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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关于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4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安远县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安远县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源世纪”)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辰源世纪拟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4月14日),以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26,7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

2020年3月3日,辰源世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052,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522%,本次减持后,辰源世纪持有公司11,631,6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9)。

鉴于辰源世纪所持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通过公司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辰源世纪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意向。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收到辰源世纪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辰源世纪大宗交易2019.11.0136.38143,0000.0615%
大宗交易2020.03.0344.191,052,1000.4522%
合计1,195,1000.513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减持前持有股份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辰源世纪无限售条件股份12,826,7605.5136%11,631,6604.9999%

注:以上两表中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辰源世纪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辰源世纪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辰源世纪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终止减持计划的原因

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收到辰源世纪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经综合考虑,辰源世纪决定调整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原股份减持计划并预披露未来6个月股份减持计划。

三、股东未来6个月股份减持计划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辰源世纪直接持有公司11,631,6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辰源世纪无一致行动人。

2、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公司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通过公司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辰源世纪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辰源世纪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631,6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其中,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减持数量不超过9,305,505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减持数量不超过4,652,752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辰源世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如下:

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公司研究决定减持股份,本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5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0%;(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截至本公告日,辰源世纪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辰源世纪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

2、本次辰源世纪实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

在减持期间内,辰源世纪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辰源世纪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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