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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图新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图新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泰证券对兴图新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4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21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90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83.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622.76万元。2019年12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2-3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

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计划进度,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一定时间的闲置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从而获得投资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现金管理,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兴图新科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兴图新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胜可 马闪亮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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