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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高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0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5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1月1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位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董事的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依次确定。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已连续6个月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总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已连续6个月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总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天内(即2020年3月14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董事会同时在公司、控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人选;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未届满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的;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0年3月14日16: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保源、安诗雅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2255555 联系传真:010-52256633

联系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

附件: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 类别□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年龄:
电话:性别:
传真: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 公告规定的条件:□是 □否
简历(包括学历、职 称、详细工作履历、 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注:指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数量;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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