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一、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数量共计23,9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44%,涉及自愿限
售股东13名。
二、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序号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截止2020年3月5日持股数量 | 本次自愿限售前已处于限售登记状态的股票 | 本次自愿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自愿限售期间 | 本次限售后该股东所持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1 | 李永安 | 是 | 董事长 | 6,727,000 | 5,040,000 | 1,687,000 | 3.70% |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 | - |
2 | 天津药 | 否 | 6,300,000 | - | 6,300,000 | 13.82% |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 | - |
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 | ||||||||
3 | 陈学民 | 是 | 董事、总经理 | 4,200,000 | 3,150,000 | 1,050,000 | 2.30% |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 | - |
4 | 徐维钰 | 是 | 4,200,000 | - | 4,200,000 | 9.21% |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 | - | |
5 | 任 路 | 是 | 监事会主席 | 3,791,000 | 2,835,000 | 956,000 | 2.10% |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 | - |
6 | 徐根华 | 是 | 3,387,000 | - | 3,387,000 | 7.43% |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 | - |
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 | |||||||||
7 | 范世忠 | 是 | 董事、副总经理 | 3,360,000 | 2,520,000 | 840,000 | 1.84% |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 | - |
8 | 郑家通 | 是 | 董事、副总经理 | 2,800,000 | 2,100,000 | 700,000 | 1.54% |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 | - |
9 | 张作连 | 是 | 1,761,000 | - | 1,761,000 | 3.86% |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 | - | |
10 | 徐金官 | 是 | 董事 | 1,680,000 | 1,260,000 | 420,000 | 0.92% |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 | - |
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 | |||||||||
11 | 何建忠 | 是 | 监事 | 1,680,000 | 1,260,000 | 420,000 | 0.92% |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 | - |
12 | 孙玉声 | 是 | 1,680,000 | - | 1,680,000 | 3.68% |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 | - | |
13 | 连云港威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510,000 | - | 510,000 | 1.12% | 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 | - | |
合计 | 42,076,000 | 18,165,000 | 23,911,000 | 52.44% | - |
挂牌公司已于2020年3月9日对上述股票申请限售。
三、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依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指南1号—申报与审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与审查指南》),《申报与审查指南》第十二条规定“本指南第十一条规定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的限售主体的,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限售解除限售指南》)相关规定,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两个交易日内,通过申请人披露自愿限售的公告,承诺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不减持申请人股票,并于公告披露当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股票限售。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的,相关股东可以申请解除自愿限售”。 《公开发行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以及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虽未直接持有但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持有或控制的股票,自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对前述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同时还应遵守相关规定。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取得的股票,自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他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取得的股票,自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本次自愿限售股东情况说明: | ||||
序号 | 股东 | 股权登记日情况说明 | ||
1 | 李永安 | 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永安、陈学民、徐维钰、任路、郑家通、范世忠、徐根华、徐金官、孙玉声、张作连、何建忠于2015年1月30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2017年12月5日,上述11人重新签署了《一致行 | ||
2 | 陈学民 | |||
3 | 徐维钰 | |||
4 | 任 路 |
5 | 徐根华 | 动人协议》,均承诺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行使一致的表决权。其一致表决权的行使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上述11名自然人股东直接持有公司77.3530%的股份。 上述11名自然人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属于《公开发行规则》中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 |
6 | 范世忠 | |
7 | 郑家通 | |
8 | 张作连 | |
9 | 徐金官 | |
10 | 何建忠 | |
11 | 孙玉声 | |
12 | 连云港威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上述11名自然人股东中的李永安、徐根华、徐金官、孙玉声、张作连和何建忠通过其控制的连云港威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间接持有公司1.1186%的股份。 |
13 | 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天津药物研究院持有本公司13.8185%的股份,属于《公开发行规则》中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 |
四、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后公司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数量 | 百分比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744,000 | 3.83%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24,174,000 | 53.02% |
2、个人或基金 | 12,863,000 | 28.21% | |
3、其他法人 | 6,810,000 | 14.94% | |
4、其他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43,847,000 | 96.17% | |
总股本 | 45,591,000 | 100.00% |
五、 其他情况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