 |
1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证券营业部 | 91440300359555555B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19号海岸大厦西座二十楼2003室、20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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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一路证券营业部 | 91440300359557526R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22楼2203室 |
1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花园街证券营业部 | 913401006957267044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78号 |
1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10070504656XJ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209号永达大厦 |
1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100MA2MQG7P5F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399号柏林春天21幢商业101-201 |
2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肥西中街水晶城证券营业部 | 91340123695735758G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中街水晶城B20-2-4号 |
2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广西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100090767474D |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长沙路与广西路交口洞庭湖路滨湖假日花园商业A9幢商110、111 |
2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1007050479252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33号 |
2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作化南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100583011990L | 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88号安高城市天地 |
2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中路证券营业部 | 9143010055951618XJ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18号西子商业中心B、C栋裙楼二楼 |
2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 | 91430111MA4L35HW3F |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489号新芙蓉之都商务大楼13层05-08号 |
2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洞庭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430702MA4L6WMW5P | 常德市武陵区丹阳街道办事处柏子园社区洞庭大道688号锦汇苑A栋101房 |
2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润安大厦证券营业部 | 913401007330348497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27、28、29楼 |
2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宜城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8008513358969 |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1号1层3-10号 |
2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怀宁稼先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822353245855N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稼先路180号 |
3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潜山舒台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8246957080048 | 安徽省安庆市梅城镇舒台路4号(原解放路) |
3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桐城龙眠西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881697356831B | 安徽省桐城市文昌街道龙眠西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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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宿松人民西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8266957432807 |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西路245号 |
3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岳西建设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8283551715703 | 岳西县天堂镇建设西路3号 |
3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 91130100566167512D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80号佳兴综合楼101室、405室 |
3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围堤道证券营业部 | 91120103091575589K |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53号丽晶大厦602 |
3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海狮城东街证券营业部 | 91150302MA0MYML73N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狮城东街1号(中行办公楼一层西侧) |
3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子安路证券营业部 | 913601005686698827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子安路88号新世界广场B座四楼 |
3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淮南朝阳西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400092870360X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朝阳西路新时代广场1号楼A座商铺105室 |
3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凤台滨河湾证券营业部 | 9134042169109106X4 |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关镇农水路与州来路交叉口滨河湾南区商贸城 |
4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淮南春林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34040068814540X9 |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谢家集街道西城社区春林商贸文化广场1栋126、1栋301 |
4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淮海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6217935647297 | 安徽省濉溪县淮海路顺达嘉园5#商105号 |
4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相山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600099014903J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山路28号B-3幢107、108 |
4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华路证券营业部 | 91320106558869020N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8号101、102、201、202室 |
4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胜太西路证券营业部 | 91320115MA1N2BF65Q |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利源中路20号31-103 |
4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园林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181728531170H | 安徽省天长市园林路新城花苑32号 |
4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明珠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34118209552165XQ | 安徽省明光市明珠大道38-19号慧景名苑6号楼 |
4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婺江路证券营业部 | 91330103566085568C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2号楼10层1003、10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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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金城路证券营业部 | 91330109MA27Y9DF2M | 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358号蓝爵国际中心5号楼低区20层2002室 |
4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留和路证券营业部 | 91330106MA280X120D | 杭州市西湖区荆山岭路2号汇峰国际商务中心C座C501室 |
5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 91330204340524206R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世纪东方商业广场3、5、6号003幢(12-1)(12-2)室 |
5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江滨中路证券营业部 | 913307263073440517 | 浙江省浦江县江滨中路110号 |
5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解放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3306023136793175 | 绍兴市解放大道116、118、120号 |
5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汤家桥路证券营业部 | 913303003554440308 | 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Z1幢101室 |
5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寨金顾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5000803070284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世纪新城 |
5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大别山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500568974473N | 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路与解放路交叉口浙东商贸城C区47-49号 |
5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桃溪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52369574892X8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桃溪路16号 |
5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路证券营业部 | 91140100568489515W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78号新闻大厦5层 |
5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英贤街证券营业部 | 9137010056810534X6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英贤街19号 |
5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九水路证券营业部 | 91370213MA3DL4173Y |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60-36号 |
6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大街证券营业部 | 91370902MA3FCM8X2J |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216号 |
6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淮河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700151117708M | 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48号 |
6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县笠帽山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70009592511X9 | 安徽省铜陵县五松镇笠帽山路229号 |
6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枞阳金山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340762694140074T |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金山大道(东)71-4号 |
6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长安街证券营业部 | 916100005556839762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46号美林广场12号商铺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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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证券营业部 | 914101005637012494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3号楼 |
6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海路证券营业部 | 91410100349531656Y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南桐柏路东文化宫路西4号楼23层2301 |
6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建安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411000098881386Q | 许昌市建安大道健发御园8号楼72-73号 |
6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金穗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410700MA44DWCA4N | 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迎宾大厦一期公园国际105室 |
6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凌云路证券营业部 | 91410400MA3XD42230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北段东金石九天城藏珑15号楼一号二号商铺 |
7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周山路证券营业部 | 91410300098942097R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周山东路海关东临1幢 |
7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国基路证券营业部 | 91410100MA44DEWX0L | 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168号普罗旺世·香榭丽舍区块36号楼1-3层19号 |
7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巢湖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181153582953T | 安徽省巢湖市巢湖路112号 |
7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肥东龙泉西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122MA2Q8D070R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西路16号鸿运家园3#商住楼101、102室 |
7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庐江牌楼中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124743056312T | 安徽省庐江县牌楼中路148号 |
7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3405005649646810 | 安徽省马鞍山市江东大道东晖花园3栋105-109、204-213号 |
7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涂振兴中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521723312067F | 安徽省当涂县姑孰镇振兴中路233号 |
7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华阳中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522MA2MUP408A |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华阳中路6号 |
7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县陋室西街证券营业部 | 91340523692808018P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229号 |
7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博望南环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506MA2MT9NP4R | 博望区博望镇三杨新农村示范点5号6号 |
8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兴业街证券营业部 | 913403000928759625 | 安徽省蚌埠市兴业街12-14号百合公馆6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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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涂山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300568974430J | 安徽省蚌埠市财富广场涂山路1869号 |
8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怀远禹王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3216941193983 | 安徽省怀远县荆山镇禹王路西段192号 |
8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财富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50000057214937XD |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6号18-1 |
8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兴华中路证券营业部 | 91500102MA5U4XYYXJ |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7号 |
8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双龙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500112MA5U4T944W |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顺街8号1幢1-1 |
8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文峰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202695727854L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文峰路119号 |
8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希夷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3416006897577319 | 亳州市希夷大道丽阳春都5号楼102铺、103铺 |
8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界首东升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282695740952W | 界首市东升路325号 |
8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辛青年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623336831238M | 安徽省利辛县青年路861号 |
9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泉港口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221092877693D | 安徽省临泉县城东街道港口南路泉城经典13号 |
9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和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222697365885C |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南路9号 |
9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时代广场证券营业部 | 91341621550185556W | 安徽省涡阳县淮中大道南侧(时代广场) |
9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徽州永佳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341004MA2Q43L91E |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532-1号 |
9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延安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000095210886B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号 |
9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祁门中心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024MA2MR9NC7L | 安徽省祁门县中心北路24号 |
9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歙县鸿基商城证券营业部 | 913410216928273313 |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鸿基商贸城19幢103、104、105号 |
9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路证券营业部 | 91350100MA2XNP1N9L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8楼A区 |
9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宝洲路证券营业部 | 91350503MA32TQJB41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万达中心B座1002-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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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胜利东路证券营业部 | 91350602MA349GYF84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3号发展广场18层南面 |
10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钟林路证券营业部 | 9135020556283674XD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钟林路8号海投大厦7楼 |
10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林中路证券营业部 | 913502033029052787 |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535号1602-1605 |
10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为人民广场证券营业部 | 913402006928081815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无城镇政府广场B1区5号 |
10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北京中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20056497955XA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中路21-4号 |
10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银湖中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200095216874D | 安徽省芜湖市银湖中路9-36号 |
10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繁昌迎春东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200697381295M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迎春东路215号、217号 |
10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星海路证券营业部 | 91420106MA4KWEEA6R | 武汉市武昌区星海路特1号星海虹城三期鸿玺公馆1栋3层1号 |
10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百步亭花园路证券营业部 | 914201020935241528 | 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华庭独立商业一层N15商铺 |
10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沿江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4201005550469185 | 武汉市沿江大道228号外滩棕榈泉9号楼商铺 |
10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宿州淮海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300583032388P | 安徽省宿州市北关淮海北路安徽两淮北关城区C区2#0204室 |
11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灵璧汴河中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323550198277U | 安徽省灵壁县汴河中路6号(原灵城南二环路东段北侧) |
11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淮海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322MA2MYXE56N | 安徽省萧县龙城镇淮海西路北侧 |
11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砀山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3210928675834 | 安徽省砀山县砀城镇人民东路北侧御都星城开阳星居C2号楼112号房 |
11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体坛路证券营业部 | 91210204565511713B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5层05,06 |
11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证券营业部 | 91620100551285030W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213号第1-2层0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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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天一路证券营业部 | 9162060034557574X9 |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南二环路1号香榭里3号楼3号商铺 |
11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掖长寿街证券营业部 | 9162070234566059XU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长寿街108号教育局一楼 |
11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津河东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881688136546N | 安徽省宁国市津河东路津河商贸大厦 |
11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桐汭西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822698983159K |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桃州镇桐汭西路119号 |
11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泾川大道证券营业部 | 91341823698983167W |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大道308号 |
12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 91341824695730842D | 安徽省绩溪县城内南大街22号 |
12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郎溪中港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821052925216U |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路北侧15号 |
12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至尧北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721550173029M |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北路59号 |
12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阳木镇路证券营业部 | 913417236973623500 |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木镇路23号 |
12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大通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100591439575L | 安徽省合肥市大通路51号 |
125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凤阳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102MA2QPW1K86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凤阳路兴顺大厦2号、3号商铺 |
12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 913401005926544025 | 安徽省合肥市桐城南路358号新里程花园 |
12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证券营业部 | 91340100052919211K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12号蓝鼎海棠湾13幢401室 |
12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鲁班路证券营业部 | 91310101832267672J | 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801室 |
12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 | 91310115832225739M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36号3层A部位 |
13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区吴淞路证券营业部 | 91310109MA1G52GD4F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2703室 |
13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证券营业部 | 91310115MA1H7FRG6H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3611弄6号709室 |
13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星狮路证券营业部 | 9151010707765116XG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2单元2楼2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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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菱安路证券营业部 | 91510104MA62MFG378 | 成都市锦江区菱安路290号附302号 |
13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五一路证券营业部 | 91530102309562984Y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五一路如安三号写字楼二楼2-4号 |
3、华安期货的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安期货拥有2家分公司和12家营业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营业部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1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会展路营业部 | 912102043411254346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2210号 |
2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营业部 | 91410000050882187H | 郑州市未来路69号未来大厦1409房间 |
3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阜阳营业部 | 913400005801436135 |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颍州中路恒业电子城 |
4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韵路营业部1 | 913100003419792107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韵路500号4幢205室 |
5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营业部 | 91370200697169737K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万年泉路237号18号楼603户 |
6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金华营业部 | 91330000350070738A | 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1452、1454号 |
7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营业部 | 91330000MA27U0A71R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688号明豪大厦503室 |
8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铜陵营业部 | 91340000MA2NTJ925G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义安大道北段1287号财富广场B1205室 |
9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安庆营业部 | 913400000907851621 |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龙山路31幢综合楼7层 |
10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营业部 | 91340000050186704J |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花雨路99号1-907 |
11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芜湖营业部 | 91340000680803949A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徽商财富广场1604、1605室 |
12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营业部 | 91220105MA14D8H54T | 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以东、公平路以南民丰地块二(上东.城市之光)第5幢0单元610-611号房 |
13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91310000667777563E |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419弄31号8层806-807号 |
华安期货已于2019年5月24日完成关于注销上海建韵路营业部的备案,截至2019年6月30日,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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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91440300MA5EKLF00D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金田路2030号1号楼509室 |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安徽国控集团为华安证券的控股股东,最近三年未发生变化。截至2019年9月30日,安徽国控集团直接持有华安证券909,020,879股,通过安徽天成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24,130,057股,合计控制华安证券25.77%股份。安徽国控集团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曾用名: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9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国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1778783B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868号琥珀新天地东苑1号楼
经营范围:负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及相关业务;国有股权持有、投资及运营;资产管理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重组及产业并购组合;企业及资产(债权、债务)托管、收购、处置;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投融资;产业、金融、资本运作等研究咨询;财富管理;建筑设计与施工;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运作;经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股权结构
安徽国控集团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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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100% |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3、控股股东主营业务情况、资产规模及主要财务数据
安徽国控集团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进行投资、参股、控股以及产权交易。安徽国控集团主要承担国有资产运营处置、国有股权管理、国有资本投融资三大战略任务。安徽国控集团最近一年一期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2019年1-6月注 | 2018.12.31/2018年 |
总资产 | 2,551,009.09 | 2,334,878.97 |
净资产 | 934,385.73 | 880,104.58 |
营业收入 | 427,095.35 | 814,373.93 |
净利润 | 39,490.02 | 53,103.32 |
注:安徽国控集团2019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华安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截至2019年9月30日,安徽省国资委合计控制公司37.69%股份,安徽省国资委对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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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
截至2019年9月30日,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887,020,879股为首发上市限售流通股,锁定期限至2019年12月6日。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它权利限制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情况。
四、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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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整合原安徽省证券公司、安徽证券交易中心资产的基础上,由国资运营公司等11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核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299号),核准国资运营公司等11名股东共同出资17.05亿元设立华安有限;2012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09号),核准华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登记注册,并于2016年12月6日在上交所成功上市。
华安证券的主营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同时,华安证券通过控股子公司华安期货从事期货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华富瑞兴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华安新兴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五、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属于证券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所处行业为“资本市场服务(代码:J67)”。
(一)证券行业管理体系
1、行业监管体系
在中国的证券行业监管体系中,根据现行《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监管,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除中国证监会外,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等自律机构对其成员的证券交易活动等情况进行自律管理,该等自律管理是对中国证券行业的集中统一监管的有效补充。
(1)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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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经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中国证监会机关内设20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① 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
② 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③ 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④ 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⑤ 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⑥ 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⑦ 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2)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法》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属于社会团体法人,通过会员大会对证券公司实施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据《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其主要职责如下:
① 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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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② 制定证券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负责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执业注册;负责组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特定岗位专业人员的资质测试或胜任能力考试;负责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进行注册和自律管理;负责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后备案和自律管理;负责场外证券业务事后备案和自律管理;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③ 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督促会员履行社会责任;组织证券从业人员水平考试;推动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会员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行业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制订行业技术标准和指引;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证券业加入相关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对会员及会员间开展与证券非公开发行、交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其他涉及自律、服务、传导的职责。
(3)证券交易所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目前我国设立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个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其主要职责如下:
① 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
② 提供场所和设施;
③ 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告;
④ 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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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
⑥ 对上市公司(服务对象)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⑦ 因突发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临时性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4)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是依据《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于2012年2月15日在北京成立的,由上市公司及相关机构等,以资本市场统一规范为纽带,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而结成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证监会为其业务主管部门。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 “服务、自律、规范、提高”为基本职责,致力于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推动建立良好的公司文化,竭诚打造上市公司高端服务平台,进而促进提高整个资本市场的质量,传导自律规范需求,进而促进资本市场体系的成熟和完善。
(5)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经国务院批准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入协会,基金服务机构可以加入协会。协会主要职责包括:
① 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② 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③ 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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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④ 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⑤ 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⑥ 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⑦ 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⑧ 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6)中国期货业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是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全国期货行业自律性组织,协会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协会通过会员大会对证券公司实施自律管理。协会主要职能有:
① 教育和组织会员及期货从业人员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的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的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开展期货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诚信评价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进行诚信监督;
② 负责期货从业资格的认定、管理以及撤销工作,负责组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授权的其他专业资格考试;
③ 制定期货业行为准则、业务规范,推进行业廉洁从业文化建设,参与开展行业资信评级,参与拟订与期货相关的行业和技术标准;开展投资者保护与教育工作,督促会员加强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受理投资者与期货业务有关的投诉,对会员之间、会员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为会员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中国证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经营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引导和推动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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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制定并实施期货人才发展战略,加强期货业人才队伍建设,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持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设立专项基金,为期货业人才培养、投资者教育或其他特定事业提供资金支持;开展行业网络安全与信息化自律管理,提高行业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水平;
⑤ 收集、整理期货相关信息,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组织会员对期货业的发展进行研究,对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建议,促进业务创新;
⑥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开展期货市场宣传,经批准表彰或奖励行业内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和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业务竞赛和文化活动;开展期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入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依据自律规则对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和其他涉外业务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7)其他监管机构
我国证券公司从事的部分经营管理活动还会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机构的监管。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中国证券市场形成和发展的20余年中,大量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市场的规范和有序发展起到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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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作用。对于证券公司的监管,我国主要实行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合规管理制度等。
(1)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证券公司需满足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净资本、制度建设、经营场所、合规记录等方面的条件,且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证券公司的业务许可环节对其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的资格进行审慎核查,鼓励资本实力强、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的机构参股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应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2)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防范风险。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试行)》等自律规则,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五大类十一个级别,中国证监会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规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分类结果是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证券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也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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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规管理制度
2017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实现持续规范发展,2017年9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上述规定明确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原则底线,标志着以合规管理为主线的监管规则体系逐步形成,合规管理的重要性显著提升。
在业务管理方面,证券公司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保荐承销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业务、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等需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日常运营方面,《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审核要求》、《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对证券公司的日常运营,包括股权变动、分支机构的设立、公司治理、内控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等作了严格的规定。
在从业人员管理方面,《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做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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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报送与披露方面,《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公司定向发行债券信息披露准则》、《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对证券公司的信息报送、信息公开披露和年报审计监管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证券行业发展概况及主要政策
新中国证券市场的萌生和发展源于中国的经济体制转型和改革开放。随着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和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与之相适应的证券市场应运而生,成为推动中国所有制变革和改进资源配置方式的重要力量。证券行业发展主要经历了四大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1992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后,伴随着股份制经济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开始萌生。1986年,上海建立了我国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并开展了代理买卖股票的业务,此为我国证券实现正规化交易的开端。1987年,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的成立,进一步推动了证券业正规化的发展。1990年上交所和1991年深交所的成立,标志着全国性证券市场的诞生,证券市场登上我国经济发展的舞台。
第二阶段:1993年-1998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于1992年成立,由此,中国证券市场纳入统一监管,由区域性试点推向全国。在中国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国务院先后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一系列证券市场规章制度,全国性证券市场开始形成并逐步发展。
第三阶段:1999年至2008年,以《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律地位得到确立。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促进了资本市场改革,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2005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股权分置改革将A股推入了全流通时代。2006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推动了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中国证监会在对中国证券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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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中,通过一系列的法规与政策制定,加速推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逐步完善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体系。第四阶段:2009年至今,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2009年创业板的推出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框架的基本建成;2010年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的推出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双向的交易机制;2017年,证券行业推进统一协调监管,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同年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2018年,科创板与注册制的提出,将对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证券市场实行的主要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如下表所示:
主要重大政策或改革措施 | 主要重大政策或改革措施的作用或意义 |
2004年《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 | 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发展中国资本市场提升到国家战略任务的高度,为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2005年至2007年的股权分置改革 | 股权分置改革使中国资本市场在市场基础制度层面与国际市场不再有本质的差别,为中国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进一步发挥奠定了市场化基础,完善了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 |
2006年起不断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和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通过完善上市公司监管体制、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和推动市场化并购重组等具体措施,不断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2004年至2007年证券公司综合治理 | 证券公司是资本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经过综合治理,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平稳化解,初步建立了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各项基础制度得到完善 |
2001年起的发行体制改革 | 新股发行体制由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通过改革确立了以强制性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责任机制。初步建立并逐渐完善证券发行监管的法规体系,提高了发行审核工作的程序化和透明化 |
2002年起的基金业市场化改革及机构投资者发展 | 使得机构投资者的力量迅速壮大,基金行业整体运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得到了加强,并随着保险、社保基金以及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逐步进入资本市场,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格局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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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起资本市场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法制是资本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和稳步发展的保障。《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和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进一步理顺了资本市场的法律关系,全面提升资本市场法治水平 |
2012年举办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 | 鼓励证券公司不断提升管理市场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快产品、业务、机制创新,为证券业的创新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良好条件 |
2013年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 | 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加快实现监管转型,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市场约束,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为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奠定良好基础 |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该意见提出资本市场应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取向,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
2014年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 | 就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就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推进监管转型3部分提出了15条意见 |
2014年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 该意见关于改革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 |
2014年证监会发布公告取消了8项行政审批项目和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 有关事项取消、调整后,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通过制定监管规范和标准,完善监管手段,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和有关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
201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发布沪港通试点公告 | 沪港通是推进两地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大举措,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将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资本市场提供更加灵活的选择,与现行的QFII、RQFII制度优势互补,在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
2014年1月17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 规定了私募基金的范围、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人员管理与信息报送的原则,对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进行规范 |
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对私募基金的范围、登记备案要求、合格投资者标准、资金募集与运作、相关监管提出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私募基金市场 |
2015年1月15日,证监会公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扩大了发行主体、丰富债券发行方式、增加债券交易所,简化了发行审核流程,取消公司债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并实施分类管理。同时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强化持有人权利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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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取消自然人投资者A股等证券账户一人一户限制的通知》 | 自2015年4月13日起,取消自然人投资者开立A股账户的一人一户限制,允许自然人投资者根据实际需要开立多个沪、深A股账户及场内封闭式基金账户 |
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 其中明确指出“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制定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股指期权试点,推动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推动证券法修订和期货法制定工作。” |
2015年7月1日,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8月3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通知称,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修改,明确规定投资者在融券卖出后,需从次一交易日起方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偿还相关融券负债。11月13日,沪深交易所再次分别就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两融交易实施细则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
2015年11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 | 进一步强调加快发展全国股转系统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全国股转系统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全国股转系统下一步转型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对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 该《决定》的实施期限为两年,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证监会负责抓紧制定注册制配套规则。我国A股发行注册制改革能够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继续稳步向前推进 |
2016年5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 | 分层管理办法将新三板挂牌公司分为创新层公司和基础层公司,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和具有不同市场需求的挂牌公司提供相适应的资本市场平台,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要求,提供差异化服务。办法对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层级划分和调整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有助于加强新三板公司的流通性,并建立健全的入市、退市制度 |
2016年6月16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 | 该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改进了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完善了杠杆率指标并提高风险覆盖的完备性,优化了流动性监控指标,完善了单一业务风控指标,明确了逆周期调节机制,强化了全面风险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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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 最新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借壳行为,完善了事前准入条件和重组的认定标准,提高了“借壳”门槛和“卖壳”成本,为“炒壳”降温;同时加强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 |
2016年7月14日,证监会公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 在正本清源、强化约束的前提下,重点加强对违规宣传推介和销售行为、结构化资管产品、违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实施过度激励等的规范 |
2016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发布正式启动深港通公告 | 深港通于12月5日正式开闸,这标志着A股投资迎来崭新时代,这也成为继沪港通之后,中国资本市场的又一大创新之举。沪港通、深港通的开通重要意义在于两地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成功实践,将继续有力促进人民币国际化与国内资本市场和国际市场开放融合的进程,更好地实现和扩大中国居民与中国企业的全球投资需求。同时,随着海外投资者比重的提升,A股国际化、市场化的进程也将进一步加快 |
2017年3月2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 | 证监会党委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 |
2017年12月7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等问题(2017年12月6日修订)》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核过程中有关中止审查等事项的要求》两则发行监管问答,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反馈回复时间、中止审查、恢复审查、终止审查及预先披露等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 证监会发行部发布十大举措,对IPO环节各个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流程、有序推进发行审核工作、明确和稳定市场预期 |
2018年3月30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并就《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 聚焦投行类业务经营管理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突出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标准的统一;完善以项目组和业务部门、质量控制、内核和合规风控为主的“三道防线”基本架构,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体系;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细化各道防线具体履职形式,加强对投行类业务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执行层面的规范和指导,从内部控制人员配备,立项和内核等会议人员构成和比例、表决机制,现场核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解决实践中“走过场”、“有名无实”等问题 |
2018年4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 该法规又被称为“资管新规”,标志着资管业务逐步走向正轨,券商资管告别资金池和通道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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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将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 设立科创板是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安排。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将在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做出更为妥善的差异化安排,增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
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经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随之发布 | 科创板制度设计引导投行在新股定价和配售制度等环节发挥核心作用,投行将从单纯依赖牌照优势向打造定价能力、业务能力和资本实力等综合竞争力转型。科创板加速打造全生命周期的“大投行”体系,打造以股权融资、并购咨询、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风险投资为核心的“大投行”体系,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和价值延伸 |
经过上述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中国证券市场境内筹资规模较综合治理以前有较大的提高,上市公司家数也逐年上升。2001年至2019年6月末,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价总值和上市公司家数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市场在改善融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中国社会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和改革也逐步深化。
中国证监会在综合治理后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影响力对证券公司进行了重新分类。证券公司分类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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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对证券公司进行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共38家证券公司获得A类评级,其中,AA级公司10家,A级公司28家;50家证券公司获得B类评级,其中,BBB级公司28家,BB级公司12家,B级公司10家;8家证券公司获得C类评级;2家证券公司获得D类评级。
(三)证券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证券行业从无到有、从无序到逐步规范,进入相对快速的发展阶段,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不断提高,并呈现出以下特征:
1、证券公司数量多,整体规模偏小
我国资本市场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仍处在新兴加转轨的阶段。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2019年6月底,我国证券公司共有131家,平均每家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和净资本分别为514.98亿元、149.62亿元和123.66亿元;2019年上半年,平均每家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3.66亿元和5.09亿元。与国际领先的投资银行和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与发达国家证券业和境内其他金融行业相比),证券公司数量较多,整体规模偏小。
2、经纪业务转型亟待加速,收入结构亟待优化
近年来,证券行业经纪业务的平均佣金率进一步下滑,传统证券经纪业务的本质是“交易通道”,且A股市场投资者以价格相对敏感的零售客户为主,证券公司若难以建立差异化竞争趋势,稳价格的有效手段不足的问题有所凸显。
2016年以来,证券经纪业务的客户争夺由增量转向存量,叠加此前“一人多户”政策放开等因素,客户在不同证券公司之间转移成本大幅下降,部分证券公司通过“降佣留客”等方式,致使行业平均佣金率进一步下滑。作为与市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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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联系紧密的主营业务,证券公司代理买卖业务的净收入受市场影响也较大。参考国际经验,在交易佣金限制放开后,证券公司大力发展以“资产配置”为核心的财富管理业务。在佣金率下降空间有限且有望企稳的背景下,通过借助金融科技加速向财富管理转型成为多数证券公司的主动选择。2017年以来,部分证券公司从组织架构优化、分支机构改革、投顾投研能力培育以及产品营销等方面出发,进一步加快了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的探索步法。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8年证券公司经营数据,从收入结构看,传统中介业务占比持续下滑,其中经纪业务收入占比降至不到四分之一,投行业务收入占比不到10%;投资业务收入占比继续提升,首次超过30%,近两年均是行业收入占比最大类业务,表明证券公司传统支柱业务受到较大冲击,业务转型压力凸显。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持续发展和深化改革的推进,证券行业全业务链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券商的资本实力、市场声誉、风控能力和治理水平继续得到提升,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业务结构更加均衡、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在延续去通道、稳杠杆的背景下,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正在积极发展主动资产管理业务和寻求差异化的布局;投行业务和投资业务在规范发展的同时,证券公司也在积极需求在差异化竞争方面有所突破。
3、优质券商确立市场地位,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
中国证券行业在综合治理后整体进入快速成长时期,但无论从资本实力还是创新业务布局上,部分风险控制能力强、资产质量优良的证券公司初步确立了行业领先地位。尤其在目前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优质证券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合资合作、并购重组、发行次级债、IPO发行等方式进一步充实了资本金,在资本规模上已形成较大的竞争优势。优质证券公司通过增强资本、网络、业务和人才等竞争优势,市场份额不断提高,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领先地位,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4、竞争呈现跨域特征
随着证券行业政策改革逐步推进,业务不断深化,国际化加速推进,同时信息技术融合也推动了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证券行业竞争格局调整进入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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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呈现出双重跨域特征。
地理区域上,一方面非现场开户政策的实施,设立分支营业网点的主体资格限制和地域饱和限制的放开,打破了作为证券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的经纪业务的固有区域竞争格局,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竞争趋于全国化;另一方面,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升,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证券市场的参与度逐渐加深,凭借产品创新能力、自身风险控制能力、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加剧了国内证券市场的竞争程度。
行业业态上,一方面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通过各类业务品种和模式向证券公司业务领域渗透,与证券公司开展竞争;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崛起并深入业务中,证券公司开始尝试搭建网络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开户、在线理财等信息技术手段拓展金融服务渠道。
5、对外开放深化,行业竞争加剧
处在成长期的中国资本市场吸引了境外证券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国内证券业务资格,国际领先的投资银行陆续在中国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并逐步申请设立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国内证券公司与拥有雄厚实力的国际投资银行展开了正面竞争。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和国际接轨,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的放开,拥有更全面的风险控制能力,特别是在创新业务和高端市场等利润丰厚的业务领域拥有更明显优势的合资证券公司以及拟设立的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将对本土证券公司产生巨大冲击。
6、混业经营和互联网浪潮催生新的竞争格局
随着资管业务的发展,银行、保险、基金、信托公司利用其客户、渠道等方面的优势逐步进入以资产管理等为主的相关业务领域,未来证券行业将面临着来自银行、基金、保险等其他非证券金融机构的更多领域、更深层次的竞争。
此外,互联网金融的渗入,互联网券商的涌现,一方面将快速打破过去证券公司的渠道覆盖和区域优势,另一方面也将推动包括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研究业务的交叉服务和产品整合,促使证券行业的竞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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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激烈。
(四)证券行业利润水平及变动趋势
我国证券行业长期依赖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等与二级市场波动高度相关的业务。证券公司的营业收入盈利水平与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相关,2002年至2018年证券市场年成交金额和证券公司年净利润以及上证综合指数走势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wind、中国证券业协会
受佣金率逐步下滑的影响,证券公司传统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逐步下滑。2016年-2018年,证券行业平均佣金费率水平分别为0.0340%、0.0294%和0.0262%,呈现持续下降态势。
2001年至2005年,上证综指从2001年6月最高点2,245.44点下跌至2005年6月的最低点998.23点。受此影响,2002年至2005年,证券行业整体亏损,进入清理整顿和综合治理阶段。2006年,受到行业整顿和综合治理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证券行业抵御风险和规范经营的能力大幅度提升,部分证券公司实现盈利,证券行业扭亏为盈,摆脱多年连续亏损的局面。2007年,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向好、投资者信心增强及证券行业制度完善等因素的影响,上证综指于2007年10月创下历史高位6,124.04点。2008年,受全球金融市场波动与全球经济疲软等影响,股票市场大幅下跌。2009年,随着我国一系列稳定股价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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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的出台、创业板的推出及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影响,上证综指受到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有所回升。根据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数据及证券业协会统计,证券行业净利润较2008年增长93.57%。2010年至2012年,受到证券经纪业务竞争加剧导致佣金率下降及IPO暂停等因素的影响,行业业绩再次下挫。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2010年至2012年,证券行业净利润同比下降16.87%、
49.23%及16.37%。2013年,证券行业得益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交易等创新业务的发展与证券期货互联网业务的出现,证券公司出现新的利润来源与增长点,盈利能力再度回升,对于传统业务的依赖程度降低。2015年上半年,由于市场对改革创新政策进一步深化的预期、“一带一路”等政策的出台以及市场流动性充裕的影响,证券行业实现了新一轮的增长。2015年下半年,证券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场外配资的监管,股指大幅下行。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2015年,证券行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5,751.55亿元和2,447.63亿元。2016年,伴随着证券行业创新业务若干约束措施的出台,证券行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3,279.94亿元和1,234.45亿元。2017年,国内经济延续内在增长,国内A股市场从低位震荡到结构性牛市,市场分化显著,证券行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3,113.28亿元和1,129.95亿元。2018年,受国内金融严监管、降杠杆、去通道和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A股市场震荡下行,证券市场持续调整,创下2015年以来新低,证券行业当期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662.87亿元和666.20亿元,106家公司实现盈利。2019年1-6月,尽管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但国内在逆周期调控政策指导和加力提效的财政政策的刺激下,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A股市场量价齐升。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131家证券公司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87.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22%;当期实现净利润666.62亿元,较上年较上年同期增长102.86%;119家证券公司实现盈利。
(五)影响我国证券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的平稳增长和投融资需求的日益增长
中国经济在2003年至2018年期间国内生产总值从137,422亿元增长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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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09亿元,宏观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成为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稳定的宏观经济预期将为证券行业未来快速发展奠定基础、提供动力。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的平稳增长和直接融资比重的不断提升,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空间依然巨大。在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金融体系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企业的产业升级、业务转型的融资需求进一步增长,在政策引导和证券市场功能不断完善的环境中,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规模将不断扩大,从而促进中国证券行业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投资者随着收入水平的上升、财富的不断积累,资产配置的需求不断增强。随着中国证券市场二十多年的发展,尤其随着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者投资意识的不断提高,股票等证券产品的财富属性逐步强化,成为中国投资者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投资者对于证券产品的需求总量提升,形式更加多元化,进而推动证券业不断发展,为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开辟新的增长空间,为证券公司收入结构的调整创造了有利契机。以银行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在过去三十年中国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主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服务业、中小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成为经济增长新的主要动力,资本市场在动员社会资金支持这些新兴企业上更有优势。我国经济目前融资结构仍以债务融资为主,股权融资比例占比较低,这种社会融资结构隐含着较大的系统性风险,改变这种局面,需要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股权融资比重,加快长期资本形成。
(2)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
我国证券市场自建立以来就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国陆续发布的多个文件,均明确提出了要大力推动金融服务业和资本市场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我国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2013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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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建设多渠道、广覆盖、严监管、高效率的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债券市场,拓展期货市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透明、稳健高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9年3月,证监会和上交所正式发布实施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科创板对科技创新企业具有更高的包容度,将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在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发展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业,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积极产业政策导向和良好的政策环境下,证券市场为国民经济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都将得到提升,我国证券业将迎来创新发展的良好机遇,作为证券市场最主要的参与主体,证券公司将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3)更为完善和灵活的监管机制
2013年以来,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推进监管转型,将监管重心由事前审批、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简化、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市场效率,对提高证券公司业务效率产生了积极作用。在监管转型的背景下,市场效率将大幅提高,证券公司也将具有更大的创新自由度,实现资本市场更加多样化、均衡的发展。优质证券公司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发展有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差异化发展;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将更重视事中、事后的监管,市场规则、监管机制将更加完善,对证券公司的合规经营将提出更高要求,有利于市场整体的健康发展。
2、不利因素
(1)资产规模总体偏小,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
证券行业由于整体规模和抗风险能力的限制,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和分散风险的功能有限。此外,证券市场中的产品有限,尤其是衍生品,其分散风险的功能远不能满足整个金融市场的需求。
(2)综合经营及对外开放加剧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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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公司凭借资本、渠道、客户资源等优势,加快向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理财服务等证券业的传统业务领域渗透,并力图通过新设或并购等方式进入证券金融领域。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积极支持民营资本进入证券期货服务业,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以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随着证券业务准入逐步放宽,证券行业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同时,随着我国逐步提高证券业对外开放水平,政策上放开了外资控股证券公司持股,因此资本实力雄厚、管理水平先进、业务能力强的国际投资银行在国内市场的参与度将越来越高,将给国内证券公司带来明显的竞争压力。
(3)专业人才缺乏
证券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就是高素质的人才。证券公司普遍存在业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大的情况。当前困扰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高水平的证券公司管理人才和业务人才较为缺乏,特别是缺乏掌握现代金融工程知识的专业人才限制了我国证券市场的金融创新。外资证券公司进入国内证券市场后,在其企业文化、品牌和资金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短期内对国内证券业人才有着较强的吸引力,这将进一步加剧国内证券公司人才缺乏的问题。
(六)进入证券行业的主要障碍
证券行业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和管理,同时,证券行业也是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高风险行业,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主要包括行业准入管制、资本规模要求及人才资源门槛。
1、行业准入管制
证券市场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与否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的运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我国对证券公司实施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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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并对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内部管理制度、主要股东净资产规模和诚信记录、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资格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外资证券公司进入我国市场、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设置了一定的限制条件。
2、资本规模要求
证券行业对资本规模的要求较高,不仅初始投资规模较大,而且经营中净资本和风险控制指标需持续满足规定标准,从而构成了证券行业的资本壁垒。
《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经营上述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除此之外,还规定了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净资本和风险控制指标需持续满足规定标准,否则视情节轻重可能会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撤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限制业务活动、停止批准新业务等一系列监管措施。
3、人才资源门槛
证券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人才资源是证券公司经营的关键因素。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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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要大量专业型人才,比如保荐代表人、投资顾问、财务顾问主办人等,只有具备一定规模的专业人才后,证券公司才能申请开展相应的业务。同时,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方面满足法律规定,从业人员要求必须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此外,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创新发展阶段,市场开放度逐步提升,境内外市场联系日益密切,产品结构日趋复杂,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对证券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国际化视野提出了更高要求。
(七)证券行业发展趋势
一是行业“重资产化”特征延续。以自营、做市、直投、信用为代表的重资产业务的收入贡献近两年持续增长,而以经纪、投行和资管为代表的轻资产业务整体贡献度有一定下滑。参照海外成熟市场国家,重资产化过程是券商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重资产化”的过程对券商管理资产负债表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二是业务综合化、专业化、链条化的趋势愈发明显。在市场规律、监管导向、客户需求的共同推动下,以科创板为代表的新兴业务对过去以单一牌照为核心的传统业务模式提出了极大的挑战,投资、投行、经纪、研究、销售等板块之间联结更加紧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短板都会制约业务做大做强。
三是投资者结构正在加速转变。以机构为代表的专业投资者队伍不断壮大,普通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理念日渐成熟,对专业投资机构的需求和依赖加大。投资者结构的改变将对证券市场带来深远影响,更加考验券商的综合服务能力和业务专业化程度。
四是证券公司的科技化程度加深。金融科技的理念和技术正成为券商强大的生产力。资本、网点、客户等因素对券商发展的制约,将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而减弱。同时,IT投入与开发能力成为大型券商构筑竞争壁垒的又一利器,将加速行业格局进一步分化。
五是国际化进入新的阶段。券商海外子公司的整体实力与盈利能力都有了较大提高,境内境外两地的业务协同不断增多,对母公司的利润贡献度逐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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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跟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国内券商通过积极对外扩张,将进一步提高国际影响力和业务国际化水平,收入来源地的多元化也将降低业绩波动。
六、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一)公司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2016-2018年华安证券资产规模和营业规模指标排名如下:
年份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资本 |
2016年 | 52 | 42 | 51 | 37 | 44 |
2017年 | 43 | 35 | 44 | 37 | 45 |
2018年 | 42 | 31 | 41 | 36 | 40 |
公司是行业内中等规模的公司,各项主要经营指标稳定居于行业较靠前位置,没有明显短板,公司的盈利能力及资产规模在行业内总体比较靠前,拥有较为广阔的未来发展前景。华安证券在经纪业务上保持明显优势,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2016年-2018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赁)分别位于行业的28名、28名和31名,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分别位于行业的28名、32名和42名。
(二)公司竞争优势
1、清晰且层次分明的发展战略
在行业转型的背景下,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12345 战略”,即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这“1个中心”,积极推进盈利模式、服务模式“2大转型”,不断打牢资本、人才、技术“3项基础”,着重聚焦规范化、专业化、综合化、国际化“4条发展脉络”,全面拓展交易、托管结算、支付、融资和投资“5大基础功能”。
2、区域内经纪业务竞争优势带动其他各业务快速发展
公司作为总部设在安徽合肥的综合性证券公司,牢牢扎根于本区域,借助区域经济和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不断强化自身实力。公司在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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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区县市场渗入的深度和广度方面远超其他证券公司,近年来省内股票、基金成交总金额的市场占有率保持在20%以上,公司利用区域内经纪业务竞争优势积累了庞大的客户群体,为公司发展其他业务奠定了基础。
3、综合业务服务平台为实现“一站式”服务奠定基础
公司先后投资设立华富基金、华富嘉业、华富瑞兴,收购华安新兴、华安期货,参股安徽省股权服务集团和报价系统公司,综合证券和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多方面专业能力,逐步搭建集团化、综合化的证券金融服务平台。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其提供整体、长期、个性化的资产配置解决方案,对客户进行全生命周期的价值管理。
4、良好的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
2016年至2018年,华安证券母公司净资本收益率分别为8.53%、6.75%和
4.20%,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行业排名分别为第36位、第34位和第29位。公司在不断致力于提升自身盈利能力的同时,十分注重股东回报,持续通过现金分红回馈股东,2016-2018年,公司各年分红比例占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0.36%、49.95%和78.82%。
5、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公司以风险为导向,建立了系统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立了“三个层面、三道防线”的风险管理体系。三个层面即风险管理决策层、监督检查监控层和业务执行层;三道防线即重要一线岗位风险管理自我控制防线、相关部门相关岗位相互制衡监督防线和独立监督检查部门的监控检查防线。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构成,各自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
通过完整有效的分级管理、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公司实现了风险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做到业务操作风险的及时监控、及时揭示、及时处置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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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
6、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坚持利润导向和全成本管理,努力提升业务收入,优化费用结构,严控成本费用支出,提高经营效率。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2016-2018年,公司成本管理能力(成本管理能力=(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支出)分别为1.77、1.44和0.83,行业排名分别为第8位、第21位和第40位。
七、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为证券经纪业务、期货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报告期内,华安证券采用“固长补短”的发展策略,在夯实基础的过程中,通过主动优化业务结构,降低传统通道业务收入占比,动态调整业务布局,同时发现、持续而后强化相对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公司充分发挥各业务线条之间的协同作用,发展核心能力,带动全业务链条发展。提高投行、自营、资管、信用、股权投资等业务占比,引导公司资源流动,体现证券公司核心能力和服务实体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证券经纪业务 | 43,764.97 | 30.47% | 61,355.46 | 34.83% | 87,818.61 | 45.79% | 115,694.96 | 66.76% |
期货经纪业务 | 7,959.81 | 5.54% | 19,396.37 | 11.01% | 13,550.16 | 7.07% | 9,516.88 | 5.49% |
证券自营业务 | 43,650.86 | 30.39% | 19,165.63 | 10.88% | 13,637.02 | 7.11% | -2,573.74 | -1.49% |
投资银行业务 | 2,522.19 | 1.76% | 7,938.20 | 4.51% | 9,078.14 | 4.73% | 5,011.49 | 2.89% |
资产管理业务 | 15,146.76 | 10.54% | 9,421.28 | 5.35% | 5,904.30 | 3.08% | 4,208.26 | 2.43% |
信用交易业务 | 28,727.20 | 20.00% | 61,923.38 | 35.16% | 64,925.31 | 33.86% | 50,231.66 | 28.98% |
公司总部及其他 | 2,122.80 | 1.48% | -2,083.83 | -1.18% | -1,876.44 | -0.98% | -7,358.80 | -4.25% |
分部间抵销 | -246.93 | -0.17% | 983.94 | 0.56% | 1,267.42 | 0.66% | -1,425.92 | -0.82% |
合 计 | 143,647.65 | 100.00% | 176,132.54 | 100.00% | 191,769.68 | 100.00% | 173,304.78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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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是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及利润的主要来源,合计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95.74%、79.65%、69.99%和50.47%。证券自营业务在公司的重点支持下快速发展,2017年扭亏为盈,2019年半年度自营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此外,公司先后投资设立华富基金、华富嘉业、华富瑞兴,收购华安新兴、华安期货,整合经纪、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多方面专业能力,加快营业部向综合业务服务平台转型,深度开发营业部客户需求,为其提供整体、长期、个性化的资产配置解决方案,以流程化的管理与服务逐步构建起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
(一)证券经纪业务
1、业务概述
证券经纪业务是渠道驱动型的传统业务,目前是公司规模最大、收入贡献最大的业务类型。经纪业务的发展得到了其他各业务部门的支持,其广泛的客户基础也带动信用交易、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发展。
近年来,公司不断推进后台业务集中化和网点轻型化改造,强化金融科技运用,打造“轻重并举”的经营模式;实现了柜台业务集中运营和客户档案无纸化的全面上线,基本覆盖分支机构日常办理的各项柜台业务,进一步提升集约化经营能力;徽赢APP推进投资智能化、财富管理业务线上化和完善交易理财、强化营销服务等功能建设。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在夯实交易通道业务的同时,大力发展财富管理、机构经纪,努力开拓新的业务空间。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分支机构数量为155家,包括21家证券分公司及134家已投入运营的证券营业部,覆盖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公司于安徽省内拥有14家证券分公司及68家证券营业部,省内网点数量超过其他券商,实现了营业网点在安徽省内的全面深入覆盖,区域市场地位较为突出。
2016年、2017年、2018年,受股票市场波动、市场交易量滑坡、市场竞争带来佣金率下降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分别实现证券经纪业务收入115,694.96万元、87,818.61万元、61,355.46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57.69%、24.09%、
30.13%;分别实现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61,172.34万元、36,796.56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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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7.71万元,分别较前一年下降68.16%、39.85%和72.75%。2019年1-6月,受股票市场交易回暖、成交量上升影响,公司实现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为4.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46%。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业务类型及开展情况如下: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即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还包括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以及代理登记开户等,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一项业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不含席位租赁)行业排名位列第17位、第17位和第15位,处于行业前列。公司报告期内证券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股基交易额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交易额 | 市场份额 | 交易额 | 市场份额 | 交易额 | 市场份额 | 交易额 | 市场份额 | |
全国 | 8,982.77 | 0.61 | 11,651.95 | 0.57 | 16,996.08 | 0.66 | 19,303.91 | 0.67 |
省内 | - | - | 7,376.81 | 22.93 | 10,456.11 | 23.45 | 12,781.40 | 37.49 |
注:截至2019年8月,2019年半年度安徽省内A股市场股基交易额数据尚无相关统计数据,故未计算市场份额。
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交易方式主要包括网上交易、现场交易和电话委托交易。在成功推出网上交易之后,公司又精心打造了“华安e家手机证券”平台,为客户提供更为快捷便利的行情、交易、资讯和互动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佣金率水平与行业情况如下: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行业平均净佣金费率水平 | 0.0269% | 0.0262% | 0.0294% | 0.0340% |
公司平均净佣金费率水平 | 0.0401% | 0.0400% | 0.0421% | 0.0494% |
注:市场平均佣金率=全市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总额/全市场股基交易总额,公司平均佣金率=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股基交易额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金融科技加速渗透,使得行业整体佣金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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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持续下降,公司佣金率水平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公司平均佣金率水平略高,主要原因是:公司经纪业务立足于安徽省内并深耕多年,营业部深入省内地级、县级市,市场占有率高,在安徽省内享有较高的声誉,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维系了大量稳定的客户。公司拥有专业化的人才服务队伍、优质的金融产品体系以及先进的系统操作平台,借助深入各级地区的营业部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平台。同时,公司大力发展机构经纪业务,优化客户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因此,公司整体保持了略高于行业的佣金率水平。
(2)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公司各分支机构通过代销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保险等金融产品,满足客户多元化投资需求,向投资者提供个性化投资理财产品,同时加强与各金融机构间业务合作。2016 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公司实现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总收入1,113.68万元、907.27万元、743.53万元和291.99万元。
单位:万元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销售总金额 | 销售总收入 | 销售总金额 | 销售总收入 | 销售总金额 | 销售总收入 | 销售总金额 | 销售总收入 | |
基金 | 72,539.11 | 166.07 | 88,286.27 | 325.41 | 80,151.92 | 506.80 | 190,234.77 | 395.14 |
私募基金 | 7,583.00 | 123.52 | 26,842.00 | 403.43 | 36,341.00 | 380.37 | 60,573.00 | 715.05 |
其他 | 3,204.60 | 2.39 | 10,627.30 | 14.68 | 58,165.27 | 20.10 | 5,441.88 | 3.49 |
合计 | 83,326.71 | 291.99 | 125,755.57 | 743.53 | 174,658.19 | 907.27 | 256,249.65 | 1,113.68 |
(3)IB业务
2008年,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8号)核准,公司取得为华安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IB业务)资格,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证监办发[2010]5号)的要求,对中间介绍业务进行了重新梳理。公司以股指期货推出为契机,将IB业务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各分支机构持续加大对机构客户和大客户的金融期货营销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IB业务成交金额及业务收入发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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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成交金额(亿元) | 2,889.35 | 4499.91 | 3,453.42 | 2,920.16 |
业务收入(万元) | 223.40 | 421.43 | 512.12 | 506.54 |
新开户数目 | 1020 | 1,516 | 1,552 | 1,827 |
股指期货新开户数 | 84 | 94 | 53 | 84 |
2、业务运作体系及流程
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和辅助决策经纪业务事宜,统一协调前中后台等相关部门,包括网络经纪部、投资顾问部、金融产品部、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等对经纪业务提供支持。公司机构管理部承办财富管理业务委员会的执行事务,通过各分支机构作为一线功能单元履行营销服务。目前,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及业务实际开展需要,针对各业务线条制定了系统化的制度规范,包括《分支机构柜台系统权限管理细则》、《互联网渠道营销与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基金租用交易单元暂行办法》、《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对接规则管理办法》、《中间介绍业务分支机构操作实施细则》、《分支机构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实施细则》、《股票期权经纪业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区域性股权市场代理买卖业务管理办法》、《场外期权业务操作指引》等。
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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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销及服务模式
(1)营销模式
公司扎实推动营销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了多层次的营销体系。通过建立客户经理制度和证券经纪人制度,对营销人员及其执业行为实施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执业道德和执业素质;通过升级内部风险监控系统,增加预警指标,优化预警阈值,有效控制营销人员风险;通过营销培训、竞赛等方式提升营销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素质;通过分支机构派驻营销人员推进营销活动,增强营销力度和覆盖范围;通过不断完善营销考核机制,为营销人员的职业发展规划提供制度保障,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营销人员共1584人,其中证券经纪人886人,员工制营销人员698人。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在夯实交易通道业务的同时,大力发展财富管理、机构经纪,努力开拓新的业务空间。通过加强投资顾问团队建设、加强线上科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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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定制化、智能化综合投融资解决方案,促进营销模式转型。通过提高机构客户和专业投资者服务力度、增加业务协同,开拓经纪业务营销新渠道。
(2)服务模式
公司经纪业务以分类发展、分层管理模式为基础,突出适当性管理原则,对分支机构实行条线为主、条块并重的矩阵化管理,并依托CRM系统对具备共同需求特征的客户群体进行识别,建立客户分类分级框架,从而提供分层客户服务。同时,公司不断推进后台业务集中化和网点轻型化改造,强化经纪业务服务中的金融科技运用;利用技术手段创新投顾服务模式,不断完善投资顾问服务体系,促进经纪业务由通道服务向增值服务转型,为客户提供与个性化需求提供相匹配的产品组合服务。线上聚焦标准化、智能化服务满足客户共性需求,线下集中精力从事客户开发与高端客户的个性服务,推进客户服务中心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由成本中心向效益中心转型,激活存量客户。其中,徽赢 APP推进投资智能化、财富管理业务线上化和完善交易理财、强化营销服务等功能建设,为客户推出差异化与个性化、标准化与人性化相结合的理财服务。财富管理产品的推出,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基于客户细分的多项服务,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实现与客户的共同发展,是公司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进业务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
此外,经纪业务积累的庞大客户群体亦为公司综合性业务协同发展奠定了基础,亦促进机构客户和专业投资者服务力度,构建 O2O 协同模式。公司除在财富管理方面积极探索经纪业务转型新模式外,仍于信用交易、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挖掘业务潜力,盘活存量资源。公司金融市场部通过打造维护高端客户俱乐部、专属服务平台等系统的运作,重点服务机构客户及高净值客户,跟踪收集业务需求,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柜台业务、主经纪商业务、销售交易业务、机构协同类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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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货经纪业务
1、业务经营情况
华安证券的期货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华安期货开展。华安期货主要从事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全权会员资格,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结算会员,可代理国内所有上市期货品种的交易。华安期货具有良好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2018年华安期货分类评价结果为BBB级。报告期内,华安期货业务稳健发展,获得业内一致认可。2016年,华安期货被大连商品交易所表彰为“2016年度优秀会员”、被郑州商品交易所表彰为“品种产业服务优秀会员”。2017年,被大连商品交易所表彰为“2017年最具成长性会员”、被郑州商品交易所表彰为“2017年市场成长优秀会员”与“品种产业服务优秀会员”、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颁发的“2017年度优秀会员金奖”。2018年,华安期货被安徽省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第五届安徽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被大连商品交易所表彰为“优秀会员金奖”,且华安期货1队、2队同时荣获大连商品交易所授予的“2018年大连商品交易所优秀期货投研团队”称号。2019年,华安期货荣获上海期货交易所颁发的“2018年度优秀会员银奖”,获郑州商品交易所授予的 “优秀会员”、“产业服务成长优秀会员”与“品种服务优秀会员”称号,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表彰的“2018年度优秀会员综合奖金奖”。
报告期内,华安期货交易数据如下: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成交金额(亿元) | 39,413 | 64,061 | 37,753 | 39,581 |
成交数量(万手) | 6,739 | 10,401 | 7,823 | 10,103 |
期末客户权益(万元) | 292,986 | 216,828 | 200,191 | 137,393 |
数据来源:公司整理
报告期内,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收入和期末客户权益稳步增长。公司于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分别实现期货经纪业务收入9,516.88万元、13,550.16万元、19,396.37万元和7,959.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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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架构与服务模式
华安期货已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实现了前后台分离。由12家营业部、2家分公司、商品期货部、金融期货部、创新发展部、投资发展部、IB事业部构成前台业务部门;由交易运营管理总部、合规风险管理总部、清算交割中心、信息技术部、研究所、财务部、投资咨询部、资产管理部等12个职能部门构成中后台支持部门。
为保障投资者交易的安全、快捷和稳定,华安期货配备了先进、稳定的网络系统和双路供电系统,并拥有多套最新的彭博、文华、富远等资讯行情系统。为满足各类投资者的交易习惯,采用恒生、易盛交易系统和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综合交易平台等先进软件,为投资者提供闪电手、批量委托、一键通、止损、止盈、套利以及各种策略化、程式化交易等丰富多样的交易功能和手段。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奉行“严谨、活力、协作、创新”的经营理念,创新服务有序开展。华安期货除利用广泛的覆盖网络为投资者提供及时资讯、交易服务外,还根据投资者需要设计套保、套利和投资理财等多种不同类型的投资方案,适应具有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同时,华安期货积极吸纳建设专业人才团队,已经建立了以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以有色金属、天然橡胶、钢材等工业原料和以油脂、棉花等农产品为品种特色的研发方向。未来随着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逐步开展,期货业务重要性不断提高,华安期货将增加金融期货业务领域人才和资金的投入,加强期货业务与控股股东华安证券的业务融合,提升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盈利来源。
2008年,华安证券取得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IB业务)的资格。公司高度重视IB业务工作的开展,建立IB业务培训长效机制,着力培育机构客户。依托华安证券遍布全国的营业网络,为投资者提供综合性增值服务。
(三)信用交易业务
信用交易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或出借证券,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华安证券的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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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式回购业务。
1、业务概况
(1)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分为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属于证券公司的资本中介业务。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5月下发了《关于核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36号),公司于同年7月开展首单交易,进入实际运营阶段。2013年1月,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转融通业务合同,开始进行转融资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开户数保持稳健上升,业务规模受到证券市场周期性波动等综合因素影响,整体保持稳定。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融资融券利息净收入分别为53,652.94万元、54,950.66万元和48,563.98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拥有客户20,189户,融资融券总余额为57.46亿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2019.06.30 | 2018年/ 2018.12.31 | 2017年/ 2017.12.31 | 2016年/ 2016.12.31 |
开户数(户) | 20,189 | 19,230 | 18,773 | 17,716 |
期末总体维持担保比例(%) | 272.18 | 226.47 | 241.49 | 261.80 |
客户获批授信额度(亿元) | 415.73 | 401.79 | 390.55 | 355.37 |
期末融资融券余额(亿元) | 57.46 | 49.22 | 88.91 | 71.68 |
当年累计融资融券次数(笔) | 400,551 | 526,853 | 674,016 | 754,341 |
注:维持担保比例=客户担保物价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平均担保比例为261.80%、241.49%、
226.47%和272.18%,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处于风险可控状态。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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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分别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总规模60.80亿元,总体履约担保比例223.88%。
报告期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项目 | 2019年1-6月/ 2019.06.30 | 2018年/ 2018.12.31 | 2017年/ 2017.12.31 | 2016年/ 2016.12.31 |
签约客户数(户) | 3,341 | 3,341 | 3,317 | 3,280 |
待回购交易金额(亿元) | 60.80 | 58.42 | 73.87 | 30.27 |
整体履约保障比例 | 223.88% | 173.20% | 215.86% | 241.56% |
2、业务体系及流程
(1)授权决策与制度体系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具有健全的授权决策体系,融资融券业务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按总经理、信用交易业务分管领导、信用交易业务评审委员会、业务执行机构、分支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运行。董事会决定与融资融券业务有关的部门设置及部门职责,确定融资融券业务总规模。信用融资类评审委员会是公司信用融资类业务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审批信用融资类业务,信用交易部作为评审委员会的执行部门,配合、执行和监督执行评审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分支机构在公司总部的集中监控下,按照公司统一规定和决定,具体负责客户征信、签约、开户、保证金收取和客户管理等。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分支机构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细则》、《信用类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标的证券管理办法》、《征信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融资融券逐日盯市、追加保证金及强制平仓管理细则》等业务规章,同时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动态修订完善,保障信用交易业务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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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组织架构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的开展主要依靠信用交易部及各分支机构作为主要执行部门,依靠计划财务部与证券投资部提供资金与证券支持,依靠经纪业务线、信息技术部和运营管理部提供后台支持,同时在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和稽核部的风险把控下顺利实施。主要业务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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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拥有规范化、系统化的风险控制体系。在资格准入及适当性方面,针对客户进行严格的审核、筛选与风险匹配;在业务开展方面,针对总体额度、授信、标的证券以及审贷采取统一管理运营;针对运营风险,融资融券业务实行总部集中统一管理,分支机构未经批准禁止开展此类业务,保障业务开展中各项环节的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针对业务独立性,公司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确保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相互分离;针对贷后事项,公司将加强贷后管理,加强对客户资金用途和还款能力的实施监控。建立健全客户信用账户的实时监控体系、配备完善的融资融券业务实时监控系统是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的重要保障。针对融资融券业务,公司实行证券营业部、信用交易部、风险管理部的三级监控体系:
①营业部的风险监控职责是对客户的融资融券行为、担保品划转等进行常规监控,并依据信用交易部指令,及时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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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信用交易部的风险监控职责是对公司所有信用账户的市值与维持保证金比例等指标进行集中监控,依据监控结果适时发出追加保证金指令;
③风险管理部的风险监控职责是依据公司风险承受水平和净资本变化情况,对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规模、风险状况进行总量监控。
(4)主要业务流程
①融资融券业务
②股票质押(约定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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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销及服务模式
公司对融资融券等业务采取业务专员制度,参与信用交易业务的客户由所属证券营业部的信用交易业务专员提供一对一的全程服务,以有效执行公司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同时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有效控制客户参与信用交易类业务的运营风险。公司不断完善对客户分级分类的判定标准、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流程。CRM系统对融资融券客户选择和征信功能有账户资产总规模、可充抵保证金资产占比、客户担保物充足率、客户账户交易量和佣金等计算指标,利用CRM系统和高端客户专属平台可以跟踪收集客户需求,向合适的投资者提供信用交易类的服务。
(四)证券自营业务
1、业务概况
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合法筹集的资金买卖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的行为,包括股票、固定收益类产品、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分别实现业务收入-2,573.74万元、13,637.02万元、19,165.63万元和43,650.86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断增加,分别为-1.4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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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和30.38%。2019年1-6月,公司证券自营业务通过紧抓资本市场波段机会,有效把握市场节奏,通过适当策略实现较高投资收益率,自营业务收入同比上涨1,985.44%。
2、业务运作及流程
(1)授权决策与制度体系
公司的自营业务实行“董事会-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部门”三级决策与授权体系。董事会是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有关监管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自营业务规模、风险限额等,以董事会决议方式下达,授权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运作管理;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具体的资产配置策略、负责审核证券投资部门的资产配置策略、重大投资事项等,以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纪要方式下达,授权证券投资部门执行操作;证券投资部负责权益类产品的投资管理,下设股票投资团队、场内量化衍生品投资团队、场外量化衍生品投资团队;固定收益部负责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管理,二者均为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执行机构。
(2)风险控制体系
为防范业务风险,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实行集中管理和投资经理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证券投资部门可以对证券投资计划提出分解授权建议,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公司对投资实行分级审批,即不同额度区间的投资决策需参考相关研究报告,并经不同级别有权人士授权审批方可实施。
(3)主要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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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富管理类业务
1、资产管理业务
(1)业务概述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2002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成为首批具有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全国性综合类券商之一。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以定向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为主。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面对普通投资者,以向投资者发行集合理财计划的形式募集投资资金;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面对机构和高端个人投资者,可以根据投资者不同的理财需求和风险偏好为客户量身定制不同的产品。公司以“稳固管理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完善运作模式”为重点,巩固固收产品管理优势,逐步提升权益产品投研能力;对外,公司深挖外部合作渠道,加强产品研发力度和投资风险管理,不断丰富产品内容,保持可持续的投资回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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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分别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498.09万元、6,789.18万元、9,349.69万元及4,544.01万元,保持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主要资产管理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期末受托管理资金规模 | 8,615,794.34 | 10,057,678.62 | 10,929,094.68 | 4,544,684.66 |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729,989.72 | 552,606.23 | 581,852.42 | 523,072.64 |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 7,885,804.62 | 9,505,072.39 | 10,347,242.26 | 4,021,612.02 |
业务净收入合计 | 5,899.87 | 10,804.17 | 8,817.26 | 7,336.86 |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3,426.84 | 5,700.25 | 5,514.02 | 5,250.97 |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 2,473.03 | 5,103.92 | 3,303.24 | 2,085.89 |
①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种类丰富,覆盖货币型、固定收益型、混合型、权益型等多种风险级别,覆盖大集合、小集合,覆盖多元化的产品期限选择,同时推出了现金管理、分级和量化等创新类的投资品种,已形成一定品牌优势。其中,华安理财安赢套利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7年6月被中国证券报评选为“2016年度金牛券商集合资管计划”,于2018年6月被证券时报评选为“2018中国量化投资团队君鼎奖”。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正常运营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共有14只,期末受托资金总计约73.00亿元,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管理 费率 | 业绩报酬率 |
华安理财1号稳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30% | 5年期定期存款和5%之间高者作为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超过基准提15%作为业绩报酬 |
华安理财2号避险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20% | 5年期定期存款上浮1.5%作为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超过基准提20%作为业绩报酬 |
华安理财现金管理月月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00% | 分红权益期计划年化收益率超过分红权益期加权平均活期存款利率作为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的部分,提取其中的60%作为业绩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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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理财富赢1号债券分级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 0.20% | 对B类份额年化收益率超过10%部分提取50%作为业绩报酬 |
华安理财合赢1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0.50% | 对B类份额持有期年化收益率R大于6%,管理人提取超出部分的50%作为业绩报酬 |
华安理财合赢5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0.50% | 对B类份额持有期年化收益率R大于6%,管理人提取超出部分的50%作为业绩报酬 |
华安理财合赢8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0.50% | 对B类份额持有期年化收益率R大于6%,管理人提取超出部分的50%作为业绩报酬 |
华安理财合赢9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0.50% | 对B类份额持有期年化收益率R大于6%,管理人提取超出部分的50%作为业绩报酬 |
华安理财合赢12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0.50% | 对B类份额持有期年化收益率R大于6%,管理人提取超出部分的50%作为业绩报酬 |
华安理财5号日日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00% | 前一日每万份计划收益的15%作为业绩报酬 |
华安理财安赢套利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00% | 年化收益率R小于6%部分提10%作为业绩报酬,R大于6%部分提20%作为业绩报酬 |
华安理财恒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50% | 首个封闭期业绩报酬提取基准为产品成立时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4%,超过业绩报酬提取基准部分提取60%作为业绩报酬。 |
华安理财恒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50% | 首个封闭期业绩报酬提取基准为产品成立时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4%,超过业绩报酬提取基准部分提取60%作为业绩报酬。 |
华安理财恒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50% | 首个封闭期业绩报酬提取基准为产品成立时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4%,超过业绩报酬提取基准部分提取60%作为业绩报酬。 |
②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2009年11月,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正式运营。证券公司接受单一客户的委托,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客户的授权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委托资产起点不低于100万。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在保证现有账户平稳运行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业务,丰富业务类型,努力寻求业务突破。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共有113只正在运行的定向资产管理产品,期末受托资金总计约788.58亿元,主要委托客户为银行、私募基金等机构客户。
(2)组织架构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由“项目准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资产管理业务决策小组-资产管理总部”三级架构组成。资产公司成立资产管理业务项目准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日常经营活动中资产管理业务的最高管理机构,对公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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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业务风险进行全面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的资产管理业务决策小组确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方向、投资策略和行业板块配置比例,审批核心备选库名单及调整方案,确定投资主办人选,对各资产管理业务产品进行风险控制管理和绩效评估等。由资产管理总部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实际执行工作。资产管理总部下设投资管理部、结构化融资部、创新发展部、市场部和运营交易部。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主动投资类产品的规划和计划制定,组织安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实施。创新发展部主要负责与资管相关的创新业务、大集合改公募基金过程中产品的设立、筹备、创新、发展。结构化融资部主要负责开发、储备各类企业的非标投资业务,并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管计划开展工作。市场部主要负责资管产品销售的组织、渠道的开发和维护,资管品牌对外形象策划、宣传。运营交易部负责日常运营支持、交易指令的执行、风险控制以及行政综合管理等工作。
(3)营销服务模式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销售渠道主要由内部渠道与外部渠道构成。内部渠道主要指公司所设营业网点,外部渠道是指其他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资格的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等)。公司通过各业务间的协同发展带动机构渠道下沉与深化合作,带来稳定客户的同时,提供优质资产和稳定的资金来源。
公司通过对资产管理者和产品供给方双重定位,巩固固收产品管理优势,加快新型净值型固收私募产品发行,提升投资水平,丰富公司产品线,促进单一资管计划从被动通道向主动管理型转化,提高资产管理业务主动管理水平。同时,公司根据每个理财产品的特性,结合目标客户的风险偏好,积极对接各销售渠道,持续跟进各理财产品销售和持有情况,及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2、基金业务
(1)基本情况概述
华安证券的基金业务主要由重要的联营企业华富基金开展。华富基金是按照市场化机制设立的专业基金管理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华富基金秉持规范、务实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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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为基金持有人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不断努力提升产品业绩,在业内具有一定市场品牌知名度。
颁奖年份 | 颁奖机构 | 获奖对象 | 荣获奖项 |
2016年 | 中国基金报 | 胡伟 | 第三届中国基金业英华奖——三年期纯债型最佳基金经理 |
证券时报 |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基金 | 第十一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五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奖 | |
证券时报 | 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基金 | 第十一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三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奖 | |
证券时报 | 华富价值增长混合基金 | 第十一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三年持续回报平衡混合型明星基金奖 | |
2017年 | 中国基金报 | 胡伟 | 第四届中国基金业英华奖——三年期纯债型最佳基金经理 |
中国基金报 | 胡伟 | 第四届中国基金业英华奖——五年期纯债型最佳基金经理 | |
证券时报 |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基金 | 第十二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五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 | |
证券时报 | 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基金 | 第十二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三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 | |
济安金信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首届济安五星基金“群星汇”一级债基金五星级管理评级 | |
济安金信 | 华富收益增强债基A | 首届济安五星基金“群星汇”一级债基五星基金 | |
济安金信 | 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基金 | 首届济安五星基金“群星汇”一级债基金五星金奖 | |
济安金信 | 胡伟 | 首届济安五星基金“群星汇”华富收益增强债券A五星基金明星奖 | |
济安金信 | 尹培俊 | 首届济安五星基金“群星汇”华富强化回报债券五星基金明星奖 | |
2018年 | 证券时报 |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基金 | 第十三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五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 |
证券时报 | 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基金 | 第十三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五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 | |
中国基金报 |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基金 | 公募基金20年—最佳回报债券型基金(纯债) | |
中国基金报 | 胡伟 | 第五届中国基金业英华奖——五年期纯债投资最佳基金经理 | |
2019年 | 证券时报 |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基金 | 第十四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五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 |
中国基金报 | 尹培俊 | 第六届中国基金业英华奖——五年期纯债投资最佳基金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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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架构
华富基金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分别负责基金财产的重大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并根据业务管理和发展需要,下设研究发展部、基金投资部、运作保障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基金投资的研究、投资及清算工作。集中交易部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合计划,保证投资决策与具体执行的有效分离。监察稽核部负责对投资管理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察。
(3)业务流程
①一般投资业务的资产配置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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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一般投资业务的投资决策流程如下图所示:
③一般投资业务的投资执行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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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一般业务的投资风险控制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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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流程如下图所示:
(4)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富基金共管理38只公募基金(分级后涉及55只证券),涵盖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型和指数型等类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成立日 | 基金类型 | 管理费率(%) | 托管费率(%) |
1 | 410001.OF | 华富竞争力优选 | 2005-03-02 | 偏股混合型基金 | 1.50 | 0.25 |
2 | 410002.OF | 华富货币A | 2006-06-21 | 货币市场型基金 | 0.33 | 0.10 |
3 | 410003.OF | 华富成长趋势 | 2007-03-19 | 偏股混合型基金 | 1.50 | 0.25 |
4 | 410004.OF | 华富收益增强A | 2008-05-28 | 混合债券型一级基金 | 0.60 | 0.20 |
5 | 410005.OF | 华富收益增强B | 2008-05-28 | 混合债券型一级基金 | 0.60 | 0.20 |
6 | 410006.OF | 华富策略精选 | 2008-12-24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1.50 | 0.25 |
7 | 410007.OF | 华富价值增长 | 2009-07-15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1.50 | 0.25 |
8 | 410008.OF | 华富中证100 | 2009-12-30 | 被动指数型基金 | 0.50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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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64105.OF | 华富强化回报 | 2010-09-08 | 混合债券型一级基金 | 0.60 | 0.20 |
10 | 410009.OF | 华富量子生命力 | 2011-04-01 | 偏股混合型基金 | 1.50 | 0.25 |
11 | 410010.OF | 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 | 2011-12-09 | 增强指数型基金 | 1.00 | 0.15 |
12 | 000028.OF | 华富保本 | 2013-04-24 | 偏债混合型基金 | 1.20 | 0.20 |
13 | 000398.OF | 华富灵活配置 | 2014-08-07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1.50 | 0.25 |
14 | 000757.OF | 华富智慧城市 | 2014-10-31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1.50 | 0.25 |
15 | 000898.OF | 华富恒稳纯债A | 2014-12-17 | 中长期纯债型基金 | 0.30 | 0.10 |
16 | 000899.OF | 华富恒稳纯债C | 2014-12-17 | 中长期纯债型基金 | 0.30 | 0.10 |
17 | 000767.OF | 华富国泰民安 | 2015-02-04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1.50 | 0.25 |
18 | 001466.OF | 华富永鑫A | 2015-06-15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0.60 | 0.15 |
19 | 001467.OF | 华富永鑫C | 2015-06-15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0.60 | 0.15 |
20 | 001563.OF | 华富健康文娱 | 2015-08-04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1.50 | 0.25 |
21 | 001086.OF | 华富恒利A | 2015-08-31 | 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 | 0.60 | 0.20 |
22 | 001087.OF | 华富恒利C | 2015-08-31 | 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 | 0.60 | 0.20 |
23 | 001709.OF | 华富物联世界 | 2016-01-21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1.50 | 0.25 |
24 | 002280.OF | 华富安享 | 2016-01-21 | 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 | 0.70 | 0.20 |
25 | 002412.OF | 华富安福 | 2016-03-23 | 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 | 0.70 | 0.20 |
26 | 002728.OF | 华富益鑫A | 2016-09-07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0.60 | 0.15 |
27 | 002729.OF | 华富益鑫C | 2016-09-07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0.60 | 0.15 |
28 | 002730.OF | 华富华鑫A | 2016-11-11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0.60 | 0.15 |
29 | 002731.OF | 华富华鑫C | 2016-11-11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0.60 | 0.15 |
30 | 003182.OF | 华富弘鑫A | 2016-11-28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0.60 | 0.15 |
31 | 003183.OF | 华富弘鑫C | 2016-11-28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0.60 | 0.15 |
32 | 003152.OF | 华富天鑫A | 2016-12-29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1.50 | 0.15 |
33 | 003153.OF | 华富天鑫C | 2016-12-29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1.50 | 0.15 |
34 | 004198.OF | 华富天益A | 2017-01-25 | 货币市场型基金 | 0.15 | 0.05 |
35 | 004199.OF | 华富天益B | 2017-01-25 | 货币市场型基金 | 0.15 | 0.05 |
36 | 004285.OF | 华富天盈A | 2017-03-03 | 货币市场型基金 | 0.20 | 0.05 |
37 | 004286.OF | 华富天盈B | 2017-03-03 | 货币市场型基金 | 0.20 | 0.05 |
38 | 002064.OF | 华富产业升级 | 2017-05-08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1.50 | 0.25 |
39 | 003994.OF | 华富货币B | 2017-05-31 | 货币市场型基金 | 0.33 | 0.10 |
40 | 000501.OF | 华富恒富18个月C | 2017-11-22 | 混合债券型一级基金 | 0.60 | 0.10 |
41 | 000502.OF | 华富恒富18个月A | 2017-11-22 | 混合债券型一级基金 | 0.60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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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005291.OF | 华富星玉衡A | 2017-12-13 | 偏债混合型基金 | 0.60 | 0.20 |
43 | 005292.OF | 华富星玉衡C | 2017-12-13 | 偏债混合型基金 | 0.60 | 0.20 |
44 | 005694.OF | 华富恒玖3个月A | 2018-03-23 | 中长期纯债型基金 | 0.30 | 0.10 |
45 | 005781.OF | 华富富瑞3个月 | 2018-03-29 | 中长期纯债型基金 | 0.30 | 0.10 |
46 | 005793.OF | 华富可转债 | 2018-05-21 | 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 | 1.00 | 0.20 |
47 | 000623.OF | 华富恒财定开C | 2018-08-07 | 中长期纯债型基金 | 0.30 | 0.10 |
48 | 000624.OF | 华富恒财定开A | 2018-08-07 | 中长期纯债型基金 | 0.30 | 0.10 |
49 | 006405.OF | 华富恒盛纯债A | 2018-11-20 | 中长期纯债型基金 | 0.30 | 0.10 |
50 | 006406.OF | 华富恒盛纯债C | 2018-11-20 | 中长期纯债型基金 | 0.30 | 0.10 |
51 | 006770.OF | 华富恒玖3个月C | 2019-01-22 | 中长期纯债型基金 | 0.30 | 0.10 |
52 | 006451.OF | 华富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A | 2019-01-28 | 被动指数型债券基金 | 0.25 | 0.05 |
53 | 006452.OF | 华富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C | 2019-01-28 | 被动指数型债券基金 | 0.25 | 0.05 |
54 | 006636.OF | 华富恒欣纯债A | 2019-05-06 | 中长期纯债型基金 | 0.30 | 0.10 |
55 | 006637.OF | 华富恒欣纯债C | 2019-05-06 | 中长期纯债型基金 | 0.30 | 0.10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六)投资银行业务
1、业务概述
目前,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上市推荐业务;企业改制和购并、财务顾问业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主办券商业务;投资银行新业务的研究和开发等。
近年来,公司推进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机制改革,不断优化业务布局,建立了完善的投资银行业务体系,同时加强内部控制,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提升。公司已成立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强化对投资银行业务团队、质量控制体系、定价销售体系的协调统筹;持续开展投行业务建章立制工作,已建立了《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投资银行证券发行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和业务流程;建立业务部门、质量控制部门、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及内核机构间的多层复核机制,保障项目质量,防范业务风险。
公司投行业务坚持多元化布局,从中小企业入手,按照“股债并举、长短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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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大小兼顾、系统推进”的方针协调业务资源,保证投资银行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投行业务已实现跨境并购财务顾问业务、IPO业务、安徽省首单“双创债”、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国家级贫困县公司债等多方突破。同时,公司不断加大人力和资源投入,团队规模发展壮大。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投行从业人员173人,其中保荐代表人19人,准保荐代表人35人。
2、组织结构
公司成立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负责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和协调;设立了证券发行决策委员会,对证券发行定价与配售工作集体决策;建立了由投资银行各区域投行部、债券业务总部和场外业务总部组成的前台业务部门,金融市场部为发行端支持部门,投行综合(质控)管理部为投行内部支持部门,公司合规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提供合规风控支持;建立了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立项小组、证券发行内核小组、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内核小组等,实现了出入口两端的标准化管理,实现了业务承揽与立项审核、承做与质量控制的分离控制。
3、主要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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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经营情况
华安证券以服务实体为目标,为客户打造多元化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华安证券通过IPO、非公开发行、并购重组配套融资等方式累计为企业募集资金26.56亿元;通过债券承销、分销方式为政府和企业累计提供20次融资服务,募集资金总额达81.85亿元;完成新三板挂牌项目62家,新三板非公开增发项目48单。
(1)承销与保荐业务
2016-2018年、2019年上半年,公司承销与保荐业务分别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61.65万元、4,698.26万元、4,538.56万元、1,276.73万元,承销与保荐业务的收入在报告期内有所上升。
公司股权承销类业务主要包括IPO、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等业务类型,主要通过投资银行业务总部统筹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单IPO项目和1单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实现了多项业务突破。公司债券承销类业务主要由债券业务总部负责统筹管理,由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协调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承销项目覆盖可交债、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多个融资品种。
(2)财务顾问类业务
公司的财务顾问业务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特定的证券市场相关业务的策划和咨询服务,以及改制、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相关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10单财务顾问业务,分别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192.29万元、4,325.96万元、3,333.32万元和1,334.29万元,总体保持稳定。
(3)新三板挂牌类业务
2011年9月,公司取得由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Z-055)。经股权系统函[2013]65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3月取得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的资格。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为169家企业提供做市服务,保持行业中上游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新增挂牌项目62个,完成挂牌公司定增4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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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业务类型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新三板挂牌(家) | 5 | 7 | 27 | 23 |
新三板定增(家) | 4 | 13 | 20 | 11 |
合计 | 9 | 20 | 47 | 34 |
注: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挂牌数量以挂牌日为统计口径,定增数量以上市日为统计口径。
(七)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1、研究业务
研究所为公司研究业务的主要执行机构,为公司内外客户提供投资研究服务。截至目前,公司研究所执行“内部服务为主,外部服务为辅,内外融合发展”的阶段性发展定位和“创造价值、服务发展、促进业务、提升品牌”的发展要求,致力于构建差异化的开放式研究团队。
研究所不断加强投研实力和专业服务水平建设,丰富研究领域和范畴。在团队建设方面,研究所已经形成宏观策略、战略金融、金融工程、FICC、TMT、装备制造、医药、基础消费、基础化工、新材料、建筑建材、电力设备与新能源、公用环保等研究团队。在产品体系方面,目前已推出的产品种类涉及财经评论、策略研究、行业研究、公司研究和创新研究等方向,具体包括晨会集萃、点评报告、策略月报、深度报告、专题报告、新股专题报告、券业观察等。在特色研究方面,研究所针对性地对区域内经济进行特色研究,形成了对省内经济运行、国企改革和创新转型等专题报告,并对省内多家上市公司进行投资研究;同时,研究所深入开展针对TMT、电力设备和新材料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重点覆盖,对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重大经济事件形成了专题研究体系,提高快速信息反应能力,紧跟市场和政策前沿,不断提升投研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究经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研究经费 | 556.39 | 1,099.52 | 1,129.37 | 1,342.99 |
营业收入 | 143,647.65 | 176,132.54 | 191,769.68 | 173,304.78 |
研究经费占比 | 0.39% | 0.62% | 0.59% | 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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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机构作为证券公司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极大提高了公司综合性业务间的协同效应。专业高效的研究机构促进公司提高经纪业务财富管理能力,提升投资银行业务价值发现和服务优质实体企业能力,提升自营业务投资回报率,更有利于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奠定市场地位和彰显专业能力。公司对研究机构的建设极为重视,近年来不断充实研究人才队伍,以期在优化对内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提升对外服务的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究所及主要业务人员获得多项荣誉资质。2016年,在东方财富“中国最佳分析师百强评选”中,华安证券3名分析师入选,分别位列第六位、第二十八位和三十九位。同年,华安证券2名分析师分别获得“慧眼识券商”最佳分析师评选商业贸易第三名和环保行业第二名。2018年,华安证券分析师获天眼中国最佳分析师非银金融行第一名、“慧眼识券商”最佳分析师评选医药行业第二名、2018年中国证券分析师“金翼奖”基础化工行业第四名、2018年中国证券分析师“金翼奖”建筑材料行业第三名。
2、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安新兴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对公司各营业部投资顾问进行业务支持和业务管理,并通过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平台向公司各营业部证券投资顾问提供标准化产品和服务,开展不定期的现场投资咨询服务和投资者教育、培训活动,并可针对小群体或单个投资者需求,定制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的投资顾问产品及服务。
随着公司财富管理转型战略的实施,公司投资顾问业务逐渐向线上化、智能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借助金融科技的手段,不断丰富投资咨询产品的客户体验。通过确定不同的目标客户,构建与客户需求相适应的服务体系和业务流程。深刻理解客户需求,提升提供服务的效率。在服务内容方面,从单一的“股票要闻”向“理财”、“资产配置”等领域延升,打造包括“华安财富直通车”“小安策略”、“理财周刊”、“小安精研”、“大类资产配置”“华安鑫投顾”等精品。
(八)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2011年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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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32号),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2012年10月29日,华富嘉业正式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
根据证券业协会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通知》(中证协发[2016]253号)的要求,华安证券对其子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本次整改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基金业协会、证券业协会联合会商审查,华富嘉业已于2018年1月30日办结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手续,正式转型为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
转型后,华富嘉业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等。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富嘉业作为管理人管理股权投资基金8只,募集资金(认缴)总额170.94亿元;管理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共计42个,累计投资规模56.70亿元,以自有资金累计参与投资额5.50亿元。
(九)另类投资业务
华安证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亿元人民币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2017年10月6日,华富瑞兴正式设立。2017年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会员名单(第五批)》,华富瑞兴另类投资子公司会员资格业经公示。除股权投资外,华富瑞兴承接了新三板自营、金融产品投资等投资业务类型。
华富瑞兴按照母公司华安证券的标准建立了《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并上报母公司审查,经母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华富瑞兴在母公司整体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了《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了自身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制度流程,确保了风险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富瑞兴有15个存续的股权投资项目,认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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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10.63亿元。
(十)信用交易业务和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内部控制设置情况信用交易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债券投资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相关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内部控制情况如下:
1、信用交易业务、债券类投资业务的主要风险管理措施
(1)市场风险主要管理措施
公司对市场风险的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①风险限额管理、风险对冲
各业务部门对市场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市场风险限额并进行持续评估和监控,风险限额包括(但不限于)敞口限额、集中度限额等,各业务部门在风险限额内开展业务。对于不同的业务类型,公司设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限额授权标准,投资决策需在授权范围内执行。
②证券池制度
公司证券投资实行证券池制度,证券品种必须从证券池中选择。证券的出入池必须有详尽的研究资料支持,并经过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③风险报告和处置
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限额、市值损益及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监测和报告。发现任何超限情况时,风险管理部门启动相关处置程序,并根据超限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向首席风险官、经理层或董事会报告。
④相关业务市场风险具体控制措施
信用交易业务方面,风险管理部设立信用风险管理岗,负责信用交易业务的集中度、授信规模、担保比例等指标进行日常分析和监控。对于担保品价格低于维持担保比例的情况进行示警,并监督业务部门采取措施,督促客户追加担保。
债券类投资业务方面,公司债券配置仓位增仓品种以AA+及以上的高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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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债和地方政府债券为主,投资决策流程中形成“研究预测-制定策略-动态调整-定期总结归因”的管理流程,通过日常盯盘、安全边际测算、阶段性行情复盘和业绩归因等措施实现利率风险敞口分析评估。同时通过基差、期限利差、品种利差等专项策略研究,积累市场中性策略库,并通过对冲机制管理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主要管理措施
公司对信用风险的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①设定风险限额
信用风险限额指公司对特定的交易对手、客户或证券发行人所愿意接受的信用敞口的最大值。公司对交易对手或客户的信用风险敞口设定限额,以控制风险。
②监测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监测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信用风险敞口状况、限额突破情况、交易对手集中度、大额敞口情况等。公司积极做好信用风险监测工作,及时进行风险处置。
③信用审查、信用审批和信用强化机制
公司对存在信用风险敞口的交易对手或客户进行信用审查和评级,要求交易对手或客户提供适当的材料和信息,并考虑信用担保的情况及其他外部支持。公司建立信用审批授权体系,统一授信管理,对交易对手或客户的授信进行事前审批。公司业务部门根据交易对手、客户或交易产品的特点,采用信用强化的机制作为额外保障,包括要求交易对手或客户提供母公司的信用担保、价值相当的保证金或担保品、购买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
④相关业务信用风险具体控制措施
信用交易业务方面,公司加强融入方资格审查、贷后管理和资金用途管理工作,持续压实业务各环节的责任,明确分支机构承办项目的客户管理、贷后管理主体责任和业务部门的盯市管理和监督责任。严密关注行业风险,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监控,加强阈值管理,在合规的前提下,对出现风险信号的客户主动介入,按照监管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预警和风险处置,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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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类投资业务方面,公司将信用风险管理嵌入投资决策流程,将内部信用评价作为信用债券投资交易的前置环节,建立债券产品库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从宏观经济运行、政策导向、融资环境等宏观层面,到行业景气度、区域研究等中观层面,再到微观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分层次进行风险评估,统筹管理债券持仓的整体信用风险暴露水平。重视投后管理,对持仓债券进行实时舆情监控,联合外部信用研究机构,定期进行信用风险排查。
(3)流动性风险主要管理措施
计划财务部是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流动性风险的主要管理措施包括:
①建立流动性日常管理和报告制度
公司建立了自有资金调度、分配制度,开展大额资金预约使用,计划财务部通过监测与预估公司日常现金流量和现金流缺口,进行日间流动性管理。公司审慎确定优质流动性资产的构成,适度持有优质流动性资产,制定流动性应急计划,采取同业拆借等措施,应对临时性流动性缺口。
②建立良好的融资渠道
公司持续维护与各融资渠道的良好关系,综合授信总额和同业拆借额度均保持在较高水平。与银行重新签订结算账户透支业务合同,提高了透支额度,用于弥补公司自有资金临时头寸不足,建立了临时流动性补给机制。
③提高资金稳定性
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次级债券,优化了债务结构,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资金的稳定性,支撑各项业务的发展。
④债券投资业务流动性风险的具体管理措施
固定收益部通过设计定量的、可视的、可追溯的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地衡量当前部门以及市场当前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和结算风险,并实施与其相对应的流动性管理措施。部门设置专人负责每日的资金头寸和风险敞口,并由中台风控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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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险敞口核对工作。交易员在每日的资金融入业务中,也通过对货币市场的资金价格、交易特征、公开市场操作等指标的分析,预测未来资金利率走势以及可得程度,提前发现未来可能出现的流动性紧张。每月末,部门对次月市场流动性状况做出风险分析,对未来一定阶段的流动性风险形成预判,提前确定次月的流动性安排。
(4)操作风险主要管理控制措施
公司对操作风险的主要管理措施如下:
①完善制度
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制度修订、补充工作,完善制度体系,以制度来规范业务操作。
②业务流程控制
公司在各部门均设立了明确的岗位分工,并通过业务细则和具体业务流程规则的形式对主要业务建立了标准化操作流程。对重要业务操作实行复核制,并对单人单岗业务操作加强监控。公司通过完善信息化建设对业务流程逐步实现自动化运营控制,使操作过程准确、安全、高效,防止人为操作失误。
③权限管理
公司通过授权文件、系统控制等方式进行权限审批,对业务操作、资金使用、信息系统等实施权限管理,通过适当授权实现权责合理分配、不相容岗位分离和信息隔离,避免因越权导致的业务操作风险。
④技术保障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和扩展信息系统功能,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防范因系统缺陷和外部事件而导致的操作风险。精细化信息技术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运维操作,完善系统事件、问题、变更处理流程。加强信息系统风险主动监控,利用金融科技实施智能监控项目建设,及时发现潜在系统缺陷,有效控制信息系统风险。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建设,定期开展外部和内部安全渗透测试,构建安全防护体系,严防范信息技术安全风险这一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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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做好机器和系统的检查工作
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机器及应用系统的状态,排查故障,保障其正常运行。
⑥加强人员培训
为了更好的开展各项业务,避免发生因操作错误造成的风险,除了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类机构举办的培训外,公司内部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涵盖范围广泛,使员工较好地掌握了各类业务知识,同时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
2、信用交易业务、债券类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设置
(1)信用交易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①信用融资类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制定了《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业务标的证券与担保物管理实施细则》、《融资融券业务客户选择与征信管理实施细则》、《融资融券逐日盯市追加保证金及强制平仓实施细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管理办法》、《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贷前调查及审查实施细则》、《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待购回期间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为公司开展信用融资类业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②控制体系
公司信用融资类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按照“董事会—信用融资类业务评审委员会—信用交易部等业务执行部门—证券营业部”的架构设立和运行。董事会授权确定信用融资类业务的总规模及各项具体信用业务的规模,信用融资类业务评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审议、审批或授权审批信用交易业务、信用融资类业务风险管理指标等。公司信用交易部是信用融资类业务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信用融资类业务的日常交易,证券营业部主要负责受理信用融资类业务的申请、征信、投资者教育、风险揭示等业务,并协助信用交易部受理客户担保物提交、提取、交易委托等事项。
对于信用融资类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公司主要从下述方面制定了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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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控制措施:
A.限额授权管理和业务决策流程每年,公司通过董事会授权确定信用融资类业务的整体规模及各项信用业务的规模,信用融资类业务评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确定和调整具体信用融资产品规模,信用交易部则根据授权确定具体客户、交易的授信规模。信用融资类业务均实行总部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分支机构不具备向客户授信的权力。B.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债权担保为开展信用融资类业务,公司根据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业务的不同特点建立了严格的客户准入条件和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客户选择与授信的程序和权限,并以此确保参与该项业务的投资者具备足够的适当性条件。
C.保证金制度为严格控制融资融券业务中可能存在的投资者信用风险,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并借鉴成熟市场的交易经验,建立了保证金制度。约定购回业务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也对标的证券建立了日常监控和调整制度,对于标的证券发生异常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标的证券库,并充分评估资金风险。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已建立信用交易业务集中风险监控和异常交易监控系统。系统具备业务数据集中管理、业务总量监控、账户分类监控、自动预警、异常交易监控等功能。
③公司信用交易业务的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
公司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信用交易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根据监管要求和自身财务状况,合理确定向全体客户、单一客户和单一证券的融资、融券的金额占净资本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对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为加强客户的适当性管理,公司对融入方的准入条件、资质调查与授信进行了详细规定,并由有关业务部门与营业部共同负责对融入方进行前期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公司通过前期调查、中期审查和审批、后期检查与管理等环节对质押回购业务进行全程管理,遵循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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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类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固定收益部负责公司债券类投资业务日常管理。公司对自营业务制定了明确的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债券自营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债券自营投资交易业务实施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为债券投资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公司主要从下述方面制定了具体控制措施:
①规模的确定与监控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法规及实际经营情况,根据相应审批权限确定债券投资业务规模和风险限额等。同时,财务部门通过内部往来的形式对自营业务资金进行调配,并对自营资金规模进行监控。
②交易品种选取
公司债券投资业务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实际需求,按照债券投资交易各项业务的风险等级、交易对手方信用评级、债券信用资质建立较为全面的债券产品库和黑白名单管理制度,债券产品库操作指引和入库标准需经过相应的审批流程。
③投资限额授权标准及执行前复核
对于不同的业务类型,公司设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限额授权标准,投资决策需在授权范围内执行。投资决策确定后需将交易指令下达交易经理,经交易经理审核投资决策和授权合规性后交由交易员执行指令。
④信息隔离及风险监控
公司已建立隔离墙制度,自营业务与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顾问及研究等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公司已建立针对债券投资业务风险的实时监控系统,风险监控部门通过规模控制和动态控制对证券自营业务的总体风险、达标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公司稽核部门定期对债券投资的合规运作、盈亏、内控制度执行、风险监控等情况进行全面稽核,出具稽核报告。
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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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及动力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等。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55,122.46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成新率 | 固定资产净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67,578.82 | 19,775.45 | - | 70.74% | 47,803.37 |
机器及动力设备 | 1,623.37 | 1,040.07 | - | 35.93% | 583.31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19,837.87 | 13,793.49 | - | 30.47% | 6,044.38 |
运输工具 | 2,158.05 | 1,813.83 | - | 15.95% | 344.22 |
其他设备 | 1,825.51 | 1,478.33 | - | 19.02% | 347.18 |
合计 | 93,023.63 | 37,901.17 | - | 59.26% | 55,122.46 |
1、已取得房产证的房产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明细如下:
序号 | 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用途 | 产权人 | 他项权利 |
1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99966号 | 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办公楼2-2301-2-3201 | 11,574.21 | 办公 | 公司 | 无 |
2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99947号 | 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B座 | 6,572.50 | 商住 | 公司 | 无 |
3 | 房地产权合产字第110199960号 | 合肥市琥珀山庄9幢 | 22.36 | 仓储 | 公司 | 无 |
4 | 房地产权合产字第110199959号 | 合肥市琥珀山庄127幢 | 36.63 | 仓储 | 公司 | 无 |
5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99957号 | 合肥市蜀山区琥珀山庄东村127幢301室 | 115.11 | 住宅 | 公司 | 无 |
6 | 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13004844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20 | 148.50 | 门面房 | 公司 | 无 |
7 | 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13004845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02 | 219.39 | 门面房 | 公司 | 无 |
8 | 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13004846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00 | 201.07 | 门面房 | 公司 | 无 |
9 | 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13004847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08 | 176.32 | 门面房 | 公司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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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13004848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06 | 148.50 | 门面房 | 公司 | 无 |
11 | 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13004849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04 | 148.50 | 门面房 | 公司 | 无 |
12 | 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13004850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00-1 | 1,241.52 | 门面房 | 公司 | 无 |
13 | 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13004851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10 | 2,60.32 | 门面房 | 公司 | 无 |
14 | 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13004852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18 | 148.50 | 门面房 | 公司 | 无 |
15 | 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13004853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16 | 148.50 | 门面房 | 公司 | 无 |
16 | 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13004854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14 | 148.50 | 门面房 | 公司 | 无 |
17 | 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13004855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12 | 88.17 | 门面房 | 公司 | 无 |
18 | 房地权证宁字第00051360号 | 宁国市津河东路津河商贸大厦 | 2,853.13 | 经营 | 公司 | 无 |
19 | 房地权证池字第013000036C号 | 贵池市贵池区秋浦路与东湖路交叉口西南毓秀门小区1幢115、116、203、303、304、403、404 | 2,091 | 商业 | 公司 | 无 |
20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3005864号 |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29号外滩.棕榈泉8.9栋群楼商网2层2-5室 | 246.72 | 商业 | 公司 | 无 |
21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3005865号 |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29号外滩.棕榈泉8.9栋群楼商网1层1-5室 | 246.72 | 商业 | 公司 | 无 |
22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3005866号 |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29号外滩.棕榈泉8.9栋群楼商网2层2-1室 | 299.79 | 商业 | 公司 | 无 |
23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3005867号 |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29号外滩.棕榈泉8.9栋群楼商网1层1-1室 | 265.77 | 商业 | 公司 | 无 |
24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99964号 | 望江西路99号城市天地家园1、2、3、7、8、9幢10-101商业3 | 1,273.95 | 商业 | 公司 | 无 |
25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99962号 | 望江西路99号城市天地家园1、2、3、7、8、9幢9-006商业 | 918.59 | 商业 | 公司 | 无 |
26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081852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1幢2401 | 1,557.44 | 办公 | 公司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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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081850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1幢2501 | 1,557.35 | 办公 | 公司 | 无 |
28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081853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1幢2801 | 1,423.38 | 办公 | 公司 | 无 |
29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076817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1幢1-办2901 | 1,514.61 | 办公 | 公司 | 无 |
30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58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3-商101 | 1,017.97 | 商业 | 公司 | 无 |
31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53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3-商201 | 1,176.36 | 商业 | 公司 | 无 |
32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48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3-办301 | 1,402.38 | 办公 | 公司 | 无 |
33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34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3-办401 | 1,402.38 | 办公 | 公司 | 无 |
34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44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3-办501 | 1,231.07 | 办公 | 公司 | 无 |
35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38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3-办601 | 1,234.06 | 办公 | 公司 | 无 |
36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56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4-办101 | 346.22 | 办公 | 公司 | 无 |
37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52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4-办201 | 510.51 | 办公 | 公司 | 无 |
38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47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4-办301 | 517.26 | 办公 | 公司 | 无 |
39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31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4-办401 | 517.26 | 办公 | 公司 | 无 |
40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41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4-办501 | 517.26 | 办公 | 公司 | 无 |
41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37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4-办601 | 517.26 | 办公 | 公司 | 无 |
42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54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5-商101 | 432.07 | 商业 | 公司 | 无 |
43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50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5-办201 | 502.92 | 办公 | 公司 | 无 |
44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46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5-办301 | 578.62 | 办公 | 公司 | 无 |
45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45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5-办401 | 578.62 | 办公 | 公司 | 无 |
46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40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5-办501 | 513.30 | 办公 | 公司 | 无 |
47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10735号 | 政务区东流路959号财智中心5-办601 | 513.30 | 办公 | 公司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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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33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83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49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34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177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50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35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176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51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36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175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52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37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21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53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38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171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54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69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172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55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72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174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56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74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173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57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77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20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58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79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178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59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80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03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60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82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82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61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86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80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62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90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02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63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92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81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64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94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181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65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95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180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66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96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179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67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42797号 | 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车119 | 39.06 | 车位 | 公司 | 无 |
68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30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001 | 120.23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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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35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101 | 120.23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70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40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201 | 120.23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71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51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301 | 120.23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72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54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401 | 120.23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73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62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501 | 120.23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74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66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601 | 120.23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75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72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701 | 120.23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76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75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002 | 96.29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77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81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102 | 96.29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78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85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202 | 96.29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79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403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302 | 96.29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80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89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402 | 96.29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81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93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502 | 96.29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82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411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602 | 96.29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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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420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702 | 96.29 | 成套住宅 | 公司 | 无 |
84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169484号 | 高新区黄山路612号蓝鼎?海棠湾13幢401,401储 | 1,252.36 | 商业 | 公司 | 无 |
85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18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 | 44.84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86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1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2 | 41.82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87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3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3 | 41.98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88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4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4 | 41.82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89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5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5 | 41.98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90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6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6 | 41.82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91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8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7 | 41.98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92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9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8 | 41.82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93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0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9 | 42.22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94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1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0 | 38.17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95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2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1 | 38.17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96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4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2 | 42.22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97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5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3 | 41.82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98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6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4 | 41.98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99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7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5 | 41.82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100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8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6 | 41.98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101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40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7 | 41.82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102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41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8 | 41.98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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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42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9 | 41.82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104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43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20 | 44.84 | 商服用房 | 公司 | 无 |
105 | 渝(2016)两江(北部)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37874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爱都会南区车库负1-149 | 36.63 | 车位 | 公司 | 无 |
106 | 渝(2016)两江(北部)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37894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爱都会南区车库负1-150 | 38.22 | 车位 | 公司 | 无 |
107 | 苏(2016)宁秦不动产权第0020160号 | 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8号101.102.201.202室 | 1737.59 | 办公 | 公司 | 无 |
108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37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101室-103室(1-2层) | 594.86 | 商业服务 | 公司 | 无 |
109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38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108室-210室(1-2层) | 211.50 | 商业服务 | 公司 | 无 |
110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40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301室、302室 | 600.65 | 办公 | 公司 | 无 |
111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41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401室、402室 | 616.20 | 办公 | 公司 | 无 |
112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42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111室-113室(1-2层) | 244.42 | 商业服务 | 公司 | 无 |
113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43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105室-107室(1-2层) | 283.84 | 商业服务 | 公司 | 无 |
114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44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115室-117室(1-2层) | 258.32 | 商业服务 | 公司 | 无 |
115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480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601、602室 | 616.20 | 办公 | 公司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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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00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501室、502室 | 616.20 | 办公 | 公司 | 无 |
117 | 沪房地浦字(2013)第016053号 | 上海市蓝村路471弄6号201室 | 93.26 | 居住 | 公司 | 无 |
118 | 沪房地浦字(2013)第018588号 | 上海市蓝村路471弄6号203室 | 59.71 | 居住 | 公司 | 无 |
119 | 沪房地浦字(2013)第016054号 | 上海市蓝村路472弄6号206室 | 59.71 | 居住 | 公司 | 无 |
120 | 沪房地浦字(2013)第017153号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南楼S1903室 | 205.14 | 办公 | 公司 | 无 |
121 | 沪房地浦字(2013)第017611号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南楼S1904室 | 326.50 | 办公 | 公司 | 无 |
122 | X京房权证西字第117498号 | 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 | 950.46 | 办公 | 公司 | 无 |
123 | 深房地字第3000729944号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福星福安阁裙楼301 | 311.74 | 商业 | 华安证券深圳深南西路证券营业部 | 无 |
124 | 深房地字第3000729938号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福星福安阁裙楼201 | 1,225.84 | 商业 | 华安证券深圳深南西路证券营业部 | 无 |
125 | 皖(2017)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23275号 | 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朝阳中路信谊大厦1轴-5轴、201、501、301、401、601 | 2,740.00 | 非住 | 华安证券淮南分公司 | 无 |
126 | 宣房地权证宣州字第00140117号 | 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西路9号 | 2,743.51 | 综合 | 华安证券宣城鳌峰西路营业部2 | 无 |
127 | 皖(2017)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40560号 | 宿州市汴河路北侧育才巷口 | 4,938.02 | 商业、金融、信息 | 华安证券宿州分公司 | 无 |
128 | 皖(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344476号 | 新芜路58号新利商厦8#楼一层13#门面、二层4#-8#门面、三层4#-8#门面 | 2,427.01 | 商业 | 华安证券芜湖分公司 | 无 |
2019年3月25日,权利人名称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鳌峰西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相关产权证更名手续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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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房地权证铜房2013字第014249号 | 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48号六层 | 907.79 | — | 华安证券铜陵淮河路证券营业部 | 无 |
130 | 房地权证铜房2013字第014250号 | 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48号四层 | 907.79 | — | 华安证券铜陵淮河路证券营业部 | 无 |
131 | 房地权证铜房2013字第014251号 | 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48号三层 | 999.14 | — | 华安证券铜陵淮河路证券营业部 | 无 |
132 | 房地权证铜房2013字第014252号 | 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48号二层 | 999.14 | — | 华安证券铜陵淮河路证券营业部 | 无 |
133 | 皖(2019)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8198号 | 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359号 | 1741.7 | — | 华安证券铜陵分公司 | 无 |
134 | 皖(2019)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8196号 | 铜陵市义安苑新村6栋110室 | 23.44 | — | 华安证券铜陵分公司 | 无 |
135 | 皖(2019)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8201号 | 铜陵市建新村9幢401室 | 73.60 | 住宅 | 华安证券铜陵分公司 | 无 |
136 | 皖(2019)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8208号 | 铜陵市建新村9幢603室 | 58.92 | 住宅 | 华安证券铜陵分公司 | 无 |
137 | 皖(2017)黄山市不动产权第0024703号 | 黄山市屯溪路前南新村18幢1号 | 4741.74 | 办公 | 华安证券黄山分公司 | 无 |
138 | 皖(2017)黄山市不动产权第0024704号 | 黄山市屯溪路前南新村18幢3号 | 42.41 | 其他 | 华安证券黄山分公司 | 无 |
139 | 皖(2017)黄山市不动产权第0024728号 | 黄山市屯溪路前南新村18幢2号 | 155.1 | 其他 | 华安证券黄山分公司 | 无 |
140 | 淮房地权证相山区字第14008232号 | 淮北市相山区孟山路西、古城北路DU-1#1-A | 991.22 | 商业 | 公司 | 无 |
141 | 淮房地权证相山区字第14008233号 | 淮北市相山区孟山路西、古城路北DU-1#1-B | 1005.62 | 商业 | 公司 | 无 |
142 | 皖(2017)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090668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西路源丰阁二层室 | 1445 | 办公 | 华安证券阜阳分公司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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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皖(2017)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090669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西路源丰阁609室 | 117.88 | 住宅 | 华安证券阜阳分公司 | 无 |
144 | 皖(2017)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090670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西路源丰阁610室 | 95.17 | 住宅 | 华安证券阜阳分公司 | 无 |
145 | 房地权证字第287083号 | 巢湖市巢湖路112号金元大厦 | 2624.07 | 办公 | 公司 | 无 |
146 | 房地权证字第287084号 | 巢湖市巢湖路金元大厦院内112 | 59.36 | 车库 | 公司 | 无 |
147 | 房地权证字第287100号 | 巢湖市巢湖路城关小区1号区B幢 | 58.82 | 商业 | 华安证券巢湖市巢湖路营业部 | 无 |
148 | 皖(2019)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21177号 | 迎江区菱湖南路保安公司综合4单元801室 | 79.09 | 住宅 | 安庆分公司 | 无 |
149 | 深房地字第300171914号 |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安花园B栋4A | 103.20 | 住宅 | 华安有限深圳彩田南路证券营业部 | 无 |
150 | 深房地字第300171920号 |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安花园B栋4H | 98.30 | 住宅 | 华安有限深圳彩田南路证券营业部 | 无 |
151 | 深房地字第300171921号 |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安花园B栋4G | 98.30 | 住宅 | 华安有限深圳彩田南路证券营业部 | 无 |
152 | 深房地字第300171922号 |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安花园B栋4B | 103.20 | 住宅 | 华安有限深圳彩田南路证券营业部 | 无 |
153 | 蚌埠市房地权证蚌埠字第2013002283号 | 蚌埠市舞台街小区二期1号楼3层 | 905.36 | 住宅 | 公司 | 无 |
154 | 蚌埠市房地权证蚌埠字第2013002286号 | 蚌埠市舞台街小区二期1号楼1-2层局部 | 1386.45 | 商业 | 公司 | 无 |
155 | 蚌埠市房地权证蚌埠字第2013002290号 | 蚌埠市舞台街小区二期4号楼1层1-7轴、A-E轴 | 559.38 | 商业 | 公司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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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蚌埠市房地权证蚌埠字第2013002287号 | 蚌埠市舞台街小区二期1号楼5-7-2号 | 98.94 | 住宅 | 公司 | 无 |
注:华安有限深圳彩田南路证券营业部现已更名为深圳深南西路证券营业部
鉴于公司系由华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登记在华安有限名下的房产均由公司承继并实际占有、使用、收益,办理相关更名手续亦不存在法律障碍。因此,部分房产目前尚未办理完毕产权更名手续不构成公司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2、尚待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①政务区财智中心车101、122-154、157-163、179、184-189、222-299、1137-1139、1157、1158、1182-1224、2100-2113、2145、2153、2239-2247,共计199个停车位尚在办理中,未取得产证,但该房屋不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性用房,面积与价值较小,未取得产权证不构成公司本次证券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②公司淮北证券营业部于2001年4月从淮北市信托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位于合肥市翡翠园14号楼106室,用途为住宅,账面价值191,852.58元,该房屋现为公司实际占有并使用,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抵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因当时出售方未提供购房发票等资料,导致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资料不全而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但该房屋不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性用房,面积与价值较小,未取得产权证不构成公司本次证券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二)房屋租赁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承租的主要房屋共计174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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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方 | 使用方 | 产权证号 | 座落 | 面积(㎡) | 租赁期限 |
1 | 北京达义北方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分公司 | X京房权证朝字第619403号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楼 | 921.5㎡ | 2018.9.10- 2021.10.31 |
2 | 北京华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慧忠北里证券营业部 | X京房权证朝字第1028362号 | 马哥波罗大厦9层05房间 | 544.53㎡ | 2016.10.18- 2021.10.17 |
3 | 汉督国际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东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 | X京房权证朝字第34598号 |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9号院2号楼3层1-2单元 | 780㎡ | 2014.5.15- 2023.5.14 |
4 | 孙铭浩 | 北京太阳宫证券营业部 | X京房权证朝字第1356419号 |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火星园10号楼2层205 | 251.89㎡ | 2015.12.1- 2019.12.1 |
5 | 王彦龙 | 北京西直门证券营业部 | 京房权证西私字第98101号 | 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2号508 | 126.47㎡ | 2017.5.22- 2022.5.21 |
6 | 王丹 | 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 | 房权证海字第172644号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3层1303、1305、1306 | 329.61㎡ | 2015.12.5- 2019.12.20 |
7 | 陶利 | 房权证海字第183464号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3层1307 | 99.6㎡ | 2015.12.5- 2019.12.20 | |
8 |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东华南路证券营业部 |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20458359号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1101房 | 462.79㎡ | 2018.11.15- 2023.11.14 |
9 | 广州市澳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番禺丽江花园证券营业部 | 粤房地证字第C5896318号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105国道大石段96号 | 678.6㎡ | 2016.3.1- 2021.8.31 |
10 | 广州市联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齐富路证券营业部 | -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齐富路1-10号联富大厦二层2021单元 | 113.22㎡ | 2016.1.15- 2022.11.4 |
11 | -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齐富路1-10号联富大厦二层2028单元 | 210.57㎡ | 2016.1.15- 2022.11.4 | ||
12 | 李斌 | 开平东兴大道证券营业部 | 粤房地证字第C7244892号 | 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人和东路1号7幢B座首层104号铺位 | 300㎡ | 2017.9.1- 2022.8.31 |
13 | 王楚音 | 普宁御景城证券营业部 | 粤(2017)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3758号 | 普宁市流沙环市北路赤华路西侧御景城二期北侧1至2层1035号 | 283.78㎡ | 2017.9.1- 2022.8.31 |
14 | 天安数码城(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深南西路证券营业部 | 深房地字第3000660786号 | 深圳市深南西路车公庙工业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主楼201-205单元 | 824.93㎡ | 2018.3.1- 2021.2.28 |
15 | 张来涌 | 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业部 | - |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文华大厦西座10F | 200㎡ | 2019.4.25- 2021.4.24 |
16 | 陈祖华 | 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2 | 深房地字第3000545639号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现代商务大厦1402A | 280㎡ | 2019.7.15- 2022.7.14 |
17 | 深圳市领平合计有限公司 | 深圳科技园证券营业部 | 深房地字第4000384227号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二12曙光大厦803室 | 270.2㎡ | 2015.3.20- 202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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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方 | 使用方 | 产权证号 | 座落 | 面积(㎡) | 租赁期限 |
18 | 吴泽钦 | 深圳海岸城证券营业部 | 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50759号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19号海岸大厦西座二十楼2005 | 143.41㎡ | 2019.5.1- 2022.4.30 |
19 | 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34104号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19号海岸大厦西座二十楼2003 | 131.28㎡ | 2019.5.1- 2022.4.30 | ||
20 | 天安数码城(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分公司 | 深房地字第3000660786号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车公庙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二层201-205 | 824.93㎡ | 2018.3.1- 2021.2.28 |
21 | 黄丁己、钟进良 | 深圳福华一路证券营业部 | 深房地字第3000291301号、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22楼2202、2203室 | 223.5㎡ | 2018.10.1- 2023.4.30 |
22 |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 | 合肥花园街证券营业部 | 合肥市房权证产字第058191号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78号新安大楼1至3层 | 1973.17㎡ | 2009.7.1- 2019.12.31 |
23 | 合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合肥金寨路证券营业部 | 合政房子第404998号 | 合肥市金寨路209号二至三层 | 1085㎡ | 2013.1.1- 2023.1.1 |
24 | 朱石磊 | 合肥马鞍山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合包字第150008279号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399号柏林春天21幢商业101-201 | 221㎡ | 2018.8.20- 2023.8.19 |
25 | 陈婵 | 肥西中街水晶城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肥西字第2014025073号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中街水晶城B20-2-4号 | 236.66㎡ | 2014.6.28- 2024.6.28 |
26 | 葛传英 | 合肥滨湖广西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028409号 |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长沙路与广西路交口洞庭湖路滨湖假日花园商业A9幢商110、商110中、商111、商111中 | 186.4㎡ | 2013.11.20- 2021.11.20 |
27 | 湖南恒嘉策划代理有限公司 | 长沙万家丽中路证券营业部 | 长房权证雨花字第713000154号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18号西子商业中心B、C栋裙楼二楼 | 660㎡ | 2016.8.8- 2022.7.31 |
28 | 湖南银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 | - |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489号新芙蓉之都商务大楼13层05-08号 | 231.14㎡ | 2015.11.20- 2020.11.19 |
29 | 黄婉玲 | 常德洞庭大道证券营业部 | 湘(2018)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08116号 | 常德市洞庭大道688号锦汇苑A栋101房 | 173.02㎡ | 2016.9.1- 2021.8.31 |
30 | 安庆市三达建筑开发公司 | 安庆分公司 | 房地权宜房字第3022261号、房地权宜房字第3022262号、房地权宜房字第3022263号 | 安庆市龙山路建南村一#楼 | 3117㎡ | 2017.6.1- 2027.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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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方 | 使用方 | 产权证号 | 座落 | 面积(㎡) | 租赁期限 |
31 | 安庆宝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安庆宜城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宜房字第3024049号、房地权宜房字第3024050号、房地权宜房字第3024051号、房地权宜房字第3024056号、房地权宜房字第3024065号、房地权宜房字第3024066号、房地权宜房字第3024055号、房地权宜房字第 3024054号、房地权宜房字第3024053号、房地权宜房字第3024052号 |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1号 | 1075.48㎡ | 2015.1.10- 2025.1.9 |
32 | 何金旺 | 怀宁稼先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字怀高河字第00005923号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稼先路180号 | 320㎡ | 2015.4.8- 2025.5.17 |
33 | 潜山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潜山舒台路证券营业部 | - | 安徽省潜山县梅城镇舒台路4号 | 600㎡ | 2017.1.12- 2022.1.22 |
34 | 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桐城龙眠西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2009字第12967号 | 桐城市原市府广场1号独立四层 | 901㎡ | 2015.1.1- 2019.12.31 |
35 | 王文先 | 宿松人民西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松房证字第20070843号 | 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西路245号 | 750㎡ | 2017.5.1- 2020.4.30 |
36 | 岳西天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岳西建设路证券营业部 | - | 安徽省岳西县天鹅广场 | 292.68㎡ | 2015.7.1- 2020.6.30 |
37 | 沈双笑 | 石家庄建设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 石房权证东字第2300号22335 | 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大街佳兴综合楼1-1-101 | 63.49㎡ | 2019.1.1- 2023.12.31 |
38 | 李国良 | 石房权证东字第230018895号 | 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80号佳兴综合楼405 | 329.6㎡ | 2019.1.20- 2024.1.19 | |
39 | 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围堤道证券营业部 | 房地证津字第103031013793号 |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53号丽晶大厦1103A | 102.02㎡ | 2013.12.9- 2019.12.8 |
40 | 房地证津字第103031014782号 |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53号丽晶大厦602 | 213.63㎡ | 2016.1.1- 2021.12.8 | ||
4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乌海狮城东街证券营业部 | 蒙房权证乌海市字第111031305602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狮城东街1号中行旧办公楼一层西侧 | 500㎡ | 2019.6.1- 2019.12.31 |
42 | 廖玉秀 | 南昌子安路证券营业部 | 洪房权证西子第1000179577号/洪房权证西子第1000179578号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子安路88号新世界广场A座402、403 | 2267.15㎡ | 2010.10.15- 2020.10.15 |
43 | 刘福珍、刘轶晗 | 淮南朝阳西路证券营业部 | - | 安徽省淮南市朝阳西路新时代广场1号楼A座商铺105室 | 204.17㎡ | 2018.1.1-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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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方 | 使用方 | 产权证号 | 座落 | 面积(㎡) | 租赁期限 |
44 | 安徽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凤台滨河湾证券营业部 |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13000272号/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13000271号 | 安徽省凤台县临淮路内瑞达商贸城南区商业一层二层中 | 219.6㎡ | 2017.6.19- 2020.6.19 |
45 | 淮南盛佰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淮南春林大道证券营业部 | 淮房地权证谢家集区字第2016009774号 |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谢家集街道西城社区春林商贸文化广场1栋126、1栋301 | 1515.54㎡ | 2017.12.10- 2026.12.9 |
46 | 淮北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濉溪淮海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濉房字第2013011142号 | 安徽省濉溪县淮海路顺达嘉园5#商105号 | 460㎡ | 2017.4.15- 2023.4.14 |
47 | 王晗 | 淮北相山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淮私产字第012359号/房地权淮私产字第012360号 | 淮北市相山区相山路28号 | 77.4㎡ | 2019.3.4- 2020.3.5 |
48 | 赵成彪 | 南京胜太西路证券营业部 | 江宁房权证东山字第01005901号 |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利源中路20号31-103 | 285㎡ | 2016.9.24- 2021.9.23 |
49 |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 苏南分公司 | 苏房权证新区字第00215617号 | 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7号2幢101室 | 483.68㎡ | 2016.11.20- 2021.11.19 |
50 | 南京嘉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 滁州分公司 | 房地权滁自第2007002281号/房地权滁自第2007002282号/房地权滁自第2007002277号 |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69号金光大道广场 | 2152.64㎡ | 2008.7.1- 2023.6.30 |
51 | 李永、王玲 | 天长园林路路证券营业部 | - | 安徽省天长市园林路新城花苑31-32号商业楼 | 456㎡ | 2016.4.1- 2022.6.30 |
52 | 明光市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明光明珠大道证券营业部 | 明房地权证2013字第1842号 | 安徽省明光市明珠大道38-19号慧景名苑6号楼 | 245.9㎡ | 2019.1.1- 2019.12.31 |
53 | 庄炎锋、梁凤玲 | 杭州婺江路证券营业部 | 浙(2017)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86653号 | 杭州市上城区江景城市花园1幢5单元1216 | 38.33㎡ | 2019.7.29- 2020.7.28 |
54 | 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金城路证券营业部 | 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07858号 | 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358号蓝爵国际中心5号楼低区20层2002室 | 398.56㎡ | 2016.5.1- 2021.4.30 |
55 | 浙江乾丰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杭房权证上移字第15211979号 | 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B1003-1004室 | 410㎡ | 2018.11.1- 2023.10.31 | |
56 | 杭州潘尼沃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留和路证券营业部 | - | 杭州市西湖区荆山岭路2号汇峰国际商务中心C座C501室 | 436㎡ | 2016.11.17- 2021.12.31 |
57 | 徐俊思罕 | 宁波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091068240号/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091068283号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世纪东方商业广场3、5、6号003幢(12-1)(12-2)室 | 448.14㎡ | 2019.6.10- 2020.6.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 出租方 | 使用方 | 产权证号 | 座落 | 面积(㎡) | 租赁期限 |
58 | 田沁、朱笑一 | 浦江江滨中路证券营业部 | 浦房权证浦阳字第060436-2号 | 浙江省浦江县江滨中路110号 | 280㎡ | 2019.3.1- 2024.2.28 |
59 | 蒋振涛 | 绍兴解放大道证券营业部 | 绍房权证镜字第201507883号、绍房权证镜字第201507886号、绍房权证镜字第201507881号 | 绍兴市解放大道116-120号商业用房1-2层 | 460㎡ | 2016.3.1- 2021.2.28 |
60 | 温州市大自然园业主委员会 | 温州汤家桥路证券营业部 | - | 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园Z1幢101室 | 638.43㎡ | 2015.7.2- 2021.9.1 |
61 | 六安市金安区纺织品公司 | 六安分公司 | 皖公产证字第000892号 | 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58号 | 1400㎡ | 2018.9.21- 2023.9.20 |
62 | 六安市金安区五金交电化工公司 | 皖公产证字第000898号 | 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58号 | 1400㎡ | 2018.9.21- 2023.9.20 | |
63 | 张传崧、汪慧芳 | 金寨金顾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梅山字第11770号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世纪新城B号楼金谷路43号商铺 | 95.8㎡ | 2018.7.31- 2023.6.30 |
64 | 王蕴 | 房地权证梅山字第11769号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世纪新城B号楼金谷路45号商铺 | 95.8㎡ | 2018.7.31- 2023.6.30 | |
65 | 张海滨 | 房地权证梅山字第11771号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世纪新城B号楼金谷路44号商铺 | 95.8㎡ | 2018.7.31- 2023.6.30 | |
66 | 六安浙东商贸城有限公司 | 六安大别山路证券营业部 | 皖(2017)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052992号 | 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路与解放路交叉口浙东商贸城C区 | 343.87㎡ | 2015.11.1- 2020.10.31 |
67 | 程守文 | 舒城桃溪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皖舒字第00018541号 | 舒城县城关镇古城路安居苑12-C301号 | 88.59㎡ | 2018.7.1- 2020.6.30 |
68 | 舒城县长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皖舒房权证城关字第100072号 | 舒城县桃溪路16号长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760㎡ | 2019.4.1- 2020.3.31 | |
69 | 太原太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太原新建路证券营业部 | 晋(2017)太原市不动产权第0068956号 | 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78号新闻大厦5层 | 1149.54㎡ | 2018.12.11- 2020.12.10 |
70 | 济南吉华大厦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济南英贤街证券营业部 | -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英贤街19号附楼一层、四层 | 1008.91㎡ | 2019.6.6- 2022.6.5 |
71 | 青岛市李沧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青岛九水路证券营业部 | - |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60-36号 | 290㎡ | 2016.11.10- 2019.11.9 |
72 | 山东泰山宝盛大酒店有限公司 | 泰安泰山大街证券营业部 | - | 泰安市泰山大街与迎胜南路交叉口宝盛大酒店裙房西北侧 | 342㎡ | 2017.5.1- 2026.4.30 |
73 | 吴绍光 | 铜陵淮河路证券营业部 | 皖(2019)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00065号 | 国际华城30栋1702室 | 94.25㎡ | 2019.10.8- 2020.10.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 出租方 | 使用方 | 产权证号 | 座落 | 面积(㎡) | 租赁期限 |
74 | 刘慧霞、陈玉胜、刘长武 | 铜陵县笠帽山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铜房2013字第00363-1、2、3号 | 笠帽山路229号 | 184.17㎡ | 2013.12.18- 2021.12.17 |
75 | 枞阳县石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枞阳金山大道证券营业部 | 枞阳县房权证枞阳镇字第00004999号 | 枞阳县金山路东7号 | 490㎡ | 2016.1.1- 2023.12.32 |
76 | 西安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西安西长安街证券营业部 | 西安市房权证长安区字第41-40179号 | 陕西省西安市韦典西长安街46号美林广场12号商铺 | 1126.56㎡ | 2009.12.1- 2024.11.30 |
77 | 河南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商都路证券营业部 | 郑房权证字第1001098246号 |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天翼楼大门东侧二楼 | 600㎡ | 2010.9.1- 2020.8.31 |
78 | 沈艳霞 | 郑州陇海路证券营业部 | 郑房权证字第1001110412-1号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4号院2号楼1层1号 | 96.89㎡ | 2018.12.10- 2021.12.9 |
79 | 魏保玖 | -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南桐柏路东文化宫路西4号楼23层2301、2302、2303、2304、2312 | 621.41㎡ | 2015.4.8- 2020.6.7 | |
80 | 许昌千友假发辅料有限公司 | 许昌建安大道证券营业部 | 许房权证市字第1005593号 | 许昌市建安大道健发御园8号楼72-73号 | 230.02㎡ | 2017.5.1- 2027.4.30 |
81 | 马矜烁 | 新乡金穗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新乡市新中大道枫景上东5#楼2单元1702室 | 84.53㎡ | 2018.11.6- 2020.11.5 |
82 | 王淑南、秦红松 | 新房权证洪门字第201507310-1号 | 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迎宾大厦一期公园国际105室 | 375.01㎡ | 2017.7.22- 2027.7.21 | |
83 | 平顶山市瑞泰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平顶山凌云路证券营业部 | 平房权证新华字第1400267号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北段东金石九天城藏珑15号楼一号二号商铺 | 417㎡ | 2019.2.15- 2023.2.14 |
84 | 洛阳银隆置业有限公司 | 洛阳周山路证券营业部 | 洛市房权证(2006)字第X330064号、洛市房权证(2006)字第X330062号、洛市房权证(2006)字第X330063号、洛市房权证(2006)字第X330067号、洛市房权证(2006)字第X330053号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周山东路海关东临1幢 | 825.2㎡ | 2017.5.1- 2027.4.30 |
85 | 殷双允 | 郑州国基路证券营业部 | 郑房权证字第1301027988号 | 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168号普罗旺世香榭丽舍区块36号楼1-3层19号 | 351.54㎡ | 2017.7.1- 2027.6.30 |
86 | 潘磊 | 河南分公司 | 郑房权证字第1501141088号 |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路和谐小区5号楼2单元1楼17号 | 89.46㎡ | 2018.7.2- 2020.7.1 |
87 | 河南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 郑房权证字第1001098246号 |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天翼楼大门东侧二楼 | 226.4㎡ | 2010.9.1- 2020.8.3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 出租方 | 使用方 | 产权证号 | 座落 | 面积(㎡) | 租赁期限 |
88 | 谈圣群、薛文洲 | 肥东龙泉西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10036571号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西路16号鸿运家园3号楼东侧1-2层 | 220㎡ | 2017.8.1- 2022.7.31 |
89 | 庐江县粮食局、庐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庐江牌楼中路证券营业部 | - | 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牌楼中路148号粮食大厦二楼 | 430㎡ | 2012.12.1- 2020.11.30 |
90 | 樊高海、姚霞 | 皖(2017)庐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058号 | 文昌西路456号3幢502室 | 90.34㎡ | 2017.12.8- 2021.12.7 | |
91 | 陶善水 | 马鞍山江东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安徽省马鞍山市江东大道东晖花园3栋105-109、204-213号 | 1070.05㎡ | 2016.1.1- 2020.12.31 |
92 | 尹海东 | 皖(2016)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22282号 | 安徽省马鞍山市江东大道东晖花园9栋 | 136.49㎡ | 2017.1.1- 2020.12.31 | |
93 | 当涂县黄梅戏演艺有限公司 | 当涂振兴中路证券营业部 | - | 安徽省当涂县姑孰镇振兴中路233号 | 536㎡ | 2018.6.1- 2021.12.31 |
94 | 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含山华阳中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自字第03001139号 | 含山县华阳中路北侧、县长途汽车站西侧 | 280㎡ | 2019.1.1- 2019.12.31 |
9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 和县陋室西街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00010776号 | 农行大楼西附楼一楼小厅及三楼 | - | 2019.1.1- 2021.12.31 |
96 | 徐立炳 | 马鞍山博望南环路证券营业部 | - | 马鞍山市博望新区三杨新农村示范点,由西向东第5、6两间 | 267.2㎡ | 2016.1.1- 2020.12.31 |
97 | 蚌埠永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蚌埠兴业街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蚌自字第029392号 | 蚌埠市经济开发区胜利东路百合公馆小区1期6#楼101号商铺 | 234㎡ | 2019.1.1- 2023.12.31 |
98 | 蚌埠恒大投资有限公司 | 蚌埠涂山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蚌自字第028855号 | 安徽省蚌埠市财富广场A区10号楼 1869号商铺 | 898㎡ | 2017.2.1- 2021.1.31 |
99 | 怀远县德胜投资有限公司 | 怀远禹王路证券营业部 | 怀远县房地权证城关镇字第2015001019号 | 安徽省怀远县荆山镇禹王路西段192号 | 475㎡ | 2017.2.18- 2022.2.17 |
100 | 神州数码(重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财富大道证券营业部 | 115房地证2014字第23786号 |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6号18-1 | 317.1㎡ | 2017.6.1- 2022.5.31 |
101 | 重庆市禾广种业有限公司 | 重庆涪陵兴华中路证券营业部 | 303房地证2005字第0067号 |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7号 | 420㎡ | 2015.12- 2020.12 |
102 | 张清碧 | 重庆双龙大道证券营业部 | 201房地证2008字第30001号 |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顺街8号1幢1-1、6号1栋1-1 | 216.81㎡ | 2015.11.1- 2020.11.30 |
103 | 安徽省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汽运大厦有限公司 | 阜阳分公司 | 房地权阜字第2001005474号 | 颍河西路181号汽运大厦一、二楼部分 | 1500㎡ | 2010.9.20- 2020.9.19 |
104 | 700㎡ | 2010.10.20- 2020.9.1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 出租方 | 使用方 | 产权证号 | 座落 | 面积(㎡) | 租赁期限 |
105 | 安徽德林大酒店有限公司 | 阜阳文峰路证券营业部 | 皖(2017)阜阳市不动产权0081231号、皖(2017)阜阳市不动产权0081232号、皖(2017)阜阳市不动产权0081228号 | 阜阳市文峰路德林大厦西主楼一、二、三层 | 1580㎡ | 2009.9.1- 2022.8.31 |
106 | 张琼 | 亳州希夷大道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亳字第201316955号 | 亳州市希夷大道丽阳春都5号楼103铺 | 205.69㎡ | 2018.7.25- 2023.7.24 |
107 | 张敏 | 房地权证亳字第201515209号 | 亳州市希夷大道丽阳春都5号楼102铺 | 205.69㎡ | 2018.7.25- 2023.7.24 | |
108 | 张宁、王丽丽 | 界首东升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界房字第20151352号 | 人民路北侧东升路侧7铺 | 282.89㎡ | 2016.9.1- 2021.8.31 |
109 | 利辛县交通运输局 | 利辛青年路证券营业部 | - | 安徽省利辛县青年路861号 | 310㎡ | 2014.12.30- 2024.12.29 |
110 | 彭小华 | 临泉港口路证券营业部 | 皖(2018)临泉县不动产权第 0000314号 | 临泉县港口南路西侧泉城金典13号S205铺等4户 | 291.18 | 2019.4.20- 2024.4.19 |
111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太和县分公司 | 太和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太字第15005204号 |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南路23号 | 416.1㎡ | 2019.3.16- 2022.3.15 |
112 | 姜超、刘荣 | 涡阳时代广场证券营业部 | 涡房地权证涡阳字第311031091号、涡房地权证涡阳字第2号 | 安徽省涡阳县淮中大道南侧(时代广场)1号楼 | 322.36㎡ | 2015.11.1- 2025.10.31 |
113 | 黄小清 | 黄山徽州永佳大道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徽房字第01078(B)号 |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532-2号 | 108㎡ | 2017.6.1- 2032.5.31 |
114 | 马万军 | 房地权徽房字第02551(B)号 |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532-1号 | 163.7㎡ | 2017.6.1- 2032.5.31 | |
115 | 汪静姣 | 黄山延安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黄(昱)字第34233B1号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号 | 137.93㎡ | 2013.12.1- 2023.11.30 |
116 | 方爱武 | 房地权黄(昱)字第6224B1号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号 | 199.8㎡ | 2013.12.1- 2023.11.30 | |
117 | 祁门县综合商贸有限公司(王胜霞) | 祁门中心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祁字第547号 | 安徽省祁门县中心北路24号 | 600㎡ | 2015.10.20- 2025.10.19 |
118 | 项永升 | 歙县鸿基商城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歙私房字第10844号、房地权歙私房字第10771号、房地权证歙房字第2013050740101号 | 鸿基商贸城19幢103、104、105号 | 500.73㎡ | 2018.1.8- 2028.1.7 |
119 | 王勇 | 福州五四路证券营业部 | 榕房权证R字第1353625-2号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8楼A区 | 599.82㎡ | 2016.9.26- 2024.9.2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 出租方 | 使用方 | 产权证号 | 座落 | 面积(㎡) | 租赁期限 |
120 | 张建明、吴茂凯 | 泉州宝洲路证券营业部 |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07089号/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07726号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1号建筑B1002、B1003 | 399.03㎡ | 2017.8.10- 2020.8.9 |
121 | 漳州市龙池再生物资利用有限公司 | 漳州胜利东路证券营业部 | 漳房权证芗字第01171226号 | 漳州市胜利东路3号发展广场18层南面 | 239㎡ | 2016.5.10- 2021.5.9 |
122 |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钟林路证券营业部 | 厦国土房证第01108403号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钟林路8号海投大厦7楼 | 1532.74㎡ | 2015.8.26- 2020.8.25 |
123 | 厦门市万象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高林中路证券营业部 | 厦国土房证第地00020293号 |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535号 | 367.43㎡ | 2017.10.1- 2022.9.30 |
124 | 黄万琴、黄万凤 | 无为人民广场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无城区字第005626号、房地权无城区字第005625号、 | 安徽省无为县无城镇政府广场B1区5号2、3层 | 671.33㎡ | 2014.7.1- 2020.6.30 |
125 | 芜湖伟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芜湖北京中路证券营业部 | 芜房地权证镜湖字第2014818304号 | 芜湖市镜湖区左岸生活B17-05号一拖二门面房 | 177.71㎡ | 2019.6.1- 2022.5.31 |
126 | 周永清 | 芜湖银湖中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新芜区字第2003013857号 | 汝南花园1-8号房产 | 199.75㎡ | 2013.9.20- 2023.9.19 |
127 | 繁昌县金昌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繁昌迎春东路证券营业部 | -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迎春东路安定小区G5号楼 | 463.57㎡ | 2016.5.28- 2026.5.27 |
128 | 湖北新干线鸿玺置业有限公司 | 武汉星海路证券营业部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01196号 | 武汉市武昌区星海路鸿玺公馆1栋301B | 363.39㎡ | 2017.3.15- 2025.6.14 |
129 | 武汉亿事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武汉百步亭花园路证券营业部 | 武房权证岸字第2014003463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4003461号 | 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华庭独立商业一层N15商铺 | 166.35㎡ | 2018.12.1- 2021.11.30 |
130 | 王雪文 | 宿州分公司 | - |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路翰林苑4号楼 | 113.09㎡ | 2019.8.17- 2020.8.16 |
131 | 尚建伟 | 宿州淮海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宿字第2011096691号 | 宿詶市北关淮海北路安徽两淮北关城区C2区 1、2、3、4幢1单元0233-0248号房 | 880㎡ | 2011.8.1- 2021.7.31 |
132 | 王雪梅 | 灵璧汴河中路证券营业部 | 房权证灵城字第D002639号 | 安徽省灵壁县凤河中路6号 | 478.33㎡ | 2014.2.1- 2024.1.31 |
133 | 萧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萧县淮海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萧龙城字第162840号 | 安徽省萧县龙城镇淮海西路城建指挥部一楼东侧 | 300㎡ | 2017.4.30- 2026.4.29 |
134 | 王萧 | 砀山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 (2017)砀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015号 | 砀山县世纪名城40幢102号房屋 | 90.38㎡ | 2018.12.1- 2020.11.3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 出租方 | 使用方 | 产权证号 | 座落 | 面积(㎡) | 租赁期限 |
135 | 王月贞 | 房地权证砀房字第0505934号、房地权证砀房字第0505930号、房地权证砀房字第0505935号、房地权证砀房字第0505936号 | 安徽省砀山县砀城镇人民东路北侧御都星城开阳星居C2号房 | 264.52㎡ | 20156.12.1- 2021.11.30 | |
136 | 大连诺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大连体坛路证券营业部 | 辽(2016)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00053746号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5层05、06 | 632.29㎡ | 2018.6.16- 2021.6.15 |
13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黄河中心支行 | 兰州金昌路证券营业部 | 甘(2017)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035894号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213号2楼铺面 | 493.96㎡ | 2018.11.1- 2020.10.31 |
138 | 袁得军 | 武威天一路证券营业部 | 武房权证凉州区第20153502号 |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南二环路1号香榭里3号楼3号商铺 | 140.77㎡ | 2015.5.11- 2020.5.10 |
139 | 刘慧生 | 张掖长寿街证券营业部 | 张掖房权证甘州字第108028号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关庙什字东南角西门面三间 | 149.34㎡ | 2015.4.20- 2020.5.20 |
140 | 陈玉夫 | 广德桐汭西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桃州镇字第015896号 | 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桐汭西路119号 | 490㎡ | 2017.8.18- 2022.8.17 |
141 | 张述芳 | 泾县泾川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泾县沿泾川大道红星雅园1幢104、204、304、301、302、303 | 718.26㎡ | 2018.7.1- 2026.6.30 |
142 | 安徽省绩溪县光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绩溪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绩公字第269号 | 安徽省绩溪县城内南大街22号光明大厦 | 550㎡ | 2017.1.1- 2021.12.31 |
143 | 郎溪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 郎溪中港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郎溪字第00000431号 | 郎溪县建平镇新建街中港路15号 | 500㎡ | 2017.8.1- 2022.7.31 |
144 | 刘木文 | 东至尧北路证券营业部 | 东国用(2010)第1851号 | 安徽省东至县尧渡镇尧北路59号红旗商贸大厦三楼 | 747.2㎡ | 2017.6.8- 2020.6.7 |
145 | 青阳县文庙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 青阳木镇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2016.10.1- 2019.9.30 |
146 | 刘海霞 | 合肥大通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合瑶字第8120002524号/房地权证合瑶字第120039972号/房地权证合瑶字第8120002526号 | 安徽省合肥市大通路51号力天大厦商业101、106、107、108室 | 336.92㎡ | 2011.12.6- 2020.1.5 |
147 | 王剑 | 合肥凤阳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瑶字第077049号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凤阳路兴顺大厦2号、3号商铺 | 392㎡ | 2017.6.30- 2022.6.29 |
148 | 蒋楠 | 合肥桐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052286号 | 安徽省合肥市桐城南路358号新里程花园6栋商业301 | 1114.07㎡ | 2011.12.10- 202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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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方 | 使用方 | 产权证号 | 座落 | 面积(㎡) | 租赁期限 |
149 | 上海泓邦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分公司 | 沪房地虹字(2006)第006180号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27楼2701、2702单元 | 1185.41㎡ | 2017.6.28- 2020.6.27 |
150 | 上海江南造船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 上海鲁班路证券营业部 | 沪房地卢字(2002)第000453号 | 鲁班路600号801室 | 499.51㎡ | 2016.6.28- 2022.8.27 |
151 | 上海隆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 | 沪房地浦字(2003)第105072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36号3层A部位 | 556.9㎡ | 2019.4.1- 2025.3.31 |
152 | 上海泓邦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虹口区吴淞路证券营业部 | 沪房地虹字(2006)第006180号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27号03单元 | 572.94㎡ | 2016.10.16- 2020.6.27 |
153 | 上海爱梦敦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证券营业部 | 沪房地浦字(2010)第031565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3611弄6号709室 | 136.46㎡ | 2018.10.16- 2020.10.15 |
154 | 成都尚杰汇阳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星狮路证券营业部 | 国(2018)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393320号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2单元2楼201室 | 601.52㎡ | 2018.2.1- 2028.1.31 |
155 | 辜敏 | 成都菱安路证券营业部 | - | 成都市锦江区菱安路266号5幢3层2号 | 173.01㎡ | 2016.9.1- 2021.8.31 |
156 | 成都平安蓉城置业有限公司 | 四川分公司 |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4916638号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成都银泰中心3号楼10层1005号 | 445.8㎡ | 2016.10.20- 2021.10.19 |
157 | 云南金鼎峰矿业有限公司 | 昆明五一路证券营业部 | 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00227239号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64号 | 331㎡ | 2016.6.15- 2021.12.31 |
158 | 安徽省长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 | 合肥市长江中路419号 | 1590㎡ | 2015.5.1- 2023.9.30 |
159 | 阜阳天诚大酒店有限公司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阜阳营业部 | 房地权阜字第2003002734号 | 阜阳市颍泉区颍州中路恒业电子城 | 220㎡ | 2018.9.8- 2021.9.7 |
160 | 朱建琳、贺竞波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芜湖营业部 | - | 芜湖市镜湖区徽商财富广场1604、1605 | 113.4㎡ | 2016.10.1- 2021.10.1 |
161 | 李军、胡晓春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营业部 | 房地权证马房子第2010009805号 | 马鞍山市花山区花雨路9号1-907 | 111.94㎡ | 2019.1.25- 2022.1.24 |
162 | 安庆乾元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安庆营业部 | 房地权宜房字第3084593号 | 安庆市迎江区龙山路31幢综合楼7层 | 297㎡ | 2019.7.20- 2022.7.19 |
163 | 鲍利民、殷越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铜陵营业部 | 房地权证铜房2013字第001103-1号 | 铜陵市铜官区义安大道北段1287号财富广场B1205室 | 140.71㎡ | 2017.7.1- 2020.7.15 |
164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会展路营业部 | - | 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第22层2210号房 | 118㎡ | 2016.5.18- 2022.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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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方 | 使用方 | 产权证号 | 座落 | 面积(㎡) | 租赁期限 |
165 | 郑州未来大酒店有限公司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营业部 | 郑房权证字第0701008636号 | 郑州市未来路69号未来大厦14层1409号房 | 210㎡ | 2018.11.10- 2020.11.9 |
166 | 杭州明豪气实业有限公司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营业部 | 杭房权证高新字第16253693号 | 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688号明豪大厦503室 | 244.06㎡ | 2016.12.26- 2019.12.25 |
167 | 任传庆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营业部 | 鲁(2016)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135414号 | 青岛市李沧区万年泉路237号18号楼603户 | 176.82㎡ | 2017.6.20- 2020.6.19 |
168 | 陶奕颖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金华营业部 | 金房权证婺字第00370089号 | 双龙南街1454号 | 135.06㎡ | 2019.6.25- 2020.6.24 |
169 | 项妙丹 | 金房权证婺字第00387044号 | 双龙南街1452号 | 95.29㎡ | 2019.6.25- 2020.6.24 | |
170 | 张洪彬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营业部 |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201608120139号 | 长春市二道东区东盛大街以东、公平路以南民丰地块(上东城市之光)第五幢611号房 | 163.09㎡ | 2017.8.11- 2020.8.10 |
171 | 孙国艳 |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201608120134号 | 长春市二道东区东盛大街以东、公平路以南民丰地块(上东城市之光)第五幢610号房 | 70.93㎡ | 2017.8.11- 2020.8.10 | |
172 | 许长龙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沪房地浦字(2015)第071180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419号弄31号806和807室 | 265.93㎡ | 2018.5.1- 2020.4.30 |
173 | 邱玥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房地字第3000686434号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509房 | 88.59㎡ | 2018.9.1- 2020.8.31 |
174 |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沪)2016浦字不动产权第015482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26弄1号6、7、8、9、10层 | 6235.52㎡ | 2019.10.1- 2025.9.30 |
注:部分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公司正在与出租方协商或合同尚在审批过程中。
(三)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安证券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原值 | 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交易席位费 | 4,082.22 | 4,082.22 | - | - |
软件 | 16,427.20 | 11,129.39 | - | 5,297.81 |
合计 | 20,509.42 | 15,211.61 | - | 5,297.81 |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 权证号 | 座落 | 面积(㎡) | 类型 | 用途 | 权利终止日期 | 权利人 |
1 | 合国用(2013)第073号 | 阜南路 | 2,361.95 | 出让 | 综合 | 2042.11.18 | 公司 |
2 | 马国用(2013)第85300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00.302.304.306.308 | 297.92 | 出让 | 商业 | — | 公司 |
3 | 马国用(2013)第85301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10.318.316.314.312 | 264.66 | 出让 | 商业 | 2043.08.28 | 公司 |
4 | 马国用(2013)第85302号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底商320.300-1 | 463.34 | 出让 | 商业 | 2043.08.28 | 公司 |
5 | 宁国用(2013)第363号 | 宁国市津河东路津河商贸大厦 | 454.40 | 出让 | 商业 | 2040.7.16 | 公司 |
6 | 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2645/2013号 | 池州市毓秀门小区1#楼304室 | 70.21 | 出让 | 商服 | 2045.9.26 | 公司 |
7 | 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2646/2013号 | 池州市毓秀门小区1#楼404室 | 70.21 | 出让 | 商服 | 2045.9.26 | 公司 |
8 | 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2653/2013号 | 池州市毓秀门小区1#楼403室 | 63.74 | 出让 | 商服 | 2045.9.26 | 公司 |
9 | 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2666/2013 | 池州市毓秀门小区1#楼115室 | 15.34 | 出让 | 商服 | 2045.9.26 | 公司 |
号 | |||||||
10 | 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2668/2013号 | 池州市毓秀门小区1#楼203室 | 75.04 | 出让 | 商服 | 2045.9.26 | 公司 |
11 | 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2669/2013号 | 池州市毓秀门小区1号楼303室 | 63.74 | 出让 | 商服 | 2045.9.26 | 公司 |
12 | 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2665/2013号 | 池州市毓秀门小区1#楼116室 | 15.34 | 出让 | 商服 | 2045.9.26 | 公司 |
13 | 岸国用(2013)第596号 |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29号外滩.棕榈泉8.9栋裙楼商网2层2-5室 | 21.08 | 出让 | 住宅 | 2077.3.1 | 公司 |
14 | 岸国用(2013)第594号 |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29号外滩.棕榈泉8、9栋裙楼商网1层1-5室 | 21.08 | 出让 | 住宅 | 2077.3.1 | 公司 |
15 | 岸国用(2013)第595号 |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29号外滩.棕榈泉8、9栋裙楼商网2层2-1室 | 25.62 | 出让 | 住宅 | 2077.3.1 | 公司 |
16 | 岸国用(2013)第593号 |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29号外滩.棕榈泉8、9栋裙楼商网1层1-1室 | 22.71 | 出让 | 住宅 | 2077.3.1 | 公司 |
17 | 合国用(2013)第蜀山01809号 | 望江西路99号城市天地家园1、2、3、7、8、9幢10-101商业3 | 180.74 | 出让 | 商办 | 2054.11 | 公司 |
18 | 合国用(2013)第蜀山01808号 | 望江西路99号城市天地家园1、2、3、7、8、9幢9-006商业 | 130.33 | 出让 | 商办 | 2054.11 | 公司 |
19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30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001 | 5.42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20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35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101 | 5.42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21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40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201 | 5.42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22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51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301 | 5.42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23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 | 5.42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0280354号 | 鹅湖9号4幢1401 | ||||||
24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62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501 | 5.42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25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66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601 | 5.42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26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72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701 | 5.42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27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75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002 | 4.34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28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81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102 | 4.34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29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85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202 | 4.34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30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403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302 | 4.34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31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89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402 | 4.34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32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393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502 | 4.34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33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411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602 | 4.34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34 | 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0420号 | 蜀山区天鹅湖路188号天徽商业广场.天鹅湖9号4幢1702 | 4.34 | 出让 | 成套住宅 | 2076.1 | 公司 |
35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18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 | 2.59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36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1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2 | 2.41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37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3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3 | 2.42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38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4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4 | 2.41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39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5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5 | 2.42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75.6.17 | 公司 |
40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6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6 | 2.41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41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8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7 | 2.42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42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29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8 | 2.41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75.6.17 | 公司 |
43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0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9 | 2.44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44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1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0 | 2.20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45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2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1 | 2.20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46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4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2 | 2.44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47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5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3 | 2.41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48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6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4 | 2.42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49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7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5 | 2.41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50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38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6 | 2.42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51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40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7 | 2.41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52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41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8 | 2.42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53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42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19 | 2.41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54 | 115房地证2015字第00543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1幢5-20 | 2.59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55 | 渝(2016)两江(北部)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37874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爱都会南区车库负1-149 | 69,316.85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56 | 渝(2016)两江(北部)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37894号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爱都会南区车库负1-150 | 69,316.85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2045.6.17 | 公司 |
57 | 苏(2016)宁秦不动产权第0020160号 | 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8号101.102.201.202室 | 269.79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39.1.18 | 公司 |
58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37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101室-103室(1-2层) | 5,8472.98 | 出让 | 商住 | 2046.4.21 | 公司 |
59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38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108室-210室(1-2层) | 5,8472.98 | 出让 | 商住 | 2046.4.21 | 公司 |
60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40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301室、302室 | 5,8472.98 | 出让 | 商住 | — | 公司 |
61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41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401室、402室 | 5,8472.98 | 出让 | 商住 | — | 公司 |
62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42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111室-113室(1-2层) | 5,8472.98 | 出让 | 商住 | 2046.4.21 | 公司 |
63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43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105室-107室(1-2层) | 5,8472.98 | 出让 | 商住 | 2046.4.21 | 公司 |
64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44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115室-117室(1-2层) | 5,8472.98 | 出让 | 商住 | 2046.4.21 | 公司 |
65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480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601、602室 | 5,8472.98 | 出让 | 商住 | — | 公司 |
66 |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01500号 | 六安市皖西路以北、淠望路以西阳光威尼斯1#楼501室、502室 | 5,8472.98 | 出让 | 商住 | — | 公司 |
67 | 沪房地浦字(2013)第016053号 | 上海市蓝村路471弄6号201室 | 5.30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069.3.27 | 公司 |
68 | 沪房地浦字(2013)第 | 上海市蓝村路471弄6号203室 | 3.40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069.3.27 | 公司 |
018588号 | |||||||
69 | 沪房地浦字(2013)第016054号 | 上海市蓝村路472弄6号206室 | 3.40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069.3.27 | 公司 |
70 | 沪房地浦字(2013)第017153号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南楼S1903室 | 23.20 | 出让 | 综合 | 2043.11.14 | 公司 |
71 | 沪房地浦字(2013)第017611号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南楼S1904室 | 37.00 | 出让 | 综合 | 2043.11.14 | 公司 |
72 | 京西商国用(2013出)字第00260号 | 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2号2101.2102.2103.2105.2106.2107 | 100.71 | 出让 | 写字楼 | 2045.12.05 | 公司 |
73 | 深房地字第3000729944号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福星福安阁裙楼301 | 5,173.40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040.8.18 | 深圳深南西路证券营业部 |
74 | 深房地字第3000729938号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福星福安阁裙楼201 | 5,173.40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040.8.18 | 深圳深南西路证券营业部 |
75 | 皖(2017)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23275号 | 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朝阳中路信谊大厦1轴-5轴、201、501、301、401、601 | 818.34 | 出让 | 商务金融用地 | 2045.4.18 | 淮南分公司 |
76 | 皖(2017)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40560号 | 宿州市汴河路北侧育才巷口 | 1,594.00 | 出让 | 商务金融用地 | 2051.4.20 | 宿州分公司 |
77 | 皖(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344476号 | 新芜路58号新利商厦8#楼一层13#门面、二层4#-8#门面、三层4#-8#门面 | 9,937.16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0.1.9 | 芜湖分公司 |
78 | 铜国用(2013)第061531号 | 淮河大道北段48号二层、三层、四层、六层 | 923.34 | 出让 | 商务金融 | 2039.10.29 | 铜陵淮河路证券营业部 |
79 | 铜国用(2013)第059423号 | 淮河大道中段359号 | 348.34 | 出让 | 批发零售用地 | 2045.6.29 | 铜陵分公司 |
80 | 铜国用(2013)第058977号 | 义安苑新村6栋110室 | 3.90 | 出让 | 商业 | 2049.1.5 | 铜陵分公司 |
81 | 铜国用(2013)第058978号 | 市建新村9栋401室 | 10.50 | 出让 | 住宅 | 2055.6.29 | 铜陵分公司 |
82 | 铜国用(2013)第 | 市建新村9栋603室 | 8.40 | 出让 | 住宅 | 2055.6.29 | 铜陵分公司 |
058979号 | |||||||
83 | 皖(2017)黄山市不动产权第0024703号 | 黄山市屯溪路前南新村18幢1号 | 1,849.80 | 出让 | 商务金融用地 | 2048.7.21 | 黄山分公司 |
84 | 皖(2017)黄山市不动产权第0024704号 | 黄山市屯溪路前南新村18幢3号 | 1,849.80 | 出让 | 商务金融用地 | 2048.7.21 | 黄山分公司 |
85 | 皖(2017)黄山市不动产权第0024728号 | 黄山市屯溪路前南新村18幢2号 | 1,849.80 | 出让 | 商务金融用地 | 2048.7.21 | 黄山分公司 |
86 | 皖(2017)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090668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西路源丰阁二层室 | 1,210.90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2065.12.30 | 阜阳分公司 |
87 | 皖(2017)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090669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西路源丰阁609室 | 1,210.90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2065.12.30 | 阜阳分公司 |
88 | 皖(2017)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090670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西路源丰阁610室 | 1,210.90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2065.12.30 | 阜阳分公司 |
89 | 巢国用(2013)第1118号 | 巢湖中路东侧 | 22.12 | 划拨 | 办公 | — | 公司 |
90 | 巢国用(2013)第1119号 | 巢湖路金元大厦院内 | 7.34 | 划拨 | 车库 | — | 公司 |
91 | 巢国用(2013)第1120号 | 巢湖路南段城关小区1号区B幢 | 9.66 | 划拨 | 商业 | — | 巢湖市巢湖路证券营业部 |
92 | 深房地字第300171914号 |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安花园B栋4A | 13,967.00 | 出让 | 住宅 | 2063.1.8 | 华安有限深圳彩田南路证券营业部 |
93 | 深房地字第300171920号 |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安花园B栋4H | 13,967.00 | 出让 | 住宅 | 2063.1.7 | 华安有限深圳彩田南路证券营业部 |
94 | 深房地字第300171921号 |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安花园B栋4G | 13,967.00 | 出让 | 住宅 | 2063.1.8 | 华安有限深圳彩田南路证券营业部 |
95 | 深房地字第300171922号 |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安花园B栋4B | 13,967.00 | 出让 | 住宅 | 2063.1.8 | 华安有限深圳彩田南路证券营业部 |
96 | 蚌国用(出让)第2013188号 | 蚌埠市舞台街小区二期一号楼1-2层局部 | 177.3 | 出让 | 商业 | 2040.5.18 | 公司 |
97 | 蚌国用(出让)第2013189号 | 蚌埠市舞台街小区二期一号楼三层 | 123.6 | 出让 | 住宅 | 2070.5.18 | 公司 |
98 | 蚌国用(出让)第2013190号 | 蚌埠市舞台街小区二期四号楼一层 | 74.6 | 出让 | 商业 | 2040.5.18 | 公司 |
99 | 蚌国用(出让)第2013191号 | 蚌埠市舞台街小区二期一号楼七层 | 12.4 | 出让 | 住宅 | 2070.5.18 | 公司 |
100 | 皖(2019)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21177号 | 迎江区菱湖南路保安公司综合4单元801室 | 1068.11 | 划拨 | 住宅 | —— | 安庆分公司 |
注:序号55—56、58—66、73—74、76、83—88、92—95面积为宗地共有面积。
2、商标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境内注册商标58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商标 | 注册号 | 商品类别 | 期限 | 取得 方式 | 他项 权利 |
1 | 第33345207号 | 第42类 | 2019.05.14- 2029.05.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2 | 第33344904号 | 第35类 | 2019.05.14- 2029.05.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3 | 第33344689号 | 第9类 | 2019.05.14- 2029.05.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 | 第33343810号 | 第41类 | 2019.05.14- 2029.05.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5 | 第33341232号 | 第38类 | 2019.05.14- 2029.05.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6 | 第33336828号 | 第36类 | 2019.05.14- 2029.05.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7 | 第28751808号 | 第36类 | 2018.12.21- 2028.12.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8 | 第26444011号 | 第42类 | 2018.09.07- 2028.09.06 | 原始 取得 | 无 | |
9 | 第26432860号 | 第36类 | 2018.09.07- 2028.09.06 | 原始 取得 | 无 |
10 | 第26431758号 | 第38类 | 2018.09.07- 2028.09.06 | 原始 取得 | 无 | |
11 | 第26427636号 | 第35类 | 2018.09.07- 2028.09.06 | 原始 取得 | 无 | |
12 | 第26427609号 | 第9类 | 2018.09.07- 2028.09.06 | 原始 取得 | 无 | |
13 | 第24207724号 | 第16类 | 2018.10.21- 2028.10.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14 | 第22083943号 | 第38类 | 2018.01.21- 2028.01.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15 | 第22083921号 | 第38类 | 2018.01.21- 2028.01.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16 | 第22083745号 | 第35类 | 2018.01.21- 2028.01.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17 | 第22083475号 | 第42类 | 2018.01.21- 2028.01.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18 | 第22083502号 | 第42类 | 2018.01.21- 2028.01.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19 | 第22083450号 | 第36类 | 2018.01.21- 2028.01.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20 | 第22083426号 | 第36类 | 2018.01.21- 2028.01.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21 | 第22083264号 | 第9类 | 2018.01.21- 2028.01.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22 | 第22083220号 | 第9类 | 2018.01.21- 2028.01.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23 | 第20486822号 | 第38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24 | 第20486777号 | 第38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25 | 第20486757号 | 第38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26 | 第20486700号 | 第38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27 | 第20486581号 | 第35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28 | 第20486525号 | 第38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29 | 第20486510号 | 第35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30 | 第20486509号 | 第38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31 | 第20486496号 | 第35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32 | 第20486439号 | 第42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33 | 第20486433号 | 第42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34 | 第20486429号 | 第35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35 | 第20486407号 | 第35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36 | 第20486277号 | 第42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37 | 第20486267号 | 第42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38 | 第20486188号 | 第42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39 | 第20486144号 | 第42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40 | 第20478292号 | 第36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41 | 第20478239号 | 第9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42 | 第20478237号 | 第36类 | 2017.08.21- 2027.08.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43 | 第20478213号 | 第9类 | 2017.08.14- 2027.08.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4 | 第20478206号 | 第36类 | 2017.08.14- 2027.08.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5 | 第20478191号 | 第36类 | 2017.08.14- 2027.08.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6 | 第20478176号 | 第36类 | 2017.08.14- 2027.08.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7 | 第20478163号 | 第36类 | 2017.08.14- 2027.08.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8 | 第20478160号 | 第9类 | 2017.08.14- 2027.08.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49 | 第20478135号 | 第9类 | 2017.08.14- 2027.08.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50 | 第20478112号 | 第9类 | 2017.08.14- 2027.08.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51 | 第20478073号 | 第9类 | 2017.08.14- 2027.08.13 | 原始 取得 | 无 | |
52 | 第16147502号 | 第36类 | 2016.07.21- 2026.07.20 | 原始 取得 | 无 | |
53 | 第12055130号 | 第36类 | 2014.07.07- 2024.07.06 | 原始 取得 | 无 | |
54 | 第12055118号 | 第36类 | 2014.07.07- 2024.07.06 | 原始 取得 | 无 | |
55 | 第12055110号 | 第36类 | 2014.07.07- 2024.07.06 | 原始 取得 | 无 | |
56 | 第12055064号 | 第36类 | 2014.07.28- 2024.07.27 | 原始 取得 | 无 | |
57 | 第7323235号 | 第36类 | 2010.10.14- 2020.10.23 | 原始 取得 | 无 |
58 | 第6637220号 | 第36类 | 2010.04.07- 2020.04.06 | 原始 取得 | 无 |
3、交易席位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拥有交易席位48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拥有交易席位12个。
4、网络域名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6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域名 | 有效期 |
1 | 华安证券 | hazq.cn | 2003-3-17 至2026-3-17 |
2 | 华安证券 | hazq.com | 2003-1-16 至2026-1-16 |
3 | 华安证券 | hazq.com.cn | 2003-1-21至2026-1-21 |
4 | 华安证券 | hatjedu.cn | 2017-3-13至2027-3-13 |
5 | 华安证券 | hatjedu.com | 2017-3-13至2027-3-13 |
6 | 华安证券 | hatjedu.com. cn | 2017-3-13至2027-3-13 |
九、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资格、许可情况如下:
(一)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1、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04920454F)。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下属21家分公司及134家证券营业部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其他主要业务资格取得情况
序号 | 时间 | 颁发机构 | 对应编号 | 批复/资格名称 |
1 | 2001.05.06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信息字〔2001〕5 号 | 《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家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的批复》 |
2 | 2002.05.11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机构字〔2002〕119号 | 《关于核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 |
3 | 2004.08.05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基金字〔2004〕118号 | 《关于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 |
4 | 2004.12.21 | 上交所 | - | 《关于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参与标准的回函》 |
5 | 2008.06.06 | 上交所 | 证号:A00031 | 《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证书》 |
6 | 2008.08.13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08〕1038号 | 《关于核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批复》 |
7 | 2008.12.30 | 安徽证监局 | 皖证监函字〔2008〕342号 | 《关于对华安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备案确认函》 |
8 | 2008.12.30 | 安徽证监局 | 皖证监函字〔2008〕343号 | 《关于对华安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备案确认函》 |
9 | 2010.12.17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0〕1854 号 | 《关于核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 |
10 | 2011.05.11 | 安徽证监局 | 皖证监函字〔2011〕123号 | 《关于对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的无异议函》 |
11 | 2011.08.11 | 安徽证监局 | 皖证监函字〔2011〕248 号 | 《关于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直投子公司的意见函》 |
12 | 2011.09.06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编号:Z-055 | 《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
13 | 2012.05.10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2〕636号 | 《关于核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 |
14 | 2012.07.17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中证协函〔2012〕479号 | 《关于反馈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函》 |
15 | 2012.10.26 | 上交所 | 上证会字〔2012〕207号 | 《关于确认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的通知》 |
16 | 2012.11.06 | 中国证监会 | 机构部部函〔2012〕585号 | 《关于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方案的无异议函》 |
17 | 2012.11.26 | 安徽证监局 | 皖证监函字〔2012〕322号 | 《关于对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的无异议函》 |
18 | 2013.01.11 | 安徽证监局 | 皖证监函字〔2013〕10号 | 《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 |
19 | 2013.01.18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中证金函〔2013〕16号 | 《关于申请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复函》 |
20 | 2013.02.02 | 深交所 | 深证会〔2013〕21 号 | 《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 |
21 | 2013.03.21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股转系统函〔2013〕65号 |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
22 | 2013.06.04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 皖保监许可〔2013〕114号 | 《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兼代理资格的批复》 |
23 | 2013.08.02 | 上交所 | 上证会字〔2013〕130号 | 《关于确认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 |
24 | 2013.08.09 | 深交所 | 深证会〔2013〕73号 |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 |
25 | 2013.08.26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汇资字第SC201325号 | 《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
26 | 2014.03.07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中证协函〔2014〕110号 |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备案确认函》 |
27 | 2014.06.20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于新增转融券业务试点证券公司的公告》 |
28 | 2014.06.20 | 深交所 | 深证会〔2014〕59 号 | 《关于扩大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 |
29 | 2014.07.30 | 上交所 | 上证函〔2014〕384 号 | 《关于确认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权限的通知》 |
30 | 2014.08.13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转让系统函〔2014〕1191 号 |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
31 | 2014.10.10 | 上交所 | 上证函〔2014〕601 号 | 《关于同意开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 |
32 | 2014.11.27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 | 证保函〔2014〕284 号 | 《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无异议函》 |
33 | 2015.01.16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 中国结算函字〔2015〕25 号 | 《关于期权结算业务资格有关事宜的复函》 |
34 | 2015.01.20 | 上交所 | 上证函〔2015〕106号 | 《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通知》 |
35 | 2015.01.28 | 上交所 | 上证函〔2015〕197号 | 《关于开通股票期权自营交易权限的通知》 |
36 | 2015.03.03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中证协函〔2015〕115 号 | 《关于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的函》 |
37 | 2015.06.24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 | 证保函〔2015〕210 号 | 《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客户资金消费支付服务的无异议函》 |
38 | 2016.11.04 | 深交所 | 深证会〔2016〕330 号 | 《关于同意开通财达证券等会员单位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 |
限的通知》 | ||||
39 | 2017.10.20 -2019.10.19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证书编号 00011599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证书》 |
40 | 2017.12.11 |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中证报价函〔2017〕373号 | 《关于同意华安证券成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做市商的复函》 |
41 | 2017.12.18 | 中国证监会 | 91340000704920454F |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42 | 2018.05.09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会员代码:134034 |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
43 | 2018.09.25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中证协函〔2018〕502 号 | 《关于同意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备案的函》 |
(二)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1、华安新兴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 | 时间 | 颁发机构 | 对应编号 | 批复/资格名称 |
1 | 2018.03.21 | 中国证监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04901149L |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2、华富嘉业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 | 时间 | 颁发机构 | 对应编号 | 批复/资格名称 |
1 | 2015.10.20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会员编码:GC1900031600 | 《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人公示》 |
2 | 2017.05.17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会员代码:850003 |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
3 | 2018.01.11 | 证券业协会 | - | 《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第五批)》 |
3、安华基金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 | 时间 | 颁发机构 | 对应编号 | 批复/资格名称 |
1 | 2015.11.23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备案编码:S86209 |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
4、华富瑞兴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 | 时间 | 颁发机构 | 对应编号 | 批复/资格名称 |
1 | 2017.08.03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 | 《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会员名单(第五批)》 |
2 | 2017.08.02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证书号码:1355 |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
5、华安期货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华安期货已于2017年2月21日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0926713X(1-1)),华安期货2家分公司及12家营业部均已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序号 | 时间 | 颁发机构 | 对应编号 | 批复/资格名称 |
1 | 2008.01.08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08〕44号 | 《关于核准华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批复》 |
2 | 2008.01.08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08〕45号 | 《关于核准华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的批复》 |
3 | 2008.02.01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会员号:147 | 《交易结算会员证书》 |
4 | 2008.11.10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编号:2170811102991 | 《会员证书》 |
5 | 2008.12.19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编号:DCE00089 | 《会员证书》 |
6 | 2009.3.25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编号:0209 | 《会员证书》 |
7 | 2011.11.07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1〕1776 号 | 《关于核准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批复》 |
8 | 2014.12.29 | 中国期货业协会 | 中期协备字〔2014〕8 号 | 《关于华安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予以登记的通知》 |
9 | 2017.02.21 | 中国证监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0926713X(1-1) |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6、华安资本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 | 时间 | 颁发机构 | 对应编号 | 批复/资格名称 |
1 | 2017.04.06 | 中国期货业协会 | 中期协备字〔2017〕38号 | 《关于安徽华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予以备案的通知》 |
十、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境外经营情况。
2019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华安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70号),
核准注册资本为港币5亿元。公司将尽快启动香港子公司的其他设立工作。
十一、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万元) | 686,459.91(2016年9月30日) | ||
历次筹资情况(万元) | 发行时间 | 发行类别 | 筹资净额 |
2016-11-23 | 首发 | 497,238.37 | |
首发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万元) | 合计 | 65,178.00 | |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净资产(万元) | 1,302,643.50(2019年9月30日) |
十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安徽国控集团 | 所持有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12个月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或48个月 | 是 | 是 |
其他 | 安徽国控集团 | 锁定期满后2年内无减持计划 | 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安徽国控集团 | 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投资、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或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会利用在公司的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公司股东的利益。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安徽国控集团 | 规范并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安徽国控集团 | 如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本控股股东将采取增持公司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
其他 | 安徽出版集团 | 锁定期满后2年内若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 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
其他 | 东方创业 | 锁定期满后2年内若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 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
其他 | 皖能电力 | 锁定期满后2年内若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 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
其他 | 上市公司 | 公司上市后3年内,如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回购股份、要求控股股东履行增持股份承诺、要求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股份承诺等稳定公司股价 | 公司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十三、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1、现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除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外,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中有关对上市公司分红的要求及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股利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并公开披露独立意见。
(五)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及保障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意见的具体措施: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
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且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表决渠道。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及保障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意见的具体措施: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公司章程已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时,除履行前述审议程序以外,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应当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表决渠道。
(八)与中小股东沟通措施: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
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
计算。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并公开披露独立意见。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华安证券兼顾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1、规划的考虑因素和原则
公司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股东需求、融资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能力、资金需求、监管指标、流动性等情况,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在注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盈利、符合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1)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拟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利润分配方案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且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表决渠道。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当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本规划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公司章程已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时,除履行前述审议程序以外,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应当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表决渠道。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并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3)与中小股东沟通措施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7年6月14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3,62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7,260,000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09%,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36%。2017年7月,公司已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
(2)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8年6月6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7年末总股本3,62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7,260,000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44%,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49.95%。2018年7月,公司已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
(3)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年4月20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8年末总股本3,62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7,260,000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23%,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78.82%。2019年6月,公司已完成2018年度利润分配。
2、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2016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含上市前)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18年度 | 21,726.00 | 55,374.50 | 39.23% |
2017年度 | 21,726.00 | 64,972.68 | 33.44% |
2016年度 | 21,726.00 | 60,201.34 | 36.09% |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0,182.84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金额/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8.30% |
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盈余公积金、风险准备及向股东分红后,当年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业务经营,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十四、偿债能力指标及资信评级情况
(一)债券的发行与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或存续的长期债务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证券 代码 | 债券 类型 | 金额 (亿元) | 期限(年) | 起息日 | 利率(%) | 还本付息情况 |
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 15华安01 | 136015.SH | 公司债 | 13.00 | 3 | 2015.11.02 | 3.70/ 5.00 | 已按期还本付息 |
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注 | 15华安02 | 136020.SH | 公司债 | 4.89 | 3+2 | 2015.11.02 | 3.80/ 4.70 | 尚未到期 |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8华证01 | 143889.SH | 公司债 | 15.00 | 3 | 2018.10.30 | 4.40 | 尚未到期 |
2018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 18华安C1 | 150644.SH | 次级债 | 20.00 | 3 | 2018.08.27 | 5.40 | 尚未到期 |
2019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 19华安C1 | 151550.SH | 次级债 | 10.00 | 3 | 2019.5.30 | 4.50 | 尚未到期 |
注:“15华安02”2015年发行时面值为5亿元,2018年部分债券回售。
公司报告期内已发行的债券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二)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 2019.06.30 / 2019年1-6月 | 2018.12.31/ 2018年 | 2017.12.31/ 2017年 | 2016.12.31/ 2016年 |
流动比率 | 1.82 | 1.57 | 1.83 | 2.35 |
速动比率 | 1.82 | 1.57 | 1.83 | 2.35 |
资产负债率(%) | 65.00 | 64.73 | 58.68 | 49.22 |
利息保障倍数 | 2.76 | 1.76 | 2.66 | 2.78 |
注: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应收款项+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应付短期融资款)
3、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2.35、1.83、1.57和1.82,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22%、58.68%、64.73%和65.00%,资产负债率逐年提高,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卖出回购债券规模大幅提升,债券融资余额逐年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2018年利息保障倍数较2017年、2016年下降,主要是2018年利润规
模下降,同时债券回购及债券规模增长、利息支出上升所致。2019年半年度公司利润规模大幅增长,使得利息保障倍数明显提升。公司资产流动性较高,债券回购业务规模可控,偿债能力较强。
(三)资信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2019年6月24日,上海新世纪出具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9)010705),确认华安证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上海新世纪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任职资格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公司共有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监事7名(其中3名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1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章宏韬 | 男 | 董事长 | 2017-12-4 | 至届满 |
陈蓓 | 女 | 董事 | 2018-9-27 | 至届满 |
李仕兵 | 男 | 董事 | 2019-4-24 | 至届满 |
瞿元庆 | 男 | 董事 | 2012-12-18 | 至届满 |
徐义明 | 男 | 董事 | 2019-4-24 | 至届满 |
王守琦 | 男 | 董事 | 2019-4-24 | 至届满 |
尹中立 | 男 | 独立董事 | 2019-4-23 | 至届满 |
郑振龙 | 男 | 独立董事 | 2019-4-19 | 至届满 |
王烨 | 男 | 独立董事 | 2015-12-25 | 至届满 |
李晓玲 | 女 | 独立董事 | 2019-4-23 | 至届满 |
徐强 | 男 | 监事会主席 | 2018-8-31 | 至届满 |
马军伟 | 男 | 监事 | 2019-5-17 | 至届满 |
李焱 | 女 | 监事 | 2019-5-17 | 至届满 |
李永良 | 男 | 监事 | 2019-5-17 | 至届满 |
丁峰 | 男 | 职工代表监事 | 2019-4-19 | 至届满 |
张海峰 | 男 | 职工代表监事 | 2012-12-18 | 至届满 |
陈宏 | 女 | 职工代表监事 | 2017-2-15 | 至届满 |
杨爱民 | 男 | 总裁 | 2018-6-4 | / |
徐峰 | 男 | 副总裁、首席信息官 | 2012-12-18 | / |
方立彬 | 男 | 副总裁 | 2015-4-7 | / |
赵万利 | 男 | 副总裁 | 2018-8-17 | / |
龚胜昔 | 女 | 财务总监 | 2012-12-18 | / |
副总裁 | 2018-8-17 | / |
张建群 | 男 | 副总裁 | 2018-8-17 | / |
张敞 | 男 | 总裁助理 | 2015-9-23 | / |
唐泳 | 男 | 总经理助理 | 2018-9-27 | / |
刘晓东 | 男 | 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 2019-2-11 | / |
汲杨 | 女 | 董事会秘书 | 2019-5-30 | / |
余海春 | 男 | 总经理助理 | 2019-8-28 | / |
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连任的,“任职起始日期”从首次履职日起算。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现任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的非职工监事均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首席信息官、总经理助理、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激励情况
2018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相应职务期间,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章宏韬 | 董事长 | 45.84 |
总经理(离任) | ||
代行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职务(离任) |
陈蓓 | 董事 | 9.32 |
李仕兵 | 董事 | - |
瞿元庆 | 董事 | - |
徐义明 | 董事 | - |
王守琦 | 董事 | - |
尹中立 | 独立董事 | - |
郑振龙 | 独立董事 | - |
王烨 | 独立董事 | 10.00 |
李晓玲 | 独立董事 | - |
徐强 | 监事会主席 | 92.87 |
副总经理(离任) |
马军伟 | 监事 | - |
李焱 | 监事 | - |
李永良 | 监事 | - |
丁峰 | 职工代表监事 | - |
张海峰 | 职工代表监事 | 62.55 |
陈宏 | 职工代表监事 | 36.40 |
杨爱民 | 总裁 | 127.8 |
总经理助理(离任) |
徐峰 | 副总裁 | 92.87 |
方立彬 | 副总裁 | 92.87 |
赵万利 | 副总裁 | 116.83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龚胜昔 | 副总裁 | 118.03 |
财务总监 |
张建群 | 副总裁 | 103.04 |
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离任) |
张敞 | 信息技术总监 | 85.03 |
唐泳 | 总经理助理 | 18.05 |
刘晓东 | 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 - |
汲杨 | 董事会秘书 | - |
余海春 | 总经理助理 | - |
注: 刘晓东、汲杨、余海春在2018年度尚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余2018年度薪酬为零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2018年度尚未担任相关职务。华安证券目前不存在以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等方式对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情况如下:
姓名 | 公司任职情况 | 兼职单位名称 | 兼任职务 |
徐义明 | 董事 | 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瞿元庆 | 董事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李仕兵 | 董事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发展部兼招标办主任 |
李永良 | 监事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部经理 |
李焱 | 监事 |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马军伟 | 监事 |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战略发展中心副总监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章宏韬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理事 | |
中国证券业协会托管结算委员会 | 副主任委员 | |
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 会长 | |
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发展委员会 | 委员 |
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安徽上市公司协会 | 副会长 |
安徽省金融学会 | 副会长 |
安徽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 | 副会长 |
合肥工业大学 | 兼职硕士生导师 |
安徽省政协 | 委员 |
李仕兵 | 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安徽时代典当有限公司 | 法人、执行董事 | |
安徽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
合肥长盈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
马鞍山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瞿元庆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家纺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针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监事 | |
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东方国际创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徐义明 | 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安徽安益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安徽交控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安徽交控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安徽交控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
尹中立 | 中新控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 研究员 | |
荣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首席经济学家 |
郑振龙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厦门大学 | 教授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福建省金融学会 | 副会长 |
王烨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锡太湖学院 | 特聘教授 | |
南京审计大学 | 教授 |
李晓玲 | 安徽大学商学院 | 教授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徐强 | 中国证券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 | 委员 |
安徽省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马军伟 | 安徽汇智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中国物流亳州有限公司 | 监事 | |
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李焱 |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董事 |
江苏舜天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 董事 |
杨爱民 | 安徽省金融工会 | 副主任 |
安徽省金融青年联合会 | 副会长 |
徐峰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安徽省股权服务集团 | 监事长 | |
深交所理事会技术发展委员会 | 委员 |
方立彬 | 安徽华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安徽财经大学 | 兼职硕士生导师 |
赵万利 |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 理事 |
安徽省青年金融协会 | 副秘书长 |
安徽省金融学会 | 理事 |
龚胜昔 | 安徽省金融会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 | 副会长 |
张建群 | 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管理专业委员会 | 委员 |
安徽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 | 常务理事 | |
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投行业务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余海春 | 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领薪和兼职的规定,公司未出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兼职对其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在公司任职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持股情况 | 主营业务 |
郑振龙 | 独立董事 | 上海栋量管理咨询工作室 | 个人独资 | 企业管理咨询 |
经核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的近亲属均无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十六、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的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公开发行于2019年8月初完成,并于2020年2月初全部选择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估计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28.00亿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亦未考虑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5、假设公司2018-2020年利润分配政策均与2017年保持一致,假设各年现金分红方案分别于当年4月通过股东大会,并于当年5月实施完毕;
6、假设公司2018年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公布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数据保持一致,并假设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与2018持平,假设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19年基础上按照增长0%、5%、10%分别测算。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7、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定价基准日为2019年3月11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之中的最高者,即7.21元/股,以2018年分红后调整后转股价为7.15元/股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数量上限为39,179.02万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实际初始转股价格将以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均价、前二十个交易 日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8、在预测公司发行前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成公司股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9、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上述假设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上述假设仅为估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2020年的预测及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针对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基本情况和假设数据 | ||||
2018年末总股本(万股) | 362,100.00 | |||
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万股) | 362,100.00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280,000.00 | |||
转股数量(万股) | 39,179.02 | |||
转股后的总股本(万股) | 401,279.02 | |||
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 2019/8 | |||
转股完成月份 | 2020/2 | |||
2018年现金分红(万元)(假设) | 21,726.00 | |||
不同情形下财务指标影响 | 2018年/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2020年12月31日 | |
发行后不转换 | 发行后全部转换 | |||
假设情形1:2019、2020年净利润较2018年持平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 55,374.49 | 55,374.49 | 55,374.49 | 55,374.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 54,967.67 | 54,967.67 | 54,967.67 | 54,967.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3 | 0.153 | 0.153 | 0.1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53 | 0.146 | 0.138 | 0.1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2 | 0.152 | 0.152 | 0.1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52 | 0.145 | 0.137 | 0.125 |
假设情形2:2019年净利润与2018年持平,2020年较2019年增长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 55,374.49 | 55,374.49 | 58,143.21 | 58,143.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 54,967.67 | 54,967.67 | 57,716.05 | 57,716.0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3 | 0.153 | 0.161 | 0.146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53 | 0.146 | 0.145 | 0.1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2 | 0.152 | 0.159 | 0.1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52 | 0.145 | 0.144 | 0.131 |
假设情形3:2019年净利润与2018年持平,2020年较2019年增长1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 55,374.49 | 55,374.49 | 60,911.94 | 60,911.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 54,967.67 | 54,967.67 | 60,464.44 | 60,464.4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3 | 0.153 | 0.168 | 0.1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53 | 0.146 | 0.152 | 0.1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2 | 0.152 | 0.167 | 0.1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52 | 0.145 | 0.151 | 0.137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三)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对股东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推动公司主业发展战略实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推动发展战略的深化和落地,进一步提升经纪业务、股权投资业务、自营业务、海外及机构业务、信用交易等业务规模,不断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通过公司发展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长期的优质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体系,促使公司经营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范围内开展。目前公司已制定相关政策和程序以识别并分析日常经营管理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资讯系统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保障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在加强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融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资产规模,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回报率。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该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亦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明确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相关内容。
此外,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四)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就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十七、被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一)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1、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最近五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2、被其他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受到的罚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行政处罚主要为因反洗钱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33万元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华安证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合银)罚字[2017]13号)(以下简称“本次处罚”),认为华安证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情况,违反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一、对单位罚款人民币33万元;二、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3.3万元。针对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提出的检查意见,公司及时完善了反洗钱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现有系统进行了与反洗钱相关的升级改造,并新增部分业务操作细则;通过系统改造、强化培训和考核等措施,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甄别、报告工作。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提交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情况的整改报告》。
(2)主管部门对本次处罚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出具《证明》,确认“截止到本证明出具日,近三年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我中心支行处罚记录如下:2017年12月28日,针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处罚单位33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3万元罚款。未发现重大违法行为。”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出具的合规证明未将本次处罚事项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
2019年9月24日,公司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出具的《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行政处罚有关问题征询的函》,认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行政处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对重大行政处罚作出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包括下列各项:1、较大数额的罚款。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的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人民币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决定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罚款;金融监管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决定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人民币罚款;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决定的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人民币罚款。”我中心支行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决定的50万元以下人民币罚款”,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列明的“重大行政处罚”情形。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认为本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和监管形势
本次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金融机构有
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根据上述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处罚金额相对较大,除责令限期改正情形外,罚款金额普遍较大,且构成情节严重及以上情形。近年来,国际反洗钱监管呈趋严的态势。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以下简称“FATF”)是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政府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从2014年至2022年对所有成员开展第四轮互评估,旨在综合考察成员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2018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中国开展为期一年的互评估。2019年4月,FATF公布了《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报告认为相对中国金融行业资产的规模,反洗钱处罚力度有待提高。近年来,国内反洗钱监管处罚力度不断加大。根据查询到的公开信息,2017年12月底至2018年末,证券公司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处罚不少于36次,其中对证券公司罚款金额超过20万元(含)的达到31次,罚款金额超过50万元的2次,最高处罚金额100万元;2019年至今,证券公司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处罚不少于12次,其中对证券公司罚款金额超过20万元(含)的达到10次,罚款金额超过50万元的2次,最高处罚金额78万元。反洗钱监管几乎处于逢查必罚的态势。
因此,从上述监管形势来看,如果参考发达国家反洗钱处罚标准,国内反洗钱罚款金额存在不断提高的趋势,20万元以上的处罚已经成为反洗钱监管处罚的普遍形势,但并不能依此判断违法行为的性质一定导致情节严重的后果;监管部门希望通过反洗钱检查、提高反洗钱处罚等加强反洗钱监管,督促行业机构切实提升反洗钱意识和工作水平。因此,在这种形势下,通过罚款金额判断违规行为的性质不完全合理。
(4)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处罚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律师经核查后认为,虽然本次处罚金额对应情节严重的情形,但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发行人的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原因如下:
①《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中明确了重大违法行为标准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
(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②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结论认为本次违法行为未产生情节严重后果,处罚金额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从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出具的《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行政处罚有关问题征询的函》对处罚性质认定来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重大行政处罚包括下列各项:……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决定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人民币罚款”,本次处罚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对发行人罚款金额低于50万元,不构成前述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的,是规范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行为的主要标准,应作为本次处罚性质的主要判断依据。
在国际反洗钱监管趋严的态势下,人民银行参考国际反洗钱处罚标准,加大了反洗钱监管的处罚力度,希望进一步提升反洗钱意识和工作水平,20万元以上的罚款金额已经成为行业监管常态。在这种形势下,参考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关于20万元以上的处罚标准构成“情节严重”,通过罚款金额判断违规行为的性质不完全合理。
从行为性质分析,本次处罚属于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不完善、系统设置不完备导致的,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且不属于公司主观恶意行为;从社会影响角度分析,公司违法行为未造成洗钱后果,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
公司接到检查意见后,高度重视,并将整改意见进行了逐条落实,相关整改报告已报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未对整改报告作出进一步意见。截至目前,公司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的进一步处罚。
③本次处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已出具证明,认为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行政处罚有权机关已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从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标准、国内外反洗钱监管处罚形势、本次违规事项行为后果及整改情况等方面认为,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因此,公司本次行政处罚事项满足《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
中关于不认定重大违法行为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除上述处罚外,公司两家营业部因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受到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湾区税务局凤凰岭街道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裕华区税务局槐底税务分局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分别为100元和200元。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金额较小,相关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3、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除前述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以外,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因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载受到处罚的情形。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证监会机构部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19]1489号)认为:“未发现你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最近36个月内受到刑事处罚、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被我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机构部对公司申请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发行人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发行人已采取整改措施切实完成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及子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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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发文机构及 监管措施文件 | 被采取监管措施原因 | 监管措施 | 整改情况 | 核查意见 |
1 | 2015.8 | 股转系统,《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的决定》([2015]84号) | 认定公司存在未能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其督导的挂牌公司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的情况,决定对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 提交书面承诺 | 针对股转系统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本次事件,整改措施包括:(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2)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持续督导相关业务规定,加强持续督导业务管理工作,并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业务规则,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督导挂牌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避免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公司通过加强持续督导管理、内部学习等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已得到有效落实。 |
2 | 2016.10 | 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广西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11号) | 认定该营业部在为客户开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权限业务过程中存在内控执行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并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 责令改正 |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对合肥滨湖广西路证券营业部进行了相应整改,整改措施包括:(1)对新三板经纪业务开展全面自查,对违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2)进一步细化营业部业务工作流程,督促营业部落实相关制度。2016年11月,合肥滨湖广西路证券营业部完成整改并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了《关于<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落实报告》。 | 公司通过自查、违规账户清理、细化工作流程等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落实,整改措施已得到有效落实,并报送监管部门。 |
3 | 2016.12 | 股转系统,《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419号) | 认定公司自营账户存在参与做市股票买卖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做市交易违规。 | 约见谈话 | 经公司自查,该违规行为系员工操作失误,在公司自营账户买入与公司做市股票名称相似的股票时误操作买入公司做市股票所致,该笔委托已及时撤销未实际成交,未造成进一步损失。公司整改措施包括:(1)在原有自营账户临时授权的基础上增加了手工股票池黑白名单的设置;(2)向软件开发商提出在系统中自动设置做市账户与自营账户的防火墙功能;(3)要求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全部整改工作已落实。 2016年12月5日,公司相关部门向股转系统、公司合规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分别报送《冠为科技于11月10日在自营账户委托的情况说明》;2016年12月23日,公司部门负责人已 | 公司通过完善系统设置、加强内部管理等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已得到有效落实,并报送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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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股转系统相关部门联合约谈;2016年12月30日,公司就上述事件和整改措施向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下发了《关于对做市交易违规问题的处理通报》(华安证[2016]611号)。 | ||||||
4 | 2017.3 | 股转系统,《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93号) | 收到股转系统同意公司加入鹏盾电商股票做市的函后,未按规则要求于当天在股转系统的官网公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 约见谈话 | 针对此次信息披露延迟事件,公司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整改措施包括:(1)及时对信息披露问题补发公告;(2)新设信息披露专岗,指定信息披露专员负责做市报送材料联系事项,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3)建立做市项目组与信息披露专岗的沟通机制,落实具体人员责任。公司全部整改工作已落实。 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补充披露了《关于后续加入为上海鹏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公告》及《补发公告说明》。公司已向股转系统报送了相关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 | 公司通过补发公告、设置信息披露专员及完善内部沟通机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已得到有效落实,并报送监管部门。 |
5 | 2017.6 | 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1号) | 认定公司个别信息系统存在高危漏洞,在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执行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出具警示函 | 公司整改工作包括:(1)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制度建设,制定并发布《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2017安全维稳工作方案》,修订发布《信息系统安全制度》、《信息系统用户和权限管理办法》等制度。(2)对总部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对照问题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修复,并通过了第三方机构实施的三级系统登记保护测评以及专项IT审计。(3)全面开展密码自查整改工作,修复完善弱口令和重复口令漏洞。(4)推进数据库运维管理与安全加固。(5)加强web安全渗透,提高常规渗透测试率,同时对网站等高风险web应用开展代码审计。(6)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开展员工职业培训及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公司全部整改工作已落实。 2017年4月24日,公司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了《Web呼叫中心安全漏洞自查报告》(华安证[2017]233号);2017年11月7日,公司就上述事件和整改措施向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下发了《关于对Web呼叫中心安全漏洞问题、股转做市系统异常问题的处理通报》(华安证[2017]561号)。 | 公司通过完善信息技术制度、系统修复、完善数据库和Web安全管理等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已得到有效落实,并报送监管部门。 |
6 | 2018.10 | 内蒙古证监局,《关于对华安证 | 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管机构报告营业 | 出具监管函 | 公司整改工作包括:(1)责令直接责任人员及有关负责人检讨处理;(2)明确内部工作流程与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工作 | 公司通过内部处罚、落实工作流程和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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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内证监[2018]575号) | 部负责人离岗休假事项,且报送内容重复存在错误。 | 跟踪、复核机制;(3)加强监管知识学习,提高合规意识,组织学习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公司全部整改工作已落实。2018年11月,公司向内蒙古证监局提交了《关于落实内蒙古证监局监管函相关整改要求的报告》(华安证[2018]477号)。 | 责、加强合规学习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已得到有效落实,并报送监管部门。 | |||
7 | 2019.3 | 安徽证监局,《关于对8家证券经营机构给予批评的通报》(皖证监函[2019]64号) | 公司在数据报送方面存在逾报、错报、漏报等问题。 | 通报批评 | 公司整改工作包括:(1)全面梳理各项业务涉及的数据报送事项,逐项逐级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2)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认真学习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数据报送相关监管要求,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切实履行好勤勉尽责的义务,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 公司通过落实责任人、完善业务流程、加强业务学习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已得到有效落实。 |
8 | 2019.8 | 上海证监局,《关于对华安证券上海虹口区吴淞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9〕114号) | 公司营业部存在合规管理人员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的情况。 | 出具警示函 | 公司整改工作包括:(1)依照合规管理办法对营业部开展自查;(2)调整合规管理人员兼职违规情况。 上海分公司向公司总部报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辖区营业部合规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底稿。 | 公司通过自查、完善合规人员工作职能设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整改措施已得到有效落实。 |
9 | 2019.11 | 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29号) | 华安期货在期货居间人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 出具警示函 | 公司整改工作包括:(1)强化居间人尽职调查工作;(2)加强居间客户风险揭示和回访;(3)建立交易IP/ MAC地址筛查机制;(4)加强对居间人的持续培训工作。华安期货拟于近期向安徽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 华安期货通过细化居间人尽调制度、培训制度,完善信息系统筛查机制等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充分整改,整改措施落实工作将于近期内完成。 |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针对上述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发行人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整改方案已得到有效落实。
十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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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安徽国控集团为安徽省国资委下属独资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安徽国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5.10%的股份,同时通过持有安振产业和天成投资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25.7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为安徽国控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中唯一经营证券类业务的经营主体,因此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2019年6月30日,安徽国控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持股比例 |
安徽国资(香港)有限公司 | 100.00% |
安徽电子科学研究所 | 100.00% |
安徽电子计算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安徽省金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安徽省农业机械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安徽省机械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 | 100.00% |
安徽诚通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安徽省省属企业托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安徽国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安徽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安振产业 | 81.27% |
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1.00%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44.32% |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01% |
安徽水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40.01%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
其中,安振产业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产业及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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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顾问,投资咨询”等,安振产业部分控股子公司也存在类似的经营范围;国控资管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运营及处置;企业及资产(债务)托管、收购、重组与处置;股权管理与运营;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与财务咨询;商业并购;……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运作”等。
1、上述公司与华安证券的业务情况分析
安振产业原为安徽省国资委控股子公司,2015年11月按照安徽省国资委下发的《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重组安徽安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皖国资改革[2015]130号)的要求,安徽省国资委所持安振产业的股权划转给安徽国控集团。安振产业的经营范围中包含“股权投资,产业及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内容。
国控资管是国控集团为贯彻落实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额投资组建的国有资产运营处置平台。国控资管定位于统筹接收国控集团划入资产,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与效益,稳妥处置存量国有资产,妥善行使国有资产受托管理职能。国控资管的经营范围中包含:资产管理、运营及处置;企业及资产(债务)托管、收购、重组与处置;股投管理与运营;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与财务咨询;商业并购;产权经纪;企业改制与服务;不良金融资产管理、受让与处置;……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运作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须取得许可经营的证券经纪业务、期货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前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许可经营业务与安振产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安振产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内“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以及国控资管经营范围中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与财务咨询等的业务性质和监管体制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涉及资金的募集和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运营;财务顾问业务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特定的证券市场相关业务的策划和咨询服务以及改制、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投资咨询业务主要为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研究报告等许可经营业务。安振产业作为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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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公司,从事的是非许可类的一般经营项目,主要是针对国有非上市公司的资产进行的管理和业务咨询,侧重于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的角色。国控资管的资产经营业务板块主要承担整合国控集团整合现有存量资产、资源和业务;承担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优化国有资产结构和资源战略配置任务。上述企业与公司在业务定位和运作方式上侧重点不同,业务监管部门也各不相同,属于广义的业务范围相似,但业务不竞争的情况。
安振产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内涉及“股权投资、产业及项目投资”业务,国控资管经营范围涉及“股投管理与运营;股权投资”,公司下属子公司华富嘉业、华富瑞兴等主要从事设立、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另类投资业务,其中涉及的“股权投资业务”两者业务侧重点不同。安振产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侧重于安徽省国资委下国有资产项目的持股及运营,国控资管侧重于落实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战略投资,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服务省属企业改革。而华富嘉业和华富瑞兴等涉及股权投资时定位于参与市场化的股权投资项目,以退出时赚取权益投资差价为目的,且大部分项目的股权投资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关系,可以同时开展,因此两者属于广义的业务范围相似,业务不竞争的情况。综上,安振产业属于国资划转原因进而导致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情况,国控资管属于为落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方案而设立的国有资管运营处置平台。安徽国控集团作为上述企业及华安证券的控股股东主要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角色,不直接干涉企业的具体业务经营。上述企业的经营范围虽然与华安证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存在相似性,但双方在业务性质、业务定位、发展目标、监管机制等方面差异较大。自同受安徽国控集团控制以来,与公司不构成直接的业务竞争关系和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为避免损害公司利益采取的有效措施
为有效避免上述企业与公司未来可能存在的业务竞争损害公司利益,有关方已做出如下安排或措施:
(1)业务独立运作
华安证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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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企业;公司业务的开展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及依法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健全、清晰、有效的组织机构和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避免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进行直接干涉的情形;公司对于子公司华富嘉业、华富瑞兴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已严格按照《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执行,建立健全了防范利益冲突管理制度,加强对敏感信息的隔离、监控和管理,防范利益输送及利益冲突风险;华富嘉业和华富瑞兴已根据相关规定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办公场所、信息系统等方面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企业相互独立、有效隔离,确保独立运作。
(2)信息隔离机制
①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华安证券制定了信息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参与的信息报告和披露管理机制,明确信息报告和披露的具体内容、审核流程以及报告范围,保证信息报告和披露的真实完整、合法合规。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信息沟通需经过董事会办公室信息审核,内容严格控制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财务数据和整体经营情况等信息,不涉及投资项目等具体经营行为。
②信息保密机制
华安证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根据信息内容以及泄密可能给公司和公司客户权益造成损害的程度制定涉密等级,进行专人管理;公司经营管理中产生的秘密文件、资料,非经董事长、总裁和制密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向知密人员以外的人员提供。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安振产业、国控资管任职,泄密风险较低。此外,公司已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信息隔离墙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隔离及防范利益冲突的机制,对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的信息或者可能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其他信息的流动和使用,采取了一系列包括业务隔离、物理隔离、人员隔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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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系统隔离和资金账户隔离等制度措施和技术手段加以控制,防范内幕交易、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风险的发生。
(3)声明及承诺
安振产业承诺,安振产业主要坚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发展方向,努力成为安徽省国资委国有资产的投融资主体和资本运作主体。在股权投资业务开展过程中,将坚持现有的业务定位,如出现安振产业及其控制子公司与华安证券及其控制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竞争同一业务机会时,或在相关业务过程中发生可能与华安证券及其控制子公司产生业务竞争、利益冲突等其他可能损害华安证券利益的情形时,华安证券及其控制子公司拥有优先选择权。安振产业作为国有企业,一直本着公平合理的商业交易条件开展业务,不会利用任何关联关系恶意竞争寻求不正当利益;安振产业承诺将充分尊重华安证券及其控制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不会以任何方式做出任何损害华安证券及其控制子公司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所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公司承诺未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投资、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或从事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拟投资、经营与发行人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时,则本公司将在该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投反对票,促使本公司提名的董事在该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董事会上对该项议案投反对票。
3、本公司目前及将来不会利用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发行人股东的利益。
4、本承诺函自承诺之日起生效,直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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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不再需要向发行人承担避免同业竞争义务时为止。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并同意赔偿发行人由于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如本公司因违反本承诺的内容而从中受益,本公司同意将所得收益返还发行人。”
5、关于安振产业与公司的业务情况,安徽国控集团承诺:“将充分尊重华安证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保证华安证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将善意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义务,目前及将来不会利用在华安证券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华安证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在控股安振产业期间,不会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使安振产业获取华安证券尚未公开的经营信息,做出损害华安证券及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果安振产业和华安证券在同等条件下竞争同一业务机会时,本公司将通过但不限于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提名董事投票等形式,支持华安证券及其控制子公司优先获得业务机会。安振产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出现可能损害华安证券及其控制子公司利益的情形时,本公司将在安振产业股东会上对该项议案投反对票,并促使本公司提名的董事在安振产业董事会上对该项议案投反对票。如本公司违反承诺而致使因出现同业竞争损害华安证券及其控制子公司利益的情形,本公司将赔偿华安证券及其控制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损害和支出,并同意将该同业竞争业务所得收益返还华安证券。”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安徽国控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因本次发行导致新的同业竞争。
(四)独立董事对同业竞争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同业竞争情况进行了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华安证券为控股股东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控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中唯一经营证券类业务的经营主体,安徽国控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华安证券及其子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华安证券与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华安证券和安徽国控集团为避免同业竞争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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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为安徽国控集团,截至2019年6月30日,安徽国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5.10%的股份,同时通过持有安振产业和天成投资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25.7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此外,安振产业为安徽国控集团控股子公司,天成投资为安振产业控股子公司,天成投资作为安徽国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也为公司关联方。安徽国控集团的基本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
(2)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19年6月30日,安徽国控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持股比例 |
安徽国资(香港)有限公司 | 100.00% |
安徽电子科学研究所 | 100.00% |
安徽电子计算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安徽省金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安徽省农业机械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安徽省机械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 | 100.00% |
安徽诚通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安徽省省属企业托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安徽国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国控资管 | 100.00% |
安振产业 | 81.27% |
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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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持股比例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44.32% |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01% |
安徽水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40.01%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
同时,上述公司控制的各级子公司也为公司的关联方。
2、控股子公司、结构化主体、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控股子公司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投资权益情况”之“(二)参股及控股公司的基本情况”之“1、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合营企业。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和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1)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如下:
结构化主体名称 | 自有资金期末份额比例 |
华安理财现金管理月月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20% |
华安理财安赢套利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3.08% |
华安理财合赢1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15.95% |
华安理财合赢5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15.93% |
华安理财合赢8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11.98% |
华安理财合赢9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13.69% |
华安理财合赢12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15.15% |
华安理财富赢1号债券分级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 15.95% |
华安证券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 |
华安证券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 |
华安证券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 |
安华定增1号私募投资基金 | 50.00% |
(2)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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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比例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9.00% | - |
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 20.00% |
安徽华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 34.88% |
安徽华安鑫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 34.88% |
合肥炘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34.88% |
金砖丝路(银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7.31% |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 18.00% |
安徽皖投安华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0.00% |
此外,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富利得及其控制的各级子公司,也为公司的关联方。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2019年6月30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有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49,683,305 | 9.66%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 170,000,000 | 4.69%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5.52%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8,825,020 | 4.66% |
东方创业-安信证券-19 东创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70,000,000 | 1.94% |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6,520,226 | 2.67% |
上表中,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两个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对于安徽出版集团,除上述直接持股外,由于其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其还通过“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170,000,000股,对应股份比例为4.69%。截至2019年6月30日,安徽出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49,68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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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通过安徽出版集团质押专户持有公司170,0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14.35%股份。对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发行2018 年可交换债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流通股 70,000,000股过户至“东方创业-安信证券-19 东创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对应股份比例为1.94%。截至2019年6月30日,东方创业直接持有公司168,825,020股,通过东方创业担保专户持有公司70,0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6.60%股份。
4、其他关联方
公司其他关联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的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过去12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情形的也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19年6月30日,除上述已说明的关联方以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过去12个月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李仕兵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安徽时代典当有限公司 | 董事李仕兵担任执行董事 |
安徽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李仕兵担任董事 |
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李仕兵担任董事 |
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董事李仕兵担任董事 |
合肥长盈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李仕兵担任董事 |
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李仕兵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瞿元庆担任董事 |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家纺有限公司 | 董事瞿元庆担任董事长 |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针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董事瞿元庆担任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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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瞿元庆担任董事 |
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瞿元庆担任董事长 |
上海东方国际创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瞿元庆担任董事长 |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周庆霞担任董事 |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周庆霞担任董事 |
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徐义明担任董事长 |
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徐义明担任董事长 |
安徽安益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徐义明担任董事长 |
安徽交控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徐义明担任董事 |
安徽交控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徐义明担任董事 |
中新控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尹中立担任独立董事 |
上海栋量管理咨询工作室 | 独立董事郑振龙独资企业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郑振龙担任独立董事 |
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郑振龙担任独立董事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郑振龙担任独立董事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王烨担任独立董事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李晓玲担任独立董事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李晓玲担任独立董事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李晓玲担任独立董事 |
安徽汇智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马军伟担任董事 |
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监事马军伟担任董事 |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李焱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独立董事金国钧担任董事 |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监事李焱担任董事 |
江苏舜天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 监事李焱担任董事 |
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董事刘金宇担任董事长 |
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离任董事梁冰担任董事 |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离任董事梁冰担任董事 |
安徽省绩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离任董事梁冰担任董事 |
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离任董事梁冰担任副董事长 |
杭州思米亿风险信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金雪军持股25%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金雪军担任独立董事 |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金雪军担任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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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浙江圆音海收藏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金雪军担任独立董事 |
杭商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金雪军担任独立董事 |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金雪军担任独立董事 |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金雪军担任董事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金雪军担任独立董事 |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金雪军担任独立董事 |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金雪军担任独立董事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金雪军担任独立董事 |
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金雪军担任独立董事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赵惠芳担任独立董事 |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赵惠芳担任独立董事 |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赵惠芳担任独立董事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监事姚卫东担任董事长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监事姚卫东担任董事 |
安徽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监事姚卫东担任董事 |
深圳市同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离任监事姚卫东担任董事长 |
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 | 离任监事姚卫东担任董事长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离任监事姚卫东过去12个月曾担任董事 |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监事姚卫东过去12个月曾担任董事 |
深圳市新招中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离任监事姚卫东过去12个月曾担任董事 |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离任独立董事易宪容担任独立董事 |
注:董事周庆霞于2019年8月因工作变动提交书面辞呈,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代理买卖证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一般向关联方收取佣金及手续费,并向关联方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由于华安证券在安徽省内属于经营较早、规模较大的本地券商,因此关联方在开户方面会优先考虑华安证券,该业务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常规业务。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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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①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
报告期内各期发生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关联方,其各期末的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安徽省能源集团 | - | 2.31 | 51.37 | 17.77 |
东方创业 | - | 1.87 | 107.59 | 7.41 |
安徽出版集团 | 6.65 | 0.73 | 1.76 | 0.06 |
安振产业 | 0.68 | 0.68 | 0.67 | 0.67 |
安徽国控集团 | 0.28 | 0.38 | 0.28 | 0.28 |
华富利得 | 0.04 | 0.04 | 0.04 | 3.82 |
华富基金 | 0.07 | 0.04 | 0.08 | 0.38 |
江苏舜天 | 42.16 | 0.03 | 0.02 | - |
时代出版 | 20.76 | 9,460.34 | 8,806.30 | 0.19 |
华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0.45 | 0.45 | 0.45 |
华安安诚股权投资基金 | - | - | - | 9.48 |
合计 | 70.64 | 9,466.86 | 8,968.58 | 40.51 |
占代理买卖证券款总额比例 | 0.01% | 1.18% | 0.95% | 0.01% |
注:时代出版为公司的历史股东,2016年和2017年,时代出版为安徽出版集团的一致行动人,2018年12月,时代出版将其所持公司55,082,174股的股份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安徽出版集团,转让后时代出版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
上表中,华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离任董事刘金宇曾担任高管的公司,华安安诚股权投资基金为华安新兴曾经管理的基金。
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江苏舜天 | 0.02 | 46.16 | - | - |
安徽出版集团 | 1.87 | 25.61 | 7.34 | 0.01 |
东方创业 | - | 6.09 | 10.98 | 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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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控集团
安徽国控集团 | - | 2.42 | - | - |
安徽能源集团 | - | 0.55 | 0.00 | 0.18 |
时代出版 | - | 3.88 | 16.30 | - |
合计 | 1.89 | 84.71 | 34.62 | 6.59 |
占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比例 | 0.00% | 0.10% | 0.03% | 0.01% |
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佣金率处于行业合理佣金率范围内,支付的资金利息率与第三方客户相同,均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
(2)关联方持有由公司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关联方一般出于现金管理的目的,根据自身资金使用计划、产品收益率情况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参与购买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报告期内,关联方参与公司管理的集合计划情况如下:
①华安理财1号稳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单位:万份、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份额 | 期末净值 | 份额 | 期末净值 | 份额 | 期末净值 | 份额 | 期末净值 | |
江苏舜天 | 305.70 | 305.70 | 305.70 | 301.03 | 305.70 | 305.70 | 299.77 | 304.38 |
安华创新基金 | 15,000.00 | 15,000.00 | - | - | - | - | - | - |
②华安理财5号日日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单位:万份、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
安徽国控集团 | 1.79 | 1.79 | 1.76 | 1.70 | 1.70 | 1.70 | 1.64 | 1.64 |
安华创新基金 | 12,566.62 | 12,566.62 | 5,322.44 | 5,141.47 | - | - | - | - |
华安安诚股权投资基金 | - | - | - | - | - | - | 4,102.28 | 4,102.28 |
③华安理财现金管理月月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份、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
董 事 | 0.10 | 0.10 | 0.10 | 0.10 | 121.07 | 121.07 | 93.40 | 93.40 |
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 54.30 | 54.30 | - | - |
安徽出版集团 | - | - | - | - | - | - | 25.10 | 25.10 |
④华安理财合赢1号债券分级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单位:万份、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
安华创新基金 | 999.40 | 1,001.50 | 999.40 | 1,002.00 | - | - | - | - |
⑤华安理财富赢1号债券分级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单位:万份、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
华富利得 | - | - | - | - | - | - | 201.54 | 203.88 |
董 事 | - | - | - | - | - | - | 120.63 | 122.03 |
⑥华安理财合赢8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单位:万份、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
安华创新基金 | 4,215.78 | 4,249.93 | 4,112.89 | 4,156.08 | - | - | - | - |
董事 | - | - | - | - | - | - | 7.67 | 7.70 |
⑦华安理财合赢9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单位:万份、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安华创新基金
安华创新基金 | 2,305.73 | 2,307.35 | 2,251.34 | 2,258.77 | - | - | - | - |
⑧华安理财合赢12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单位:万份、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
安华创新基金 | 803.01 | 805.58 | 801.26 | 804.06 | - | - | - | - |
报告期内,关联方均按照公开市场价格购买公司发行的集合计划,不存在显失公允、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持有华富基金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情况
单位:万份、万元
基金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份额 | 公允 价值 | 份额 | 公允 价值 | 份额 | 公允 价值 | 份额 | 公允 价值 | |
华富货币B | 7,819.52 | 7,819.52 | 13,578.74 | 13,578.74 | 23,253.80 | 23,253.80 | - | - |
华富安享债券 | 750.73 | 834.73 | 750.73 | 755.83 | - | - | - | - |
华富产业升级混合 | 140.47 | 144.54 | 200.47 | 165.19 | - | - | - | - |
华富健康文娱混合 | 132.90 | 138.75 | 198.90 | 161.51 | - | - | - | - |
华富国开债指数 | 5,000.00 | 5,060.50 | - | - | - | - | - | - |
华富恒财分级债B | - | - | - | - | 498.90 | 525.34 | 498.90 | 508.88 |
华富天盈货币A | - | - | - | - | 310.38 | 310.38 | - | - |
货币市场基金 | - | - | - | - | - | - | 3,000.00 | 3,0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开市场价格购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与第三方同时承担基金的日常运营费用。基金投资业务为公司日常经营中正常投资业务,公司一般根据华富基金的管理绩效情况作出投资决策,并按照基金公开市场价格购买。因此公司购买关联方管理的基金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持有由公司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单位:万份、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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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份额 | 期末 净值 | |
华安理财5号 | - | - | - | - | - | - | 16,732.73 | 16,732.73 |
(5)公司向华富基金出租交易席位收取佣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租交易席位用于其自身或其管理的基金产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华富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 | 96.65 | 210.40 | 444.16 | 721.69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53 | 37.38 | 86.81 | 164.34 |
合计 | 108.18 | 247.78 | 530.97 | 886.03 |
占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比例 | 0.28% | 0.32% | 0.52% | 0.71% |
上述交易是其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出的日常经营决策,且其租用本公司证券交易席位价格与租用独立第三方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证券交易席位费后续将参考市场价格走势作出相应调整。
(6)公司代理销售华富利得管理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取的手续费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华富利得管理的资管产品 | 8.25 | 49.46 | 111.11 | 545.75 |
占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比例 | 0.02% | 0.06% | 0.11% | 0.43% |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销售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业务为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正常开展的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公司收取的销售服务费率与第三方费率相当,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
(7)公司提供咨询顾问服务收取的咨询费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安徽华安鑫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37.29 | 44.88 | 102.78 | - |
华富利得 | - | - | - | 16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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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合计 | 37.29 | 44.88 | 102.78 | 169.81 |
占投资咨询业务收入比例 | 3.59% | 3.24% | 3.63% | 3.02% |
(8)公司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收取的财务顾问费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马鞍山农商行 | - | 37.74 | 37.74 | - |
东方创业 | 56.60 | - | - | - |
合计 | 56.60 | 37.74 | 37.74 | - |
占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比例 | 2.24% | 0.46% | 0.41% | - |
(9)本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务收取的管理费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安华创新基金 | 576.18 | 1,790.55 | - | - |
金砖丝路(银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4.34 | 107.00 | - | - |
合计 | 670.52 | 1,897.56 | - | - |
占基金管理业务收入比例 | 69.71% | 87.65% | - | - |
(10)公司管理的定向资管产品情况
①产品期末份额及净值情况
单位:万份、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份额 | 产品净值 | 份额 | 产品净值 | 份额 | 产品净值 | 份额 | 产品净值 | ||
安徽省投资集团 | 华安理财智赢1号 | 5,600.00 | 6,470.24 | 5,600.00 | 6,067.43 | 5,600.00 | 6,441.80 | 5,600.00 | 6,124.33 |
马鞍山农商行 | 华安理财智赢3号 | 16,000.00 | 15,708.16 | 17,000.00 | 16,429.68 | 41,000.00 | 40,352.90 | - | - |
华富利得 | 华安理财智赢6号 | 5,600.00 | 6,106.52 | 5,600.00 | 5,945.38 | 5,600.00 | 5,853.58 | 5,600.00 | 5,726.29 |
马鞍山农商行 | 华安理财智赢22号 | 131,681.77 | 132,828.74 | 131,681.77 | 134,754.49 | 132,200.54 | 134,522.14 | - | - |
华晟投资管理 | 华安理财—安兴5号 | - | - | - | - | - | - | - | 904.48 |
合计 | 158,881.77 | 161,113.65 | 159,881.77 | 163,196.98 | 184,400.54 | 187,170.42 | 11,200.00 | 12,755.09 |
②公司收取的业绩报酬、管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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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安徽省投资集团 | 华安理财智赢1号 | - | 14.09 | - | 400.00 |
马鞍山农商行 | 华安理财智赢3号 | 15.09 | 71.54 | 81.01 | - |
华富利得 | 华安理财智赢6号 | 8.88 | 7.28 | 7.28 | 29.39 |
马鞍山农商行 | 华安理财智赢22号 | 123.21 | 263.43 | 231.86 | - |
合计 | 147.18 | 356.34 | 320.15 | 429.39 |
(11)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与关联方之间的债券回购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与关联方之间的债券正回购与逆回购产生的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回购类型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马鞍山农商行 | 正回购 | - | 0.29 | 10.45 | - |
马鞍山农商行 | 逆回购 | - | 0.70 | 19.06 | - |
(12)两融收益权转让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将两融收益权转让给关联方产生的融资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马鞍山农商行 | 0.00 | 876.42 | 706.56 | - |
(13)存款利息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马鞍山农商行 | 23.98 | 11.65 | 17.98 | - |
(14)关联租赁情况
①公司向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房产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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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资产名
称
租赁资产名称 | 期末租赁资产账面价值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入定价依据 | 2019年1-6月租赁收入 | 2018年租赁收入 | 2017年租赁收入 | 2016年租赁收入 |
上海证券大厦房产19层 | 683.02 | 2013-06-01 | 2018-05-31 | 租赁 合同 | - | 48.51 | 116.43 | 117.05 |
2018-06-01 | 2021-05-31 | 58.21 | 67.92 | - | - |
②公司向安徽华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租房产情况
单位:万元
租赁资产名称 | 期末租赁资产账面价值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入定价依据 | 2019年1-6月租赁收入 | 2018年租赁收入 | 2017年租赁收入 | 2016年租赁收入 |
润安大厦A座31层 | 266.44 | 2015-07-01 | 2020-06-30 | 租赁 合同 | - | 23.24 | 24.40 | 24.40 |
(1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公司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分别为1,246.76万元、1,202.75万元、1,171.41万元和977.78万元。
(16)同业拆借业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6.13 | - | - | - |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6年9月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经子公司华富嘉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华富嘉业以自有资金1亿元与华晟投资管理共同设立安华定增1号,参与财通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2)2017年1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参与设立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出资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与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出版、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阜阳市颍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国控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安华创新基金,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出资人民币1亿元参与设立安华创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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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6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富瑞兴参与设立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富瑞兴出资不少于2.7亿元与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阜阳市颖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建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和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法人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拟出资 0.85 亿元参与设立安元创投基金。
(4)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富瑞兴参与安徽徽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华富瑞兴出资1亿元与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富煌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市蜀山区金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出资人共同发起设立安徽徽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5)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参与设立安徽皖投安华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出资15亿元与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安徽皖投安华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由华富嘉业担任安徽皖投安华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其他出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所有有限合伙人均为公司关联法人。
3、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
(1)应收项目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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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
应收 款项 | 安华创新基金 | 523.50 | 523.50 | - | - |
应收 款项 | 金砖丝路(银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3.42 | 113.42 | - | - |
应收 款项 | 华富基金托管基金产品 | 82.09 | 46.77 | 89.80 | 263.25 |
应收 款项 | 华富利得托管基金产品 | - | 20.41 | - | - |
应收 款项 | 华富基金 | 5.82 | 8.01 | 7.24 | 20.65 |
应收账款 | 安徽华安鑫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5.80 | - | - | - |
预付 款项 |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7.14 | 307.14 | - | - |
(2)应付项目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预收款项和其他应付款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预收 款项 | 安徽华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9.88 | 9.88 | 9.88 | 11.04 |
其他 应付款 |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 915.93 | - | - |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致,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不具有重复性,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已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现有关联交易均属于必要的关联交易,且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展。
公司在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权限与程序,《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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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规定了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同时,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的权限与程序作出了更加详尽的规定,以达到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因关联交易而受到损害的目的。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规定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情况如下: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善意使用其控制权,不得利用其控制权从事有损于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应当根据本章程以及股东大会通过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相关权限及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前,关联股东应当自行回避;关联股东未自行回避的,任何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权请求关联股东回避。会议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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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条 独立董事具有以下职权:
……
(二)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第一百二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
(二)重大关联交易;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如下规定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二)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以下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以下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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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一百六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不得违反本章程规定的批准程序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的规定情况如下: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履行控制职责。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年度报告中发表意见。公司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在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规性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第十八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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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九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除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制度第三条所列第(十一)项至第(十六)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第二十条 公司为关联人和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第三条所列第(十一)项至第(十六)项所列日常关联交易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披露和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一)已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如果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各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披露,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协议经审议通过并披露后,根据其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三)每年新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等,难以按照前项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报告之前,按类别对本公司当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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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公司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应当根据超出量重新提请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四)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第二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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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股东;
(七)中国证券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第二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股东不参与股票表决时,应由出席此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交易方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能形成决议。如该交易事项属特别决议范围,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2、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依照相关制度履行了决策程序。
(四)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华安证券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华安证券与关联方之间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华安证券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是可行、有效的;华安证券有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业务发展目标,是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或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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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公司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审计机构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有特别说明外,本节采用的公司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1-6月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公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1-9月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公告的2019年三季度报告。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51,394.21 | 715,879.49 | 848,076.47 | 1,077,274.09 |
其中:客户存款 | 899,412.17 | 600,535.88 | 713,724.26 | 846,665.63 |
结算备付金 | 370,286.32 | 275,685.16 | 270,032.95 | 267,966.30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282,372.09 | 202,994.58 | 234,837.95 | 235,266.73 |
融出资金 | 577,152.56 | 492,195.99 | 889,068.99 | 716,800.3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717,007.47 | 947,984.05 | 784,557.0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67,569.13 | - | - | - |
债权投资 | 59,456.29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479,787.02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187.62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3,387.03 | 74.69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37,565.71 | 475,256.46 | 519,943.29 | 240,234.91 |
应收款项 | 18,841.48 | 21,569.68 | 33,943.04 | 12,664.64 |
应收利息 | - | 54,154.34 | 38,132.24 | 42,867.27 |
存出保证金 | 2,260.77 | 1,789.04 | 1,684.07 | 1,664.2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85,824.50 | 300,921.87 | 200,23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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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长期股权投资 | 116,515.92 | 106,967.78 | 50,162.67 | 27,892.25 |
投资性房地产 | 4,754.06 | 1,272.91 | 2,348.18 | 2,459.69 |
固定资产 | 55,122.46 | 56,903.66 | 54,025.37 | 56,229.64 |
在建工程 | 5,981.68 | 1,887.17 | 2,003.50 | 1,668.81 |
无形资产 | 5,297.81 | 5,977.42 | 5,783.67 | 6,121.27 |
商誉 | 382.94 | 382.94 | 382.94 | 382.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87.07 | 19,229.91 | 17,444.12 | 12,076.09 |
其他资产 | 7,483.53 | 9,100.14 | 8,868.44 | 7,703.02 |
资产总计 | 4,898,713.59 | 4,441,158.73 | 3,990,805.86 | 3,458,801.58 |
负债: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70,984.79 | 68,707.30 | 292,916.30 | 8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423,810.86 | 388,529.70 | 474,797.9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76,947.33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112.82 | 13.00 | 9.22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265,794.92 | 1,323,536.26 | 665,758.71 | 258,443.53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181,779.27 | 803,526.78 | 948,132.92 | 1,081,930.65 |
应付职工薪酬 | 50,268.11 | 43,259.45 | 44,755.25 | 33,037.48 |
应交税费 | 17,126.43 | 5,192.84 | 14,357.94 | 16,095.97 |
应付款项 | 3,053.43 | 6,873.11 | 5,777.21 | 8,614.71 |
应付利息 | - | 11,263.21 | 11,278.08 | 6,296.98 |
长期借款 | - | - | - | 182.39 |
应付债券 | 513,129.58 | 457,438.03 | 349,798.76 | 279,639.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562.23 | 9,347.83 | 6,712.48 | 8,960.91 |
其他负债 | 6,923.69 | 5,227.67 | 5,424.30 | 3,883.54 |
负债合计 | 3,597,682.59 | 3,158,196.34 | 2,733,450.87 | 2,251,883.10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362,100.00 | 362,100.00 | 362,100.00 | 362,100.00 |
资本公积 | 511,049.41 | 511,049.41 | 511,049.41 | 511,049.41 |
其他综合收益 | -198.40 | -6,230.18 | 1,338.50 | 2,411.05 |
盈余公积 | 44,425.45 | 46,798.58 | 42,249.49 | 35,213.33 |
一般风险准备 | 60,962.75 | 63,017.83 | 57,536.17 | 50,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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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交易风险准备 | 56,431.68 | 58,589.07 | 54,453.53 | 48,057.03 |
未分配利润 | 236,693.09 | 217,139.36 | 197,570.35 | 174,972.9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271,463.99 | 1,252,464.07 | 1,226,297.46 | 1,184,303.74 |
少数股东权益 | 29,567.01 | 30,498.32 | 31,057.53 | 22,614.74 |
股东权益合计 | 1,301,031.00 | 1,282,962.39 | 1,257,354.99 | 1,206,918.48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4,898,713.59 | 4,441,158.73 | 3,990,805.86 | 3,458,801.58 |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一、营业收入 | 143,647.65 | 176,132.54 | 191,769.68 | 173,304.78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48,370.58 | 76,836.79 | 96,362.07 | 115,977.79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38,856.40 | 56,064.52 | 77,746.41 | 100,586.25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2,512.27 | 7,871.88 | 9,024.22 | 4,953.94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4,544.01 | 9,349.69 | 6,789.18 | 5,498.09 |
利息净收入 | 26,557.72 | 16,729.46 | 56,857.36 | 46,774.94 |
投资收益 | 44,758.32 | 98,320.88 | 65,637.76 | 45,178.8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084.72 | 15,468.81 | 3,778.25 | 3,732.22 |
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1.39 | 782.53 | 171.16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0,490.30 | -20,833.59 | -28,020.80 | -35,474.13 |
汇兑收益 | 6.00 | 118.03 | -143.41 | 147.12 |
其他业务收入 | 3,293.76 | 4,195.20 | 965.73 | 831.4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42 | -16.75 | -60.19 | -131.21 |
二、营业支出 | 72,304.02 | 108,291.70 | 105,803.85 | 93,456.01 |
税金及附加 | 1,198.90 | 2,363.26 | 2,147.88 | 5,729.29 |
业务及管理费 | 55,717.32 | 95,222.85 | 100,452.97 | 86,986.99 |
资产减值损失 | - | 6,816.72 | 2,723.39 | 419.06 |
信用减值损失 | 12,328.06 | - | - | - |
其他业务成本 | 3,059.74 | 3,888.87 | 479.62 | 32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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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利润
三、营业利润 | 71,343.63 | 67,840.85 | 85,965.82 | 79,848.77 |
加:营业外收入 | 106.83 | 77.55 | 435.99 | 583.47 |
减:营业外支出 | 8.88 | 948.49 | 719.54 | 48.86 |
四、利润总额 | 71,441.59 | 66,969.90 | 85,682.27 | 80,383.38 |
减:所得税费用 | 13,482.81 | 9,184.95 | 20,460.69 | 19,941.50 |
五、净利润 | 57,958.78 | 57,784.95 | 65,221.58 | 60,441.8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813.69 | 55,374.50 | 64,972.68 | 60,201.34 |
少数股东损益 | 2,145.09 | 2,410.46 | 248.90 | 240.5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303.04 | -11,788.35 | 371.34 | -2,475.74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6,655.74 | 45,996.60 | 65,592.93 | 57,966.1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510.65 | 47,805.81 | 63,900.14 | 57,565.3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45.09 | -1,809.21 | 1,692.79 | 400.74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0.18 | 0.21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0.18 | 0.21 |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 | -290,832.55 | 15,270.28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67,482.37 | 228,021.51 | 252,774.85 | 237,598.84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395,559.78 | - | 81,025.79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132,386.03 | 700,056.64 | 126,737.74 | -497,359.44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78,252.49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8.68 | 1,496.43 | 1,572.89 | 22,921.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4,047.50 | 1,325,134.36 | 90,252.93 | -140,54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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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 | 911,978.12 | -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206,198.61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44,606.14 | 133,797.73 | 480,178.48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45,531.71 | 82,248.10 | 61,104.21 | 50,754.97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76,705.49 | - | 172,786.99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479.16 | 61,527.61 | 53,874.39 | 55,623.5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489.24 | 32,518.88 | 42,513.64 | 30,639.3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453.82 | 30,862.02 | 35,791.22 | 27,675.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539.19 | 1,263,740.86 | 499,868.19 | 644,871.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586.69 | 61,393.50 | -409,615.26 | -785,414.8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80.45 | 5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17.41 | 1,429.59 | 1,945.59 | 1,278.0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13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73.33 | 48.96 | 90.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2.54 | 1,683.37 | 2,494.55 | 1,368.9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880.84 | 8,874.48 | 68,301.58 | 13,338.1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364.39 | 9,753.42 | 6,236.57 | 10,592.9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245.23 | 18,627.90 | 74,538.15 | 23,931.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12.69 | -16,944.53 | -72,043.60 | -22,562.1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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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64.00 | 1,250.00 | 6,750.00 | 513,923.84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64.00 | 1,250.00 | 6,750.00 | 14,5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403,292.10 | 946,014.00 | 523,804.50 | 47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1,228.10 | 947,264.00 | 530,554.50 | 983,923.8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1,638.70 | 1,061,300.00 | 241,070.59 | 640,228.6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253.53 | 57,075.75 | 34,642.62 | 70,757.5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170.00 | 1,153.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8,892.23 | 1,118,375.75 | 275,883.21 | 712,139.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35.87 | -171,111.75 | 254,671.29 | 271,784.3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00 | 118.03 | -143.41 | 147.1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0,115.87 | -126,544.76 | -227,130.98 | -536,045.4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1,564.65 | 1,118,109.41 | 1,345,240.40 | 1,881,285.8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1,680.52 | 991,564.65 | 1,118,109.41 | 1,345,2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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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16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16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交易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82,100.00 | 92,871.79 | 5,046.99 | 28,234.52 | 43,521.20 | 41,712.65 | 177,024.38 | 7,720.76 | 678,232.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2,100.00 | 92,871.79 | 5,046.99 | 28,234.52 | 43,521.20 | 41,712.65 | 177,024.38 | 7,720.76 | 678,232.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80,000.00 | 418,177.62 | -2,635.94 | 6,978.82 | 6,978.82 | 6,344.38 | -2,051.48 | 14,893.98 | 528,686.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35.94 | 60,201.34 | 400.74 | 57,966.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0,000.00 | 418,148.02 | 14,493.24 | 512,641.26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80,000.00 | 418,100.61 | 14,500.00 | 512,600.6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7.41 | -6.76 | 40.65 | ||||||||||
(三)利润分配 | 6,978.82 | 6,978.82 | 6,344.38 | -62,252.82 | -41,95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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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积
1.提取盈余公积 | 6,978.82 | -6,978.8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6,978.82 | -6,978.82 |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 | 6,344.38 | -6,344.38 | |||||||||||
4.对股东的分配 | -42,315.00 | -42,315.00 | |||||||||||
5.其他 | 364.20 | 364.2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其他 | 29.60 | 29.6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1,049.41 | 2,411.05 | 35,213.33 | 50,500.01 | 48,057.03 | 174,972.90 | 22,614.74 | 1,206,918.48 |
(2)2017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交易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1,049.41 | 2,411.05 | 35,213.33 | 50,500.01 | 48,057.03 | 174,972.90 | 22,614.74 | 1,206,918.4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加:会计政策变更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2,100.00 | 511,049.41 | 2,411.05 | 35,213.33 | 50,500.01 | 48,057.03 | 174,972.90 | 22,614.74 | 1,206,918.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1,072.55 | 7,036.16 | 7,036.16 | 6,396.51 | 22,597.45 | 8,442.79 | 50,436.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72.55 | 64,972.68 | 1,692.79 | 65,592.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65 | 6,750.00 | 6,689.35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6,750.00 | 6,75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0.65 | -60.65 | |||||||||||
(三)利润分配 | 7,036.16 | 7,036.16 | 6,396.51 | -42,314.59 | -21,845.7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036.16 | -7,036.1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7,036.16 | -7,036.16 |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 | 6,396.51 | -6,396.51 | |||||||||||
4.对股东的分配 | -21,726.00 | -21,726.00 | |||||||||||
5.其他 | -119.77 | -119.77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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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4.其他 | |||||||||||||
(五)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1,049.41 | 1,338.50 | 42,249.49 | 57,536.17 | 54,453.53 | 197,570.35 | 31,057.53 | 1,257,354.99 |
(3)2018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交易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1,049.41 | 1,338.50 | 42,249.49 | 57,536.17 | 54,453.53 | 197,570.35 | 31,057.53 | 1,257,354.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2,100.00 | 511,049.41 | 1,338.50 | 42,249.49 | 57,536.17 | 54,453.53 | 197,570.35 | 31,057.53 | 1,257,354.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7,568.69 | 4,549.09 | 5,481.66 | 4,135.53 | 19,569.02 | -559.21 | 25,607.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68.69 | 55,374.50 | -1,809.21 | 45,996.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50.00 | 1,250.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1,250.00 | 1,25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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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549.09 | 5,481.66 | 4,135.53 | -35,805.48 | -21,639.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549.09 | -4,549.0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5,481.66 | -5,481.66 |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 | 4,135.53 | -4,135.53 | |||||||||||
4.对股东的分配 | -21,726.00 | -21,726.00 | |||||||||||
5.其他 | 86.80 | 86.8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1,049.41 | -6,230.18 | 46,798.58 | 63,017.83 | 58,589.07 | 217,139.36 | 30,498.32 | 1,282,962.39 |
(4)2019年1-6月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 | 交易风险准 | 未分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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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合收益 | 备 | 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1,049.41 | -6,230.18 | 46,798.58 | 63,017.83 | 58,589.07 | 217,139.36 | 30,498.32 | 1,282,962.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7,334.82 | -2,373.13 | -2,373.13 | -2,157.39 | -14,263.92 | -1,012.41 | -4,845.13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2,100.00 | 511,049.41 | 11,104.64 | 44,425.45 | 60,644.71 | 56,431.68 | 202,875.45 | 29,485.92 | 1,278,117.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11,303.04 | 318.04 | 33,817.65 | 81.09 | 22,913.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03.04 | 55,813.69 | 2,145.09 | 46,655.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00.00 | -2,400.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400.00 | -2,4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8.04 | -22,013.02 | 336.00 | -21,358.9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18.04 | -318.04 |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 | |||||||||||||
4.对股东的分配 | -21,726.00 | 336.00 | -21,390.00 | ||||||||||
5.其他 | 31.02 | 31.02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6.98 | 16.98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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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6.98 | 16.98 | |||||||||||
(五)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1,049.41 | -198.40 | 44,425.45 | 60,962.75 | 56,431.68 | 236,693.09 | 29,567.01 | 1,301,031.00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822,038.38 | 532,728.19 | 686,790.48 | 962,401.95 |
其中:客户存款 | 738,391.86 | 479,601.56 | 603,472.45 | 766,438.99 |
结算备付金 | 221,571.80 | 169,496.99 | 166,943.34 | 201,850.74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170,870.47 | 133,074.35 | 152,055.94 | 184,251.45 |
融出资金 | 577,152.56 | 492,195.99 | 889,068.99 | 716,800.3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372,836.51 | 546,853.13 | 407,213.7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13,020.87 | - | - | - |
债权投资 | 57,684.86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479,787.02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381.32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3,387.03 | 74.69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08,605.62 | 402,566.40 | 480,935.14 | 177,185.80 |
应收款项 | 6,827.08 | 7,638.89 | 33,205.23 | 14,313.83 |
应收利息 | - | 49,082.49 | 31,211.65 | 36,615.18 |
存出保证金 | 7,345.84 | 4,363.14 | 3,729.27 | 1,699.3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70,819.54 | 225,148.52 | 191,747.42 |
长期股权投资 | 220,333.09 | 204,924.63 | 204,019.89 | 99,316.48 |
投资性房地产 | 1,236.97 | 1,272.91 | 2,348.18 | 2,459.69 |
固定资产 | 54,528.00 | 56,245.73 | 53,455.12 | 55,777.43 |
在建工程 | 2,348.74 | 1,816.55 | 1,728.50 | 1,344.22 |
无形资产 | 4,923.52 | 5,604.37 | 5,484.80 | 5,802.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108.87 | 19,289.32 | 16,631.95 | 10,969.24 |
其他资产 | 5,810.09 | 6,524.77 | 7,464.57 | 4,846.62 |
资产总计 | 4,019,091.65 | 3,797,481.12 | 3,355,018.75 | 2,890,344.31 |
负债: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70,984.79 | 68,707.30 | 292,916.30 | 8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49,069.33 | 9,952.53 | 88,505.6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175.69 | - | - | - |
项目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衍生金融负债 | 27.60 | 13.00 | 9.2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201,263.22 | 1,316,436.77 | 657,259.56 | 247,743.90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909,257.35 | 612,672.22 | 755,099.10 | 950,688.74 |
应付职工薪酬 | 49,887.13 | 41,458.16 | 43,327.10 | 32,579.98 |
应交税费 | 16,509.45 | 4,432.20 | 13,699.20 | 15,216.38 |
应付款项 | 2,323.60 | 5,171.41 | 5,220.33 | 7,310.89 |
应付利息 | - | 11,256.84 | 11,277.00 | 6,294.68 |
长期借款 | - | - | - | 182.39 |
应付债券 | 513,129.58 | 457,438.03 | 349,798.76 | 279,639.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410.70 | 9,226.37 | 6,550.76 | 9,826.40 |
其他负债 | 891.62 | 394.50 | 1,534.61 | 655.86 |
负债合计 | 2,784,860.73 | 2,576,276.13 | 2,146,644.46 | 1,718,643.82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362,100.00 | 362,100.00 | 362,100.00 | 362,100.00 |
资本公积 | 510,647.91 | 510,647.91 | 510,647.91 | 510,647.91 |
其他综合收益 | 298.85 | -7,087.26 | -288.64 | 5,276.62 |
盈余公积 | 44,425.45 | 46,798.58 | 42,249.49 | 35,213.33 |
一般风险准备 | 60,587.45 | 62,642.53 | 57,536.17 | 50,500.01 |
交易风险准备 | 56,431.68 | 58,589.07 | 54,453.53 | 48,057.03 |
未分配利润 | 199,739.57 | 187,514.16 | 181,675.82 | 159,905.58 |
股东权益合计 | 1,234,230.92 | 1,221,204.99 | 1,208,374.29 | 1,171,700.48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4,019,091.65 | 3,797,481.12 | 3,355,018.75 | 2,890,344.31 |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一、营业收入 | 123,522.19 | 140,299.18 | 178,458.00 | 167,958.44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46,601.12 | 68,255.45 | 91,540.23 | 110,582.05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36,660.54 | 48,243.08 | 71,325.32 | 94,692.53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2,512.27 | 7,871.88 | 9,024.22 | 4,953.94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5,899.87 | 10,804.17 | 8,817.26 | 7,336.86 |
利息净收入 | 19,323.90 | 5,898.54 | 45,359.42 | 41,114.83 |
项目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投资收益 | 33,144.19 | 66,337.74 | 45,981.04 | 29,440.9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98.46 | 2,063.57 | 2,905.56 | 2,566.60 |
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5.49 | 733.47 | 163.84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4,037.66 | -1,628.15 | -5,030.28 | -14,069.80 |
汇兑收益 | 6.00 | 118.03 | -143.41 | 147.12 |
其他业务收入 | 304.18 | 600.33 | 647.35 | 875.6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35 | -16.23 | -60.19 | -132.32 |
二、营业支出 | 60,927.01 | 90,501.31 | 95,129.65 | 86,123.89 |
税金及附加 | 1,080.41 | 2,153.03 | 1,958.47 | 5,485.24 |
业务及管理费 | 50,603.52 | 84,248.00 | 91,630.84 | 79,748.27 |
资产减值损失 | - | 3,885.48 | 1,299.69 | 569.71 |
信用减值损失 | 9,206.39 | - | - | - |
其他业务成本 | 36.69 | 214.80 | 240.66 | 320.67 |
三、营业利润 | 62,595.17 | 49,797.87 | 83,328.34 | 81,834.56 |
加:营业外收入 | 36.59 | 12.03 | 432.03 | 538.10 |
减:营业外支出 | 8.61 | 930.91 | 718.79 | 45.76 |
四、利润总额 | 62,623.16 | 48,878.99 | 83,041.59 | 82,326.89 |
减:所得税费用 | 13,700.46 | 7,523.66 | 19,076.53 | 18,883.09 |
五、净利润 | 48,922.70 | 41,355.33 | 63,965.06 | 63,443.8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365.54 | -6,798.63 | -5,565.25 | -7,526.92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7,557.16 | 34,556.70 | 58,399.80 | 55,916.88 |
3、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 | -244,535.22 | -16,574.52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48,322.26 | 193,458.96 | 226,983.84 | 218,903.37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133,791.13 | 735,138.20 | 104,897.26 | -434,710.58 |
项目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395,559.78 | - | 81,025.79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96,585.12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9.32 | 745.32 | 3,937.85 | 19,516.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1,575.58 | 1,324,902.27 | 91,283.73 | -131,839.68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 | 972,188.69 | -244,535.22 |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205,404.88 |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37,997.21 | 69,786.08 | 53,687.20 | 44,371.01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76,705.49 | - | 172,786.99 | -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42,426.88 | 195,589.64 | 502,009.3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395.66 | 54,237.66 | 48,867.68 | 51,263.4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034.26 | 29,096.94 | 40,417.55 | 29,019.3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095.76 | 27,484.04 | 30,672.72 | 24,655.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176.49 | 1,295,220.29 | 542,021.79 | 651,319.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3,752.07 | 29,681.98 | -450,738.06 | -783,158.1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90.00 | 588.00 | 588.00 | 245.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07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55.46 | 48.67 | 56.7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6.07 | 643.46 | 636.67 | 301.7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 | - | 102,450.00 | 29,1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39.74 | 9,590.35 | 5,745.36 | 10,316.1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139.74 | 9,590.35 | 108,195.36 | 39,416.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33.67 | -8,946.89 | -107,558.69 | -39,114.3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499,423.84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403,292.10 | 946,014.00 | 523,804.50 | 470,000.00 |
项目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3,292.10 | 946,014.00 | 523,804.50 | 969,423.8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1,638.70 | 1,061,300.00 | 241,070.59 | 640,228.6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392.80 | 57,075.75 | 34,642.62 | 70,757.5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170.00 | 1,153.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9,031.50 | 1,118,375.75 | 275,883.21 | 712,139.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60.60 | -172,361.75 | 247,921.29 | 257,284.3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00 | 118.03 | -143.41 | 147.1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1,385.00 | -151,508.64 | -310,518.88 | -564,840.9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2,225.18 | 853,733.82 | 1,164,252.70 | 1,729,093.6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3,610.18 | 702,225.18 | 853,733.82 | 1,164,25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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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16年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项 目 | 2016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交易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82,100.00 | 92,547.30 | 12,803.54 | 28,234.52 | 43,521.20 | 41,712.65 | 159,078.79 | 659,997.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2,100.00 | 92,547.30 | 12,803.54 | 28,234.52 | 43,521.20 | 41,712.65 | 159,078.79 | 659,997.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80,000.00 | 418,100.61 | -7,526.92 | 6,978.82 | 6,978.82 | 6,344.38 | 826.78 | 511,702.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26.92 | 63,443.80 | 55,916.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0,000.00 | 418,100.61 | 498,100.61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80,000.00 | 418,100.61 | 498,100.6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978.82 | 6,978.82 | 6,344.38 | -62,617.02 | -42,315.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978.82 | -6,978.8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6,978.82 | -6,978.82 |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 | 6,344.38 | -6,344.38 | ||||||||||
4.对股东的分配 | -42,315.00 | -42,3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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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
5.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0,647.91 | 5,276.62 | 35,213.33 | 50,500.01 | 48,057.03 | 159,905.58 | 1,171,700.48 |
(2)2017年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7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交易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0,647.91 | 5,276.62 | 35,213.33 | 50,500.01 | 48,057.03 | 159,905.58 | 1,171,700.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2,100.00 | 510,647.91 | 5,276.62 | 35,213.33 | 50,500.01 | 48,057.03 | 159,905.58 | 1,171,700.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5,565.25 | 7,036.16 | 7,036.16 | 6,396.51 | 21,770.24 | 36,673.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65.25 | 63,965.06 | 58,399.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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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036.16 | 7,036.16 | 6,396.51 | -42,194.82 | -21,72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036.16 | -7,036.1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7,036.16 | -7,036.16 |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 | 6,396.51 | -6,396.51 | ||||||||||
4.对股东的分配 | -21,726.00 | -21,726.00 | ||||||||||
5.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0,647.91 | -288.64 | 42,249.49 | 57,536.17 | 54,453.53 | 181,675.82 | 1,208,374.29 |
(3)2018年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8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交易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0,647.91 | -288.64 | 42,249.49 | 57,536.17 | 54,453.53 | 181,675.82 | 1,208,37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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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会计政策变更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2,100.00 | 510,647.91 | -288.64 | 42,249.49 | 57,536.17 | 54,453.53 | 181,675.82 | 1,208,374.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6,798.63 | 4,549.09 | 5,106.36 | 4,135.53 | 5,838.35 | 12,830.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98.63 | 41,355.33 | 34,556.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549.09 | 5,106.36 | 4,135.53 | -35,516.98 | -21,72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549.09 | -4,549.0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5,106.36 | -5,106.36 |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 | 4,135.53 | -4,135.53 | ||||||||||
4.对股东的分配 | -21,726.00 | -21,726.00 | ||||||||||
5.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0,647.91 | -7,087.26 | 46,798.58 | 62,642.53 | 58,589.07 | 187,514.16 | 1,221,20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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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年1-6月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项 目 | 2019年1-6月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交易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0,647.91 | -7,087.26 | 46,798.58 | 62,642.53 | 58,589.07 | 187,514.16 | 1,221,204.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8,751.66 | -2,373.13 | -2,373.13 | -2,157.39 | -14,670.23 | -2,822.21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2,100.00 | 510,647.91 | 11,664.39 | 44,425.45 | 60,269.41 | 56,431.68 | 172,843.94 | 1,218,382.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11,365.54 | 318.04 | 26,895.64 | 15,848.1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65.54 | 48,922.70 | 37,557.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8.04 | -22,044.04 | -21,72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18.04 | -318.04 |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 | ||||||||||||
4.对股东的分配 | -21,726.00 | -21,726.00 | ||||||||||
5.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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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6.98 | 16.98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6.98 | 16.98 | ||||||||||
(五)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2,100.00 | 510,647.91 | 298.85 | 44,425.45 | 60,587.45 | 56,431.68 | 199,739.57 | 1,234,23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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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1-9月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公告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19年9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983,746.38 | 715,879.49 |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 848,510.97 | 600,535.88 |
结算备付金 | 375,293.32 | 275,685.16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270,307.53 | 202,994.58 |
融出资金 | 612,483.00 | 492,195.99 |
衍生金融资产 | 22.12 | 74.69 |
存出保证金 | 2,539.82 | 1,789.04 |
应收款项 | 31,045.96 | 21,569.68 |
应收利息 | - | 54,154.3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20,214.86 | 475,256.46 |
金融投资: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717,007.4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22,362.21 | - |
债权投资 | 61,355.61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85,824.50 |
其他债权投资 | 543,292.46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17.69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2,610.69 | 106,967.78 |
投资性房地产 | 4,736.09 | 1,272.91 |
固定资产 | 54,816.04 | 56,903.66 |
在建工程 | 6,360.88 | 1,887.17 |
无形资产 | 5,307.45 | 5,977.42 |
商誉 | 382.94 | 382.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884.88 | 19,229.91 |
其他资产 | 7,718.52 | 9,100.14 |
资产总计 | 5,087,890.91 | 4,441,15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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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负债: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112,252.99 | 68,707.30 |
拆入资金 | 20,008.75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83,622.06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423,810.86 |
衍生金融负债 | 200.91 | 13.0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405,989.24 | 1,323,536.26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118,788.17 | 803,526.78 |
应付职工薪酬 | 56,671.89 | 43,259.45 |
应交税费 | 21,350.60 | 5,192.84 |
应付款项 | 3,399.33 | 6,873.11 |
应付利息 | - | 11,263.21 |
应付债券 | 508,557.92 | 457,438.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068.98 | 9,347.83 |
其他负债 | 7,269.02 | 5,227.67 |
负债合计 | 3,753,179.86 | 3,158,196.34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2,100.00 | 362,100.00 |
资本公积 | 511,049.41 | 511,049.41 |
其他综合收益 | -674.06 | -6,230.18 |
盈余公积 | 44,425.45 | 46,798.58 |
一般风险准备 | 61,143.09 | 63,017.83 |
交易风险准备 | 56,431.68 | 58,589.07 |
未分配利润 | 268,167.92 | 217,139.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02,643.50 | 1,252,464.07 |
少数股东权益 | 32,067.56 | 30,498.3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34,711.05 | 1,282,962.3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087,890.91 | 4,441,158.73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9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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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 730,132.33 | 532,728.19 |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 652,631.66 | 479,601.56 |
结算备付金 | 224,804.16 | 169,496.99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160,022.14 | 133,074.35 |
融出资金 | 612,483.00 | 492,195.99 |
衍生金融资产 | 22.12 | 74.69 |
存出保证金 | 6,665.92 | 4,363.14 |
应收款项 | 19,563.62 | 7,638.89 |
应收利息 | - | 49,082.49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86,363.70 | 402,566.40 |
金融投资: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372,836.5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87,933.64 | - |
债权投资 | 58,582.73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70,819.54 |
其他债权投资 | 543,292.46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912.22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0,320.70 | 204,924.63 |
投资性房地产 | 1,218.99 | 1,272.91 |
固定资产 | 54,240.12 | 56,245.73 |
在建工程 | 2,727.94 | 1,816.55 |
无形资产 | 4,966.46 | 5,604.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686.39 | 19,289.32 |
其他资产 | 6,268.25 | 6,524.77 |
资产总计 | 4,210,184.77 | 3,797,481.12 |
负债: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112,252.99 | 68,707.30 |
拆入资金 | 20,008.75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9,859.43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49,069.33 |
衍生金融负债 | 21.44 | 13.0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61,802.20 | 1,316,436.77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812,623.48 | 612,67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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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 | 56,143.78 | 41,458.16 |
应交税费 | 20,349.98 | 4,432.20 |
应付款项 | 2,381.98 | 5,171.41 |
应付利息 | - | 11,256.84 |
应付债券 | 508,557.92 | 457,438.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919.51 | 9,226.37 |
其他负债 | 1,175.51 | 394.50 |
负债合计 | 2,949,096.98 | 2,576,276.13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2,100.00 | 362,100.00 |
资本公积 | 510,647.91 | 510,647.91 |
其他综合收益 | -176.19 | -7,087.26 |
盈余公积 | 44,425.45 | 46,798.58 |
一般风险准备 | 60,767.79 | 62,642.53 |
交易风险准备 | 56,431.68 | 58,589.07 |
未分配利润 | 226,891.15 | 187,514.1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61,087.79 | 1,221,204.9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210,184.77 | 3,797,481.12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9月 | 2018年1-9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218,208.57 | 121,908.82 |
利息净收入 | 39,223.85 | 17,207.50 |
其中:利息收入 | 100,981.13 | 84,175.37 |
利息支出 | 61,757.28 | 66,967.87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74,978.06 | 57,940.91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55,686.38 | 44,965.39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8,438.41 | 3,166.13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7,176.04 | 7,211.5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148.96 | 60,291.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179.48 | 2,624.45 |
其他收益 | 323.91 | 638.24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818.45 | -18,18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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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8.94 | 125.22 |
其他业务收入 | 3,642.14 | 3,870.3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73 | 20.94 |
二、营业总支出 | 104,656.16 | 78,483.92 |
税金及附加 | 1,884.44 | 1,638.18 |
业务及管理费 | 85,825.00 | 67,679.66 |
资产减值损失 | - | 5,505.10 |
信用减值损失 | 13,793.13 | - |
其他业务成本 | 3,153.60 | 3,660.9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 113,552.41 | 43,424.90 |
加:营业外收入 | 172.02 | 103.00 |
减:营业外支出 | 32.43 | 78.9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3,692.00 | 43,448.91 |
减:所得税费用 | 21,706.34 | 7,465.2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985.65 | 35,983.6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985.65 | 35,983.66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340.01 | 35,757.74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45.64 | 225.9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778.70 | -6,326.78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778.70 | -3,169.72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854.29 | - |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854.29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924.41 | -3,169.7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7.24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793.34 |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3,152.48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131.07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3,157.07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0,206.95 | 29,656.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5,561.31 | 32,588.0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645.64 | -2,9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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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19年1-9月 | 2018年1-9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185,007.11 | 104,383.86 |
利息净收入 | 28,670.51 | 8,199.66 |
其中:利息收入 | 89,282.03 | 75,072.08 |
利息支出 | 60,611.51 | 66,872.42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70,705.75 | 51,109.56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50,926.20 | 38,401.17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8,438.41 | 3,166.13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9,028.50 | 8,453.3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266.49 | 45,328.1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66.06 | 1,821.72 |
其他收益 | 167.78 | 558.71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711.65 | -1,346.10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8.94 | 125.22 |
其他业务收入 | 411.64 | 387.6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6 | 20.99 |
二、营业总支出 | 88,459.77 | 66,956.06 |
税金及附加 | 1,665.01 | 1,493.76 |
业务及管理费 | 77,568.33 | 59,602.27 |
资产减值损失 | - | 5,773.35 |
信用减值损失 | 9,171.35 | - |
其他业务成本 | 55.07 | 86.6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6,547.33 | 37,427.79 |
加:营业外收入 | 75.63 | 74.63 |
减:营业外支出 | 32.15 | 78.9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6,590.81 | 37,423.44 |
减:所得税费用 | 20,465.10 | 5,868.0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125.71 | 31,555.4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125.71 | 31,555.4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840.58 | -2,706.7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916.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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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916.17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924.41 | -2,706.7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13.90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793.34 |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2,392.86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131.07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4,285.13 | 28,848.69 |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原因如下表:
(一)2016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序号 | 性质 | 子公司/计划名称 | 变更原因 |
1 |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安徽华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6年11月投资新设 |
2 | 安华定增1号私募投资基金 | 2016年12月新设 | |
3 |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华安理财安心收益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 2016年8月注销 |
4 | 华安期货慧安2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2016年7月注销 |
(二)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序号 | 性质 | 子公司/计划名称 | 变更原因 |
1 |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安徽华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17年3月投资新设 |
2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4月投资新设 | |
3 |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华安理财2号避险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17年4月自有资金退出 |
4 | 华安期货慧安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2017年5月终止并清算 | |
5 | 华安理财1号稳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17年9月自有资金退出 |
(三)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序号 | 性质 | 子公司/计划名称 | 变更原因 |
1 |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华安证券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18年12月设立 |
2 |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 | 安徽华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注销 |
3 | 安徽华安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11月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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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范围 | 华安理财安赢套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18年7月终止并清算 |
(四)2019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序号 | 性质 | 子公司/计划名称 | 变更原因 |
1 |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华安证券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19年1月设立 |
2 | 华安证券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19年1月设立 | |
3 | 华安证券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19年1月设立 | |
4 | 安徽安华创新二期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2019年6月设立 | |
5 |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安徽臻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19年3月注销 |
注:2019年6月至9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五)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19年9月30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情况如下:
1、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华安期货 | 92.04 | - |
1-1 | 安徽华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华安资本 | - | 100.00 |
2 | 安徽华安新兴证券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华安新兴 | 100.00 | - |
3 | 华富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富嘉业 | 100.00 | - |
3-1 |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安华基金 | - | 50.00 |
4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富瑞兴 | 100.00 | - |
5 | 安徽安华创新二期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安华创新二期 | 100.00 | - |
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序号 | 结构化主体全称 | 结构化主体简称 | 自有资金期末份额比例(%) |
1 | 华安理财现金管理月月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华安理财月月红 | 0.20 |
2 | 华安理财安赢套利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华安理财安赢套利1号 | 13.08 |
3 | 华安理财合赢1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华安理财合赢1号 | 15.95 |
4 | 华安理财合赢5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华安理财合赢5号 | 15.93 |
5 | 华安理财合赢8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华安理财合赢8号 | 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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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华安理财合赢9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华安理财合赢9号 | 13.69 |
7 | 华安理财合赢12号债券分级集合管理计划 | 华安理财合赢12号 | 15.15 |
8 | 华安理财富赢1号债券分级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 华安理财富赢1号 | 15.95 |
9 | 华安证券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华安证券2号 | 100.00 |
10 | 华安证券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华安证券3号 | 100.00 |
11 | 华安证券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华安证券5号 | 100.00 |
12 | 华安证券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华安证券6号 | 100.00 |
13 | 安华定增1号私募投资基金 | 安华定增1号 | 50.00 |
三、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19年1-9月/2019.09.30 | 2019年1-6月/2019.06.30 | 2018年/2018.12.31 | 2017年/2017.12.31 | 2016年/2016.12.3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60 | 3.51 | 3.46 | 3.39 | 3.27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66.37% | 65.00% | 64.73% | 58.68% | 49.2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62.88% | 60.31% | 61.66% | 53.52% | 39.59% |
净资产负债率 | 197.38% | 185.69% | 183.53% | 141.99% | 96.94% |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 0.40% | 0.41% | 0.47% | 0.46% | 0.51% |
固定资本比率 | 4.94% | 5.06% | 4.68% | 4.64% | 5.00% |
总资产利润率 | 2.42% | 1.58% | 1.73% | 2.41% | 2.62% |
营业利润率 | 52.04% | 49.67% | 38.52% | 44.83% | 46.07% |
营业费用率 | 39.33% | 38.79% | 54.06% | 52.38% | 50.19% |
净利润率 | 42.15% | 40.35% | 32.81% | 34.01% | 34.88% |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1 | 1.19 | -0.35 | -0.63 | -1.48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 0.95 | 1.20 | 0.17 | -1.13 | -2.17 |
注1: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要求计算;注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注3:各指标计算公式为::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2、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期末净资产
3、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净资产
4、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净值)/期末净资产
5、总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注:总资产为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的平均余额)
6、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7、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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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9、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0、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二)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项目
项目 | 预警 标准 | 监管 标准 | 2019年1-9月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净资产(万元) | - | - | 1,261,087.79 | 1,234,230.92 | 1,221,204.99 | 1,208,374.29 | 1,171,700.48 |
净资本(万元) | 1,084,395.00 | 1,047,025.34 | 1,056,968.91 | 910,128.85 | 983,787.34 | ||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万元) | - | - | 323,033.26 | 311,242.24 | 306,107.15 | 291,830.38 | 195,599.92 |
风险覆盖率(%) | ≥120% | ≥100% | 335.69 | 336.40 | 345.29 | 311.87 | 502.96 |
资本杠杆率(%) | ≥9.6% | ≥8% | 26.64 | 28.81 | 28.51 | 34.59 | 50.38 |
流动性覆盖率(%) | ≥120% | ≥100% | 268.70 | 440.71 | 407.29 | 516.29 | 230.28 |
净稳定资金率(%) | ≥120% | ≥100% | 166.86 | 176.15 | 170.21 | 128.69 | 145.67 |
净资本/净资产(%) | ≥24% | ≥20% | 85.99 | 84.83 | 86.55 | 75.32 | 83.96 |
净资本/负债(%) | ≥9.6% | ≥8% | 50.76 | 55.82 | 53.83 | 65.40 | 128.10 |
净资产/负债(%) | ≥12% | ≥10% | 59.03 | 65.80 | 62.19 | 86.84 | 152.57 |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 ≤80% | ≤100% | 6.89 | 7.80 | 8.25 | 7.71 | 4.16 |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 | ≤400% | ≤500% | 168.90 | 151.72 | 166.49 | 77.31 | 56.41 |
注:1. 风险覆盖率=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100% 2. 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100%,此处核心净资本不扣除担保等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
3. 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日内现金净流出×100%
4. 净稳定资金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
5.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包括:股票、权益类基金、股指期货、权益互换、期权等。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按照其市值计算;股指期货投资规模按照合约名义价值总额的15%计算;权益互换投资规模按照合约名义价值总额的10%计算;买入期权投资规模按照买入股票期权和买入场外期权的权利金价格之和计算;卖出股票期权投资规模按照Delta金额的15%计算;卖出场外期权投资规模按照该期权在给定压力情形下的最大损失的5倍计算,且不低于名义金额的5‰,给定压力情形为期权标的证券价格以当前价格为基础上下波动20%。对于已有效对冲风险的投资组合,按投资规模总额的5%计算,投资规模为多头规模的绝对值与空头规模的绝对值之和。 6.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包括:债券、非权益类基金、国债期货、债券远期、利率互换、外汇衍生品、定向、集合及信托等产品。其中,自营非权益类证券按照其市值计算;国债期货、债券远期投资规模分别按照合约名义价值总额的5%和50%计算;利率互换、外汇衍生品投资规模按照合约名义价值总额的3%计算。对于已有效对冲风险的投资组合,按投资规模总额的1%计算,投资规模为多头规模的绝对值与空头规模的绝对值之和。
(三)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项目 | 2019年1-9月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1 | 4.35 | 4.47 | 5.39 | 8.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 6.68 | 4.34 | 4.44 | 5.40 | 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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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
收益率(%)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15 | 0.15 | 0.18 | 0.21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15 | 0.15 | 0.18 | 0.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15 | 0.15 | 0.18 | 0.21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15 | 0.15 | 0.18 | 0.21 |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1,051,394.21 | 21.46% | 715,879.49 | 16.12% | 848,076.47 | 21.25% | 1,077,274.09 | 31.15% |
其中:客户存款 | 899,412.17 | 18.36% | 600,535.88 | 13.52% | 713,724.26 | 17.88% | 846,665.63 | 24.48% |
结算备付金 | 370,286.32 | 7.56% | 275,685.16 | 6.21% | 270,032.95 | 6.77% | 267,966.30 | 7.75%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282,372.09 | 5.76% | 202,994.58 | 4.57% | 234,837.95 | 5.88% | 235,266.73 | 6.80% |
融出资金 | 577,152.56 | 11.78% | 492,195.99 | 11.08% | 889,068.99 | 22.28% | 716,800.36 | 20.7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1,717,007.47 | 38.66% | 947,984.05 | 23.75% | 784,557.01 | 22.68% |
衍生金融资产 | 3,387.03 | 0.07% | 74.69 | 0.00% | - | - | - | - |
存出保证金 | 2,260.77 | 0.05% | 1,789.04 | 0.04% | 1,684.07 | 0.04% | 1,664.29 | 0.05% |
应收账款 | 18,841.48 | 0.38% | 21,569.68 | 0.49% | 33,943.04 | 0.85% | 12,664.64 | 0.37% |
应收利息 | - | - | 54,154.34 | 1.22% | 38,132.24 | 0.96% | 42,867.27 | 1.2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37,565.71 | 10.97% | 475,256.46 | 10.70% | 519,943.29 | 13.03% | 240,234.91 | 6.9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67,569.13 | 32.00% | - | - | - | - | - | - |
债权投资 | 59,456.29 | 1.21% | - | - |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485,824.50 | 10.94% | 300,921.87 | 7.54% | 200,238.98 | 5.79% |
其他债权投资 | 479,787.02 | 9.79% | -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187.62 | 0.19% | - |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6,515.92 | 2.38% | 106,967.78 | 2.41% | 50,162.67 | 1.26% | 27,892.25 | 0.81% |
投资性房地产 | 4,754.06 | 0.10% | 1,272.91 | 0.03% | 2,348.18 | 0.06% | 2,459.69 | 0.07% |
固定资产 | 55,122.46 | 1.13% | 56,903.66 | 1.28% | 54,025.37 | 1.35% | 56,229.64 | 1.63% |
在建工程 | 5,981.68 | 0.12% | 1,887.17 | 0.04% | 2,003.50 | 0.05% | 1,668.81 | 0.05% |
无形资产 | 5,297.81 | 0.11% | 5,977.42 | 0.13% | 5,783.67 | 0.14% | 6,121.27 | 0.18% |
商誉 | 382.94 | 0.01% | 382.94 | 0.01% | 382.94 | 0.01% | 382.94 | 0.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87.07 | 0.54% | 19,229.91 | 0.43% | 17,444.12 | 0.44% | 12,076.09 | 0.35% |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其他资产 | 7,483.53 | 0.15% | 9,100.14 | 0.20% | 8,868.44 | 0.22% | 7,703.02 | 0.22% |
资产总计 | 4,898,713.59 | 100.00% | 4,441,158.73 | 100.00% | 3,990,805.86 | 100.00% | 3,458,801.58 | 100.00% |
公司资产由自有资产和客户资产构成。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345.88亿元、399.08亿元、444.12亿元和489.87亿元;其中,客户资产分别为108.19亿元、94.86亿元、80.35亿元和118.1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持续增长,2016年-2018年期间总资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有资产规模的持续扩张;2019年上半年,自有资产和客户资产均有所增长,尤其客户资产增长37.83亿元,使得公司总资产较年初增长45.76亿元。
报告期内,扣除客户资产后公司自有资产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239,901.26 | 6.45% | 188,037.85 | 5.17% | 169,976.50 | 5.59% | 263,309.76 | 11.08% |
融出资金 | 577,152.56 | 15.53% | 492,195.99 | 13.53% | 889,068.99 | 29.22% | 716,800.36 | 30.1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1,717,007.47 | 47.20% | 947,984.05 | 31.16% | 784,557.01 | 33.01% |
衍生金融资产 | 3,387.03 | 0.09% | 74.69 | 0.00% | - | - | - | - |
存出保证金 | 2,260.77 | 0.06% | 1,789.04 | 0.05% | 1,684.07 | 0.06% | 1,664.29 | 0.07% |
应收款项 | 18,841.48 | 0.51% | 21,569.68 | 0.59% | 33,943.04 | 1.12% | 12,664.64 | 0.53% |
应收利息 | - | - | 54,154.34 | 1.49% | 38,132.24 | 1.25% | 42,867.27 | 1.8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37,565.71 | 14.46% | 475,256.46 | 13.06% | 519,943.29 | 17.09% | 240,234.91 | 10.1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67,569.13 | 42.17% | - | - | - | - | - | - |
债权投资 | 59,456.29 | 1.60% | - | - |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485,824.50 | 13.36% | 300,921.87 | 9.89% | 200,238.98 | 8.42% |
其他债权投资 | 479,787.02 | 12.91% | -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187.62 | 0.25% | - |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6,515.92 | 3.13% | 106,967.78 | 2.94% | 50,162.67 | 1.65% | 27,892.25 | 1.17% |
投资性房地产 | 4,754.06 | 0.13% | 1,272.91 | 0.03% | 2,348.18 | 0.08% | 2,459.69 | 0.10% |
固定资产 | 55,122.46 | 1.48% | 56,903.66 | 1.56% | 54,025.37 | 1.78% | 56,229.64 | 2.37% |
在建工程 | 5,981.68 | 0.16% | 1,887.17 | 0.05% | 2,003.50 | 0.07% | 1,668.81 | 0.07% |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无形资产 | 5,297.81 | 0.14% | 5,977.42 | 0.16% | 5,783.67 | 0.19% | 6,121.27 | 0.26% |
商誉 | 382.94 | 0.01% | 382.94 | 0.01% | 382.94 | 0.01% | 382.94 | 0.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87.07 | 0.71% | 19,229.91 | 0.53% | 17,444.12 | 0.57% | 12,076.09 | 0.51% |
其他资产 | 7,483.53 | 0.20% | 9,100.14 | 0.25% | 8,868.44 | 0.29% | 7,703.02 | 0.32% |
合计 | 3,716,934.32 | 100.00% | 3,637,631.95 | 100.00% | 3,042,672.94 | 100.00% | 2,376,870.93 | 100.00% |
注1:货币资金=(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代理买卖证券款
注2:资产总计=(合并资产负债表)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自有资产余额分别为237.69亿元、304.27亿元、363.76亿元和371.69亿元,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6月末分别比年初增长66.58亿元、
59.50亿元和7.93亿元,自有资产规模的增长主要来自公司投资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规模的扩张。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规模)占公司自有资产规模的41.43%、41.05%、60.56%和57.02%;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余额分别占公司自有资产规模的30.16%、29.22%、13.53%和
15.5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占公司自有资产规模的10.11%、17.09%、13.06%和14.46%。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持续增长,2017年公司资产余额较年初增长665,802.01万元,增幅28.01%,主要原因是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以及债券投资业务的大幅扩张;2018年资产余额较年初增长594,959.01万元,增幅19.55%,主要原因是固定收益业务规模的增长。2019年上半年资产余额较年初增长79,302.37万元,主要原因是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的规模增长。
公司自有资产以流动性较强的货币资金、金融资产为主,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资产减值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库存现金 | 22.06 | 0.00% | 24.45 | 0.00% | 23.33 | 0.00% | 31.34 | 0.00% |
银行存款 | 1,051,262.22 | 99.99% | 715,805.45 | 99.99% | 847,928.40 | 99.98% | 1,077,213.93 | 99.99% |
其中:客户资金 | 899,412.17 | 85.54% | 600,535.88 | 83.89% | 713,724.26 | 84.16% | 846,665.63 | 78.59% |
自有资金 | 151,850.06 | 14.44% | 115,269.56 | 16.10% | 134,204.14 | 15.82% | 230,548.30 | 21.40% |
其他货币资金 | 109.93 | 0.01% | 49.60 | 0.01% | 124.73 | 0.01% | 28.83 | 0.00% |
合计 | 1,051,394.21 | 100.00% | 715,879.49 | 100.00% | 848,076.47 | 100.00% | 1,077,274.09 | 100.00%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077,274.09万元、848,076.47万元、715,879.49万元和1,051,394.21万元,其中,客户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46,665.63万元、713,724.26万元、600,535.88万元和899,412.17万元,分别占各年末货币资金余额的
78.59%、84.16%、83.89%和85.54%,2016年、2017年、2018年受证券市场股票成交量下滑影响, 客户托管资金余额有所减少,2019年上半年A股股指整体上涨,客户存入的交易资金余额大幅增长。
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存款余额分别为230,548.30万元、134,204.14万元、115,269.56万元和151,850.06万元,分别占各年末货币资金余额的21.40%、15.82%、16.10%和
14.44%。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市场机会,加大了固定收益等业务投资规模,同时归还了部分借款,因此自有货币资金余额持续下降;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利润57,958.78万元,通过经营积累,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增长36,580.50万元。
2、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报告期内,公司结算备付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客户备付金 | 282,372.09 | 76.26% | 202,994.58 | 73.63% | 234,837.95 | 86.97% | 235,266.73 | 87.80% |
公司备付金 | 87,914.22 | 23.74% | 72,690.59 | 26.37% | 35,195.00 | 13.03% | 32,699.58 | 12.20% |
合计 | 370,286.32 | 100.00% | 275,685.16 | 100.00% | 270,032.95 | 100.00% | 267,966.30 | 100.00%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结算备付金余额分别为267,966.30万元、270,032.95万元、275,685.16万元和370,286.32万元。2017年结算备付金余额较2016年略有增长。2018
年客户备付金余额较上年末下降31,843.37万元,主要原因是证券市场股指下滑,客户交易意愿降低,交易用结算备付金余额减少;受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规模增长影响,2018年公司自有备付金余额较上年末增长37,495.59万元。2019年上半年,股市成交回暖,客户备付金和公司备付金余额均较年初增长,累计增长94,601.15万元。
3、融出资金
融出资金是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融出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各期末,融出资金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融出资金 | 570,382.51 | 493,677.02 | 891,744.23 | 718,957.23 |
应收融出资金利息 | 8,841.53 | - | - | - |
减:减值准备 | 2,071.48 | 1,481.03 | 2,675.23 | 2,156.87 |
账面价值 | 577,152.56 | 492,195.99 | 889,068.99 | 716,800.36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融出资金余额分别为716,800.36万元、889,068.99万元、492,195.99万元和577,152.56万元。2017年融出资金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长172,268.63万元,增幅24.03%;2018年融出资金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396,873.00万元,降幅
44.64%。融出资金余额波动主要受股票市场行情走势、成交量影响,2018年受市场行情走低、交易量萎缩影响,客户融资意愿降低,融出资金余额大幅减少。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应收融资利息计入融出资金科目。截至2019年6月末,融出资金本金较上年末增长76,705.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半年市场交易活跃,融资意愿回升。
2016年至2018年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融出资金客户进行甄别和认定,对于有充分客观证据、可识别具体损失的融资类业务项目,根据客户状况和可能损失金额,分析交易对手的信用等级、偿债能力、抵押品流动状况、担保比例等因素,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融资类业务,根据融资类业务期末余额的0.3%计提减值准备。融资融券业务平仓后尚未收回的款项转入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融出资金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各期末,客户因融资业务向公司提供的担保物公允价值分别为
1,933,728.77万元、2,110,913.48万元、1,142,881.87万元和1,583,131.16万元;公司因融入资金转让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对应的融出资金分别为13,635.27万元、289,629.99万元、162,897.35万元和290,455.95万元。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构成明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一、股票投资 | |||
初始投资成本 | 55,148.85 | 50,239.14 | 31,104.51 |
公允价值 | 52,783.78 | 54,716.04 | 35,255.97 |
二、债券投资 | |||
初始投资成本 | 1,335,109.50 | 712,432.42 | 564,533.18 |
公允价值 | 1,330,218.82 | 696,212.34 | 558,883.93 |
三、基金投资 | |||
初始投资成本 | 329,119.71 | 169,955.48 | 175,354.31 |
公允价值 | 323,948.79 | 169,899.21 | 173,684.38 |
四、证券公司集合计划 | |||
初始投资成本 | 10,056.09 | 27,156.46 | 16,732.73 |
公允价值 | 10,056.09 | 27,156.46 | 16,732.73 |
公允价值合计 | 1,717,007.48 | 947,984.05 | 784,557.01 |
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784,557.01万元、947,984.05万元和1,717,007.48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市场行情调整投资策略,加大了债券的投资规模。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债券投资余额分别为558,883.93万元、696,212.34万元和1,330,218.82亿元,2017年、2018年分别比上一年末增长137,328.41万元和634,006.48万元;同时,2018年公司扩大了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规模,基金投资余额较2017年末增长154,049.58万元。
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本科目核算的金融资产根据定义重新拆分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等科目。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构成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出资金 | 447,958.39 | 401,576.37 | 467,408.16 | 177,718.96 |
债券逆回购融出资金 | 104,362.55 | 77,490.05 | 53,937.35 | 63,049.11 |
加:应收利息 | 2,531.57 | - | - | - |
减:减值准备 | 17,286.80 | 3,809.96 | 1,402.22 | 533.16 |
合计 | 537,565.71 | 475,256.46 | 519,943.29 | 240,234.91 |
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是股票质押式回购和债券逆回购融出的资金,2016年、2017年、2018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40,234.91万元、519,943.29万元和475,256.46万元。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资产应收利息金额计入相关资产科目核算。2019年包括两项业务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上升至537,565.71万元。2016年、2017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期,规模迅速扩张,2017年末融出资金规模较年初增长288,689.20万元。受减持新规、去杠杆、《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等政策影响,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市场开始关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并逐步控制规模,2018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出资金规模较年初减少65,831.79万元。2019年上半年,市场股票质押回购的整体履约保障水平明显上升,融资结构不断优化,股票质押风险呈现一定缓解态势,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出资金规模小幅上升。
公司根据债券业务开展情况灵活调整债券逆回购规模。2017年公司债券逆回购交易规模较年初减少9,111.76万元;2018年以来,公司通过回购扩大固定收益业务规模,相应债券逆回购融出资金逐步扩大,2018年末、2019年6月末分别较上期增长23,552.70万元和26,872.50万元。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客户融资情况进行甄别和认定,对于有充分客观证据、可识别具体损失的融资类业务项目,根据客户状况和可能损失金额,分析交易对手的信用等级、偿债能力、抵押品流动状况、担保比例等因素,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融资类业务,根据股票质押业务期末余额的0.3%计提减值准备。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融出资金的减值准备。
6、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应收账款原值 | 32,490.20 | 32,114.99 | 38,960.84 | 16,346.53 |
减:坏账准备 | 13,648.72 | 10,545.30 | 5,017.79 | 3,681.89 |
账面价值 | 18,841.48 | 21,569.68 | 33,943.04 | 12,664.64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664.64万元、33,943.04万元、21,569.68万元和18,841.48万元。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波动主要受各期末应收证券清算款余额变动的影响。
(1)按性质划分的应收账款明细
截至2019年6月30日,按性质划分公司主要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原值 | 应收账款 原值占比(%) |
债券逾期未兑付款 | 17,968.32 | 55.30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 3,986.33 | 12.27 |
安徽骐骥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9.23 |
应收融资融券逾期款 | 2,469.15 | 7.60 |
应收佣金、管理费 | 2,782.66 | 8.56 |
其他应收账款 | 2,283.75 | 7.03 |
合计 | 32,490.20 | 100.00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包括:①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资管计划持有的部分债券存在到期未兑付情况,公司将其作为应收账款——债券逾期未兑付款核算,并综合判断发行方的还款能力,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②应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为应收证券清算款,未予计提坏账准备。③应收安徽骐骥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款项为应收对该公司股权投资款,该款项回收业经诉讼程序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对该款项进行单独减值测试,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④应收融资融券逾期款为融资融券业务平仓后尚未收回的款项,公司对此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⑤应收佣金、管理费主要为应收资管业务、IB业务以及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费、佣金等,不存在回收风险,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按应收账款类别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价值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437.47 | 72.14 | 12,626.36 | 53.87 | 10,811.10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52.73 | 27.86 | 1,022.36 | 11.29 | 8,030.37 |
合计 | 32,490.20 | 100.00 | 13,648.72 | 42.01 | 18,841.48 |
7、应收利息
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应收利息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应收融资融券业务利息 | 11,350.86 | 20.96% | 17,217.28 | 45.15% | 23,522.92 | 54.87% |
应收债券投资利息 | 40,313.67 | 74.44% | 19,698.88 | 51.66% | 18,749.56 | 43.74% |
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 | 2,242.22 | 4.14% | 1,068.67 | 2.80% | 392.27 | 0.92% |
应收其他利息 | 247.59 | 0.46% | 147.41 | 0.39% | 202.51 | 0.47% |
合计 | 54,154.34 | 100.00% | 38,132.24 | 100.00% | 42,867.27 | 100.00% |
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应收利息余额分别为42,867.27万元、38,132.24万元和54,154.34万元。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分别计入相应金融工具账面价值。
公司应收利息余额主要为应收债券投资利息和应收融资融券业务利息,占应收利息余额的95%以上,并随着债券投资规模、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以及利息结算情况有所波动。
8、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 2019.06.30 | ||
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占比 | 初始成本 |
债券 | 1,154,612.72 | 73.66% | 1,146,854.64 |
基金 | 247,915.73 | 15.82% | 248,584.16 |
股票 | 62,658.76 | 4.00% | 64,002.99 |
证券公司资管产品 | 27,702.40 | 1.77% | 27,637.58 |
股权投资 | 50,442.74 | 3.22% | 48,469.15 |
专项资管计划 | 24,236.79 | 1.55% | 28,503.19 |
合计 | 1,567,569.13 | 100.00% | 1,564,051.69 |
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567,569.13万元,主要为公司的债券、基金、股票投资,其中债券830,991.39万元因质押使用受限。本科目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报表格式要求的新增科目,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
9、债权投资
公司债权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 2019.06.30 | |||
初始成本 | 利息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私募债 | 52,000.00 | 452.72 | 55.48 | 52,397.24 |
企业债 | 5,254.72 | 43.91 | 11.01 | 5,287.62 |
其他 | 1,749.00 | 25.22 | 2.80 | 1,771.42 |
合计 | 59,003.72 | 521.86 | 69.29 | 59,456.29 |
债权投资主要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债权投资余额59,456.29万元,主要为私募债投资,金额52,000.00万元。公司债权投资质量良好,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本科目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报表格式要求的新增科目,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390,240.61 | 145,359.94 | 122,194.14 |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 | 390,240.61 | 145,359.94 | 122,194.14 |
按成本计量 | - | - |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95,584.83 | 155,562.56 | 78,044.84 |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 | 56,235.53 | 95,325.26 | 52,041.54 |
按成本计量 | 39,349.30 | 60,237.30 | 26,003.30 |
减:减值准备 | 0.95 | 0.64 | 0.58 |
合计 | 485,824.50 | 300,921.87 | 200,238.98 |
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00,238.98万元、300,921.87万元和485,824.50万元,其中,可供出售债务工具规模持续增长,2016年、2017年、2018年投资规模分别为122,194.14万元、145,359.94万元和390,24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规模,公司将预计持有期限超过12个月、不用于短期内交易的债券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2016年、2017年、2018年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规模分别为78,044.84万元、155,562.56万元和95,584.83万元,其中,2017年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规模较年初增长77,517.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快速发展,投资规模大幅增长;2018年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规模较年初减少59,977.73万元,主要原因是私募股权投资项目调整、持有的资管计划和信托投资规模减少。
2019年公司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不再使用本科目核算金融工具。
11、其他债权投资
公司其他债权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 2019.06.30 | ||||
初始成本 | 利息 | 公允价值变动 | 账面价值 | 累计减值准备 | |
企业债 | 156,208.58 | 3,247.69 | 2,292.37 | 161,748.64 | 188.83 |
金融债 | 127,667.24 | 1,711.70 | 2,418.78 | 131,797.71 | 68.61 |
中期票据 | 80,604.95 | 1,311.83 | 988.73 | 82,905.50 | 101.04 |
私募债 | 79,000.00 | 2,722.53 | 476.81 | 82,199.34 | 176.69 |
地方债 | 3,924.71 | 24.59 | - | 3,949.30 | 3.73 |
国债 | 2,038.67 | 20.53 | 6.08 | 2,065.29 | - |
其他 | 14,836.57 | 212.23 | 72.44 | 15,121.25 | 25.66 |
合计 | 464,280.73 | 9,251.09 | 6,255.20 | 479,787.02 | 564.55 |
其他债权投资是公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债权投资余额479,787.02万元,主要包括企业债、金融债、私募债和中期票据等。公司其他债权投资质量良好,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本科目为按照新准则要求进行的会计报表披露新增科目,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
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 2019.06.30 | ||
初始成本 | 公允价值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 16,293.20 | 9,187.62 | 60.99 |
合计 | 16,293.20 | 9,187.62 | 60.9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公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9,187.62万元,主要为新三板公司股权投资。本科目为按照新报表格式要求的新增科目,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
13、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116,515.92 | 106,967.78 | 50,162.67 | 27,892.25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 - | - |
合计 | 116,515.92 | 106,967.78 | 50,162.67 | 27,892.25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2019.06.30 账面价值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金砖丝路(银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31% | 48,739.70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9.00% | 23,281.41 |
安徽安华创新投资风险基金有限公司 | 20.00% | 17,847.38 |
安徽华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34.88% | 9,866.07 |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18.00% | 8,875.68 |
安徽皖投安华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 | 7,524.82 |
安徽华安鑫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34.88% | 331.55 |
合肥炘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4.88% | 49.32 |
小计 | 116,515.92 | |
合计 | 116,515.92 |
14、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账面原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67,578.82 | 67,578.34 | 61,888.80 | 61,619.00 |
机械及动力设备 | 1,623.37 | 1,630.02 | 1,648.89 | 1,684.09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19,837.87 | 19,605.51 | 18,324.65 | 18,920.17 |
运输工具 | 2,158.05 | 2,158.05 | 2,466.00 | 2,435.10 |
其他设备 | 1,825.51 | 1,863.39 | 1,817.17 | 1,764.92 |
合 计 | 93,023.63 | 92,835.31 | 86,145.51 | 86,423.28 |
累计折旧 | ||||
房屋及建筑物 | 19,775.45 | 18,749.64 | 16,171.74 | 14,286.77 |
机械及动力设备 | 1,040.07 | 1,000.03 | 941.23 | 883.66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13,793.49 | 12,973.85 | 11,783.49 | 12,005.71 |
运输工具 | 1,813.83 | 1,758.37 | 1,894.71 | 1,752.74 |
其他设备 | 1,478.33 | 1,449.76 | 1,328.97 | 1,264.77 |
合 计 | 37,901.17 | 35,931.66 | 32,120.14 | 30,193.64 |
减值准备 | - | - | - |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账面价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47,803.37 | 48,828.69 | 45,717.06 | 47,332.23 |
机械及动力设备 | 583.31 | 630.00 | 707.66 | 800.43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6,044.38 | 6,631.65 | 6,541.16 | 6,914.46 |
运输工具 | 344.22 | 399.68 | 571.29 | 682.36 |
其他设备 | 347.18 | 413.63 | 488.20 | 500.15 |
合 计 | 55,122.46 | 56,903.66 | 54,025.37 | 56,229.64 |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变动不大,分别为56,229.64万元、54,025.37万元、56,903.66万元和55,122.46万元,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经营用办公用房和电子及办公设备。
(二)主要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70,984.79 | 1.97% | 68,707.30 | 2.18% | 292,916.30 | 10.72% | 80,000.00 | 3.5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423,810.86 | 13.42% | 388,529.70 | 14.21% | 474,797.95 | 21.0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76,947.33 | 13.26% | - | -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112.82 | 0.00% | 13.00 | 0.00% | 9.22 | 0.00%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265,794.92 | 35.18% | 1,323,536.26 | 41.91% | 665,758.71 | 24.36% | 258,443.53 | 11.48%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181,779.27 | 32.85% | 803,526.78 | 25.44% | 948,132.92 | 34.69% | 1,081,930.65 | 48.05% |
应付职工薪酬 | 50,268.11 | 1.40% | 43,259.45 | 1.37% | 44,755.25 | 1.64% | 33,037.48 | 1.47% |
应交税费 | 17,126.43 | 0.48% | 5,192.84 | 0.16% | 14,357.94 | 0.53% | 16,095.97 | 0.71% |
应付款项 | 3,053.43 | 0.08% | 6,873.11 | 0.22% | 5,777.21 | 0.21% | 8,614.71 | 0.38% |
应付利息 | - | 0.00% | 11,263.21 | 0.36% | 11,278.08 | 0.41% | 6,296.98 | 0.28% |
长期借款 | - | - | - | - | 182.39 | 0.01% | ||
应付债券 | 513,129.58 | 14.26% | 457,438.03 | 14.48% | 349,798.76 | 12.80% | 279,639.00 | 12.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562.23 | 0.32% | 9,347.83 | 0.30% | 6,712.48 | 0.25% | 8,960.91 | 0.40% |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其他负债 | 6,923.69 | 0.19% | 5,227.67 | 0.17% | 5,424.30 | 0.20% | 3,883.54 | 0.17% |
负债合计 | 3,597,682.59 | 100.00% | 3,158,196.34 | 100.00% | 2,733,450.87 | 100.00% | 2,251,883.10 | 100.00%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负债余额分别为2,251,883.10万元、2,733,450.87万元、3,158,196.34万元和3,597,682.59万元。公司负债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应付债券。
2017年公司负债余额较上年末增长481,567.77万元,增幅21.39%,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和证券市场情况,扩大债券卖出回购规模157,315.19万元;转让融出资金债权收益权规模增长250,000.00万元;发行收益凭证余额较年初增长212,916.30 万元。
2018年公司负债余额较上年末增长424,745.47万元,增幅15.54%,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券业务进一步扩大债券卖出回购规模767,777.55万元;此外,公司2018年发行次级债200,000.00万元、公司债150,000.00万元。
2019年6月末公司负债余额较上年末增长439,486.25万元,增幅13.92%,主要原因是A股市场交易回暖,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较年初增长378,252.49万元。
1、应付短期融资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收益凭证 | 70,360.70 | 68,707.30 | 142,916.30 | - |
短期公司债 | - | - | 150,000.00 | 80,000.00 |
应付利息 | 624.09 | - | - | - |
合计 | 70,984.79 | 68,707.30 | 292,916.30 | 80,000.00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分别为80,000.00万元、292,916.30万元、68,707.30万元和70,984.79万元。公司根据自身短期资金需求调整短期融资工具规模。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负债: | |||
其中:第三方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 374,741.53 | 378,577.17 | 386,292.34 |
债券 | 49,069.33 | 9,952.53 | 88,505.61 |
合 计 | 423,810.86 | 388,529.70 | 474,797.95 |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为第三方在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以及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借入债券的卖出,2016年、2017年、2018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规模分别为474,797.95万元、388,529.70万元和423,810.86万元。公司将控制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资产管理计划)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公司以外第三方持有的结构化主体份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负债。报告期内,第三方在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变化不大,2016年、2017年、2018年规模分别为386,292.34万元、378,577.17万元和374,741.53万元。
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本科目核算的金融负债根据金融负债定义进行了重分类。
3、交易性金融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06.30 | |
成本 | 公允价值 | |
债券 | 9,165.19 | 9,175.69 |
其他 | 466,886.93 | 467,771.63 |
合计 | 476,052.12 | 476,947.33 |
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交易性金融负债。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476,947.33万元,主要为第三方在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内,按金融资产类别划分,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债券 | 1,004,404.76 | 1,173,536.26 | 405,758.71 | 248,443.53 |
信用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 | 260,000.00 | 150,000.00 | 260,000.00 | 10,000.00 |
加:应付利息 | 1,390.17 | - | - | - |
合计 | 1,265,794.92 | 1,323,536.26 | 665,758.71 | 258,443.53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分别为258,443.53万元、665,758.71万元、1,323,536.26万元和1,265,794.92万元,2016年至2018年期间呈逐年快速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近年来债券卖出回购规模迅速扩张;2019年6月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规模较年初下降57,741.34万元,主要原因是债券卖出回购规模较年初下降169,131.51万元。
5、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普通经纪业务 | ||||
个 人 | 960,465.43 | 636,224.72 | 753,536.70 | 893,899.55 |
机 构 | 93,523.72 | 85,358.60 | 76,005.61 | 58,334.11 |
小 计 | 1,053,989.15 | 721,583.32 | 829,542.32 | 952,233.66 |
信用业务 | ||||
个 人 | 124,845.90 | 76,769.88 | 116,634.27 | 121,799.03 |
机 构 | 2,944.22 | 3,087.01 | 859.56 | 5,078.57 |
小 计 | 127,790.12 | 79,856.89 | 117,493.83 | 126,877.61 |
股票期权业务 | ||||
个 人 | - | 2,018.93 | 1,095.33 | 2,698.93 |
机 构 | - | 67.64 | 1.44 | 120.45 |
小 计 | - | 2,086.57 | 1,096.77 | 2,819.38 |
合 计 | 1,181,779.27 | 803,526.78 | 948,132.92 | 1,081,930.65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分别为1,081,930.65万元、948,132.92万元、803,526.78万元和1,181,779.27万元,其中,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股指震荡走势使得市场成交量下降,客户存入证券投资账户的资金减少;2019年上半年,随着股指回升,市场成交回暖,客户存入的交易资金余额较年初大幅增长378,252.49万元。
从公司客户结构来看,个人客户存入资金占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的90%左右。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客户资金余额排名情况,2016年、2017年、2018年母公司华安证券客户资金余额分别位列行业42位、40位和41位。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短期薪酬 | 50,267.57 | 43,258.35 | 44,749.57 | 33,034.08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0.54 | 1.10 | 5.68 | 3.40 |
合计 | 50,268.11 | 43,259.45 | 44,755.25 | 33,037.48 |
其中,公司应付短期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8,590.88 | 41,870.61 | 43,285.62 | 31,661.99 |
职工福利费 | ||||
社会保险费: | 0.49 | 0.61 | 0.55 | 1.61 |
1.医疗保险费 | 0.36 | 0.39 | 0.49 | 1.38 |
2.工伤保险费 | 0.13 | 0.03 | 0.02 | 0.08 |
3.生育保险费 | - | 0.19 | 0.03 | 0.15 |
住房公积金 | 4.02 | 2.98 | 4.01 | 2.08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672.18 | 1,384.14 | 1,459.40 | 1,368.40 |
合计 | 50,267.57 | 43,258.35 | 44,749.57 | 33,034.08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33,037.48万元、44,755.25万元、43,259.45万元和50,268.11万元,随着公司员工人数逐年增长,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整体呈上升趋势,并受奖金计提金额和发放进度影响有所波动。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增值税 | 2,830.58 | 2,385.39 | 896.97 | 154.14 |
企业所得税 | 11,818.29 | 524.75 | 10,362.33 | 5,429.54 |
个人所得税 | 227.37 | 438.65 | 1,862.36 | 9,115.0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4.04 | 155.57 | 89.26 | 42.44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8.87 | 111.09 | 64.38 | 31.33 |
投资者保护基金 | 952.03 | 565.60 | 682.68 | 703.09 |
其他 | 965.24 | 1,011.79 | 399.96 | 620.40 |
合计 | 17,126.43 | 5,192.84 | 14,357.94 | 16,095.97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6号)等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2016年5月1日前该部分业务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执行25%税率。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6,095.97万元、14,357.94万元、5,192.84万元和17,126.43万元。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波动不大,受税金计提情况和缴纳进度影响,应交税金余额和结构有所变动。2019年6月末,应付税金余额较年初增长11,933.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
127.84%,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较年初增长11,293.54万元。
8、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应付党团费 | 899.96 | 899.96 | 400.97 | - |
保证金、押金 | 171.23 | 187.53 | 167.94 | 294.20 |
应付软件款 | 123.72 | 119.34 | 43.65 | 219.06 |
应付工程款 | 39.20 | 374.62 | 56.40 | 41.75 |
风险保证金 | - | 2,514.02 | 2,749.01 | 2,367.59 |
财政暂拨款 | - | - | - | 3,000.00 |
资管产品认购款 | - | - | - | 741.11 |
其他应付款 | 1,819.32 | 2,777.66 | 2,359.23 | 1,951.00 |
合计 | 3,053.43 | 6,873.11 | 5,777.21 | 8,614.71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款项余额分别为8,614.71万元、5,777.21万元、6,873.11万元和3,053.43万元。公司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风险保证金、应付党团费、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财政暂拨款等款项。
9、应付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次级债券 | 3,757.81 | - | 1,490.41 |
收益凭证 | 3,502.35 | 5,927.05 | - |
应付债券 | 1,444.78 | 2,265.41 | 2,823.01 |
卖出回购 | 1,373.09 | 2,802.64 | 333.36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058.55 | 75.62 | 1,504.68 |
其他应付利息 | 126.64 | 207.36 | 145.52 |
合计 | 11,263.21 | 11,278.08 | 6,296.98 |
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应付利息规模分别为6,296.98万元、11,278.08万元和11,263.21万元。其中,2017年应付利息余额比年初增长4,981.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司收益凭证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70,000.00万元,应付收益凭证利息余额较年初增长5,927.05万元;2018年应付利息余额较年初变动较小,2018年公司债务结构变化使得应付利息构成有所调整。
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应付利息”余额拆分至各相关负债科目核算。
10、应付债券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次级债 | 300,000.00 | 200,000.00 | - | 100,000.00 |
公司债 | 197,691.36 | 197,438.03 | 179,798.76 | 179,639.00 |
收益凭证 | - | 60,000.00 | 170,000.00 | - |
应付利息 | 15,438.22 | - | - | - |
合计 | 513,129.58 | 457,438.03 | 349,798.76 | 279,639.00 |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279,639.00万元、349,798.76万元、457,438.03万元和513,129.58万元。2017年公司应付债券余额较年初增长70,159.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司收益凭证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70,000.00万元;2018年公司应付债券余额较年初增长107,639.2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发行次级债200,000.00万元;2019年6月末,应付债券余额较年初增长55,691.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5月公司发行了10亿元次级债。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发行长期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 起息日 | 债券期限 | 票面利率(%) | 发行金额 | 期末余额 |
公司债(15华安02) | 2015/11/2 | 3+2年 | 3.80 | 48,923.00注 | 48,879.98 |
次级债(18华安C1) | 2018/8/24 | 3年 | 5.40 | 200,000.00 | 200,000.00 |
公司债(18华证01) | 2018/10/29 | 3年 | 4.40 | 150,000.00 | 148,811.38 |
次级债(19华安C1) | 2019/5/30 | 3年 | 4.50 | 100,000.00 | 1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 | 497,691.36 |
注:公司债(15华安02)2015年发行面额5亿元,2018年部分赎回。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 2019.06.30 / 2019年1-6月 | 2018.12.31/ 2018年 | 2017.12.31/ 2017年 | 2016.12.31/ 2016年 |
流动比率 | 1.82 | 1.57 | 1.83 | 2.35 |
速动比率 | 1.82 | 1.57 | 1.83 | 2.35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65.00% | 64.73% | 58.68% | 49.2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60.31% | 61.66% | 53.52% | 39.59% |
利息保障倍数 | 2.76 | 1.76 | 2.66 | 2.78 |
注: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应收款项+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应付短期融资款)
3、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2.35、1.83、1.57和1.82,资产流动性较高;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22%、58.68%、64.73%和65.00%,资产负债率逐年提高,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卖出回购债券规模和债券融资规模逐年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78、2.66、1.76和2.76。2018年利息保障倍数较2017年、2016年下降,主要是2018年利润规模下降,同时债券回购及债券规模增长、利息支出上升所致。2019年上半年公司利润规模大幅增长,使得利息保障倍数明显提升。
公司资产流动性较高,债券回购业务规模可控,偿债能力较强。
2、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指标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流动比率 |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国元证券 | 1.50 | 0.90 | 1.02 | 1.05 |
浙商证券 | 3.00 | 2.75 | 2.89 | 2.36 |
东吴证券 | 1.58 | 1.74 | 1.48 | 1.56 |
山西证券 | 1.51 | 1.31 | 1.54 | 1.45 |
中原证券 | 1.71 | 1.53 | 1.83 | 1.98 |
平均值 | 1.86 | 1.65 | 1.75 | 1.68 |
华安证券 | 1.82 | 1.57 | 1.83 | 2.35 |
公司名称 | 速动比率 |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国元证券 | 1.22 | 0.58 | 0.76 | 0.79 |
浙商证券 | 2.58 | 2.36 | 2.30 | 1.78 |
东吴证券 | 1.58 | 1.74 | 1.48 | 1.56 | |
山西证券 | 1.51 | 1.31 | 1.52 | 1.45 | |
中原证券 | 1.71 | 1.53 | 1.83 | 1.98 | |
平均值 | 1.72 | 1.50 | 1.58 | 1.51 | |
华安证券 | 1.82 | 1.57 | 1.83 | 2.35 | |
公司名称 | 资产负债率(%) |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国元证券 | 62.81 | 62.31 | 61.67 | 62.16 | |
浙商证券 | 74.74 | 71.27 | 68.36 | 75.42 | |
东吴证券 | 72.91 | 70.98 | 73.78 | 70.69 | |
山西证券 | 73.64 | 73.40 | 66.28 | 64.47 | |
中原证券 | 67.77 | 68.32 | 64.98 | 61.53 | |
平均值 | 70.37 | 69.26 | 67.01 | 66.85 | |
华安证券 | 65.00 | 64.73 | 58.68 | 49.22 | |
公司名称 | 利息保障倍数 |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国元证券 | 1.82 | 1.63 | 2.37 | 2.86 | |
浙商证券 | 2.02 | 1.88 | 2.47 | 3.15 | |
东吴证券 | 2.00 | 1.14 | 1.42 | 2.11 | |
山西证券 | 1.89 | 1.24 | 1.59 | 1.93 | |
中原证券 | 1.42 | 1.10 | 1.88 | 2.24 | |
平均值 | 1.83 | 1.40 | 1.95 | 2.46 | |
华安证券 | 2.76 | 1.76 | 2.66 | 2.78 |
注:可比上市公司2016年至2018年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2016年、2017年公司流动比率均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2018年、2019年1-6月略低于可比公司均值。报告期内,公司速动比率均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公司资产流动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利息保障倍数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公司偿债指标处于合理水平。
(四)净资本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母公司华安证券净资本规模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净资本(万元) | 1,047,025.34 | 1,056,969 | 910,129 | 983,787 |
净资本行业排名 | - | 40 | 45 | 44 |
核心净资本(万元) | 907,025.34 | 916,969 | 910,129 | 983,787 |
核心净资本行业排名 | - | 38 | 40 | 34 |
注:2019年6月30日数据无行业排名,且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经营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131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7.10万亿元,净资产为1.96万亿元,净资本为1.62万亿元,行业规模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证券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背景下,净资本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资本规模已成为证券公司竞争的核心要素之一。在证券行业131家证券公司中,公司净资本规模位于行业前1/3;同行业公司整体融资活跃度较高,通过权益工具融资扩大资本规模对公司进一步发展意义重大。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处于转变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换。去杠杆、控风险、强监管成为金融市场政策主线,证券行业承受市场下行、监管从严、竞争加剧、风险多发等多重压力。
2016年,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影响,A股市场在年初大幅下跌后低位震荡,成交量大幅下滑,债券市场震荡加剧。根据Wind统计,2016年上证综指下跌12.3%,深证成指下跌19.6%。沪深两市A股日均成交额5,185亿元,同比下降50%。受此影响,作为证券公司主营业务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降,整体业绩亦受此影响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显示,2016年全行业129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9.94亿元,同比下降43%。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1,052.95亿元,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568.4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0.9%和59.8%。全行业实现净利润1,234.45亿元,同比下降49.6%。
2017年A股市场处于震荡走势。根据wind统计,2017年上证综指上涨6.56%,创业板指数下跌10.67%。沪深两市A股日均成交额4,58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7%。
债券市场延续弱势格局,收益率全面上行。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显示,全行业131家证券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113.28亿元,净利润1,129.9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08%和8.47%。其中,受市场成交量下降和佣金率持续下滑影响,行业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820.92亿元,同比下降22.04%;受资产管理业务政策收紧、通道业务收缩影响,行业资产管理业务增速放缓,全年业务净收入310.21亿元,同比仅增长4.64%;自营业务的投资环境总体有所改善,行业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860.98亿元,同比增长51.46%;受融资成本提升影响,行业利息净收入348.09亿元,同比下降8.83%;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384.24亿元,同比下降26.11%。
2018年A股主要指数震荡下跌,日均交易量创近五年来新低,证券行业经历了较为艰难的一年。根据wind数据统计,2018年上证综指下跌24.59%,深证成指下跌
34.42%。沪深两市A股日均成交额3,689亿元,同比下降19.45%。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频出,全年新增42家违约主体,涉及债券118只,违约金额达115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2.07%。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显示,全行业131家证券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662.87亿元,净利润666.2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47%和41.04%。其中,受市场成交量下降影响,行业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623.42亿元,同比下降24.06%;资管业务全年业务净收入275.00亿元,同比下降11.35%;自营业务全行业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800.27亿元,同比下降7.05%;受去杠杆等因素影响,行业利息净收入214.85亿元,同比下降38.28%;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258.46亿元,同比下降32.73%。
2019年1-6月份,尽管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但国内在逆周期调控政策指导和加力提效的财政政策的刺激下,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A股市场量价齐升,出现结构性牛市。根据wind资讯数据,上半年上证综指上涨19.45%,深证成指上涨
26.78%,创业板指数上涨20.87%。两市日均成交额5,8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88%。受外部经济环境和政策的影响,债券收益率震荡上行,中证全债指数上涨2.07%;受资管新规影响,券商“去通道”化趋势持续,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进一步下滑,期末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13.59万亿元,较2018年末下降2.3万亿元。截至2019年6月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为9,108.17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显示,131家证券公司1-6月实现营业收入
1,789.41亿元,实现净利润666.62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1.37%和102.86%,全行业盈利水平大幅提升。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444.00亿元,比同期增长22.06%;受资管新规政策影响,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127.33亿元,同比下降8.32%;随着股指持续上行,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620.60亿元,同比增长110.02%;利息净收入69.04亿元,同比增长103.08%;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
148.02亿元,同比增长26.6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营业收入 | 143,647.65 | 176,132.54 | 191,769.68 | 173,304.78 |
营业支出 | 72,304.02 | 108,291.70 | 105,803.85 | 93,456.01 |
营业利润 | 71,343.63 | 67,840.85 | 85,965.82 | 79,848.77 |
利润总额 | 71,441.59 | 66,969.90 | 85,682.27 | 80,383.38 |
净利润 | 57,958.78 | 57,784.95 | 65,221.58 | 60,441.8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813.69 | 55,374.50 | 64,972.68 | 60,201.34 |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7.33亿元、19.18亿元、17.61亿元和14.3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2亿元、6.50亿元、5.54亿元和5.58亿元。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3,304.78万元、191,769.68万元、176,132.54万元和143,647.65万元,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48,370.58 | 33.67% | 76,836.79 | 43.62 | 96,362.07 | 50.25 | 115,977.79 | 66.92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38,856.40 | 27.05% | 56,064.52 | 31.83 | 77,746.41 | 40.54 | 100,586.25 | 58.04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2,512.27 | 1.75% | 7,871.88 | 4.47 | 9,024.22 | 4.71 | 4,953.94 | 2.86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4,544.01 | 3.16% | 9,349.69 | 5.31 | 6,789.18 | 3.54 | 5,498.09 | 3.17 |
利息净收入 | 26,557.72 | 18.49% | 16,729.46 | 9.50 | 56,857.36 | 29.65 | 46,774.94 | 26.99 |
投资收益 | 44,758.32 | 31.16% | 98,320.88 | 55.82 | 65,637.76 | 34.23 | 45,178.80 | 26.0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0,490.30 | 14.26% | -20,833.59 | -11.83 | -28,020.80 | -14.61 | -35,474.13 | -20.47 |
汇兑收益 | 6.00 | 0.00% | 118.03 | 0.07 | -143.41 | -0.07 | 147.12 | 0.08 |
其他收益 | 171.39 | 0.12% | 782.53 | 0.44 | 171.16 | 0.09 | - | - |
其他业务收入 | 3,293.76 | 2.29% | 4,195.20 | 2.38 | 965.73 | 0.50 | 831.46 | 0.48 |
资产处置收益 | -0.42 | 0.00% | -16.75 | -0.01 | -60.19 | -0.03 | -131.21 | -0.08 |
合计 | 143,647.65 | 100.00% | 176,132.54 | 100.00 | 191,769.68 | 100.00 | 173,304.78 | 100.00 |
从收入构成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和利息收入,报告期内三项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合计分别为90.63%、
89.81%、85.32%和90.96%。
报告期内,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8.04%、40.54%、31.83%和27.05%,呈逐年递减趋势,表明公司近年来收入结构渐趋优化,已经逐步摆脱了对传统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的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分别为
5.60%、19.62%、43.99%和45.42%,投资收益主要来自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金融工具投资,公司资金运用能力和主动投资能力较高,在2016年至2018年二级市场股指下跌、低位震荡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通过调整投资结构,加大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规模,抓住债券市场行情,积极寻求一级市场投资机会,获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2019年上半年,随着A股股指上涨,公司权益投资抓住市场机会,固定收益业务通过适当配置策略和交易策略,自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99%、29.65%、9.50%和
18.49%,其中,2016年、2017年公司利息净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原因是融资融券业务以及资金存放同业利息收入较高。2018年公司扩大债券卖出回购业务规模,使得利息支出大幅增加,同时,受客户资金余额减少、融资融券规模下降等因素影响,利息净收入同比大幅降低。2019年上半年,随着融出资金规模增长,利息收入增长;同时债券卖出回购业务规模回落,利息支出有所下降,总体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
2、营业收入分行业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证券经纪业务 | 43,764.97 | 30.47% | 61,355.46 | 34.83% | 87,818.61 | 45.79% | 115,694.96 | 66.76% |
期货经纪业务 | 7,959.81 | 5.54% | 19,396.37 | 11.01% | 13,550.16 | 7.07% | 9,516.88 | 5.49% |
证券自营业务 | 43,650.86 | 30.39% | 19,165.63 | 10.88% | 13,637.02 | 7.11% | -2,573.74 | -1.49% |
投资银行业务 | 2,522.19 | 1.76% | 7,938.20 | 4.51% | 9,078.14 | 4.73% | 5,011.49 | 2.89% |
资产管理业务 | 15,146.76 | 10.54% | 9,421.28 | 5.35% | 5,904.30 | 3.08% | 4,208.26 | 2.43% |
信用交易业务 | 28,727.20 | 20.00% | 61,923.38 | 35.16% | 64,925.31 | 33.86% | 50,231.66 | 28.98% |
公司总部及其他 | 2,122.80 | 1.48% | -2,083.83 | -1.18% | -1,876.44 | -0.98% | -7,358.80 | -4.25% |
合并抵消 | -246.93 | -0.17% | -983.94 | -0.56% | -1,267.42 | -0.66% | -1,425.92 | -0.82% |
合计 | 143,647.65 | 100.00% | 176,132.54 | 100.00% | 191,769.68 | 100.00% | 173,304.78 | 100.00% |
(1)证券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115,694.96万元、87,818.61万元、61,355.46万元和43,764.97万元,其中,2017年、2018年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减少27,876.35万元和26,463.15万元,降幅分别为24.09%和30.13%。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传统优势业务,2016年、2017年、2018年二级市场股票成交量逐年下滑,市场激烈竞争导致佣金率处于低位,使得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逐年减少。为应对市场竞争,夯实经纪业务资源优势,公司一方面积极完善投资顾问服务体系,同时借助原有经纪业务平台大力发展财富管理、机构经纪,努力开拓新的业务空间,不断推进后台业务集中化和网点轻型化改造,强化金融科技运用,打造“轻重并举”的经营模式,进一步提升营业部的集约化经营能力。2019年1-6月,随着市场成交回暖,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43,765万元,同比增长24.46%。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公司代理股票基金交易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67%、0.66%、0.57%和0.61%,仍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市场份额。2016年-2018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赁)分别位于行业的28名、28名和31名,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2)期货经纪业务
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收入规模持续增长,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
月分别实现收入9,516.88万元、13,550.16万元、19,396.37万元和7,959.81万元。报告期内,华安期货积极拓展业务规模,公司客户权益稳步增长,网上开户数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交易情况平稳。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成交金额(亿元) | 39,413 | 64,061 | 37,753 | 39,581 |
成交数量(万手) | 6,739 | 10,401 | 7,823 | 10,103 |
期末客户权益(万元) | 292,986 | 216,828 | 200,191 | 137,393 |
(3)证券自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增长较快,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分别实现收入-2,573.74万元、13,637.02万元、19,165.63万元和43,650.86万元。
2016年,证券公司投资业务面对较为复杂的市场环境。国内股票二级市场受汇率波动、流动性等因素影响,呈现先大幅下跌、后企稳震荡的走势,年内上证综合指数累计下跌12.31%,创业板指数下跌27.71%,债券市场波动加剧,年末信用风波对市场形成了一定冲击,使得公司自营业务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亏损。
2017年,国内股票市场受经济形势、金融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呈现显著分化格局,蓝筹股指数全年震荡上行,上证综指上涨6.56%,深证成指上涨8.48%,创业板指数下跌10.67%;2017年债券市场受到多重利空因素压制,金融去杠杆进程加速,货币政策延续紧平衡,行业监管不断升级,使得债券收益率整体大幅上行。公司抓住市场行情,股票、债券投资均取得了较好的收益。
2018年,股债市场分化较为明显,A股主要指数震荡下跌。根据wind资讯统计,2018年上证综指下跌24.59%,深圳成指下跌34.42%,创业板指数下跌28.7%;债券市场呈现温和牛市行情,中证全债指数上涨4.47%。公司自营业务投资业绩也相应出现分化,公司抓住债券市场投资机会,扩大债券业务杠杆规模和投资上限,债券投资业务取得2.6亿元的整体收益;受股指下跌影响,公司股票投资、新三板做市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
2019年1-6月,上证综指上涨19.45%,深证成指上涨26.78%,创业板指数上涨
20.87%;债券收益率震荡小幅下行,中证全债指数上涨2.07%。公司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3,650.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985.44%。其中,固定收益业务通过适当配置策
略和交易策略,实现投资收益率9.35%;权益投资类业务在风险偏好、仓位管理和选股择股方面积极调整,实现投资收益率12.01%。
(4)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别实现收入5,011.49万元、9,078.14万元、7,938.20万元和2,522.1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行业务继续贯彻“股债并举、长短结合、大小兼顾”多元化策略,加大项目拓展与推进力度,实现股权业务的多项突破,债券承销规模逐年增长。
(5)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证券公司整体资产管理业务保持增长态势。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2016年末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合计17.31万亿元,同比增长45.58%;实现资产管理业务收入296.46亿元,同比增长7.8%。2017年在去通道降杠杆的政策影响下,证券公司通道类资产管理规模扩张受到抑制,截至2017年末全行业受托资金降至17.26万亿元,较2016年末下降1,161.64亿元,出现收缩趋势。2017年证券公司全行业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310.21亿元,同比增长13.75亿元,增幅为
4.64%,增速趋缓。受2018年颁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实施,资管业务进入调整期,不满足新规要求的资管规模将逐步萎缩,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将逐步对标公募基金进行管理,行业通道类资管规模持续收缩。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截至2018年末全行业受托资金规模降至14.11万亿元,较2017年末下降18.25%。2018年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75亿元,同比下降35.21亿元,降幅为11.35%。2019年1-6月,全行业受托资金规模比年初小幅回落,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127.33亿元。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入、利息收入以及合并范围内资管产品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分别实现收入4,208.26万元、5,904.30万元、9,421.28万元和15,146.76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
2016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深挖外部合作渠道,加强产品研发力度和投资风险管理,期末资产管理规模达到45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实现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入7,337万元,保持稳健发展势头。2017年公司定向资管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年末资产管理规模1,093亿元,同比增长1.4倍,实现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入8,817万元,同
比增长20.2%。2018年公司以“稳固管理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完善运作模式”为重点,年末受托资金规模1,006亿元,比年初规模减少8%。2019年6月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860亿元,较年初减少14.51%,资管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来自合并范围内资管产品的投资收益。
(6)信用交易业务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分别实现收入50,231.66万元、64,925.31万元、61,923.38万元和28,727.20万元。
2016年,受市场环境影响,投资者融资意愿降低。根据wind数据统计,2016年融资融券余额9,392亿元,同比下降20%;与此同时,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快速增长,根据沪深交易所统计,2016年末股票质押业务的市场待回购余额达到12,84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5.04%。截至2016年末,公司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分别为71.68亿元、17.77亿元,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76%和0.36%。
2017年末,证券公司全行业融资融券余额为10,262.64亿元,较年初回升9%。股票质押依然是信用业务的主要增长点,期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待回购金额15,602.08亿元,较2016年末增长27.2%。2017年公司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逆周期管理,积极稳健拓展股票质押业务资源,做好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动态管理。截至2017年末,公司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分别为88.91亿元、46.74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23.59%和163.03%,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87%和0.57%。
2018年,受二级市场股指持续走低影响,投资者融资意愿降低,为控制股票质押式回购风险,证券公司普遍收缩了相关业务规模。截至年末,证券公司全行业融资融券余额为7,557.04亿元,较年初下降26.36%;2018年末股票质押待回购金额11,659.13亿元,较年初下降25.27%。截至2018年末,公司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分别为49.22亿元、40.16亿元,较上年末分别下降44.64%和14.08%,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0.66%和0.65%。
2019年1-6月,公司加强对信用交易业务的合规管理,加强市场研判分析,识别化解风险;同时积极稳健地拓展业务资源,业务规模稳步提升。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分别为57.46亿元、40.95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
15.76%和1.97%。信用交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8,727.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06%。
(二)营业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税金及附加 | 1,198.90 | 1.66% | 2,363.26 | 2.18 | 2,147.88 | 2.03 | 5,729.29 | 6.13 |
业务及管理费 | 55,717.32 | 77.06% | 95,222.85 | 87.93 | 100,452.97 | 94.94 | 86,986.99 | 93.08 |
资产减值损失 | - | 0.00% | 6,816.72 | 6.29 | 2,723.39 | 2.57 | 419.06 | 0.45 |
信用减值损失 | 12,328.06 | 17.05% | - | - | - | - | - | - |
其他业务成本 | 3,059.74 | 4.23% | 3,888.87 | 3.59 | 479.62 | 0.45 | 320.67 | 0.34 |
合计 | 72,304.02 | 100.00% | 108,291.70 | 100.00 | 105,803.85 | 100.00 | 93,456.01 | 100.00 |
1、 税金及附加
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税项。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5,729.29万元、2,147.88万元、2,363.26万元和1,198.90万元,其中,2017年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减少3,581.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司税金及附加包含营改增前的营业税3,632.34万元。
2、 业务及管理费
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 32,826.34 | 46,932.81 | 54,886.70 | 43,487.07 |
社会保险费 | 4,037.63 | 7,485.85 | 5,895.11 | 5,119.86 |
租赁费 | 3,656.65 | 6,592.89 | 6,271.51 | 6,242.97 |
折旧费 | 2,381.91 | 4,415.76 | 4,531.70 | 4,831.40 |
住房公积金 | 1,516.49 | 2,739.41 | 2,177.95 | 2,115.23 |
邮电通讯费 | 937.67 | 2,241.72 | 2,232.14 | 2,630.57 |
无形资产摊销 | 1,124.84 | 2,207.16 | 2,114.42 | 1,805.53 |
业务招待费 | 953.40 | 1,979.72 | 2,141.00 | 2,034.92 |
职工福利费 | 424.75 | 1,792.88 | 1,372.25 | 1,486.19 |
公杂费 | 658.78 | 1,630.46 | 1,634.26 | 1,631.5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21.36 | 1,440.29 | 1,212.07 | 1,297.48 |
会员年费 | 148.56 | 1,378.40 | 1,558.57 | 1,559.53 |
电子设备运转费 | 778.91 | 1,322.47 | 1,365.83 | 962.31 |
差旅费 | 514.54 | 1,091.17 | 1,105.69 | 971.05 |
水电费 | 459.17 | 1,061.91 | 1,062.35 | 1,217.46 |
投资者保护基金 | 924.84 | 1,020.14 | 1,273.45 | 1,509.40 |
业务宣传费 | 351.79 | 958.34 | 911.32 | 740.60 |
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 | 390.74 | 950.18 | 586.39 | 450.27 |
工会经费 | 656.17 | 926.85 | 1,104.12 | 817.27 |
机动车辆运营费 | 138.10 | 804.53 | 1,185.63 | 1,072.31 |
物业管理费 | 428.13 | 782.20 | 756.00 | 628.90 |
交易所设施使用费 | 148.56 | 711.58 | 577.99 | 320.51 |
咨询费 | 422.15 | 646.38 | 1,043.70 | 823.50 |
会议费 | 101.10 | 372.61 | 375.11 | 354.98 |
修理费 | 78.17 | 257.81 | 318.10 | 292.08 |
印刷费 | 166.33 | 208.05 | 233.83 | 326.00 |
低值易耗品 | 41.09 | 186.90 | 263.32 | 291.14 |
其他 | 629.15 | 3,084.37 | 2,262.46 | 1,966.93 |
合计 | 55,717.32 | 95,222.85 | 100,452.97 | 86,986.99 |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86,986.99万元、100,452.97万元、95,222.85万元和55,717.32万元。其中,2017年业务及管理费较2016年增长13,465.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绩增长使得员工奖金、工资增长11,399.62万元;2018年业务及管理费较2017年减少5,23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业绩下滑导致奖金支出减少7,953.89万元。
公司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随着公司员工平均人数的增长以及工资水平的调整呈逐年递增趋势。公司其他费用主要随今年来业绩情况及员工人数变动有所波动,整体变动不大。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坚持利润导向和全成本管理,在努力提升业务收
入的同时优化费用结构、严控成本费用支出,提高经营效率。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成本管理能力分别为1.77、
1.44和0.83,行业排名分别为第8位、第21位和第40位。
3、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 5,527.51 | 1,335.91 | 214.2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2,407.74 | 869.07 | 449.86 |
融出资金减值损失 | -1,194.20 | 518.36 | -243.0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0.31 | 0.06 | -1.99 |
存货跌价损失 | 75.37 | - | - |
合计 | 6,816.72 | 2,723.39 | 419.06 |
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419.06万元、2,723.39万元和6,816.72万元。2017年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2,304.33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2017年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增加1,121.64万元,应收款项坏账损失主要来自合并范围内资管计划投资的债券违约;②担保物价值低于维持担保比例,强制平仓后无法收回的融出资金导致减值损失增加761.44万元;③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增长419.20万元,主要原因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履约担保比例不足导致的资产减值风险。
2018年,受年内债券违约事件频发、股价持续走低等因素影响,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4,093.33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2018年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增加4,191.60万元,应收款项坏账损失主要来自合并范围内资管计划投资的债券违约;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增长1,538.6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A股股价持续走低,导致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履约担保比例不足产生的资产减值风险。
2019年公司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不再使用本科目核算资产减值。
4、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股票质押坏账准备 | 8,938.95 |
应收款项坏帐准备 | 3,104.34 |
融出资金坏账准备 | 615.61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26.81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304.03 |
合计 | 12,328.06 |
2019年,公司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准备。2019年1-6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12,328.06万元,主要是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和合并范围内资管计划投资的债券违约导致的。
(1)预期信用损失的定义及计量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金融工具所处信用风险阶段的判断标准
①较低的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特征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②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的特征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
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特征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④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对于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公司根据其业务属性制定了相应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时,各类金融资产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判断标准如下:
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及股票质押业务,对应金融资产为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客户借款对应的维持担保比例突破预先设定的警戒线时,则认为其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债券投资业务对应金融资产为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和定性指标时,公司认为其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初始确认时评级在BBB-以上(含)的境外债券的评级发生下调,且下调后等级在BBB-以下(不含);初始确认时评级在AA以上(含)的境内债券的评级发生下调,且下调后等级在AA以下(不含);
初始确认时评级在BBB-以下的境外债券的评级发生下调;初始确认时评级在AA以下的境内债券的评级发生下调;
其他可以认定债券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
A. 宏观经济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
B. 发行人所处行业环境或政策、地域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
C. 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经营或财务指标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D.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 发行人未按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F. 发行人、增信机构或实际控制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前瞻性调整因子的计算
公司采用前瞻性调整因子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每项业务设定相应的经济因子,并赋予权重,根据经济因子未来的情况对经济因子进行评分。每项经济因子的加权评分=权重×评分,然后计算出合计的加权评分,前瞻性调整因子=合计的加权评分。合计的加权评分代表的未来经济环境和信用环境。
(4)“三阶段”减值模型的运用
根据信用业务的特征,参考融出资金的客户维持担保比例,公司对融出资金的信用风险三阶段进行划分。第一、第二阶段融出资金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公式为:减值金额=(单个项目评估日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收利息)×违约率×违约损失率×前瞻性调整因子。处于信用风险第三阶段的融出资金按照个别认定法,综合考虑项目担保情况,合约剩余期限,融资人还款意愿等因素按照融出资金本息额与预计可回收现金流差额计提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资产信用风险三阶段划分的定义,依据信用业务的特征,参考股票质押回购的客户维持担保比例,对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信用风险三阶段进行划分。第一、第二阶段股票质押回购业务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公式为:减值金额=(单个项目评估日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收利息)×违约率×违约损失率×前瞻性调整因子。对于处于信用风险第三阶段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公司在参考融入方的还款能力、融入方的还款记录、融入方的还款意愿、融出资金项目的盈利能力、股票质押情况、资金偿还的法律责任等各项因素后结合股票质押业务履约保证比例确定减值计提金额。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信用风险三阶段划分的定义,根据债券外部评级,对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三阶段进行划分,处于信用风险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债券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即第一阶段减值金额=(单只债券减值评估日账面价值+该只债券应收利息)×边际违约率×违约损失率×前瞻性调整因素,第二阶段减值金额=(单只债券减值评估日账面价值+该只债券应收利息)×边际违约率×违约损
失率×债券剩余期限×前瞻性调整因素。对于处于信用风险第三阶段的债券未到期但是未能正常付息构成违约的,或未能正常兑付本金及利息的,公司综合参考借款人的逾期的时间、实际财务情况等因素评估债券减值金额。
(5)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风险管理措施
在信用交易业务相关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信用交易部每季度对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维持担保比例情况划分风险等级,并由风险管理部对划分结果进行复核。对于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预期信用损失计算中的违约率、违约损失率,由信用交易部滚动统计公司最近36个月强制平仓及穿仓数据,取加权平均值计算。对于前瞻性调整因子,公司成立了由相关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联合组建的工作小组,在年初出具一份前瞻性调整因子分析报告,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年内如果经济环境和信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前瞻性调整因子不再调整。公司对第三阶段的风险事件根据发生时间进行个别认定,计提相应信用减值损失。在债券投资业务相关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过程中,一般情况下,由固定收益部将每季度末债券评级发生下调、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债券划分风险等级,并由风险管理部对划分结果进行复核。对于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预期信用损失计算中的边际违约率,公司固定收益部根据穆迪公布的边际违约率指标采用指数回归的方法平滑处理后计算边际违约率,违约率以0.03%为下限,并每年进行调整。对于违约损失率,公司固定收益部参考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的标准确定,一经确定,未发生重大信用风险变化,暂不调整。对于前瞻性调整因子,确定方法与信用交易相同,年内如果经济环境和信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前瞻性调整因子不再调整。公司对第三阶段债券投资,根据借款人的逾期的时间、实际财务情况等因素评估债券减值金额。公司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分别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指标从参数选取合理性、计算公式合理性、行业可比性及行业监管要求等角度进行复核,提出改进意见。
(6)与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
①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
为提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可靠性、准确性、审慎性和规范性,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证券业协会发布的估值和减值指引,公司制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公司金融工具风险的三阶段划分、各阶段的减值计算、
金融工具减值管理的业务流程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对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
②设置专门的管理小组及监督体系
公司设立金融工具估值和减值小组,负责公司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和减值计提标准的确定。金融工具估值和减值小组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投资业务相关部门等人员参加。计划财务部门从投资业务相关部门取得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及变动的相关资料进行会计核算,风险管理部门对投资业务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和计划财务部会计核算系统进行监控,实时监督、检查金融资产的状况。
③严格执行相关业务流程审批程序
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由投资业务相关部门提出,风险管理部门对金融资产减值模型有效性进行检验和评价,确保相关假设、参数、数据来源和计量程序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并根据检验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减值项目,由投资业务相关部门提出计提减值申请,风险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进行审核,并由公司领导审批,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减值结果进行账务处理;除此之外的项目由投资业务相关部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模型计算减值数据,风险管理部审核减值数据并综合前瞻性影响因素确定最终减值结果,计划财务部门根据最终减值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④建立追责问责机制
公司建立了相应的追责问责机制,对于参与减值的相关人员因工作不尽责,导致出现重大资产减值计提不合理、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等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83.47万元、435.99万元、77.55万元和106.83万元,营业外收入主要来自政府补助。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48.86 万元、719.54万元、948.49万元和8.88
万元,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公司的捐赠支出以及少量的滞纳金、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等。
(四)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当期所得税 | 12,942.85 | 7,275.18 | 27,255.64 | 20,015.48 |
递延所得税 | 539.96 | 1,909.77 | -6,794.95 | -73.98 |
合计 | 13,482.81 | 9,184.95 | 20,460.69 | 19,941.50 |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19,941.50万元、20,460.69万元、9,184.95万元以及13,482.81万元,其中,2018年所得税费用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2018年经营业绩下滑,同时调减大额非应税收入后,公司当期所得税大幅减少。
(五)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明细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42 | -16.55 | -60.19 | -131.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1.63 | 841.53 | 171.16 | 137.25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490.00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72 | -929.95 | -283.55 | 397.3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19 | -4.45 | -0.08 | -3.06 |
所得税影响额 | -67.43 | 26.24 | 43.14 | -100.85 |
合计 | 197.29 | 406.82 | -129.51 | 299.50 |
(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5 | 4.47 | 5.39 | 8.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4 | 4.44 | 5.40 | 8.4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0.18 | 0.21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0.18 | 0.21 |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0.18 | 0.21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0.18 | 0.21 |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586.69 | 61,393.50 | -409,615.26 | -785,414.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12.69 | -16,944.53 | -72,043.60 | -22,562.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35.87 | -171,111.75 | 254,671.29 | 271,784.39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00 | 118.03 | -143.41 | 147.1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0,115.87 | -126,544.76 | -227,130.98 | -536,045.4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1,680.52 | 991,564.65 | 1,118,109.41 | 1,345,240.40 |
(一)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 | -290,832.55 | 15,270.28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67,482.37 | 228,021.51 | 252,774.85 | 237,598.84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132,386.03 | 700,056.64 | 126,737.74 | -497,359.44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78,252.49 | - | - |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395,559.78 | - | 81,025.7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8.68 | 1,496.43 | 1,572.89 | 22,921.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4,047.50 | 1,325,134.36 | 90,252.93 | -140,543.36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 | 911,978.12 | - |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206,198.61 |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 | -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76,705.49 | - | 172,786.99 | - |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44,606.14 | 133,797.73 | 480,178.48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45,531.71 | 82,248.10 | 61,104.21 | 50,754.9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479.16 | 61,527.61 | 53,874.39 | 55,623.5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489.24 | 32,518.88 | 42,513.64 | 30,639.3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453.82 | 30,862.02 | 35,791.22 | 27,675.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539.19 | 1,263,740.86 | 499,868.19 | 644,871.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586.69 | 61,393.50 | -409,615.26 | -785,414.82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85,414.82万元、-409,615.26万元、61,393.50万元和433,586.69万元。
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785,414.82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股指低位震荡,客户股票交易意愿降低,市场成交量大幅减少,客户用于交易的代理买卖证券款现金净流出480,178.48万元;②公司转让融出资金债权收益权归还资金271,000.00万元;③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快速发展,融出资金149,954.96万元。
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409,615.26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扩大自营证券投资规模导致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出290,832.55万元;②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有所增长,融出资金172,786.99万元;③客户股票交易意愿降低,市场成交量减少,客户用于交易的代理买卖证券款现金净流出133,797.73万元。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61,393.50万元,主要原因包括:
①公司扩大债券卖出回购规模,融入资金净流入700,056.64万元;②随着股指持续下跌,客户融资意愿降低,融出资金规模大幅下降,资金净流入395,559.78万元。受上述两个主要因素影响,尽管公司债券投资支出、代理买卖证券款净现金支出较大,但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仍为净流入。
2019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大额净流入433,586.69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股市成交活跃,客户用于交易的代理买卖证券款现金净流入378,252.49万元;②公司金融资产交易现金净流入206,198.61万元。
(二)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80.45 | 5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17.41 | 1,429.59 | 1,945.59 | 1,278.0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13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73.33 | 48.96 | 90.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2.54 | 1,683.37 | 2,494.55 | 1,368.9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880.84 | 8,874.48 | 68,301.58 | 13,338.1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364.39 | 9,753.42 | 6,236.57 | 10,592.9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245.23 | 18,627.90 | 74,538.15 | 23,931.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12.69 | -16,944.53 | -72,043.60 | -22,562.18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562.18万元、-72,043.60万元、-16,944.53万元和-15,812.69万元,均为净流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投资支出。
(三)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64.00 | 1,250.00 | 6,750.00 | 513,923.84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64.00 | 1,250.00 | 6,750.00 | 14,5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403,292.10 | 946,014.00 | 523,804.50 | 47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1,228.10 | 947,264.00 | 530,554.50 | 983,923.8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1,638.70 | 1,061,300.00 | 241,070.59 | 640,228.6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253.53 | 57,075.75 | 34,642.62 | 70,757.5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170.00 | 1,153.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8,892.23 | 1,118,375.75 | 275,883.21 | 712,139.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35.87 | -171,111.75 | 254,671.29 | 271,784.39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1,784.39万元、254,671.29万元、-171,111.75万元和12,335.8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股权融资为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其余主要为发行债券类产品融资。
2016年,公司主要融资方式包括: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净额497,238.37万元;
②发行短期债务类融资工具收到的现金470,000.00万元。2016年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现金640,228.65万元,主要包括短期债务融资工具、收益凭证等融资工具。
2017年,公司主要融资方式为发行债券类工具,融资金额523,804.50万元,主要包括发行短期公司债、短期收益凭证、长期收益凭证等。2017年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现金241,070.59万元,主要包括偿还次级债、短期公司债等。
2018年,公司主要融资方式为发行债券类工具,融资金额946,014.00万元,主要包括发行短期收益凭证、公司债、次级债等。2018年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现金1,061,300.00万元,主要包括偿还收益凭证、公司债等。
2019年1-6月,公司主要融资方式为发行债券类工具,融资金额403,292.10万元,主要为发行短期收益凭证和次级债;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现金361,638.70万元,主要为归还短期融资工具和收益凭证。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002.08 | 9,753.42 | 6,236.57 | 10,592.90 |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未来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置办公用房、电子及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和软件等。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9年1-6月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适用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包括:依据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并且扩大了计提范围;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了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的“再平衡”机制;按照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不重述2018年比较期间数据,新旧准则转换数据影响将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2)财务报表项目调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对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相应进行了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以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原金融工具账面价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并按照金融企业最新报表格式进行了列报调整。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调整如下: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调整前2019年1月1日账面价值 | 重分类 | 重计量 | 报表格式调整 | 调整后2019年1月1日账面价值 |
资产: | |||||
融出资金 | 492,195.99 | - | 25.17 | 11,350.86 | 503,572.02 |
应收利息 | 54,154.34 | - | - | -54,154.34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75,256.46 | - | -4,537.89 | 2,242.22 | 472,960.79 |
金融投资: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17,007.47 | -1,717,007.47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251,249.77 | -1,904.00 | 14,750.51 | 1,264,096.28 |
债权投资 | - | 60,035.83 | -96.1 | 2,288.82 | 62,228.5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85,824.50 | -485,824.50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872,007.80 | 522.79 | 23,308.39 | 895,838.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19,463.38 | -394.95 | - | 19,068.4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229.91 | - | 1,615.04 | - | 20,844.95 |
其他资产 | 9,100.14 | - | - | 213.54 | 9,313.68 |
负债: | - | - | - | -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68,707.30 | - | - | 714.95 | 69,422.2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423,810.86 | - | 1,185.19 | 424,996.0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423,810.86 | -423,810.86 |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23,536.26 | - | - | 1,373.09 | 1,324,909.35 |
应付利息 | 11,263.21 | - | - | -11,263.21 | - |
应付债券 | 457,438.03 | - | - | 7,989.98 | 465,428.01 |
所有者权益: | |||||
其他综合收益 | -6,230.18 | 15,984.97 | 1,349.85 | - | 11,104.64 |
盈余公积 | 46,798.58 | -1,985.10 | -388.02 | - | 44,425.45 |
一般风险准备 | 63,017.83 | -1,985.10 | -388.02 | - | 60,644.71 |
交易风险准备金 | 58,589.07 | -1,804.64 | -352.75 | - | 56,431.68 |
未分配利润 | 217,139.36 | -10,869.06 | -3,394.86 | - | 202,875.45 |
少数股东权益 | 30,498.32 | - | -1,012.41 | - | 29,485.92 |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调整前2019年1月1日账面价值 | 重分类 | 重计量 | 报表格式调整 | 调整后2019年1月1日账面价值 |
资产: | |||||
融出资金 | 492,195.99 | - | 25.17 | 11,350.86 | 503,572.02 |
应收利息 | 49,082.49 | - | - | -49,082.49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02,566.40 | - | -4,537.89 | 2,161.03 | 400,189.54 |
金融投资: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72,836.51 | -1,372,836.51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895,815.96 | 770.98 | 9,973.39 | 906,560.33 |
债权投资 | - | 58,035.83 | -92.98 | 2,288.82 | 60,231.6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70,819.54 | -470,819.54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872,007.80 | 522.79 | 23,308.39 | 895,838.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17,721.28 | -375.82 | - | 17,345.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289.32 | - | 940.74 | - | 20,230.06 |
负债: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68,707.30 | - | - | 714.95 | 69,422.2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49,069.33 | - | 1,185.19 | 50,254.5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49,069.33 | -49,069.33 |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16,436.77 | - | - | 1,366.71 | 1,317,803.48 |
应付利息 | 11,256.84 | - | - | -11,256.84 | - |
应付债券 | 457,438.03 | - | - | 7,989.98 | 465,428.01 |
所有者权益: | |||||
其他综合收益 | -7,087.26 | 17,989.99 | 761.67 | - | 11,664.39 |
盈余公积 | 46,798.58 | -1,985.10 | -388.02 | - | 44,425.45 |
一般风险准备 | 62,642.53 | -1,985.10 | -388.02 | - | 60,269.41 |
交易风险准备 | 58,589.07 | -1,804.64 | -352.75 | - | 56,431.68 |
未分配利润 | 187,514.16 | -12,271.54 | -2,398.69 | - | 172,843.94 |
2、2018年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解释。公司于2018 年 1 月 1 起执行上述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2017年财务数据无影响。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3、2017年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影响较小,公司对2016年相关科目的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4、2016年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2016年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除在2019年半年度发生一次会计估计变更外,未发生其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2019年半年度会计变更情况如下:
为更加公允地反映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司对未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如: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等)和非上市股权的估值方法进行变更。公司变更前采用股转系统收盘价或成本价对相应的金融资产进行估值。变更后,公司对该部分金融资产采用如下估值方法:首先依据交易活跃度判断其市场收盘价是否公允,其次对交易活跃度低的或在公开市场无报价的金融资产采用市场法进行估值。市场法常用方法包括参考最近融资价格法、市场乘数法、行业指标法等。公司优先采用参考最近融资价格法,其次采用市场乘数法。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日为2019年1月1日。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未决诉讼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2017年5月24日,华安证券与赫连剑茹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017年6月8日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约定赫连剑茹以刚泰控股股票(证券代码600687)向华安证券质押融资人民币2.22亿元。2017年6月8日,华安证券向赫连剑茹账户划入2.22亿元。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刚泰控股股价持续下跌,赫连剑茹该笔业务履约保障比例跌破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即平仓线)140%。2018年4月12日至4月19日期间,在华安证券多次依约通知赫连剑茹提前购回或采取相关措施提高履约保障比例的情况下,赫连剑茹未采取任何实质性的履约保障措施。为此,2018年8月23日,华安证券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主张赫连剑茹清偿融资本金2.22亿元、融资利息、违约金,华安证券对赫连剑茹质押的刚泰控股股票、红利、以及后续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送股、转增股份和现金红利在公司主张的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诉请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018年8月24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本案。2018年9月6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查封、冻结赫连剑茹质押的刚泰控股股票、孳息,在天使之翼(北京)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富瑞阳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心燃灵动科技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股权,以及银行账户。2019年6月1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8)皖民初60号),判决赫连剑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公司融资本金2.22亿元及利息,支付相应违约金、代理律师费。华安证券有权就赫连剑茹质押的30,150,700股刚泰股票、
208.7万现金红利以及后续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送股、转增股份和现金红利优先受偿。2019年9月,赫连剑茹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民初60号民事判决书,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根据减值政策对上述业务计提单项减值准备1.19亿元。
2、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标的为100万元以上的其他尚未取得生效裁判文书的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告方 | 被告方 | 涉案金额 | 事由 | 案件状态 |
1 | 华安证券 | 周陈培 严娇娇 | 275.69万元及罚息 | 融资融券 业务纠纷 | 公司一审胜诉 |
2 | 华安证券 | 任路、 李晓晨 | 135.37万元及相应资金利息、罚息 | 融资融券 业务纠纷 | 尚未开庭,未取得判决 |
3、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标的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尚未执行到位的案件情况如下:
上述序号2案件为公司作为“华安理财安兴2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遵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安兴23号”事务,该资产管理计划对债务人蒋九明的债权权益实际归属于委托人所有,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根据2018年12月1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皖民初21号),判决蒋九明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融资本金、支付利息及相应违约金,公司就确定的债券享有质押股票、现金红利,及后续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送股、转增股份和现金红利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将积极推动案件执行,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上述序号3案件为公司作为“华安理财安兴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遵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安兴31号”事务,该资产管理计划对债务人蒋九明的债权权益实际归属于委托人所有,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根据2018年7月27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皖民初8号),判决蒋九明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融资本金、支付利息及相应违约金,公司就确定的债券享有质押股票、现金红利,及后续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送股、转增股份和现金红利享有优先受偿权。蒋九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根据2018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1207号),判决驳回蒋九明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将积极推动案件执行,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序号 | 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涉案金额 | 原案案由 |
1 | 华富嘉业 | 安徽骐骥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郑忠勋、冯平、安徽国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3,000万元本金及资金成本 | 股权投资纠纷 |
2 | 华安证券 | 蒋九明 | 8.35亿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律师代理费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3 | 华安证券 | 蒋九明 | 2.75亿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4 | 华安新兴 | 滕站 | 12,768,130元股权转让款、921万元投资款及利息、律师代理费 | 股权转让纠纷 |
5 | 华安证券 | 陈彤彤 | 482.10万元及相应资金利息、罚息 | 融资融券业务纠纷 |
6 | 华安证券 | 凌凯特 | 483.24万元及相应资金利息、罚息 | 融资融券业务纠纷 |
7 | 华安证券 | 白若琦 | 566.08万元及相应资金利息、罚息 | 融资融券业务纠纷 |
8 | 华安证券 | 严娇娇 | 249.51万元及相应资金利息、罚息 | 融资融券业务纠纷 |
上述序号4案件中,2015年10月28日华安新兴作为“华安安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与厦门金英马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认购协议》,同时约定若厦门金英马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实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回购原告持有的第三人金英马公司的全部股份。金英马公司未能按期实现承诺,并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回购款。根据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皖0104民初8564号),判决滕站于判决生效后向新兴咨询支付股权转让款、投资款及律师代理费,华安新兴将积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上述序号1、5-8案件公司亦均已胜诉,公司将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对相关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其他或有事项或重大期后事项
除本节“(一)重大未决诉讼”所涉及的未决诉讼外,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或有事项或重大期后事项。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未来公司将一方面大力推进业务发展与转型,增强业务发展后劲,在夯实交易通道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财富管理、机构经纪业务,并通过强化分支机构、总部、子公司等内部资源整合,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同时强化主动投资业务如资产管理和自营业务等;另一方面,公司将强化研究业务、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强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以及中后台支撑和保障力度,为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支持。
(一)巩固经纪业务相对优势地位
1、加快推进分类发展、分层管理的分支机构管理模式
在分类发展方面,公司将明确业务条线及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承担业务条线发展指标,健全业务制度,鼓励分支机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策略,同时加强业务协同能力考核。在分层管理方面,实行“条线为主,条块并重”的矩阵化管理,推进分公司层面的集约化管理和整体业务的协同,加强分公司对辖属营业部的管理、业务督导和区域协调等工作,下沉卖方业务,在合规范围内对客户进行属地化和一站式服务。
2、加快重塑客户分类分级体系
公司将建立并完善客户分类分级框架,按客户需求分类、按重要程度分级,匹配相
应的分级分类产品和服务。公司将在现有交易通道类客户、财富管理类客户、专业机构客户、产业客户等大类客户基础上,按投资能力、风险偏好、品种偏好等指标再进行细分,完善战略客户标准和筛选机制;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到激发客户需求、创造客户需求的层次,实现主动服务,提高响应速度及精细化营销服务水平。
3、推进产品与服务的供给侧改革
公司将在各部门、分支机构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模式,聚焦为客户提供“交易、产品、咨询”三类服务获得感,推进产品与服务的供给侧改革。主要包括:金融产品供给部门等将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打造核心产品,形成自身金融产品库;网络经纪部、金融市场部将加强与外部的合作开发和引进力度,完善产品组合风险类别;投资顾问部将在着力于提供一般性标准化产品服务的同时,重视整合内外研究资源、提供量身定制的高端深度资讯服务以提升服务品牌;信息技术部、金融科技部、运营管理部等部门将通过快速、稳定、便捷的交易通道和线上业务平台改进通道类客户体验;资产托管部、金融市场部等部门将通过推进托管结算、私募服务业务申请,加强机构专用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加大资金、人才、技术和研究等方面的投入,研究设立专项FOF资金扶持公募、私募基金等,逐步打造专业机构投资者服务品牌。
4、构建O2O(线上线下)协同模式
公司拟进一步构建O2O协同模式,线上聚焦标准化、智能化服务满足客户共性需求,线下集中力量从事客户开发与高端客户的个性服务,实现业务的有机联动,优化服务资源配置。
线上,主要围绕“快、准、好”等方面主动出击,加快信息更新、服务响应和交易速动,加强需求匹配、风险匹配和信息匹配,加强稳定性、便捷性和兼容性。由此,公司将继续战略性打造徽赢APP,借助金融科技推进投顾服务向智能化、多元化、线上化发展,同时实现徽赢平台与CRM平台、投资顾问平台的无缝对接,打造“数字华安”。
线下,将利用线上平台的工具、产品和服务,全面覆盖客户需求,着力打造财富管理服务团队与当地机构业务团队,开发专业机构类客户和产业类客户,与投行、资产管理、直接投资、股权质押等业务高效协同,打造集交易通道、财富管理、产业客户开发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二)深入推进一核两翼战略
公司将深入推进“一核两翼”战略(以投资银行业务为“核”,以大资管和大投资为“翼”),全面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并积极推进香港子公司的申请筹备工作,加快海外业务布局。首先,针对投资银行业务,公司将继续贯彻“股债并举、长短结合、大小兼顾”的多元化策略,抓住新经济发展和产业并购兴起的机遇,积累标杆案例,由“项目投行”向“新经济投行”转变、由审核通道向通道与非通道并重转变,以顾问咨询服务为引领,为上市公司、省属企业、科创板企业、中小企业等提供长期咨询服务。尽快打造IBS团队,增强“大投行”平台资源整合能力。此外,公司将加强ECM团队建设,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并研究设立专项资金、创业基金、并购基金等“投保联动”机制,实现买卖联动。
其次,资产管理条线将把握资产管理者和产品供给方双重定位,提升投资水平,丰富公司产品线。其中,资产管理业务拟加大主动管理型产品开发力度,逐步构建公募私募业务并举的新格局;华富基金将着力围绕提升公募产品管理规模,在巩固固收产品优势的同时,着重推进工具型产品的开发、设计,顺应趋势发展机构客户,做好需求与创新衔接。
投资条线将以提升投资专业能力为重点,加快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场内场外业务体系,形成多品种、多策略、跨市场的业务模式。其中,权益类投资业务围绕“多元化”投研能力建设,坚持“绝对收益”的发展定位,形成以主动投资和量化衍生品为内核、以场内和场外为维度的业务框架,以及以研究为基础、以投资为核心、以财富管理为外延的专业性投资结构。固收类投资业务以投资策略为核心,以数据分析和IT技术驱动为手段,探索建立模型化和策略化的投研决策体系。做市类投资业务将继续优化交易策略,提高交易门槛,防范流动性风险。华富嘉业和华富瑞兴将进一步强化专业投资团队建设,不断完善业务和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区域布局,积极打造品牌效应。
(三)全面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公司将通过加强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和稽核部的三重防线,实现权责分级、风险分级,全面提升内部控制水平。一方面,公司划分各风险点风险等级,授权与风险责任相对应,实施分级管理,将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职责嵌入业务流程,建全风险监控、报告、处理与追责机制。另一方面,公司将研究建立公司层级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和控
制流程,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和风险识别、评估、控制能力,提高风险管理的主动性、专业性、权威性和及时性。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垂直管理,进一步梳理管理制度体系;按照分级授权原则尽量简化审批流程。
(四)扎实做好各项管理支持工作
公司拟从研究服务、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稳步推进,扎实做好各项管理支持工作。首先,推进研究团队建设,提升研究业务对内服务能力。加强投研一体化建设,提升研究服务公司投资业务的专业能力,建立投资与研究有效协同的合作机制,立足研究本源定位为公司战略规划及相关业务提供专业支持。同时,加强信息技术安全性和稳定性。根据业务需求和行业动态,不断优化、扩展业务系统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梳理优化公司信息安全体系,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第三,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和职级管理体系,并结合公司战略和目标管理,改进绩效考核政策,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推进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和常态化。此外,稳步推进其他重点支持工作,包括统筹债务、加强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管理、把握宣传主动性、加强公司品牌价值打造等。
八、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简要讨论与分析
以下简要讨论与分析主要基于公司未经审计的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合并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构成
1、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9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74,978.06 | 34.36 | 76,836.79 | 43.62 | 96,362.07 | 50.25 | 115,977.79 | 66.92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55,686.38 | 25.52 | 56,064.52 | 31.83 | 77,746.41 | 40.54 | 100,586.25 | 58.04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8,438.41 | 3.87 | 7,871.88 | 4.47 | 9,024.22 | 4.71 | 4,953.94 | 2.86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7,176.04 | 3.29 | 9,349.69 | 5.31 | 6,789.18 | 3.54 | 5,498.09 | 3.17 |
利息净收入 | 39,223.85 | 17.98 | 16,729.46 | 9.50 | 56,857.36 | 29.65 | 46,774.94 | 26.99 |
投资收益 | 74,148.96 | 33.98 | 98,320.88 | 55.82 | 65,637.76 | 34.23 | 45,178.80 | 26.0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5,818.45 | 11.83 | -20,833.59 | -11.83 | -28,020.80 | -14.61 | -35,474.13 | -20.47 |
汇兑收益 | 78.94 | 0.04 | 118.03 | 0.07 | -143.41 | -0.07 | 147.12 | 0.08 |
其他收益 | 323.91 | 0.15 | 782.53 | 0.44 | 171.16 | 0.09 | - | - |
其他业务收入 | 3,642.14 | 1.67 | 4,195.20 | 2.38 | 965.73 | 0.50 | 831.46 | 0.48 |
资产处置收益 | -5.73 | 0.00 | -16.75 | -0.01 | -60.19 | -0.03 | -131.21 | -0.08 |
合计 | 218,208.57 | 100 | 176,132.54 | 100.00 | 191,769.68 | 100.00 | 173,304.78 | 100.00 |
2、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分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9月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证券经纪业务 | 61,727.79 | 28.29% | 61,355.46 | 34.83% | 87,818.61 | 45.79% | 115,694.96 | 66.76% |
期货经纪业务 | 12,333.54 | 5.65% | 19,396.37 | 11.01% | 13,550.16 | 7.07% | 9,516.88 | 5.49% |
证券自营业务 | 61,039.01 | 27.97% | 19,165.63 | 10.88% | 13,637.02 | 7.11% | -2,573.74 | -1.49% |
投资银行业务 | 8,448.40 | 3.87% | 7,938.20 | 4.51% | 9,078.14 | 4.73% | 5,011.49 | 2.89% |
资产管理业务 | 26,471.39 | 12.13% | 9,421.28 | 5.35% | 5,904.30 | 3.08% | 4,208.26 | 2.43% |
信用交易业务 | 42,963.18 | 19.69% | 61,923.38 | 35.16% | 64,925.31 | 33.86% | 50,231.66 | 28.98% |
公司总部及其他 | 5,472.19 | 2.51% | -2,083.83 | -1.18% | -1,876.44 | -0.98% | -7,358.80 | -4.25% |
合并抵消 | -246.93 | -0.11% | -983.94 | -0.56% | -1,267.42 | -0.66% | -1,425.92 | -0.82% |
合计 | 218,208.57 | 100.00% | 176,132.54 | 100.00% | 191,769.68 | 100.00% | 173,304.78 | 100.00% |
(二)2019年1-9月的业绩同比变化情况
2019年1-9月,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9月 | 2018年1-9月 |
营业总收入 | 218,208.57 | 121,908.82 |
利息净收入 | 39,223.85 | 17,207.50 |
其中:利息收入 | 100,981.13 | 84,175.37 |
利息支出 | 61,757.28 | 66,967.87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74,978.06 | 57,940.91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55,686.38 | 44,965.39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8,438.41 | 3,166.13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7,176.04 | 7,211.5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148.96 | 60,291.64 |
其他收益 | 323.91 | 638.24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818.45 | -18,185.94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8.94 | 125.22 |
其他业务收入 | 3,642.14 | 3,870.3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73 | 20.94 |
营业总支出 | 104,656.16 | 78,483.92 |
税金及附加 | 1,884.44 | 1,638.18 |
业务及管理费 | 85,825.00 | 67,679.66 |
资产减值损失 | - | 5,505.10 |
信用减值损失 | 13,793.13 | - |
其他业务成本 | 3,153.60 | 3,660.99 |
营业利润 | 113,552.41 | 43,424.90 |
加:营业外收入 | 172.02 | 103 |
减:营业外支出 | 32.43 | 78.98 |
利润总额 | 113,692.00 | 43,448.91 |
减:所得税费用 | 21,706.34 | 7,465.26 |
净利润 | 91,985.65 | 35,983.6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7,340.01 | 35,757.74 |
2019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208.57万元,较2018年1-9月的营业收入增长78.99%,主要原因包括:
(1)2019年1-9月,公司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损益的金额为99,967.41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137.42%。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金融工具投资,公司通过调整投资结构,加大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规模,获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2019年1-9月,随着A股情况整体较2018年同期好转,公司权益投资抓住阶段性市场机会,私募股权投资项目股价上行,固定收益业务通过适当配置策略和交易策略,均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自营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2)2019年1-9月,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39,223.85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
127.95%,主要是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债权投资利息计入利息收入。
(3)2019年1-9月,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4,978.06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29.40%,一方面是2019年1-9月二级市场成交量高于2018年同期水平,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另一方面公司2019年1-9月投行业务的收入较2018年同期增长166.52%,增长较为显著。
随着整体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2019年1-9月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较2018年的同期有较为显著的增长,营业利润和净利润的增长率分别为161.49%和155.63%。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2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补充资本金。募集资金具体将主要投资于以下方向:
单位:亿元
序号 | 投资方向 | 拟投入金额 |
1 | 加大股权投资业务平台建设 | 10.00 |
2 | 加快打造跨市场、多品种、多策略的自营业务体系 | 10.00 |
3 | 加快境外业务布局 | 5.00 |
4 | 加快传统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完善机构业务服务体系 | 3.00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分析
1、有利于增加公司净资本,助力公司扩展业务规模、提升竞争力
证券公司所属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因此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对其市场地位、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综合竞争能力有着重大影响。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需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以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在目前中国证监会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监管体系下,在证券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背景下,资本规模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市场地位、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资本已成为证券公司竞争的核心要素。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资质的取得、融资能力、业务规模的大小与其净资本实力直接挂钩,净资本规模不足将掣肘公司融资融券、自营、直接投资等业务在市场行情向好时抓住机遇提升业务水平。并且,传统业务优势的巩固、创新业务的发展均亟需雄厚的资本规模支持。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优化业务结构,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公司需要进一步补充资本金,以充足的资本助力公司业务持继稳健发展。
根据未经审计的2019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母公司净资本分别为127.15亿元和104.70亿元。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的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证券行业规模排名前十的证券公司平
均净资产和平均净资本分别为854.22亿元和699.29亿元。目前,与同行业领先证券公司相比,公司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并在转股后提高公司的净资本规模具有必要性。
2、有利于优化自身业务结构,促进盈利模式转型
现阶段,我国证券行业正面临着经营环境的巨大变化和监管环境的不断趋严,我国证券行业开启了全面创新转型发展之路,确立了证券公司由以往规模扩张转向深层次基础功能发挥,由简单证券通道服务转向综合金融服务的发展方向。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先后投资设立了华富基金、华富嘉业、华富瑞兴,收购了华安新兴、华安期货,参股安徽省股权服务集团和报价系统公司,拥有了综合证券和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等多方面专业能力,逐步搭建集团化、综合化的证券金融服务平台。期间,公司持续推进盈利模式由卖方业务为主向“买卖并重”转型,由轻资产模式向“轻重并举”转变;推进服务模式由“以业务为导向”到“以客户为中心”转型,由线下传统金融向线下线上有机融合的智能金融转型。
在传统业务盈利能力不断下降的压力下,公司亟待在金融科技运用、资本中介业务、自营投资业务、海外业务等未来具有更多发展空间的业务领域投入更多资金进行布局和业务拓展。然而,受营运资金规模及净资本规模的制约,公司业务拓展规模受到一定限制,公司迫切需要补充资金满足业务转型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盈利模式。此外,公司作为区域型券商,也需不断在地域拓展方面完善递进,市场品牌的树立和投资者服务的深度挖掘等方面不断投入大量资金。因此,公司亟需通过本次可转债发行融资获取发展资金,进行业务深度和广度的拓展,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转变盈利模式。
3、有利于用足资本市场创新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4年9月26日发布的《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指出:“证券公司应当运用现行法规政策框架内的各类工具和渠道,探索优先股、减记债、可转债等创新资本工具,拓宽资本补充渠道,维持充足的资本水平。”公司自2016年上市以来,在次级债、公司债、可交债等融资产品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本次利用可转债融资是公司对融资渠道和产品的积极探索。可转债作为一种公开融资产品,对公司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规范性和信息披露都具有更高要求,同时其股债属性兼具的特点亦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保护,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共同利益。
4、有利于降低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合理的流动性是保证公司健康经营的重要条件。公司在加快发展创新业务的同时也需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同时,《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现有的监管政策明确要求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并提出了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流动性相关监管指标,行业监管逐步趋严。证券公司只有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规模,才能更好的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潜在风险。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营运资金可帮助公司降低流动性风险,通过日后转股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融资的合理性分析
1、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近年来,我国出台众多产业政策、规范性文件大力支持证券行业,为证券公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1月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总体要求。国务院于2014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指出“促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调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防范和分散金融风险,更好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创新创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具体目标,并指出要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同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证监发[2014]37号),从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和推进监管转型三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明确提出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201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要求各证券公司建立科学
的资本管理机制,充分重视资本管理与资本补充。2018年5月,中国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5号):“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防范风险”。随着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资本中介、资本投资等创新业务,及证券自营、承销保荐等传统业务发展对证券公司资本规模不断提出更高要求。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支持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2、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资格和条件。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2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补充资本金。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适应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发展趋势,满足客户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此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以下方向:
(一)拟使用不超过10.00亿元用于加大股权投资业务平台建设
本次拟投入不超过6.00亿元用于增资华富嘉业,扩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规模;拟投入不超过4.00亿元用于增资华富瑞兴,加快股权投资和另类投资业务发展。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主要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全资子公司华富瑞兴主要从事金融产品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
1、华富嘉业业务发展情况和投资可行性分析
华富嘉业是华安证券以自有资金于2012年10月全资设立的直接投资子公司。根据2016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的要求,转型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专业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富嘉业注册资本8.5亿元,实缴资本5.5亿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富嘉业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2019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华富嘉业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9.30/ 2019年1-9月 | 2018.12.31/ 2018年 | 2017.12.31/ 2017年 | 2016.12.31/ 2016年 |
总资产 | 95,829.33 | 83,623.59 | 84,984.22 | 77,503.13 |
净资产 | 94,194.58 | 83,346.53 | 84,523.70 | 73,900.18 |
营业收入 | 12,814.15 | 6,925.79 | 2,425.97 | 2,870.44 |
净利润 | 9,953.24 | 5,695.51 | 1,414.65 | 1,867.72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华富嘉业作为管理人管理股权投资基金8只,募集资金(认缴)总额170.94亿元;管理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共计46个,累计投资规模60.33亿元,已有1个项目实现成功上市。华富嘉业以自有资金投资于私募基金的资金规模为5.50亿元。华富嘉业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项目投资收益以及基金管理手续费。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16年12月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要求,2017年华富嘉业对2016年及以前的直投业务进行调整,转型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2018年度、2019年1-9月华富嘉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925.79万元、12,814.15万元,实现净利润5,695.51万元、9,953.24万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2%和11.21%,盈利能力较好,体现了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水平和投资能力。按照发展规划,华富嘉业一方面将扎实推进存量基金投资与管理,结合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机遇,积极提升项目开发能力与资源整合能力,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丰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多渠道拓展募资,丰富基金产品线,持续扩大行业影响力。
在资金缺口方面,截至2019年9月30日,华富嘉业注册资本仍有3亿元尚未实缴到位,对现已设立的私募基金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部分仍有20.25亿元尚未实缴到位;此外,随着私募基金管理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计划适度投入部分自有资金参与新设私募基金。因此华安证券计划投入部分募集资金向华富嘉业增资。
2、华富瑞兴业务发展情况和投资可行性分析
华富瑞兴成立于2017年4月,是由华安证券全资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主要为股权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富瑞兴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2019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华富瑞兴成立以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09.30/ 2019年1-9月 | 2018.12.31/2018年 | 2017.12.31/2017年 |
总资产 | 115,005.68 | 111,959.27 | 101,232.52 |
净资产 | 114,989.84 | 111,951.05 | 101,102.70 |
营业收入 | 3,348.22 | 11,224.74 | 1,163.40 |
净利润 | 2,958.65 | 10,848.35 | 898.35 |
根据2016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华安证券成立华富瑞兴作为从事另类投资业务的综合投资平台,成立后华富瑞兴承接了华富嘉业作为直投子公司时期自有资金投资的大部分投资项目,并逐步开展新的投资业务。截至2019年9月30日,华富瑞兴存量投资项目16个,投资规模(认缴)11.63亿元,投资项目中已有1个项目实现退出。报告期内,华富瑞兴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项目投资收益与金融产品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华富瑞兴2017年、2018年、2019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63.40万元、11,224.74万元和3,348.22万元,实现净利润898.35万元、10,848.35万元、2,958.65万元,因此,华富瑞兴具有良好的投资能力和盈利能力。鉴于大部分投资项目尚未进入退出期,后续盈利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拟增加对华富瑞兴的投资,并通过以下几方面继续拓展相关业务,优化公司整体收入结构:①进一步强化行业聚焦和区域深耕布局,加强与母公司各业务条线的协同配合,拓展业务机会;②加强投研体系建设,强化专业投资团队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③建立完善投资管理和合规风控体系,提高运营管理及服务效率。在资金缺口方面,截至2019年9月30日,华富瑞兴投资项目认缴出资部分仍有
4.16亿元尚未实缴到位,此外,华富瑞兴拟进一步扩大股权投资规模,因此华安证券计划投入部分募集资金向华富瑞兴增资。
(二)拟使用不超过10.00亿元用于加快打造跨市场、多品种、多策略的自营业务体系
本次募集资金公司拟投入不超过10.00亿元用于自营业务;其中,4.00亿元用于扩大权益类投资业务规模,重点发展非方向性投资,适度增加定增、基金、量化业务、类固定收益品种的配置;6.00亿元用于巩固和提升固定收益业务。
公司自营业务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等。近年来,公司较好地把握了市场形势,自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9月,公司自营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573.74万元、13,637.02万元、19,165.63万元和61,039.01万元,对公司营业收入贡献持续增长,占比分别为-1.49%、7.11%、10.88%和27.97%,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9月,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兼顾配置性投资和交易性投资,提升模型化、策略性投资能力,同时通过市场中性策略和衍生品工具把握债券市场相对定价机会。报告期内,固定收益业务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扣除卖出回购等净利息支出)分别实现收入-649.24万元、-2,644.41万元、25,943.23万元和14,724.37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固定收益持仓规模(市值)154.02亿元。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处在转变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面对较为复杂的市场环境,受经济增长放缓、去杠杆、中美贸易争端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二级市场股指整体呈低位震荡走势,投资风险和难度较大。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贯彻绝对收益导向和价值投资理念,建立了多元化资产配置策略,推进定增、新股、信托、转债、量化的多元化布局,并以量化投资、套利交易等为重点提升非方向性交易能力,以减少市场周期性风险对自营业绩的影响。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权益类投资持仓规模(市值)9.60亿元。
公司认为,虽然国内经济仍然面临一定下行压力,但宏观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仍然较大,国内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减税降费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外资加速了对中国资产的配置,科创板的设立有利于支持国内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发展,因此市场仍有一定结构性机会。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时调整自营业务投资规模。此外,公司将在强化主动投研能力、加大人才引进和加强风险控制等方面持续增加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自营业务整体实力和盈利水平。
(三)拟使用不超过5.00亿元用于加快境外业务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不超过5.00亿元推进香港子公司设立工作,以香港为起点搭建公司国际化业务平台,参与境外资本市场业务。随着国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沪伦通相继落地,人民币正式纳入SDR,A股纳入MSCI指数,我国证券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程度不断提升。截至2017年底,已有31家证券公司
在境外设立、收购或参股了经营机构。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双边开放,中国企业将逐步加入全球资源配置当中,为证券公司拓展国际业务提供了良好契机。近年来,随着互联互通机制持续推出,内地与香港市场的联动性不断增强,双向开放程度不断加深,为内地证券公司香港子公司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提供了持续发展动力。依托香港进行全球布局扩张也成为国内证券公司国际化的基本路径。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部分投入到拟设立的香港子公司,推进境内外业务的协作,满足境内外客户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服务需求,提升公司国际化业务能力。公司申请在香港全资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5亿港元,香港子公司计划初期在香港开展证券经纪及咨询、期货经纪及咨询和资产管理业务。2019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华安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70号),核准注册资本为港币5亿元。公司将尽快启动香港子公司的其他设立工作。
(四)拟使用不超过3.00亿元用于加快传统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完善机构业务服务体系
1、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和投资必要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不超过2.00亿元持续加大对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构建O2O的运营服务模式。信息系统建设是现代金融行业的重要载体。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创新、应用和推广,其发展水平和信息技术实力对券商的规模化发展和差异化竞争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行业平均佣金率呈持续下降趋势,证券公司传统盈利模式面临巨大挑战,从传统通道服务向全面财富管理和综合金融服务转型已成为证券公司战略转型的重要方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加速在金融领域的渗透,可以有效赋能公司财富管理转型战略的实施。2017年起,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情况已纳入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并作为其分类监管工作的重要参考。因此,近年来证券公司均加大了对信息建设系统的投入,并以科技手段推进金融业务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十分重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但受制于资金实力,信息技术投入规模在行业内处于中等偏低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和行业地位并不匹配。2017年、2018年公司与信息系统投入相关指标行业排名情况如下: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金额(万元) | 排名 | 金额(万元) | 排名 | |
信息系统投入 | 6,808 | 57 | 6,771 | 48 |
信息技术人员薪酬 | 1,427 | 64 | 1,170 | 72 |
信息技术投入考核值 | 3,170 | 73 | 3,136 | 63 |
注:信息技术投入考核值=本年信息技术投入+本年信息技术人员薪酬*120%-上年专项合并营业收入*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投入,打通线上“徽赢”系列客户端与线下155家分支机构以及公司多部门金融服务的整体联动,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新技术,深度融合各场景数据,高度集成各业务入口,精准定位客户需求,通过提供快速响应服务进一步优化客户体验,提升前端零售客户自服务的便捷性,高效、便捷、全面地满足客户多元化的财富管理需求。为此,公司计划借助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增加对系统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IT团队建设、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等方面的投入,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工具推进公司财富管理转型战略的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2、机构业务发展情况及投资必要性分析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从个人投资者为主逐步向机构为主转变的发展趋势,国内证券公司普遍将机构客户业务作为重要发展方向。为适应市场机构化的趋势,公司着力完善对机构投资者的服务体系。公司现有机构业务依托金融市场部为实施主体,针对私募基金、公募基金、银行、企业等机构客户,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带动投资银行、研究服务、资产管理、经纪业务、信用业务等多业务线协同,为机构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目前,国内证券公司机构业务本身直接实现收益规模有限,主要通过主经纪商佣金、基金产品托管、投研等形式实现,但通过多业务线联动,大大提升了客户粘性,为机构客户在公司多业务线多点创收实现了可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不超过1.00亿元进一步提升机构业务服务平台,主要用于机构业务CRM系统建设、升级PB交易系统和托管服务平台,加强研究业务的投入和培育,聘请复合型人才,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扩大销售渠道,形成公司综合金融服务与客户多元化需求的粘合点,建立基于客户为中心各业务线协同合作的“一站式”机构业务综合服务平台。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私募股权投资业务、自营业务均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管理能力,两项业务也是近年来同行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入有助于公司优质业务规模扩张,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将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两项业务总投入20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71%,是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回报的主要来源。设立香港子公司是国内证券公司走向国际化的常见路径,尽管短期内无直接的业绩贡献,但随着国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发行人有必要“走出去”,借助香港子公司尽快融入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进而带动国内外业务的跨境协作、金融产品的交流和人才的流动,搭建公司国际化的投融资平台,实现公司总体利益的最大化。
信息技术升级以及机构业务体系搭建虽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是两项投入是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基础性投入,为公司财富管理转型战略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持和业务体系支撑,也是同行业公司募集资金常见的投资方向,从整体上有利于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合理的,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安徽国有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将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更,亦不会对国有股东控股地位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改变。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高净资本规模,改善流动性。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增加公司资本金,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完善业务结构,拓展创新业务,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而公司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股东权益和回报短期内可能被摊薄。公司将合理运用募集资金,积极发展主营业务,提升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法》,将根据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五年内在证券市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30号文《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亿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28,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55,616,3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72,383,7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504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18年12月31日余额 | 销户日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支行 | 34050146480800000337 | 4,985,616,000.00 | - | 2016年12月13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8040153400000030 | - | - | 2016年12月27日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 | 12082001040024068 | - | - | 2016年12月27日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1023901031000009395 | - | - | 2016年12月23日 |
合 计 | 4,985,616,000.00 | - |
注:初始存放金额4,985,616,000.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972,383,700.00元之间的差额为除承销、保荐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13,232,300.00元。
2016年11月29日,募集资金总额5,128,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42,384,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4,985,616,000.00元汇入华安证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政务区支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账户34050146480800000337账号内。2016年11月30日,公司将募集资金4,700,000,000.00元从建行政务区支行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人民币银行账户58040153400000030内;2016年11月30日,公司将募
集资金285,616,000.00元从建行政务区支行转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长江路支行”)人民币银行账户12082001040024068内;2016年12月7日,公司将募集资金2,000,000,000.00元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转入农行长江路支行人民币银行账户12082001040024068内;2016年12月15日,公司将募集资金1,002,800,000.00元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转入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人民币银行账户1023901031000009395内。公司已于2016年12月注销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补充公司资本金 | 补充公司资本金 | 497,238.37 | 497,238.37 | 497,841.23 | 497,238.37 | 497,238.37 | 497,841.23 | 602.86 [注1] | 不适用 |
注1: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总额602.86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497,841.23万元与承诺投资总额497,238.37万元差异602.86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5、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其实现效益无法独立核算。公司募集资金补充资本金后,公司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净资本相应增长。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资本金,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承诺收益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通过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确认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一致。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于2019年3月25日出具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第2854号),结论为:华安证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安证券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节 董监高及中介机构声明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章宏韬 陈蓓 李仕兵
瞿元庆 周庆霞 徐义明
王守琦 尹中立 郑振龙
王烨 李晓玲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
徐强 马军伟 李焱
李永良 丁峰 张海峰
陈宏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杨爱民 徐峰 方立彬
赵万利 龚胜昔 张建群
张敞 唐泳 刘晓东
汲杨 余海春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江 禹
保荐代表人:
董雪松 石 芳
项目协办人:
孟祥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及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
江 禹
总经理:
马 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
李军
音少杰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晓健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
褚诗炜 鲍灵姬
许亚俊 孔令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评级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
艾紫薇 朱琳艺
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负责人:
朱荣恩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一)查阅地点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29楼电话:86-551-65161691传真:86-551-65161600联系人:于琪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栋20层电话:86-021-38966912传真:86-021-38966500联系人:董雪松
(二)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