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6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白光强、石晓峰、万红波、周侃仁以通讯方式和通讯表决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海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1月,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甘肃省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部署,紧急成立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物资保障专责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办公室”),委托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药业集团”)采购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甘肃药业集团委托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三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元药业”)具体实施紧急采购抗疫情医用防护用品及药品工作。同时,甘肃药业集团根据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情况,向三元药业分批次提供疫情防控物资专项采购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
由于前期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以及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的紧要性,为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的顺利实施,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以最终发生的合计金额计算。目前,三元药业受甘肃药业集团委托采购疫情防控物资工作顺利进行,甘肃药业集团已分4次向三元药业提供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借款合计2650万元。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药业集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元药业提供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借款合计2650万元事项。
甘肃药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康海军任甘肃药业集团副总经理,董事王贤斌任甘肃药业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董事白光强在间接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任职,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康海军、王贤斌、白光强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3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