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重要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134,5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414%)的公司重要股东深圳致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5,5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75%)。
公司近日接到重要股东深圳致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知,获悉其计划在近期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深圳致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深圳致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其中 | |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无限售条件 股份 | |||
深圳致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134,580 | 0.9414% | 0 | 1,134,580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股东名称 | 减持原因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价格区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深圳致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部分合伙人个人消费需求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31日 | 随行就市 | 105,513 | 0.0875% |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深圳致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公司重要股东深圳致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自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溢科技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已履行 |
自本企业所持金溢科技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转让的金溢科技股份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企业所持金溢科技股份数量的25%。 本企业减持金溢科技股份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企业持有的金溢科技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金溢科技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金溢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金溢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如一个月内公开减持股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 |
除上述承诺外,股东深圳致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深圳致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日