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5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启良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出席会议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合计10,498万元(人民币,下同)价格(其中,股权协议价格8,750万元,过渡期损益1,748万元)向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协议转让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补充公司的发展资金,减轻公司经营压力,有助于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董事会对该项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协议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远致瑞信新一代信息技术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亿元投资远致瑞信新一代信息技术股权投资基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投资远致瑞信新一代信息技术股权投资基金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将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是各合作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项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远致瑞信新一代信息技术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该议案获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关联监事李志伟、廖俊凯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〇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