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章程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二条 | 注册资本:人民币5,210万元 | 注册资本:人民币6,946.67万元 |
第三条 |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文批准,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73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36.67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9号文批准,于2020年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十二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10万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6,946.67万股。 |
第二百二十九条 |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
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二、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