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2019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2、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与《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二、变更日期
1、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开始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开始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
3、从2019年年度合并报表开始执行使用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公司截止目前未发生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2、新债务重组准则
2019年8月,公司以对控股子公司广东曼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曼拓”)的债权1,000万元人民币以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作对广东曼拓的长期股权投资资本金,同时广东曼拓股东胡凯以现金方式增资120万元人民币,股东吴刚以现金方式增资50万元人民币,股东许宇辉以现金方式增资30万元人民币,本次合计增加1,2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曼拓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32.65万元增资至人民币 2,832.65 万元,持股比例有原来的51%变为64.7%。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此次交易属于权益性交易,应将用于转股的债权金额与此次转股取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333.90万元。
3、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4)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鉴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国家财政部政策要求而导致的调整,根据《深交所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独立董事单独发表意见,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