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科学决策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