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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5
证券代码:002796证券简称:世嘉科技公告编号:2020-016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鉴于公司拟生产的口罩主要为满足公司及上游供应商复工要求,富余情况下方予以对外销售,且数量有限,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其次,公司尚未取得生产一次性医用口罩的相关资质,相关资质的取得尚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存在不能及时获取相关资质的风险。鉴于上述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0年2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经公司对相关事项的逐项核实,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2020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称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医用口罩、日用口罩生产和销售等为公司经营范围,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以下事项并做出说明:

1、公司是否具备生产、销售医用口罩和日用口罩的资质,如否,说明公司获取相关资质的计划和预计取得时间;补充说明公司生产口罩相关场所设备的生产准备情况,计划投资金额和计划产能情况,预计投产时间、在手订单及产品去向;说明该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

回复:

(1)公司是否具备生产、销售医用口罩和日用口罩的资质,如否,说明公司获取相关资质的计划和预计取得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企业经营范围需涉及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及销售,并取得对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的检测报告等。

根据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医用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需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10万级以上的洁净车间、企业经营范围需涉及相关医用口罩的生产及销售等。

目前公司具备10万级洁净车间,经适当改造后可用于生产一次性医用口罩,其他生产资质尚不具备。

经与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沟通,生产一次性医用口罩需先申请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再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体系审核。从准备资料至审批结束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周期预计需10个月左右,办理相关资质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一次性医用口罩的生产资质办理流程

(2)补充说明公司生产口罩相关场所设备的生产准备情况,计划投资金额和计划产能情况,预计投产时间、在手订单及产品去向:

目前公司正着手对洁净车间设计改造,预计在4月完成;其次,2020年2月25日,公司与利捷得(苏州)自动化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采购合同,购买其销售的口罩生产设备,该设备预计2020年3月中旬进场安装调试;其他的原材料及辅料正处于在与供应商沟通中,预计3月中旬能逐步进场。

公司计划生产的口罩主要为日用口罩(非医用)和一次性医用口罩,公司预计在2020年3月中旬开通1条口罩生产线,先用于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预计投资金额为300万元左右,计划产能为每天10万片。一次性医用口罩需在取得相关资质后方能投产,预计投产时间在2020年12月。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满足公司正常复工要求,公司(含子公司及孙公司)对医用口罩、日用口罩等防疫物资需求急剧增长,预计需求为每天1万片左右;另外,公司上游供应商也存在因买不到口罩导致无法完全复工的情形,多次提出希望公司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帮助其解决口罩需求的问题。

由于上述因素,公司拟生产的口罩主要为满足公司及上游供应商复工要求,富余情况下方予以对外销售,暂不存在在手订单。

(3)说明该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

鉴于公司拟生产的口罩主要为满足公司及上游供应商复工要求,富余情况下方予以对外销售,且数量有限,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其次,公司尚未取得生产一次性医用口罩的相关资质,相关资质的取得尚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存在不能及时获取相关资质的风险。鉴于上述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请自查并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请说明未来六个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

回复:

(1)请自查并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向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近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持股变动人名称变动日期变动数量(股)高层人员姓名高层人职务变动人与高层人员的关系股份减持计划披露日期披露索引减持进展
姚跃文2020年2月17日-150,000姚跃文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本人2020年1月10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于2020年2月17日实施完毕
韩裕玉2019年9月11日-11,041王娟董事长子女2019年5月11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于2019年9月11日实施完毕
韩裕玉2020年9月10日-11,800王娟董事长子女
韩裕玉2020年9月9日-1,126,159王娟董事长子女
韩裕玉2019年9月3日-473,100王娟董事长子女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月来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同时,请说明未来六个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

经相关人员了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一个月内没有股份减持计划;之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如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请自查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回复:

经核查,公司近期不存在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4、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经核查,公司无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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