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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3

公告编号:2020-007证券代码:832147 证券简称:斯菱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一、 基本情况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菱股份”)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营运成本,提高决策效率,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慎重考虑,本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20 年3 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的措施

公司就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

公告编号:2020-007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岭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

申请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公司终止挂牌股东大会或已参加公司终止挂牌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事项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考虑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回购有效期为自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斯菱股份提交股份回购申请。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相关事宜。

联系人:安娜

电话:0575-86766518

邮箱:anna@bbsbeari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江东路3号斯菱股份

邮政编码:312500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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