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90股票简称:南京证券债券代码:163241债券简称:20宁证0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
(疫情防控债)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签署日期:2020年3月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60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4亿元。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2019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为111.18亿元;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4.94亿元、4.11亿元、2.32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3.79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50%-3.8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6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最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众
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3、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4、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股东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期
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原申报材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债券名称由“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变更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其他涉及的相关申报文件未作此更改。本期债券各公告类文件全称更名后与原相应申报文件效力相同,原申报文件继续有效。
17、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18、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或南京证券 | 指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额度为不超过24亿元(含24亿元)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本期发行 | 指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 |
发行公告、本公告 | 指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证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东吴证券 | 指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或联合信用 | 指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投资者 | 指 |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转让交易场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认购函 | 指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认购函》 |
配售缴款通知书 | 指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配售缴款通知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
2、发行规模本期发行规模为24亿元。
3、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2年期。
5、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3月10日。
7、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8、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0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本金支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3月10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支付金额及其他安排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2、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101室、103室、201-206室
账户名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路122号西堤国际城第壹区商业
账户名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资信评级机构将在《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其中,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
15、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属于《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中合格投资者范围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7、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1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9、公司债券上市或交易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20、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1、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公司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事宜将按照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本期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融资融券、扩大公司证券投资业务以及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以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及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其中不低于10%用于支持疫情防护防控等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债券投资等业务为疫区或因疫情受损或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业,如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物流、公用事业服务、支持疫后经济建设等行业的企业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补充投资疫区或因疫情受损或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业发行的各类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资金;补充投资疫情防控债、疫区如湖北地区发行的地方债;置换前期为疫情防控捐赠600万元支出的营运资金。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日(2020年3月5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
T-1日(2020年3月6日) | 网下询价、簿记建档(14:00至16:00)确定票面利率 |
T日(2020年3月9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网下认购起始日 |
T+1日(2020年3月10日) | 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主承销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
T+2日(2020年3月11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期。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机构投资者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50%-3.80%。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询价时间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3月6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3月6日(T-1日)14:00至16:00之间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认购函》(以下简称“《认购函》”)(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认购函》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认购函》,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认购函》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认购函》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所有档位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的汇总为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认购函》,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认购函》,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20年3月6日(T-1日)14:00至16:00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的《认购函》(见附件一);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债券合格/专业投资者资格确认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见附件二);
(4)《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见附件四)。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认购函》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人:姜飞、姜雅晴。
传真:0512-62936426、0512-62938191,在所有传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启用应急邮箱dwzqgdsyzb1@dwzq.com.cn;咨询电话:0512-62936424、0512-62936425。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3月9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规定且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4亿元。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3月9日(T日)的9:00-15:00和2020年3月10日(T+1日)的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3月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按比例配售(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调);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0年3月10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20宁证01认购款”字样。
收款单位: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2020609000450972大额支付行号:102305000017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对未能在2020年3月10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法定代表人:步国旬联系人::潘向春、任良飞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联系电话::025-83367888传真:025-83367377邮政编码:210000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法定代表人:范力联系人:贝一飞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电话:0512-62938587传真:0512-62938665邮政编码:215021(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一: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认购函
重要申明填表前请详细阅读认购提示性说明、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成填写并签字,且由其申购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经办人姓名 | 邮箱 | ||
联系电话 | 托管券商席位号 | ||
利率询价区间及申购信息 | |||
利率区间:2.50%-3.80%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于2020年3月6日(T-1日)14:00至16:00之间连同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的《债券合格/专业投资者资格确认表》(见附件二)和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的《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见附件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传真:0512-62936426、0512-62938191,在所有传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启用应急邮箱dwzqgdsyzb1@dwzq.com.cn;咨询电话:0512-62936424、0512-62936425。 |
申购人在此承诺: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3、本期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期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
申购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但应被视为本通知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认购函》;
、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
亿元(含
亿元);
、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
万元的整数倍;
、所有档位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的汇总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总额为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60%-5.8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4.60% | 1,000 |
4.80% | 1,000 |
5.10% | 1,000 |
合计 | 3,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
4.60%,但低于
4.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
4.80%,但低于
5.1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2,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
5.1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3,000万元。
、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债券合格/专业投资者资格确认表》、《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和申购负责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投资者填写的《认购函》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认购函》,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认购函》,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
0512-62936426、0512-62938191,在所有传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启用应急邮箱dwzqgdsyzb1@dwzq.com.cn;咨询电话:
0512-62936424、0512-62936425。
附件二
债券合格/专业投资者资格确认表
一 | 机构类型 | 确认所属机构类型(是或否打?) |
1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是?否? |
2 |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产品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 是?否? |
3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是?否? |
4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 是?否? |
5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1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 是?否? |
备注: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 是?否? | |
二 | 是否已经签署《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 是?否? |
三 | 是否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 | 是?否? |
本机构承诺:1.对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自愿承担因材料不真实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2.不存在重大未申报的不良信用记录。3.不存在证券市场禁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从事债券交易的情形。机构投资者(盖章):日期:年月日 |
附件三
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资料清单
序号 | 投资者类型 | 提供资料 |
1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 |
2 |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 1、产品管理人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资质文件/登记文件(同1)2、产品成立/备案文件 |
3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1、机构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资质文件/登记文件(同1)2、产品成立/备案文件 |
4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1、营业执照;2、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3、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证明文件。 |
5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1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 1、身份证明文件;2、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最近三年收入证明文件;3、投资经历证明文件或从业经历证明文件或专业资质证明文件 |
注:机构投资者、理财产品、基金等提交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及扫描件应加盖相关机构印章。
附件四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投资者(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