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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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正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4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定价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暨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出售其下属子公司光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装备”)100%股权。目前,光正装备100%股权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出售价格为人民币1.45亿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定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