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20-012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做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07年8月17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23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00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17,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8,000.00万元,扣除发行及发行相关费用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7,200.00万元。2007年9月27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深验字[2007]第187号)。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公司自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据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