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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部分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部分股东减持数量过半

的进展公告

股东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公司股东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国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00%),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中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61,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0363%)。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2019年12月11日——2020年6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2019年12月27日——2020年6月5日)。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且苏州国发减持数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盐城中科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盐城中科持有公司股份1,061,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0363%)。本次减持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盐城中科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其一致行动人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其在减持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苏州国发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苏州国发集中竞价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3日16.65546,4000.5336
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24日14.53456,2000.4455
2020年3月4日15.1921,4000.0209
合计1,024,0001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苏州国发无限售流通股6,145,3406.00135,121,3405.0013
盐城中科无限售流通股1,061,1361.03631,061,1361.0363
合计7,206,4767.03766,182,4766.0376

注:1、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国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盐城中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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