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 3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配股”)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配股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公司本次配股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