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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3

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特”)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泽特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本次交易事项相关文件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本次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2020年2月14日公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包括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刚王庆刚朱岩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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