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减少达到1%的公告
股东阮加春、股东阮吉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收到阮加春先生、阮吉祥先生的《股份变动情况告知函》,两人于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3月5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58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68%。其中,阮加春先生于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08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634%;阮吉祥先生于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5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435%。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3月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爱娟、阮静波、阮靖淅、阮加春、阮吉祥、张云达六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已达到1%。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股份变动后持股比例累计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为公司于2015年1月24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爱娟、阮静波、阮靖淅(曾用名阮艺媛)、阮加春、阮吉祥、张云达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46.8875%。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爱娟、阮静波、阮靖淅、阮加春、阮吉祥、张云达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43.5379%。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爱娟、阮静波、阮靖淅、阮加春、阮吉祥、张云达自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已减少3.3496%。
二、实施减持计划的股东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说明
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张爱娟、阮加春、阮吉祥,均严格遵守了其承诺:
(1)张爱娟女士在公司IPO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上述关于股份的承诺外,张爱娟女士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2)阮加春先生在公司IPO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阮加春先生作为董事承诺: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除上述关于股份的承诺外,阮加春先生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本次减持及减持计划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3)阮吉祥先生在公司IPO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上述关于股份的承诺外,阮吉祥先生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本次减持及减持计划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阮加春 | |||
住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汇联村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阮吉祥 | |||
住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汇联村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3月5日 | |||
股票简称 | 闰土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440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阮加春 | A股 | 1,108.3600 | 0.9634 | ||||||
阮吉祥 | A股 | 50.0000 | 0.0435 | ||||||
合 计 | 1,158.3600 | 1.006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爱娟 | 合计持有股份 | 19,245.4893 | 16.7279 | 19,245.4893 | 16.727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245.4893 | 16.7279 | 19,245.4893 | 16.727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
阮静波 | 合计持有股份 | 18,133.1054 | 15.7611 | 18,133.1054 | 15.761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33.2764 | 3.9403 | 4,533.2764 | 3.940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599.8290 | 11.8208 | 13,599.8290 | 11.8208 | |||||
阮靖淅 | 合计持有股份 | 6,415.1863 | 5.5760 | 6,415.1863 | 5.576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415.1863 | 5.5760 | 6,415.1863 | 5.57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
阮加春 | 合计持有股份 | 7,004.1363 | 6.0879 | 5,895.7763 | 5.124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62.3041 | 1.3579 | 1,473.9441 | 1.281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441.8322 | 4.7300 | 4,421.8322 | 3.8434 | |||||
阮吉祥 | 合计持有股份 | 224.7500 | 0.1953 | 174.7500 | 0.151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4.7500 | 0.1953 | 174.7500 | 0.15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
张云达 | 合计持有股份 | 225.9990 | 0.1964 | 225.9990 | 0.196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5.9990 | 0.1964 | 225.9990 | 0.196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
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股份 | 51,248.6663 | 44.5447 | 50,090.3063 | 43.537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207.0051 | 27.9939 | 32,068.6450 | 27.873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041.6612 | 16.5508 | 18,021.6612 | 15.6642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收到公司股东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为:张爱娟女士、阮加春先生、阮兴祥先生和阮吉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384%)、不超过1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645%)、不超过2,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173%)、不超过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截止2020年3月5日,阮加春先生根据其减持计划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821%;阮吉祥先生根据其减持计划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435%;阮兴祥先生根据其减持计划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173%;张爱娟女士未发生股份减持行为。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