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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9

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0-038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及出席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2020年2月22日向指定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出(公告编号2020-02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3月9日(星期一)下午2:30,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上霞片区SX-01-02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9日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98,472,68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4.2085%。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97,916,98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4.0718%;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18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55,7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366%。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计21人,代表股份2,588,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64%。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2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8,375,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1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91,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6.256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7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2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98,375,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1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91,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6.256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7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98,374,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0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8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90,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6.2179%;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743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386%。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98,375,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1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91,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6.256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7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98,375,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1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91,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6.256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7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98,375,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1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91,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6.256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7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2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8,375,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1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91,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6.256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7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2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同意98,375,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1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91,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6.256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7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2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8,375,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1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91,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6.2566%;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7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姓名:郑素文、宋颖怡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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