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上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在青啤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王树文女士委托李燕董事代为出席及行使表决权;非执行董事唐骏先生未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公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志国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下列议案:
一、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关于公司201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见附件)
三、关于公司核销2009年资产损失的议案,同意对税务机关核准的合计人民币73,171.82元的资产损失进行核销。
四、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公司”)扩建项目的提出符合公司开拓福建、江西基地市场的战略需要,同时具有较好的投资回报。厦门公司本次扩建新增啤酒产能12万千升/年,投产后可利用产能将达到26万千升/年。项目计划总投资16,68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通过自筹解决。
五、青啤二厂新增罐装产能改造项目是公司战略和高端市场发展的需要,同时该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该项目实施后新增易拉罐装啤酒可利用产能10万千升/年。工程计划投资人民币10,100万元,由公司全额拨款投入。
上述所有议案同意票数均为10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