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聂美玲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聂美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聂美玲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聂美玲女士所负责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聂美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